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是不是哢错了
付明耀并不怕丢了她,他知道以林珏的情和脾气,会将那样的结局视为失败和对自己的羞辱,那是她绝对不会容忍的。
林珏有他的名字和工作地方,现在咨询这么发达,有这两条对于找人来说已经足够,更可况是他付明耀,他知道这么想未免有些太自负,可是,嗨,好歹工作近十年呢,轮谁都该有点儿成就感吧。
他相信她。好吧,大部分相信。付明耀不否认他也搜索了林珏,看到她们姐妹的网站,也逛了逛她的空间,里面很多内容却只有一个主题…玩,她去过很多地方、有很多留影,当然,照片里除了她,还有很多其他男孩儿。是的,在他看来那些确实都是孩子而已。
付明耀一张张翻过去,林珏的男友清一模式:帅气、活泼、阳光。并不是说他真无聊到去和这些男孩儿比,可他和他们路子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下午,当林珏的电话打到他办公室时,付明耀忍不住握紧拳头在空中挥舞了一下。林珏仍然装腔作势,刻意用她暗自练了无数遍的轻柔嗓音和他打招呼,然后绕来绕去。
直到最后才磨磨唧唧道出意图:这次轮到她请吃饭了。让付明耀意外的是,林珏并没有约他去某个高级餐厅,而是直接将家庭住址发给他,林珏要亲自下厨。想来他昨天的“再见”方式终于让林珏意识到付明耀并不是她那些通常的约会对象,也许是一种策略,要给他个措手不及。
付明耀嗓子里轻哼一声,不以为意,然而当林珏打开家门时,付明耀差点儿没认出面前的女人。不像昨天晚上泡吧时所化的精致彩妆,她这次选择素面。不仅如此。
她的长发也只是用一个大夹子盘起,凌乱且随意,时不时的还得吹口气去额前的碎发。林珏穿着宽松的圆领T恤、居家短,脚上蹬着一双印着米老图案的大拖鞋。
付明耀注意到她也有很好看的颈部曲线,昨天在肩胛上闪闪发亮的蝴蝶纹身贴纸不见了,头发上的蓝色也被洗掉,白皙的皮肤分外惹人注意。总而言之。
即使只是穿着毫无线条可言的短袖短,林珏也一样漂亮人。“嗨,付明耀,”她甜美地打了个招呼:“你来早了。”
“事实上,我来晚了。”说着他强迫自己的目光从她部挪开,林珏里面穿内衣了么?“晚餐马上就好,给我几分钟。”付明耀跟到厨房,发现林珏真的是在卖力做饭。
他的面前一片狼藉,锅碗瓢盆散落得到处都是。要是林珏真能几分钟就搞定晚餐,他肯定能看到自己白头发了。“你不常做饭吧。”林珏递给他一杯红酒“为什么这么说?”
“我猜的啊…”他抿了一口,尽力不去看她微微摆动的部“也许是因为锅上的标签还没撕掉呢。”林珏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不好意思笑了笑:“我们才搬进来,所以什么都是新的啦。
厨房从来是林瑾的地盘,我今儿特意借来用用。”付明耀打量了眼公寓,他没想到一个卖衣服鞋子的网店生意能那么好。“你们姐妹买的?”“当然不是啦。”
林珏一边在炉灶忙碌,一边摇头否认:“爸爸、我们各自的妈都给了些。”林珏转头稍微瞥了他一眼,继续道:“当然也刻意留了一部分,剩下我们三个自己挣。”
“她们人呢?”“林瑾几乎住在她的餐厅,林玥也把实验室当家。我刚毕业,工作之前有些空闲时间,所以这俩巴不得让我负责装修,她们只用搬进来住呢。”“工作?”“嗯。”付明耀意识到林珏不想多说,反而来了兴趣。
