鸡奸犯
南岸野猫溪九三巷这条街有三个大院子,分别为六号、七号和八号。我家在六号院子,住在七号院子里的胖子叔,一直有人缘,经常有好些工人在他家喝酒唱歌穷作乐。
在这条街,这个地区,人人都知道我是非婚生子女,就我不知。我和母亲额头上烙着红字印记,经常遭人白眼和欺凌。可是胖子叔每每见了我,并不像周遭邻居那样看低我,他总是朝我点一下头,或微微一笑,很友善。我呢,当看不见,可心里记住了。胖子叔对我母亲也是如此,母亲扛了东西回家,经过他的院门,或在路上遇到,他会帮她扛回我们六号院子。母亲说,胖子叔是一个好人。
文革开始了,胖子叔积极参加,他家里成了辩论的场地,聚了好些人。他的农村子,图个清静,就不来城里了。倒是常有农村的年轻后生、远房侄子捎些山货来看他。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见公安局把胖子叔铐走。他眼睛平视前方,什么人也不看。围观的人群议论着,说他跟他徒弟做那连狗都不如的事,活该。
不久,很多坏分子被押在广场开公审大会,他的脖子上挂着“犯”大木牌。会后,游街时,我看见他,整个人蔫了,眼里失去了光亮。
胖子叔关了十年才被放出。说是因派系斗争,得罪了造反派头子,想整他,可是他家庭成分好,又革命,找不到什么岔子,最后发现他不喜欢女人,总和男人打堆。
母亲说,胖子叔幸运,因为证据不足,找不到一个他的徒弟承认与他有问题,才只关了那么久,不然少说也是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