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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捧起维桢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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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面我不会你衣裳的,我可不舍得让别人瞧见你的身子。”维桢听他提起那晚的事,身上微微颤了一下,有点难堪地别开了脸。沉飞低声笑起来:“小丫头,还是这么容易害羞,你怕我什么啊?心肝儿,老公疼你呢。”说着低头含住她,轻车路地侵入口腔,深深浅浅地勾起来,只觉她芳馨体,小小的舌头勾魂之极,如果含住的是…必定更令人魂醉骨酥,死。

  维桢刚喝了热身香甜的味,又是一副韶颜稚齿,沉飞心底那点恶的兽铮然冒头,真恨不得当下就不顾一切要了她,到底仍有几分理智在,时间地点都不合适。

  然而手上就不再那样小心翼翼,怜香惜玉了。直接探到她的内衣底下,攫紧两团软恣情玩起来。

  维桢被他得身上生疼,舌头隐隐有点血腥味,又是害怕又是羞,偏偏被箍紧了半点挣脱不开,想要哀求他,嘴里被堵着。待要哭闹又唯恐引起外面人的注意,只好无助地闭上双眼,心彷徨地思忖道:“暂时就这样吧,得过且过罢了。”

  维桢本来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习惯了万事不心,心头上的烦难事一旦撕掳开,便将其放到了一旁,不再作茧自缚。往后的日子里与沉飞之间,俨然是前嫌尽释,好得里调油一般。

  这天中午约定与德洛莉丝吃饭,沉飞嘱咐维桢下课之后就在她学院授课楼下等着。维桢单肩背着书包站在台阶下面,身旁人来人往,她却觉得有点不安,仿佛有什么人躲在暗处偷偷地窥探着她,两道目光森森地逡巡在她身上,似毒蛇噬人一般阴郁狠戾。

  风和丽的午间,太阳热烈明朗,如火如荼,大片大片淌而下,维桢竟觉得朔风凛凛,侵肌裂骨的寒气自脚下慢慢横亘而上。

  不过站立了几分钟,遍身微微的出了一点儿汗,贴身的衣裳冰凉地洇在背上。一缕凉风钻进及膝的校裙内,飒飒鼓动,似是谁的手在拉扯一般,她身上一阵发麻,略略再坚持了一会,便抑制不住往正道冲去。

  沉飞与德洛莉丝正一路攀谈,结伴行来。维桢如释重负,嘴里喊着“沉飞,沉飞”张开双臂朝他扑去。

  她这样煦韶光的稚容貌,又是一派燕归巢的姿态,路过的男人都看直了眼,何况是将她爱得心头一般的沉飞。

  沉飞一见到维桢眼里就再放不下旁人,心里头炽热得仿佛有团火在烧,目光直直地胶在她身上,大步上去把人抱起来狠狠地亲了几口,百般不舍地放回地上,又伸手接过她的书包自己拎着。

  大手攥住她乎乎的小手捏了几下,才温言问道:“不是让你在台阶下面等我们,冒冒失失的跑什么,摔了怎么办?”一旁的德洛莉丝脸上的笑容差点挂不住。

  沉飞出身显赫,年少得志,自动倒贴上去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沉飞向来是来者不拒,却从来没有对谁上心过。德洛莉丝因为自己母亲与沉夫人情匪浅,颇得沉飞青睐,在圈子里的地位一向很超然,她一直都引以为豪。

  如今从天而降一个童维桢,生得再好也不过是个臭未干的小孩子,竟将沉飞得七荤八素,把她当作个宝似地捧着宠着。德洛莉丝不暗暗吃心。德洛莉丝不敢说自己对沉飞从来没起过心思,锦帛动人心,况且沉飞本身如此出色。

  不过她是个聪慧懂进退的女孩子,知道沉飞对她没有那种意思,加西亚的家势也配不上与沉氏联姻。

  青梅竹马的男友费力克斯。菲舍尔对自己算是一往情深,犯不着为了虚无缥缈的富贵把个已经握在手心的眼前良人放弃了。维桢仰着头一本正经对沉飞道:“沉飞,我觉得刚才有人在偷窥我。”