“什么工作?”“我念的是医科,还有两天就要开始上班了。”林珏说的轻描淡写,却还是让付明耀愣了愣“医生?你从来没提过。”林珏耸耸肩“有什么好说的,我爸是医生,我妈是医生,我自然是了。
这是发生在我身上最没趣的一件事儿了。”看着他吃惊不小的样子,她玩心起来,故意板着脸刺他一句:“这也能让你意外?你日子过得可真够无聊的,我也太容易让你意想不到了吧。”这时,一个灶眼上的锅被水汽掀开,泡沫咕咕从锅沿淌出来。
林珏小声骂了句,赶紧关了炉灶,戴上手套将锅移开。付明耀清清嗓子:“你需要帮忙么?”“你会下厨?”“不比你好多少,但是我可以打电话叫外卖。”林珏皱眉,一副很不满意的样子:“可是我想为你做晚餐。”
是啊,但是为什么?很明显这不是林珏通常的约会路子,她究竟在动什么心思?“好啦,告诉我这附近的外卖店号码。”林珏只是犹豫了一下,随即来到客厅的茶几下,出几张餐馆的外卖单。
两人打完电话、将厨房的没的统统倒到垃圾袋收拾干净。外卖送来后,他们这才一起坐在餐桌前安静地享受晚餐。付明耀轻咳一声,开口打破沉默:“我看了你们的网店,很漂亮。”林珏笑笑。
然后摇摇头:“我们更多的还是代买,网店是个门面。大家都忙,但不想错过姐妹一起干活儿的乐趣。”说起来连她们也觉得神奇,几个人并不是一起长大,她们的父亲林峰结婚快、离婚也很快,三姐妹妈后来各自再婚,都算是有自己的家。
林峰的老婆缘也许太好也许太糟,但他非常喜欢孩子,虽然妈不再是他老婆,可孩子毕竟都姓林,于是建议逢年过节、寒暑假时把几个孩子凑到他跟前住几天。让大家惊喜的是。
她们虽然长得并不相像,但性格上却分外合得来,用心工作、用力玩耍,体力一、精力一。
三个人从小到大无论在哪儿无论做什么,都会一直保持联系。做生意开网点,虽说更多像玩儿,但大家还是分外认真,无论是谁,再忙都会出时间打理一二。
“女人的生意确实好做。”“实际上,我们卖出去的表、皮带、钱夹几乎和包儿一样多。信不信由你,现在没男人喜欢女友给他们织衣了。”“听上去很顺利?”
“还行,毕竟能称为品牌的自然是好东西,好东西喜欢的人多。”“所以买的人多?”“喜欢了自然会想要,不然叫什么喜欢。”“包括人?”“哈…你是说恋爱么?我运气不错,知道其中过程是怎么回事儿。”
“不错?你最长的一段恋爱持续多久?半年有么?”没有,可那又怎样。林珏喜欢约会、喜欢初吻,喜欢闲暇时有人陪的感觉,之后怎么样她没兴趣。
她讨厌第一次争吵,没兴趣见父母,不愿意在她洗手间里留位置给男人放置刮胡刀,更别说周末两人窝在沙发上看电影了。很多人觉得这是男女关系的里程碑,林珏却觉得那表示谁都懒得再去为对方花时间花心思。
她沉思片刻:“那要看你是将恋爱、同居、结婚分为三件事,还是一件事来进行。”付明耀有些讥讽:“显然你当三件事,而且动作好快。”他再次打量周遭,目光向卧室方向看去。
孤男寡女在家中吃完晚餐,没有他人打扰,接下来发生什么不言而喻。“哈哈…你以为这会儿我会给你暗示,或者直接表示你可以扑倒我。”
林珏笑着摇摇头:“不,我是在说男女约会的初级阶段…眼神接触,无意碰触,以及初吻。”“嗨,你是不是错了,这已经是我们第二次约会,而且,我并不觉得被你吸引,更没对你一见钟情。我甚至可以反过来说。
毕竟昨天主动找我的是你,今天打电话邀请我的也是你,记得吗?”林珏皱了皱鼻头,付明耀几乎笑出声,在得不到她想要的东西时,这个女人显然要有趣得多。林珏很快恢复过来“那是因为我没想让你爱上我,如果我真使了劲儿,你早就吻过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