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 > 练兵实纪 > 练营阵第七(野营) 第五.慎启放 练营阵第七(野营) 第五.慎启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各营放出放入,各由本营门内,其缨头、衣服、牌件件可辨。若别营之军误出营门者,故纵,把门官军俱以军法连坐。如能拿来,犯者军法施行,把门官军记功一次。 上一章 练兵实纪 下一章( →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