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章 百战百胜
“哎,真拿你没有办法,我困了想睡觉了。 ”
张芊芊不知是怎么了,说话一下子好像变的成了许多,不过她的声音还有伴随着幼稚,我也没多想这么抱着她安慰她一直到她睡着。
她睡着了我也应该走了。这里不是我该留下来的地步,要是等第二天醒过来,那一切都说不清楚了,我小心翼翼的从上起来,穿好衣服之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走出别墅之后,天气变的有些微凉,这会的接到人已经没有人了,空的马路上每一个人的感觉很特别。
或许有种错觉,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而这里却没有了一个人,是一种悲哀吧。宏扑休圾。
突然一道光从我眼前闪过。紧接着轰鸣声响了起来,一辆白色的跑车停在了我面前,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两个我都认识。
只是不该在这个地方,这个时间出现才是,因为这两个人都不是我的朋友,是敌人还是很危险的敌人。
“小枫老弟,我们好久不见了,想不到在这个地方见面了,真是缘分啊,我晚上失眠做噩梦,睡不着觉总觉的有人要杀我,害怕的没有一丢办法,这才开车散散心,想不到遇到你了,我现在都有些分不清楚是在做梦。还是真的遇到了你。”
慕容天说话的语气很嚣张,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而站在她旁边的马小玲也已经换了一身行头,显然不在是那个自称是帮人看风水的人了。
这两个人能走到一起我一切都不觉的奇怪,一个是喜欢钱喜欢权利,另一个身上有这些东西。这是无可厚非的。
只是这两个人能够掌握我的行踪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难道是我身边的朋友出卖了我,这不太可能。
都大晚上了,谁还有这个闲工夫去偷偷报信,而那些人现在都以为我在别墅里面睡觉呢,不可能有人知道我在这里。
除非慕容天能算出来我去了什么地方,说到算那应该是马小玲在行的事情了。
“能够算出我在什么地方,马小姐真是厉害。”
我试探的问了一下,马小玲笑了,慕容天很高傲的说:“小玲是我的女人,她的本事我自然一清二楚,她不但上的本是厉害。关于风水格局这些东西也都很厉害,找人更是不在话下。”
“哦,竟然还有这么厉害的本事,那我能不能求马小姐帮个忙,帮我这个人。”
“可以,不过恐怕你没有这个机会了。”
慕容天笑着拍了拍手,这会一个相貌冷酷的中年男人冲我走了过来,他穿着一身黑衣服,手里拿着一把刀。与此同时慕容天掏出了一把,他指着我说:“我觉的你应该好好去反省一下了,慕容家族的事情不是你可以染指的,你没有任何资格。”
刚刚说完慕容天开了,我身体快速的冲着地上爬下去,可是他的法很准,我的腿上还是中了一,这一疼的我开始浑身出汗。
“你今天翅难飞,你还记得我帮你算过的血光之灾吗?我说过你活不过半年,我绝对没有骗你,现在你总应该相信了吧。”
马小玲很得意的看着我,慕容天笑着说:“行了小玲别墨迹了,赶紧把她扔到车上,我们带到荒郊野外在好好的折磨他一番。”
马小玲点了点头说:“还不赶紧去干活,愣着干什么。”
“不是说好的让我出手,直接用胜之不武啊。”
中年人有些不的把刀子放在了兜里,他说我也没有觉的不妥,直接抓住我的手,冲着我的胳膊下面是一拳,瞬间我的胳膊不能动了,胳膊被写下来了,应该是错骨了。
这样的手段不一般,也只有高手才能够做到,看来我今天要死了。
我很恐惧,我不想死,一种求生的本能想要我挣扎,只可惜我现在已经无力挣扎,只能眼睁睁的被看着自己被扛起来扔在了后备箱里面。
很快眼前的一切都黑了下来,我能够听到发动机轰鸣的声音,可是却已经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了。
路还是不叫平坦,可是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开始有些不太平坦了,颠簸的很厉害。
我一只手努力的抬起来,想要站起来却做不到,我的腿还在血,子弹打的很深,因为疼到了一定的火候,这会我已经麻木了,我一只手显得太废物了,想要坐起来都做不到。
我支撑着身体努力的移动位置,依靠我的手重重的敲打起来,可是于事无补,后备箱被锁住了。
现在根本无法打开,因为失血的原因,我现在越来越虚弱了,甚至都没有了多少力气。
我知道睁着是多余了,我会被玩死,被慕容天活活的折磨死,这个家伙真是可怕,他隐藏了好久,趁着我已经没有警觉的时候,突然冲了过来,狠狠地咬了我一口。
这一口让我死无葬身之地,而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完全傻x了,这一切都好像是做梦一样。
慕容天果然可怕,这个人的心机很深沉,而我却显得幼稚,本应该听陈美丽的话,一个人办事情的时候,身上还是需要带点防身的东西。
甚至算有人跟着,身上都要带着防身的东西,因为说不定谁会暗算你。
车子也不知道行驶了多久总算是停了下来,后备箱被打开之后,天蒙蒙亮,而我眼前的中年人却一脸狰狞的笑容,他好像屠夫看着猎物一般看着我。
“怎么不好好睡一觉呢?”
