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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人长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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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娘一身,两座大山更是彪悍,而那刘老板却瘦若干柴,想必是身上的华全让那力大无比的老板娘给折腾干净了。“你说这小子是不是有什么来头?”刘老板毕竟也算是跑过江湖,眼看着地上趴了那么多的地痞混混,他不能不朝这方面想。

  “这事儿我也吃不准,平头百姓几个敢这么出头的,这家伙竟然动起了菜刀,身手还那么好,我看不像是一般庄户人家的孩子,敢情有什么背景吧?

  你又不是没看见,刚才被警察抓了去,可一会儿的工夫就让一辆奥迪送回来了。那开车的女人真够水灵的,还穿着彩服,不会是跟军队里有什么关系吧?”

  老板娘的猜测更是玄乎,大概她的想像力也就这些了,不然,她真的还会说出什么超人或是外星人之类的话来的。

  “不过树大招风,我看不论他有没背景,留着都是个惹祸。”“我看也未必,以前这些地痞王八蛋天天嚷着来收咱的保护费,你连个都不敢放,可现在有这个钉子在这儿,我看说不定还能保咱一方平安呢,我可不想撵了这尊神。”

  其实这老板娘自打张二宝来找工作的那天起就认定了这是一个肯卖力气的壮小伙,她不但指望着这小伙子给自己当长工使,要是瞅好了机会的话,说不定还能在上让她快活一回的,自家那个瘦猴子早就快被她那两片强磨成绣花针了,根本足不了她的要求。

  要是这个壮小伙趴到她那一百八十斤重的身子上保准会比老公强上好几倍。“你不会是看上那小子了吧?”老板刘看着女人那眼神儿,觉察出了什么。

  “我要是有那福气靠上那小子倒比你强,遇上事情就跑得远远的,让老娘出头,可惜我没有那福分,你没看见,外面那小姑娘们一个个像是见了王子似的,哪能就轮到我了?

  对了,就凭他以后这人气,这几所大学里的女孩子还不都排着队过来进咱们的饭店呀?我看呀,明天这里就得扩一下店面了。”商人考虑的齐心远是利润。

  老刘一盘算,这个女人说的不错。“那咱们就给他加工资,不怕他不留下了。”“二宝,停下吧,不用干了。有他们呢。”伍晶晶看到张二宝也帮着收拾战场,便拉了他一把。“老板要是让我赔我都赔不起呀!”张二宝看着地破烂的桌椅说道。

  “要赔也得那帮混混来赔,又不是你砸的,凭什么让你来赔!”

  “看看你这同学说的,我怎么会让张兄弟来赔呢,不就是几张桌子嘛,大不了我明天让人来拉过来一车就是了,反正这些桌椅也得换了。今天多亏了张兄弟,我还要给他加薪呢!”

  伍晶晶与张二宝回头看时,老板娘吴凤莲正从二楼走下来。前两大驮随着她下楼的脚步一耸一耸的。“你要是不给张二宝加薪的话,我们以后可不来吃饭了。”伍晶晶趁火打劫起来。

  “无机兄弟,这些活不用你干了,快上楼休息去吧。”老板娘娇媚的看着二宝说道。“你不住学校了?”伍晶晶问。

  “有时候干到很晚,不能回去,老板就让住这儿了。”“二宝,我也搬出来了,我们姐妹三个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想不想去看看我们的宫殿?”伍晶晶有些兴奋的说。

  “晶晶,我们不是还要出去吃夜宵的吗?”一个风倜傥的公子哥出现在了晶晶的面前,张二宝早就注意到了这个一直跟在晶晶身边的男生,刚才张二宝把那四个地痞打趴下的时候,他还曾经站在张二宝的一边,可当对方一下子涌来了近二十号人之后,他却又撤了回去。

  张二宝并不想让别人尤其是那些金枝玉叶的公子哥来为他这个山沟里爬出来的穷学生出头。他也还不起那债。但对于这种不肯出力却想分享胜利果实的小白脸儿却有一种莫名的厌恶。

  张二宝没想到她会跟这样的男人走在一起。“我的老同学面对那一群恶人的时候你去哪儿了?”

