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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看得人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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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他为什么会发帖子给我,帖子上又没名字,这点我就不知道了,一路上行匆匆,十多天后,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那是一座建筑在百丈绝峰之上,模仿昔日南蛮圣地空中花园所建的华丽宫殿。

  飘在云端中的一大片圆形土地,铺着白玉和其他闪闪发亮的石头,不知道哪冒出来的瀑布,倾成一条小河,沿途遍植繁花草木,在不远的末端聚集成湖泊,锦鱼飞跃、骏马饮泉,全然就是一副天上人间的至美景

  巨大的宫殿耸立在正中,没有围墙,类似古堡的建筑,金碧辉煌、光溢彩,样子是俗气了些,但周遭飘扬着渺渺云气,刮着冷冷的风,感觉起来还是很雅致。

  而一阵馥郁芬芳的花香扑鼻,搀杂着阵阵女儿幽香随风飘来,两种香味相互,合二为一,再也分辨不了是何种香气。环目看去,周遭有不少的侍女在招呼宾客,虽然身在南蛮。

  但是倒也没有买人类当奴隶这种事,女奴们都是半兽人,偶尔也有半精灵,打扮得都很华丽,虽是奴隶之身,却全穿丝着绢,比寻常平民要舒适得多。

  半兽人和兽人要如何区分呢?其实很简单,所谓的兽人,只是能站立起来,像人类一样行动的野兽,好比看见一个长着虎头,通体黄,双手成爪,会站着跑跳的家伙,那就是虎族兽人。

  而这样的兽人与人类配,生下来的后代,就是半兽人了,像阿雪这样,具有人类脸孔、人形躯体,只是多了兽耳、尾巴的生理特征。正常的半兽人,皮肤上可能会有斑纹、绒或是鳞片,随种族与血统成分而不一。

  至于如果看到一个长着虎头、通体黄、双手成爪,不会站不会跑,却低咆着对你猛瞪的家伙,不要怀疑,它就是一头大老虎,虽然不会变成兽人,但是还是会吃人的,遇到它,请千万躲避。

  苏瓦鞑剌显然对侍女要求极高。虎族、豹族、兔族的半兽美人,轮番接待宾客,不同泽的头发,散披在肩,修长的身段,酥拔,仅堪一握的纤,再加上丰腴匀好的姿态,更添媚,眼里充着不可言喻的挑逗,让众多宾客乐得合不拢嘴。

  我和阿雪被带进一间独立小筑,由于沦落到当珍宝猎人不是什么光彩事,我并没有大肆张扬自己身分,而用了假名。看侍女们把我和阿雪带到的地方,虽然是漂亮,却远不能和一众宾客相比,显然我们也没有多受重视,那为何会被邀请,这就让人不解了,真正的理由,终于在不久后揭晓。

  因为距离易会的开始,还有一段时间,所以这几天,我忙着在各处商人间游走,探听新的珍宝消息,特别是那最重要的圣者之杖,我寻觅了一年,半点消息都没有,实在头痛之至。举行宴会的前一天,阿雪忽然跑来告诉我,她遇到了一个怪人。

  苏瓦鞑剌为了附庸风雅,也请了一些南蛮地方的文士来共襄盛举,其中有一名游走各地的旅行画师,那惊于阿雪的,便请苏瓦鞑剌的仆从一并相邀,这天与阿雪碰着之后,立刻要求请她当模特儿。

  “那位先生很会画画,而且还会作诗呢!师父,明天你也去画一幅吧!”阿雪喜孜孜地说着下午的琐事,听她说来,那人虽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落魄画师,却极有文采,起诗来,什么“白滔天,秦皇岛外打鱼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什么“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端地是气势非凡。

  我文事不行,无法赏析诗词深意,但听了几句“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原驰蜡象,与天公试比高”、“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时,忽地想起一事,不由得大惊失

  待得听完最后一句“数风人物,还看今朝”我颤抖着声音,问道:“今天帮你画画的那个人,是不是个胖胖的秃子?”“才不是呢!他有一点白头发,不过完全和秃没有关系喔!而且长得帅帅的,年轻时候一定倒很多女孩呢!”

  我管他年轻时是不是尽天下美人,只要不是秃子就行,不过,还是有些不放心,低声再问:“那…这位先生贵姓啊?他的姓…该不会和老虎皮肤上的那一层东西有关系吧?”