中年人很友善的说了一句,仿佛我和他是认识了许久的老朋友一样,我笑着不说话,因为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我的腿上都是血,这会的身体有些发凉,我感觉自己都快不是一个人,都要成僵尸了。
“看你的样子,一定是这里的环境不太舒服,我帮你换个环境吧。”
中年人说完把我抱了起来,这会我总算是看清楚了,这是一个厂子,应该是已经倒闭的厂子,在荒郊野外,算是里面的地面都已经长了杂草。
马小玲把门打开,慕容天跟着马小玲一起进去了,而我则是被中年人扛着进去了。
“这个地方以前是个加工厂,因为银行只帮助那些大企业之后,这小厂子生存不下去了,只能选择倒闭。”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我有些愤怒,所以情绪还是抑制不住,中年人摇头说:“你知道这地方以前是干什么的吗?加工猪。”
中年人说完哈哈大笑起来:“加工生病的猪,这里每年都有上百吨的猪会被送到个大餐馆,因为有慕容家族的庇护,在加上上下打点,这里的一切都运行的很好,只可惜老板不会做事情,太过于贪婪,想要投靠别人,最后只能玩火**,被人抓进去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庇护的了他。”
“你跟我说这些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马小姐说,这里气重,最适合做杀人的勾当,所以把这里当成你的重点和归宿是最好的选择,这里死过很多猪,你作为一个人,还是第一次死,你应该感到骄傲。”
中年人精神似乎有些问题,他给我的感觉很该死,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一个人,那么这个家伙已经被我千刀万剐了。
中年人好似一个导游,开始给我讲解这里的情况,讲解以前这里的生产线,如何把那些发霉病死的猪做出新鲜可口的味道,他好像以前在这里工作过一样,对于没一个生产线都是一清二楚。
我听了有种想吐恶心的感觉,这些东西已经成这样了,居然还能送出去当做新鲜食物。
“如果当初还有生产线的话,你已经会被当成最新鲜上好的猪被送出去,到时候你可以造福社会了,把你的奉献出来,让大家品尝。”
中年人说道这里,我已经可以肯定,他绝对有轻微精神病,性格过于偏激固执,所以才会产生各种变态的想法。
马小玲和慕容天两个人走在一起很不协调,慕容天很讨厌这里,他显然不曾来过这种地方,因为太阳已经出来了,所以有些脏兮兮的地方还是会出现一些苍蝇,这里的气味还是比较难闻。
“如果不是想要亲手做掉这小子,我绝对不会来这种地方,以前慕容家族需要这些地方挣钱,可是如今的慕容家族完全可以洗白,不用依靠这些垃圾危险的产业支撑,也只有那些需要崛起的小家族,才会在乎这些东西。”
慕容天不屑的回过头看了我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觉的这小子可怜的,从小到大跟我过的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怎么,慕容大少爷是想要对他网开一面?”
马小玲啧啧点头,用手把玩着肩膀左侧的长发,慕容天摇头说:“不能对敌人仁慈,这是我老子从小教育我的东西,他说要学会隐忍,还要学会一招制敌,厚积薄发,这样算是面对在强大的敌人,都有战胜的希望,对付一些弱者更是百战百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