  伍晶晶冷冷的一句话让那张小白脸刹那间变得通红。女人最瞧不起的就是那种缩头男了。而那一幕恰恰又被这几个女孩子看在眼里,眼在了心里,她们是很善于联想的,如果是自己被地痞氓欺负了的话,他们会不会像现在一样闪到了一边?

  不能给女孩子安全感的男人怎么说也算不上一个成功的男人。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是致命的弱点,也最怕被女孩发现的。

  刚才见张二宝把那四个恶人全都摞倒了之后,这个小白脸本来以为自己出来表现英雄气概的时机到了,可怎么也没有想到瞬间又杀出一伙更大的把势力来。

  如果为了在女生面前表现一把而被打残的话,那比没有英雄气概岂不是更惨了!命运注定了那个懦弱的小白脸没有机会在伍晶晶这三个美女面前表现一把了。

  跟着伍晶晶离开群英荟萃饭店门口的时候,张二宝朝那个与伍晶晶同来的小白脸友好的笑了笑,但在那小白脸看来,那直接就是一种挑衅与讽刺。至少他还连一次这样被邀请的机会都没有过。女人都是向花。

  ***阳光公寓,离省水利学院北大门不到三百米。十七层的高大建筑,大多数被附近几所大学里的学生租住。伍晶晶,李尧,高小萌,三个女生租住在三室一厅里。

  她们虽然一个系,一个年级,却不在同一个班里,这样的三人组合,同吃同睡,同学习,可见关系有多铁。

  “只允许参观我的卧室哟。”伍晶晶推开了冲着客厅朝阳的一间卧室的房门,把手里的包扔在了上,然后退回身子来,感觉着一年之前与他在一起时的身高,这个小子竟然还长高了两公分!

  因为以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可没有这种迫感的。张二宝虽然跟这个伍晶晶是三年同桌,但毕竟是一年多没有见面,而且还当着另外两个女生的面,他怎么好意思去参观伍晶晶的卧室呢,要是没有人的话,或许这个王八犊子跑到晶晶的上去作腾一番也不是没有可能,但现在却得装得规规矩矩的了。

  现在他已经收敛了刚才在饭店里那股子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霸王之气,温柔得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怎么不吃水果?”伍晶晶从客厅的茶几上切了一块哈爬递到了张二宝的手里。二宝去接那瓜的时候,他的手被人有意无意的碰了一下,伍晶晶的手指似乎比一年前还要细。张二宝虽然是个乡下孩子,但他对于女人很挑剔,他不光看女孩的脸蛋,身材,股,他特别注意看女孩的手。

  在他看来,女孩的手甚至要比脸蛋更重要,如果一个女孩的手不能让他入眼,那么,这个女孩的脸蛋再好看也不会让他愿意去看第二眼的。

  而伍晶晶的手不仅仅是白,她不留长指甲,这一点也与张二宝的审美有些不谋而合,在张二宝的眼里,女人靠留长指甲而增加手指长度的做法,无异于很短的腿却穿了极高的高跟鞋,很不协调。

  伍晶晶是个不施脂粉也俊俏的女孩,全身透着一种大家闺秀的高贵气质,虽然出身商贾,身上却没有铜臭,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不惧权势。

  二宝想,这一点肯定与他那经过跟官僚打交道的父亲不一样。高中时候班里有个县长的儿子,人长得也不错,开始的时候常贴着晶晶的股热追,而晶晶却从来没有把他当棵菜。

  这正是张二宝喜欢与晶晶交往的重要原因。可是,也正是因为自己心里一直暗恋着这个富家女孩,整天连上课的时候都沉浸在YY之中,因此而荒废了自己的学业,不然也不至于凭他那么聪明的脑子却连个专科都没有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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