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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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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秋夜,晚上十点半,大学毕业十周年的初次聚会在一片混乱中结束了,音乐的嘈杂和酒的刺搅得我有些头晕脑,躺在酒店的大上,脑子里混混沌沌,却没有什么睡意,我努力回忆着返校这半天的经历,依然似一团麻。

  当年的同学大多成了气候,或做官、或经商,或嫁作贵人妇,一个个光鲜亮丽,颐指气使,粉墨登场,频频举杯。

  但多数人除了散发着铜臭,便是官气十足,道貌岸然,几乎完全失去了十年前的真诚与亲近感,让我感觉很无趣,只有几个极要好的兄弟见面时还保留着当年的激动和喜悦。

  而有一个铭刻入心的笑貌始终在我眼前时隐时现,她,便是我十年前的团支书。是啊,她就是那个个头仅仅1米55,身材也并不算不上丰傲人的小琳。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在她身上究竟是什么吸引着我,是她娇小到几乎不起眼的身材?

  还是她白皙细的肌肤?是她静如处子的气质?还是她甜美如甘泉的声音?我不知道,从决定不远千里来参加聚会的那一刻起,这个名字、这张脸、这个身影就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或许,从内心来说,我更多地是因为能见到她才下决心借着出差的名义“顺道!”来参加这次聚会的,尽管我口口声声说是冲着对母校的仰慕回来的。

  飞往C市的途中,我怎么也无法抑制因为马上就能再见到小琳而从心底弥漫开来的那种兴奋,不一再问自己:“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呢?”

  读大学时,很多师兄弟都对小琳穷追不舍,结果纷纷遭遇软钉子甚至有几位打算轰轰烈烈搞定她的哥儿们被迅速冰封,落得个灰头土脸。

  而从入学一开始就和她捆绑在一起的我,同样对她有过很多的幻想,但仅仅是幻想而已,从没付诸过实质的行动,反而刻意保持着某种距离感。

  或许正是这种距离让小琳感到安全,她似乎把我奉为了无话不说的蓝颜知己,两人之间很有些默契,关系好得让周围的兄弟们眼红,然而这种亲近明显超过了任何两个男女同学间的“同学关系!”

  ,却又远远没有达到恋人的程度,我顶住了哥儿们无数次开始追星行动的鼓噪,内心却一次次在深夜幻想过与她肌肤相亲,对着在眼前若隐若现的小琳的身影疯狂套自己的男,张大嘴,深呼吸,深呼吸…

  然后一泻如注…小琳的家就在大学所在的这座城市,这个曾经让我心动,让我惆怅过的城市。降落的一刹那,我的心随着飞机忽悠颤动了一下,莫名的悸动。

  其实毕业后我和她联系还算多,经常互发个信息,偶尔打个电话,拜拜年,情人节的时候对她开玩笑说有个老相好在远方问候她等等,她也总是很快地回个笑脸过来,却不像平时那样健谈了。

  三年前的某一天,我出差即将途径C市,提前发了信息告诉她说有机会想见见她,却得知她正在澳洲休假,这让我足足郁闷了好些天。一年后,她说她嫁人了,先生比她大11岁,是某某大公司的副总,再后来她生了孩子,一个漂亮的女儿,然后是孩子长大了。

  很可爱等等…渐渐地除了节日的问候,我很少再扰她,直到四年前失去联系,而现在,我就躺在小琳所在的这座城市里,窗外的C市灯红酒绿,而夜空却深邃得像一个巨大的女之,半遮半掩地惑着我。内心的火焰借着酒悄悄地滋生出来。

  慢慢地噬着我,烧得我口干舌燥。我起身接了杯冰水,一饮而尽,模糊的记忆瞬间消融,我忽然想起小琳今天迟到了,她说先生出差了,保姆又生病了,她是先把孩子送到妈妈家然后才来参加聚会的,唉!

  送孩子…真是“狂风落尽深红色,绿树成枝!”啊!蓦然间,我很有些杜牧当年的感叹。

  晚上我回酒店的时候她们几个女生还在叽叽喳喳地聊个没够,相约哪天一起去登山,这会儿,小琳回家应该没多久吧,半个钟头?十年了!

  再见时,小琳比我记忆中那个纯情女孩儿略略胖了一些,但皮肤依然如新出笼的水豆腐一般娇、谈笑依然如银铃一般悦耳。十年了!她的外貌几乎没什么改变,还像是那个沉稳中透着青涩的团支书!

  先生出差了,出差了?我的心忽然像被一只无形的小手一把捏住了,的,怪怪的。头的电话骤然响起,我抓起听筒,听到一个陌生而甜美的女声:“先生,请问您需要上门按摩服务吗?”

