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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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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重歌平时在家几乎不提成绩,叶城书由于忙于工作,也很少参加她的家长会,蒋就不提了,是以她们家的人反而是最不了解她学习成绩的,是以当叶重歌的高考成绩出来之后,叶家全都震惊了,当然他们整个学校也都震惊了,她以706分的高分毋庸置疑的夺得了当届的理科状元,她这个成绩,报考任何一所知名高校都能获得丰厚的奖学金,但就在众人纷纷都在为这件事震惊激动的时候,她却和叶城书商量好了要出国的事情,然后又一个人回到了样芦村将这外面的世界都抛开不管了,叶城书也被她的成绩得非常高兴,都到哪里都带着一副自豪的嘴角上翘的模样,甚至连他手底下的员工都感觉日子好过了很多,叶重歌做什么决定他都毫无意义的支持了。

  叶重歌在杨芦村住了一个多月,手机对她来说没什么用,那时候的电脑又是台式的,不方便携带,她每天不是看书演算就是在山间田野的晃,倒也没觉得无聊,山间虽然通讯闭而落后,但也正因为这样,唠嗑说些家长里短变成了村名们的一大娱乐消遣,叶重歌高考全省第一的消息也不胫而走,虽然她离家多年,但是淳朴的山里人都还是为自己家乡出了个高考状元而开心不已,甚至村长和许多村名都跑来叶重歌外公家里来看看这个考上一本大学的优秀孩子,这在那个年代,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啊,叶重歌的外公外婆也很高兴,一整个暑假都乐呵呵的,甚至叶重歌本来没事爱呆在家里看些老书的人,现在时不时都要去村子里面晃几圈了。

  时间过得很快,到了快开学的时间,她才回到荆市,护照是她去杨芦村之前就办好了的,要出国的其他东西,叶城书也都为她准备好了,她回来的时候,在家住了几天,就启程去了国外,由于她成绩太好,志愿的国外大学也有一笔丰厚的奖金,加上她理科状元的一笔奖金,叶城书也一并给了她。

  出国的事情,叶重歌没有对这里的任何人提起过,她不声不响的离开了荆市,没有太多的不舍,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她的阿公阿婆,但是她却没想到,此去一别,就是经年未归。

  七年后。

  人来人往的机场上,叶重歌牵着一个小男孩走了出来,小男孩背着一只大大的背包,但是还能轻快的大步走,估计里面没放多少东西,他六七岁的模样,皮肤白皙,五官精致,偏栗的头发剪成简单的短碎发却也好看极了,他用流利而正宗的英语和叶重歌说话一句话,叶重歌轻轻敲了一下他的小脑袋:“不是告诉你要说中文的吗?”

  小男孩瘪了瘪嘴,做出一点委屈的神色,妥协道:“知道了,妈妈~”他的中文说的似乎不太好,语调僵硬,但是由于说的慢,倒是没结巴。

  叶重歌拖着大大的行李箱,肩上背着斜跨的包,穿了一件连体阔腿的衣服,上系着一布料的窄窄带,头发仍是又长又直的一黑发,未做任何修饰,面上也未化妆,顶着一张素面朝天的脸,许是坐飞机的缘故,面色有点不好,但是她身高腿长,这简单的穿着打扮却也好看的紧,年轻漂亮的妈妈牵着精致可爱的儿子,引来了机场不少人的关注。

  叶城书在她们母子出来的时候,就一眼看到了他们,他快走几步上去道:“重歌,回来了。”说完又转头看向她身边的小男孩“这是小易吧?”

  叶重歌叫了一声:“爸爸”然后对身边的小男孩说“小易,这是你外公。”

  叶之易立马就乖巧的喊了一声:“外公好。”

  叶城书本来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没有什么好感的,但是现在见到这聪明可爱的小外孙,心中那些排斥瞬间就淡了下去,他笑着说:“小易好,外公带你回家”说完他伸手去接叶重歌的行李箱,叶重歌道:“爸爸,不用了,我拿得动,要不你牵着小易吧!”