  “不是,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姓只和植物有关系,一点都不关动物的事喔!”“和植物有关?那就没问题了,告诉我,这小子他姓什么?”“姓茅,茅草的茅。”***

  庆祝宴会是在宫殿里头举行,预备在宴会最高的时候,进行珍宝易。我这等小角色,是坐在门口最末端的水席,只能远远地看见主人苏瓦鞑剌的身影。

  但见这豹头兽人身躯高大,每一块肌都结实贲起,在这样养尊处优的环境,仍能维持如此体魄,果然不愧是南蛮一方的土霸王。方自沉,刚好阿雪也更衣前来,身旁跟了一个画师打扮的中年男子。

  “唷呵!师父,人家换好衣服了,我路上遇到了茅先生,就和他一起来了喔!”我暗自打量,这位茅先生相貌俊雅。

  虽然已入中年,看来仍颇有飘尘之态,脸上也笑咪咪的甚是和气,而当我听见连番惊叹,转望向阿雪,心中登时叫苦不迭,由于不想多生事端,我让阿雪回去褪下一身暴装扮,换一件朴素点的出来,却不料起了反效果。

  好像是向侍女们借了衣服,拿下木头面具的阿雪,以纱巾遮面,上身仅穿着一件浅绿背心,唯一的扣子正好结在双之间,让本已峰,更显得浑圆肥硕。穿着这件仅遮住房的短背心,她平坦的小腹、纤柔滑的曲线,完全

  下身的扎脚管宽松丝,是游牧民族女最长穿的款式,半透明的管,分外彰显了雪的两腿,引人往下注视到那双白净的玉足,这样一打扮,虽说衣着朴素,但却把阿雪的姿整个点缀出来。

  两条粉腿更是光滑修长,肥大而圆翘的部是那么坚,纤细的蜂的巨,立即引起座宾客的惊叹,苏瓦鞑剌在一阵惊愣后,更是立刻邀我们到贵宾席,一双豹眼着野兽发情时的赤凶光,像要把阿雪下肚一样,直盯着她不放。总算,大庭广众,这头豹也不敢太过来,坐回上座后,先是说了番场面话,跟着就开始吹嘘,他经商致富后,是如何花了老大心力,建立这座媲美当凤凰族空中花园的宫殿,得以永留南蛮史上。废话说了一堆,终于在众所瞩目下,宣布开始这次宴会的重头戏,却不是普通的珍宝易。

  而是高风险的赌赛:每位贵宾拿出一件珍宝作为赌注,之后就放出自己的宠物下场战斗,胜者可以拿走负方的赌注,而最后胜利者,可以独得所有的珍宝。讲说由宠物出战,能获胜的想必是猛禽凶兽。

  但又有哪位酋长会这般无聊,没事带一头六足豹或是狮鹫上街的?最后大家真正竞赛的,就是各位酋长间的兽魔。

  所谓的兽魔术,就是魔法六大派系中的地系,集一切召唤术法而大成,是因为体质、天生无法使用任何光明、黑暗魔法的兽人们,在屡次战争失败,被赶到南蛮一地后,痛定思痛,想出来的特殊咒术。

  南蛮一带,本多猛禽凶兽,某些甚至有着天赋魔力,不必驱动咒文,其体部份就有特殊作用,一向都是魔导师眼中的药材宝库。

  早期的兽人先祖们,在屡次尝试修练魔法失败后,从召唤术中另辟捷径,将森林中的凶兽擒杀,收集其血练制成兽魔,之后将兽魔困于结界内,使用者则进入结界与之搏斗,降服兽魔后,便可与之立下血誓,收为己用。

  除非经过特殊的炼制手段,不然一头兽魔大概只有生前的一半威力,只是,被召唤出来的兽魔若是战死,只要饲主还在生,随时都可以再度召唤,永生不灭。订定血誓之后的兽魔,会噬饲主的气作为能量。

  除了兽人,实在没有其他种族有如此强壮的体去负荷,加上其他地方没有南蛮这样的自然环境,兽魔术就成了南蛮兽人的专有法术,若非如此,这些茸茸的东西早不知道给人类联军灭种几十次了,低等兽魔威力有限。

  但高等的兽魔术,就牵涉到很高深的生化魔法,过去听说有术者甚至直接唤出龙来当作兽魔。

  为此,许多魔导师都怀疑,有魔族参与了兽魔术的创造,而术魔法书的地狱神,其中也颇有借镜于兽魔术之处,为此,我分毫不敢小觑这门奇术。

  竞赛开始前,苏瓦鞑剌道:“我偶得到一件S级珍宝,叫做神灯,虽然用途不明,但我愿意将它献出,当作本次竞赛的彩头,赠与我们南蛮的第一强人。”此话一出,局面顿时变得很不单纯。

  老实说,这话真是狗,因为今的宴会,并非南蛮全境的大宴会,仅是南蛮东方一带的酋豪前来赴约,纵然胜出,也不能自夸是南蛮第一。

  然而,在这样的场合,主人这么说了之后,身为宾客的各族酋长如果不一显本领,就会被视为懦弱无能,在南蛮这样夸耀武勇的环境,不但族人随时可能因此叛变,就连其他邻族都会恃强来攻,后果严重之至。

  为了不给旁人小觑,宾客们分成六个圆形战台,召唤兽魔,开始进行擂台战。一战起来,各式各样的强力兽魔,看得人眼也花了,一头长着三只利爪、在地底潜行的“土爪”被“爆裂蛊”炸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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