  “哦!”我怔了一下,身处以盛产美女着称的C市,邂逅一份遇看似是一件并不困难的事情,即使没有福,如果肯付出一点点金钱,那同样可以享受一下C市美女的脉脉温情和窈窕身段,就像现在,只要我对着话筒说一声:“好的,来吧!”

  ,就能得到燥热的身体急需的情和足。“哦,不需要,谢谢!”我以绅士风度般的言语回绝了对方的暗示。

  但却无法压抑住身体升腾起的烈焰。小琳的身影再次浮现在我眼前,清晰得让我翻身坐起,连吐几口气,定了定神,决定铤而走险。

  我以极快的速度,写好了一个短信:“琳,十年没见,你居然没怎么变样啊,怎么还跟个长生不老的纯情少女一样?这些年音讯全无,只顾相夫教子了吧?”

  短信发出,我的心跳一直在加速,每一次跳动都像是一把大锤撞击着膛,心脏更像直接蹦到了嗓子眼儿,堵得我有些透不过气来,每一秒钟的等待似乎都如此的漫长。

  看着手表的秒针懒懒地挪动着,简直是无法忍受的慢!我烦躁不安,把了几口的香烟狠狠地碾碎在烟缸里,手心里渗出了汗,眼睛死死盯着扔在茶几上的手机。漫长的一分多钟过后,我的手机屏幕亮了。

  随即“嗒、嗒!”地跳动了几下,连带着我的心跟着一起颤抖,我抓起手机,是小琳回的信息:“对不起,今天实在太忙了,慢怠了你,不要记仇哦…”我心中暗喜,长舒了一口气,紧张的心情也放松下来,迅速回道:“唉,看看下午的聚会,你依然是光鲜夺目的焦点,恐怕早已经把我这老相好给忘到庭湖里去!”

  “哪里咯,忘记谁也不能忘记你咯!”小琳的回答让我如同吃了蜜蜂屎一般,心里美滋滋、甜酥酥的。

  “不管怎么说,你慢怠了最不该慢怠的人嘞!马上出来请我喝酒赔罪吧。”“没问题咯,我请客,你住哪家酒店咯。”“香格里拉。”

  “哦,那离我家不远,等一会儿吧,我冲个澡,打车过去!”看到这条信息,我像被了筋的蛇一样,软瘫在沙发上!佳人入浴,这是在暗示我什么吗?我的心如同在老白干里浸透了一般,火辣辣、醉醺醺…

  我拍了拍脑袋,猛然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灯火阑珊、看着车来车往,看着C市美仑美奂的夜景,深深吐了一口气,双手握拳,在心底用最坚定的口气对自己说道:“Comeon,man!拿下!”

  然后冲进浴室拿凉水浸透了巾,捂在微微有些发烫的脸颊上,心跳逐渐平缓下来。住进酒店时,我便注意到酒店附楼的一层有一间很不错的酒吧,就去那里了。

  我以最快的速度做了决定,冲着镜子里,目凶光的自己做了个鬼脸,出两颗尖牙,低低的声音吼道:“狼、来、啦…”

  半个小时后,小琳身着一袭白色的丝质V领长裙准时出现在酒店大堂,我起身过去,小琳看到我,脸上洋溢着甜甜的笑,我不由得心里忽悠了一下,那种久违的感觉瞬间浮现眼前,十年了。

  这甜甜的团支书,这水一般纯净的小琳,身形和笑容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啊!我的双眼忍不住不安分地上下打量着小琳,贴身的长裙服帖地包裹着她,V形的领口着浅浅的一段沟,一头刚刚洗过的秀发随意挽了个髻,脸上未施粉黛,却依然透出一种飘逸、柔美、感的成女人气质,与她一个多小时前在聚会时穿的正装显然是另一种风格。

  回头想来,大学四年里,我和小琳之间一直相处得很随意,也颇有些默契,而在同学眼里,我和小琳更是很不错的一对儿,这不错不仅仅是指我们关系铁,更主要的是气质很般配,说郎才女貌倒是一点不为过。

  那时候我经常去她宿舍玩,每次都坐在她的闺上,小琳也每次都会沏上一杯茶,递到我手里,自己坐在桌边的凳子上。我知道学校里甚至校外都有不少帅哥追求小琳,她一概拒绝了。

  班里的同学时不常地当着我和小琳的面起哄,跟我说:“帅哥,加油啦!”之类的话,小琳总是一笑置之,说不清究竟为什么,虽然大学四年里我始终是离她最近、跟她关系最铁的那个男人,但直到毕业,我们都没有向恋人关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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