  沉飞学着她认真的样子道:“宝贝儿,你有照过镜子吗?你走在外面,上至一百四十岁,下至十四岁,这些男人十个里面有九个在看你,剩下一个是同恋。”

  维桢嗔道:“真的,我没有在开玩笑,方才我有点害怕。”沉飞自然是重视维桢的,道:“我给你派两个保镖吧。”

  “不要,我不喜欢有人跟着。”维桢最受不了束缚,如果不是沉飞软硬兼施,手段高明,她连男朋友都不想要。沉飞蹲下来平视着她“那桢桢就要乖一点,平除了教室,饭堂和图书馆之外哪都别去,尤其不能私自出校门。

  若是想做什么,去什么地方,都要让我知道。”自己但凡有时间,都会陪着她,沉飞暂时不担心维桢的安全。维桢点头应允,又冲他身旁的德洛莉丝打招呼道:“德洛莉丝学姐,你今天真漂亮。”

  德洛莉丝低头在她前额大大地亲了一口:“维桢,你真是招人喜欢!别理二哥了。学姐给你介绍几个如花似玉的师兄,包准个个都比他标致体贴。”

  沉飞一把将维桢搂入怀内:“德洛莉丝,你就给我留条活路吧。这丫头够能招蜂惹蝶的了。还经得住你再挑唆她。”维桢见二人言语有趣,抿了小嘴笑。

  她走路本来就不经心,这会儿左顾右盼,踢着颗小石子,脚下一个趔趄,身体径直往前跌去。

  沉飞吓了一跳,随即将人拽回,又紧紧地揽进怀内,见维桢脸色微白,哪里还顾得上责怪她粗心,心疼道:“小祖宗,你当心些!有没有哪里扭着了?”

  “这里。”维桢指着右脚踝,声音里带上了哭腔。右脚丫子光着。鞋方才落了。沉飞将她横抱起来,寻了路旁林下的长椅坐下,握起她的右小腿,瘦弱伶仃的脚踝捏上去却是温软的,几乎摸不到骨头,手腻白的肤,接近透明的皮肤下纤细的青色血管清晰可见。

  “好点了没有?”沉飞问道,手上拿捏着分寸,声音隐约透出点嘶哑。维桢动了动脚,按的时候疼,完事后脚比方才松快多了,她点点头,又道“我的鞋掉了。”

  沉飞冲德洛莉丝比了比下颌。德洛莉丝跑到方才维桢打滑的地方,弯下去。一只修长,骨节分明的手伸出,先她一步将维桢的平跟皮鞋捡起来。

  ***“克拉伦斯?”德洛莉丝挑了挑眉梢,笑道“卡裴伯父揍你的伤都养好了?”克拉伦斯恍若未闻,目光连在手中的白色皮鞋上。真小,手掌一合就能完全笼罩住,不像是女学生的鞋子,像是小孩子穿的童鞋。

  德洛莉丝见他消瘦了不少,想到他将维桢堵林子里的事,虎口拔牙,看来是吃了些苦头。风华正茂的少年遭遇挫折,沉淀下来,倒现出几分凌厉的风骨。美少年谁不喜欢呢。

  她的笑容真切了两分,道:“去吧,二哥大度,不会再与你计较的。”克拉伦斯来到沉飞面前,低下头喊了一声:“沉叔。”沉飞从鼻子里“嗯”了一声,脸上喜怒不辨。

  眼前站了个宽肩细长腿的高大男生,手上拿着自己的鞋。维桢要站起来,被沉飞回去,她无措地伸出手想接过鞋:“谢谢你。”她不记得自己了。克拉伦斯心想,他没有把鞋递出去,反而单膝跪下来,捧起维桢的右脚,果真是娇小极了。

  跟只白玉菱角似的,俏生生掬在自己掌心,一粒粒黄豆似的脚趾晶莹通透,脚指甲是淡红色的,似水浸染过的浅粉,摸上去竟然也是软润的,脚是软的,脚趾甲也是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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