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被捕之后
话说到这里,女孩觉得自己的面子算是撑足了,也不愿意因为一件小事得罪太多的人。更何况,面前这位庞劲东究竟是何方神圣,她还不明白。
“好!看在你这么明白事理的份上,这件事就算了!”女孩说着,掏出一沓钱扔在韩风的车上。然后指着韩风说:“你要是像你老板这样懂事,也就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了!”
这句话让韩风颇为委屈,但是他只是摇了摇头,却没有说什么。
庞劲东笑着说:“既然这样,我就不送你们了!”
女孩对自己手下招了招手,说:“都散了吧!”说罢,女孩上了车,自顾自的驾车离开。他的手下见状,也三五成群的渐渐散去。
“老板,我…”韩风走到庞劲东身旁,脸委屈的想要解释什么。
庞劲东摆摆手,告诉韩风:“这件事情,你处理的很好!”庞劲东看了看那些钱,又接着说“应该有几千块,修车是足够了。修不好的话就换一辆。我给你发那么多的薪水,别舍不得花。”
韩风笑了,答应道:“遵命!”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是却引发了后遗症。有过路的百姓见到刚才场面,拨通了报警电话。结果对方离去了,警察也到了。
一个围形似水桶的警察,艰难的从警车上挪下自己的身体,来到庞劲东面前,问:“发生什么事了?”
庞劲东担心发生意外状况,本不愿和他们打交道,但这个时候却也躲不掉了,只得耐着子回答说:“没什么事!”说罢,转身就要走开。
另一个警察从车上下来,打量了一下庞劲东,立即喊道:“等等!你站住!”说着,他翻了翻手头的一个本子,然后问:“你叫庞劲东?”
庞劲东无奈的点了点头:“对!”
“你被捕了!”
庞劲东叹了一口气,告诉对方:“通缉令已经撤除了!”
“是不是撤除了,我们会调查的!”警察小心翼翼的走到庞劲东身后,扳住庞劲东的两条胳膊往后一拢,然后就拷了起来。
“老板…”韩风吃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急忙问:“要不要我聘请律师?”
“你不需要管,继续自己的工作吧!有事情需要你的话,我会告诉你的!”
韩风点点头:“好的!”
说话的功夫,庞劲东已经被两个警察到车里了。
逮捕进行得如此顺利,完全是取决于庞劲东本人的配合。因为与国外的警察比起来,这两个警察简直就是业余的。
国外警察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首先会拔对准疑犯,然后警告对方把双手放到自己看得见的地方,接下来小心翼翼的接近,最后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一把按倒再戴上手铐,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拜托于国内极少有穷凶极恶的罪犯,警察们也退化了。各种应酬场合下的酗酒,导致他们的身材普遍发胖,结果体能不佳。真正遇到罪犯的时候,单打独斗没有不吃亏的,以致公安部一再下令要求警察减肥。此外,他们带巡逻的时候都很少,缺乏训练使得他们法更是一塌糊涂。
这就是说,庞劲东只需要几个简单的动作,就可以把这两个警察置于死地,但是眼下并没有这样做的需要。
两名警察把庞劲东带到了东岸区分局,直接送到了局长办公室。
其中一个警察报告局长说:“抓到在逃犯罪嫌疑人庞劲东!”
“哦?”局长正在低头处理公务,这时抬起头看了看庞劲东,然后又把头低下去,吩咐那两个警察:“先关起来吧!然后向市局汇报!”
这位局长的身材比之前的那个警察还要出格,整个身体被一堆白色的肥包裹住。下巴已经出了三层,秃顶使得头部看起来就是一个大球,五官在这些肥中艰难的挣扎着。这让庞劲东十分担心,他的每一次呼吸都可能会是最后一次。
“等等!”庞劲东叹了一口气,告诉局长:“通缉令已经被撤销了!”
“哦?”局长再次抬起头,疑惑的看着庞劲东,问:“你怎么知道的?”
“你不需要了解我是怎么知道的,而是需要向上级…”
局长不耐烦的打断了庞劲东:“我不需要你指导我怎么工作!”
“我也不希望,由我这个外行指导你这个内行怎么工作!”
“我会查证通缉令是否被撤除!”局长说着,挥了挥手。
两名警察见状,就要把庞劲东往外带,庞劲东问:“你打算什么时候查?”
“等我处理完这些工作的!”
“为什么不是现在!”
“听着!”局长一拍桌子,声俱厉的说:“我有很多工作要做,我这个局长不是专门给你一个人服务的。”
局长说那些话的时候,脸上的肥一个劲的颤悠,看得庞劲东直想乐。但是这个场合显然不会允许欢笑,庞劲东只能耐着子说:“你是给所有公民服务的,其中自然包括我!”
“你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知道,难道会占用你很多时间?”
“我有我的工作安排!”
“你的工作安排就是无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局长想了想,问:“你怎么知道通缉令被撤除的?”
“我有我的信息渠道,不需要向你代!”
“你的这个信息,涉及到我们的工作机密。”
“哈哈!”庞劲东终于被局长的笑了起来,片刻之后,庞劲东揶揄道:“通缉令和撤除通缉令都属于保密范畴?这么说,通缉令不能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任何知道通缉令的人都属违法!而那些被冤枉上了通缉令的人,就算通缉令被撤除了也活该被抓,也必须被关起来!”
局长苍白的面庞呈现一丝绯红,尽管是他感到羞愧而产生的颜色,但是却让人感到很滑稽。局长问那两个警察:“他是因为什么事进来的?”
听两个警察汇报完情况,局长立即告诉庞劲东:“我可以告你非法集会!”
“非法集会,是指聚集于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刚才发生在我们工地的事情,并不具备上述要件当中任何一条。你根据什么断定是非法集会?”顿了顿,庞劲东继续说:“当时的情况,准确说是有人在干扰我们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你们警方不对我们的正当权益予以维护,反倒把对方的行为强加到我们的头上,并冠以‘非法’之名,请问这是哪门子道理?”
“你…”局长的脸被庞劲东气得变颜变,却又无可奈何。
这位局长领导着一个公安分局,怎么可能会在业务理论知识上如此欠缺。其实庞劲东说的这些法律常识,他了解的很清楚。但是刚开始的时候,他以为庞劲东对这些不甚了了,才使出这些手段。这会儿算是明白了,庞劲东是块可以当律师的料。
国内的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利用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而达成一些目的的情况是常有的。虽然最终办出来的案子合法,但是办案的过程本身却不合法,这就是所谓“执法程序违法”国外对程序违法相当重视,为的就是防止执法人员利用某些手段,办出冤假错案。结果就是,一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重大案件,完全可能因为执法人员一个小小的失误被彻底推翻。但是国内则直到这两年,才开始把这个问题重视起来。
局长咧了咧嘴,吩咐说:“把他带下去做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