  叶城书见她这么说,也不勉强,转而对叶之易道:“小易,给外公牵好不好”这些年来他在商场上雷厉风行惯了,但是怕自己太严肃的样子吓到小孩,是以还特地将语气放的温了许多。

  叶之易看了叶重歌一眼,然后主动走过去伸出小手抓住了叶城书的大手。

  叶城书带着重歌母子二人出了机场,司机正等在机场外的停车场上,三人坐车回了家里。

  她刚刚回国,很多事情都没准备,虽然不太想回那个家,但是也得先回去落脚再慢慢着手准备其他。

  七年未见,蒋如今都快五十岁的人,脾气倒是比以前好多了,也不再张口闭口的挤兑叶重歌,但是对她们母子仍旧冷淡的很,叶梦笑如今也是十九岁的大姑娘了,充青春的活力,就是看行止一副骄傲的模样,和年轻时候的蒋还真有七分相似,叶宇繁今年十三岁,长得眉清目秀,五官遗传了叶城书,性格也和叶城书一样的温和,见到叶重歌的时候,腼腆的叫了她一声:“姐姐”只是没有年幼时候对叶重歌的亲近了,但这也正常,毕竟叶重歌出国的时候,他才六岁多而已。

  不管蒋待她们多么冷淡,只要不有事没事找茬叶重歌就谢天谢地了,她回国之后就不打算再出去了,所以首先得找到住的地方,至于这里,一来她不想再住在叶家,二来她现在有了孩子还住在那里也不方便,若是自己的儿子也如当年自己那般受委屈,她是万万不愿的,但要搬出来首先就得准备房子以及户口和户籍的问题,叶之易是美国的国籍,今后要在国内上学,叶重歌在国外学的也是关于计算机这方面的东西,毕业之后三年下来,也有不少积蓄,打算先买个房子搬出叶家,有了房产证,她想将自己的户口独立迁出,然后给儿子上户口,叶城书知道她有自己的想法,女儿大了,他也不多说什么。

  由于叶城书人脉广,办理户口等问题倒也方便了很多,房子也是宋城书做的参考,叶重歌对这些也不是很了解,请了个设计师说了点要求就全权交给别人了,不到一个月,她们就处理完了这些事情,拎包搬到了属于她和儿子两个人的新家。

  叶重歌带着叶之易来到新家的时候,看着那宽敞明亮,设计合理的新家,心里一阵安定,这么些年来,于她而言,这才是她真正意义上的家,不是租的,靠自己的钱买来,还有这世上和自己最亲的永远也不会离开自己的儿子。

  叶重歌牵着叶之易在每个房间都看了一下,然后舒服的一下仰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叶重歌低声问儿子道:“小易,你喜欢这里吗?”

  叶之易重重的点了几下头坚定的表示自己的喜欢:“嗯,小易喜欢,我和妈妈的家。”

  叶重歌道:“妈妈很开心呢!”

  叶之易抓着叶重歌的手道:“妈妈开心,小易就开心,只要和妈妈在一起。”

  叶重歌一把把儿子抱到自己膝盖上坐着,然后将他楼到怀里抱着,感受着儿子温暖的体温,她心中从未有过的安宁和足,她很感谢老天让她有了这个儿子,虽然当初有许多艰辛,但是自从有了这个孩子,她就再也没有过孤单的感觉了,叶重歌想,这是我的儿子,属于我一个人的儿子。

  家里一切家具都备齐了,四室一厅的格局,厨房和客厅是一起的,但是设计师装了高高的置物架格挡起来,叶重歌买这样的房子主要是考虑这今后叶之易大些了,得有自己的房间和书房。这个面积的房子,对很多人来说可能挣一辈子的钱都买不下来,但是对于叶重歌而言,也就是设计一套程序,一款游戏的报酬了。

  叶重歌在美国最一的大学念的书,三年工作的公司是国际上知名的CLT,这样的学历和阅历很多公司都会抢着要,根本不愁找不到工作。叶城书说让她去自己的公司上班,但是叶重歌并不想去,她只想要靠着自己在国内打拼出一份事业,大概于她而言,只有靠自己争取来的东西,才可以安心的享用吧,再说叶城书并不是只有自己一个女儿,她也不愿与叶梦笑她们争什么。

  叶重歌七年未曾回来,国内的变化很大,那幢幢迭起的高楼预示着这个城市的飞速发展,很多当年记忆里存在的地方,都变了模样,就连杨芦村出来的山路都修了,叶重歌听叶城书说是能通车了,是以她打算带着叶之易先回去看看两位老人,这一年又是在夏天,想想似乎每一次来去杨芦村都是在炎炎的夏日,这样的季节,预示着的生机与活力,但于叶重歌而言,却在那个青春的尾巴里,给了她无情的一刀,然后给她留下了浓浓的,无法掩藏的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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