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看了眼时间
“…吃吧,吃完跟我一起出去。”他已经打扮完毕,穿着衬他的素长袍,与眼角边暗红色的梅花印记形成反差。“出去…?”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贴身助理,吃喝住行都和我一起。”他语气平静,不见前几的鲁。
他命令浅炵,仿佛和他在一起是理所当然一样,浅炵的眼睛又黯淡了下去,秦凤之这是变本加厉,硬要把自己绑在他身边。“…”浅炵想要反驳。
但没有力气,她明白现在她还没有反抗秦凤之的力量,只得养蓄锐,等待机会。饥肠辘辘驱使她坐到桌边,马上就被桌上精美的食物吸引了注意力。包子面包、热粥暖汤、牛豆浆、还有她喜欢吃的糖水,不论是中式还是西式全都凑齐。
浅炵平里吃得糙,从没见过这么丰盛的早餐,一时间不知如何下手。看来看去,浅炵还是拿了一个最不起眼的包子。咬了一小口,猪馅的汁水与油脂,就着带甜的面皮进入口中。浅炵一时顾不得吃相,连吃个两个包子,很快就了。
可她不敢妄自离开,一边喝着豆浆,一边观察着秦凤之。相比浅炵吃的包子与豆浆这样的中式搭配,秦凤之面前则是一份西式早餐。带有黄的太阳蛋、煎得带有焦痕的香肠、烤得金黄的吐司,还有一杯黑咖啡。浅炵忽然想到以前的秦凤之…秦枫爱吃甜,白砂糖正好放在她这一边,便递了过去。
“不用。”秦凤之面无表情,声音中没有任何波澜,就连手上的动作都有些机械,似乎食物的味道对他而言无关紧要,在她面前的秦凤之突然变成了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寒冷如冰。
明明做时的秦凤之炙热如火,这让她一时不习惯。浅炵将脑袋埋进膝盖,整个人都窝进毯里,她想问秦凤之很多问题,却不知从哪儿问起。“秦枫…”她幽幽地唤了秦凤之一声。
“叫我秦凤之,不管是在外面还是我们相处的时候。”秦凤之不理会浅炵的试探“什么事?”
“戏班…秦川、他们怎么样了?”那个游离于现实的剧团,现在还游在各地,唱着那一出出虚伪的戏吗?“死了。”秦凤之的话简单明了。
后来觉得自己说得有失偏颇,继续道:“秦川死了。所以散的散,走的走,就是这样。”“是吗。”原来已经没了。浅炵放下腿,若有所思。
“和你无关的事…”秦凤之将咖啡一饮而尽,瞥了眼沉默的浅炵“怎么,这些不合你胃口?”秦凤之指了指一桌子美味,浅炵只是摇摇头:“我吃了。”“吃太少了。”这是在关心她?
“唔…”浅炵抬头,刚想再解释两句,却被秦凤之突如其来的吻吓了一跳。咕嘟咕嘟的,甜蜜的滋味从他口中传来。是浅炵喜欢的,银耳羹的味道。面对这涌来的滋味,浅炵手足无措,最后。
她选择顺从地接下。待浅炵将银耳羹咽下,这次轮到秦凤之品尝的时候,他搅动着浅炵的舌头,换着彼此的津,那一刻,即使不嗜甜的他也会为这甜品陶醉。
“听话。”秦凤之抬起浅炵的脸,他的膝盖不知何时分开了浅炵的双腿,一时间二人之间的空气都变得香起来“虽然我不介意每天都这么喂你。”他向她微微一笑。浅炵红了耳。
她曾经的秦枫师兄,怎么会变成这样?然后,秦凤之理所当然地拉下了她的毯,浅炵出了一丝不挂的身子,他的手在她的前游走,浅炵轻轻的阻挠并不能阻止他,他用膝盖顶住浅炵的私处,浅炵嗯的轻叫了一声。
他在浅炵的颈处落下吻,浅炵得开始闪躲。“秦凤之…别这样…”“嗯?怎样?”他故意在她耳边吐息。
浅炵默默不语,秦凤之明明知道自己想离开,不愿意再维持这样的关系,却硬是要让她说出口。
他摸着浅炵的脸庞,似是看穿浅炵心中所想,轻声细语道:“炵儿,我们做个易。只要你乖乖待在我身边,我就不会再强迫你。”“而且,”说着。
他的手抚上了浅炵的伤疤“你想的话,也可以从我身上问出你想要的东西。”秦凤之看着浅炵的眼里升起了异样的光彩。对,这才是他想要的。
他不想要一个无神的人偶,他想要的是从前那个神采奕奕,给他带来喜怒哀乐的、可人的女孩,同时,浅炵也明白秦凤之那眸子里还藏着别样的思绪。
她知道,这是秦凤之设下的一个陷阱,一个用甜言语设置的陷阱可是,除了这条路她别无选择。“好。”她说话的声音微微颤抖。
***漆黑的深巷里,时亮时灭的路灯。飞蛾不知畏惧地撞着灯泡,灯下的阴影处的一场易也接近尾声。“呼…阿伶,多少钱?”
“客人”稔地叫着面前的人儿…到肩的长发,小麦色的皮肤,宽而厚实的肩膀,被称作阿伶的男哈哈地着气,脸上情还未褪去。他穿着背心和短,是再也普通不过的男打扮,却因为他魅惑的神情而显得情。
“两百。”阿伶拉起子,掏出香烟了一口。浓烈的尼古丁使他从刚才的事中清醒过来,等待着“客人”掏出钱来。“喏,给你三百。下次还会找你的,超舒服。”
“客人”向阿伶眨了眨眼,离开了无人的小巷。阿伶对着“客人”眯着眼,似笑非笑地目送“客人”彻底消失了踪影。“呸。”将叼着的香烟和那人的残留的津一同吐出,才算缓过神来。
他对着路灯检查着纸币,看到不是假币才安心地进口袋里。“靠,这什么鬼地方。”他摇摇摆摆地离开小巷,走到外头蒙了眼,他似乎随着“客人”来到了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本然二人坐在车上出发去酒店,途中“客人”想试下野合,便唐突停在了这里。这“客人”自己叫车走了。自己可惨了。
阿伶又从口袋里掏出钱,数了数,三百十五,不多也不少。这些够他一到两周生活,却不够他叫车到市区。“…走到哪儿算哪儿吧。”他自言自语,漫无目的地走在公路上。阿伶没有家。
他在市区的天桥下临时搭了一个住处,平常都在那里睡觉,他想着。走累了,就在路边凑合一晚,反正也没差。轰隆隆,随着一记雷声,黑夜的颜色更浓了。
不久便闪电四起,要下大雨了,他讨厌下雨。不仅下雨会让天桥下的住处会水漫金山,更是因为下雨会让他那暴躁不堪的心变得更糟。滴滴答答的,雨滴打到他脸上。
离他五米有一处公车站,他加快脚步走了过去,接着只听哗啦啦的,大雨倾盆倒下,他百无聊赖地坐在等候处,看了眼时间,大概两小时后会有一辆开向市区的头班车,他突然觉得有点冷,自己唯一一件外套好像落在那“客人”的车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