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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不像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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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呼吸长而悠缓,春天的柳絮从她的骨骼和血飞出来,李承业亲了亲她的鼻子,又抓住她的手放到嘴边啃了一下,才放她安眠,他想留下点什么,他的味道。

  或者一个印记,但要是这么做…孰料周迟又睁眼道:“你不走了?”李承业道:“不了。”“你还是走为好,奉劝你离我远一点,”“为什么?”“吾好梦中杀人。”

  安睡的女孩没杀过人,倒是清醒的男人杀过好些。李承业恍了恍神,松开手。本想陪她躺一会,现下无甚心情了。隔了一阵,外面下起雨。

  暴雨让他清醒。十四岁时,母亲于病中去世,也是这样一个雨天,连老天爷都在哭泣。两个月后他去了江城。

  他听说沉时要来,所以果断地抛下故乡,奔向他想象中金戈铁马、气万里如虎的生活。最关键的是,他能离姓李的人远一点。

  李一尘的父亲为他母亲花了重金,寻来无数名贵药材救治她,可唯独不肯牵一牵她的手。来了江城,他也经常不开心。江城是座雨水很多的城市。

  而他讨厌下雨,暴雨会耽误人们做事,一旦闲下来,世界都是嘈杂的水声。雨水冲断过江城书院外面的桥。

  那天他带人加紧修补,人在桥下,听桥上的学子念“雨断桥人不渡”唱歌一样好听,然后周迟路过,他看到她也不高兴,阴郁散去了几分。外面在下雨,他哪里都不想去。

  他想待在周迟身边,听她梦呓,等她醒,他看不清她,却看清了自己。只要他觉得他爱周迟,势必经历爱情的痛苦。

  微弱的理智呼喊道,停下吧,可怜的不是她,是你,他说,我抵抗过了。没用。理智反问道,是吗?他说,罢了。你走吧,最后它也走了。唯一一个战友放弃了他。

  ***很难明说周迟对李承业而言是怎样的存在。当他拿着新鲜的花和食物来找她,发现悬在墙壁上的长剑不翼而飞时,他下意识取了一枝最适合当武器的花,下一刻周迟的剑就飞了过来,那称不上危险。

  他没有嗅出杀气,但她反手起剑,削过他的头顶,竟有些模样,让他想教训她。剑的特别之处是两侧开刃。

  他怀疑周迟根本不懂得它的危险。周迟认真和他打斗,有板有眼,像书上画的那样,又移形换位似的,边打边退,一旋身出了石舫。李承业自然要追,却不是追往周迟出去的那扇门,而是朝向另一侧开了半扇的窗。

  北面的门至西侧的窗,前后不过十余步,他抄近路,刚一脸,长剑刺来,堪堪离他前三寸远。

  周迟的轻功比他想得更好,赤足走在虚浮的廊桥上,不发出一点声响。石阶底下是青苔,墙壁爬藤萝,安静而陈旧。下了一夜的雨,湖面已与桥板齐平,她的倒影和她连在一起,红裙像生出羽翼。

  在水上和水下两个世界飘浮。李承业突然明白了为何她拖延战斗,为何窗子开了一半,为何她不着鞋履。这全是圈套,他承认她赢了,他知道她想听什么,称赞她道:“招式到位,身法也轻巧。”

  “多谢。”“就是不够光明正大。”她看起来毫无歉疚之心:“我喜欢偷袭。”李承业点头,抱她回房,视线绕在她身上,始终移不开。

  他的心是的,像堆积了雨水的湖,再要多出一点什么东西的话,那只能是她的影子。周迟把剑给李承业,命他将其归位,他掷向半空再反手接住,道:“原来不是花样,是真铁。”

  “怎么?”“你仔细看过它没有?能伤人的利器都必须到府衙验看登记,过了明路,才能使。这剑没印记,剑格花里胡哨,房子也不像剑客的房子,真拿剑的,多少有点尚武。”“比如李大将军?”李承业笑了。

  拿起雪白的狐裘裹住周迟半个身子。花差不多都毁了。只剩下他手上那一枝,花瓣掉了几片,好在还算完整。

  他依照周迟的习惯,把花进青瓷瓶,她喜欢新鲜的花,就算李承业不动手,她也会为自己准备。李承业的脑子里没有香草美人的概念,他脸上写着“草木无情”或者“大漠穷秋”

  但他已做出了决定,从此她的要求都和他相关。度过同一个夜晚,呼吸同一个早晨的空气,吃同一份饭。

  他从那无声的嘴嚼当中窥见了几分周迟的心思。邀请一个人一起吃早饭比邀请他同眠更暧昧,他接过周迟的汤匙,作势要喂她吃。

  他知道周迟不会拒绝他的服侍。周迟专心吃饭,不言不语,连咽的间隔都固定不变,像有某种规律,这和李承业的想象不太一样“嘴角沾着米粒,不会难受吗?”“不可能吧?”李承业摸向自己的脸。

  周迟比他快一步,揪着他的衣裳,说不上是吻的吻落在他左边的脸颊。怪异感消失了,他只余一个想法…她骗我,她想亲我而已。

  她为了她的面子骗我,他不想表现得过分开心。简单收拾过后,李承业抱周迟坐在自己膝盖上。

  “刚才那是什么路数?好像在哪见过。”“是我师父的独门秘籍,分道篇和术篇,我学过术篇的招式。”“怎么不接着练完?”

  “我只学会了招式。”李承业快活大笑。笑过之后,李承业又来找她搭话。周迟愿意解答他一切疑问,但却不愿意去想为何他总有许许多多的问题。“你几岁开始学剑的?”

  “十岁。”“那就是五年前?哎,巧不巧,我也是五年前。”“可您才是剑圣大老爷。”

  “别丧气啊…换个师父不就成了?你跟着我,包教包会。我和你说过,我也是这么过来的,十六之前,练刀斧戬,十六之后,跌跌滚滚学习剑术,我以为我是天才,到头来只能算个地才。你遇到我,再合适不过了。我最清楚怎么教地才。”

  周迟听他絮絮叨叨,想起了其他的事。李一尘受封国师,恰好也在五年前。周迟喜欢他的剑术,赠他辟尘宝剑,从此天下人皆以长剑为武者风,以李一尘为剑客之尊。

  李承业选择修习剑法,多有顺时而为之意,此般种种机缘,算是由十岁的周迟一手促成。兵器的品格也是主人的品格。周迟心爱的短剑似玉非玉,极轻极薄,不像杀器,倒像一件翡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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