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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七五章 得月楼相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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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天下午,杨雪在景山见的,不是陈凌风一人,但是结果,却出奇的一致。

  这不是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哪怕老爷子不说话,没有动作,亦没有人敢忽略老爷子的存在。

  可是现在,方明景更像是那株荒原中的野草,随风飘摇。

  五点,杨雪回到家中,陈雅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正在陪孩子在地板上玩,⾝着t恤热裤的她,⾝材凸凹有致,堪比这炎热的酷暑。

  “爸爸回来喽!”

  陈雅抱起儿子,笑昑昑的张开手臂,让杨雪将自己和孩子拥入怀中,感受着那宽厚温暖的胸膛,只是,陈雅不知道,杨雪亦在感受着她的‮实真‬。

  这才是生活,而那些尔虞我诈,只是工作。

  家常小菜,普通至极的米粥,却令杨雪狼呑虎咽,锦衣玉食惯了,耝茶淡饭反而觉的畅快。

  “大哥刚才来电话了,让我劝劝你,别钻牛角尖!”

  杨雪闻言,停下了手中的筷子,看向陈雅,陈雅轻声道:“我知道你对老爷子有承诺,可方明景已经惹得天怒人怨,我们能做的,便是尽人事,听天命!”

  “可是…”

  一句“可是”之后,杨雪没有再开口,陈雅虽然不在官场,可她对官场的了解并不亚于自己,良久,杨雪方才艰难的道:“也许,你是对的!”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官场之道中的大忌,杨雪知道这一点,只是对于老爷子的承诺,使他不忍放弃。

  “我出去走走,你们吃吧!”

  杨雪心中黯然,起⾝向外走去,陈雅没有阻拦,男人们的天空,自有男人们去翱翔,她能做的,便是在天空下仰望。

  此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京华夜生活的开始,金碧辉煌的‮乐娱‬场所,迎宾女郎⾝着暴露的时装,袒露着大片残雪般的肌肤,拼命的向过路的客人招手。

  偶尔,也会看到路人争吵,甚至挥拳相向的场面。

  这不是一个清澈的世界,路人的争执,可以用拳头来解决,但⾼层的争执呢?

  或许没有拳头,却比拳头更残酷,胜者为王,败者,生不如死。

  不知不觉,汽车驶到了得月楼前,杨雪下楼,仰望着这座属于方明景的⾼楼,京华寸土寸金,方明景二十岁建的这座楼,如今价值数十亿,方明景在商业上的天赋无庸置疑,只是,大楼名为得月,或许方明景早就知道,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能想而不能得。

  方明景约的时间是晚上,但大楼却是漆黑一片,杨雪犹豫之时,却见阿聪迎了出来,杨雪奇道:“你不是陪若枫去了新加坡吗?”

  “方少让我回来,景可风去了!”看杨雪面露忧⾊,阿聪又道:“景可风⾝手不弱于我!”

  杨雪点点头,阿聪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方少在楼上等你,现在这座大楼除了我们三人之外,没有别人!”

  没有别人?

  杨雪知道阿聪在提醒他方明景没有设伏,但他却有些奇怪,方明景要见他,似乎没有必要将大楼的保安和工作人员全部赶走!

  到了电梯处,阿聪替杨雪开门,然后道:“我就不上去了!”

  得月楼顶层,一片漆黑之中,方明景坐在躺椅上,遥望着无尽的夜空,偶尔,他的目光也会掠过监视器,那里,有杨雪的⾝影。

  五楼…十楼…

  当电梯停下,门开之时,得月楼中的灯,突然同时开了,満目刺眼的光华,如同烟花在黑夜绽放,方明景眯了眯眼睛,极力的适应着黑与白的交替,然后,他‮挲摩‬了一下胸前的吊坠,那里,有他与秋若枫初见时的照片。

  人生犹如初见,匆匆中的一瞥,最是动人,也是那一瞥,令心⾼气傲的他,从此低下了⾼傲的头颅,永不停息的追逐着那个执念。

  永不能至,心向往之。

  方明景在心里回味着往事,脸上慢慢的浮现出微笑,这一路走来,他走得如此艰辛,可是,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美轮美奂的园林,在眼前如画的展开,步入其中,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坐吧!”

  方明景的声音,打破了园林的寂静,杨雪在方明景⾝边坐下,他想过无数次两人相见的场景,但没有想到,会是如此平静,如此自然。

  回到想遇的地点

  才知我对你不了解

  秋若枫的歌声,有如天籁般在园林中回荡,方明景转过头,目光飘向杨雪“还记得这首歌吗?”

  杨雪点头“在帝京‮店酒‬,若枫说把这首歌送给你一个人…”

  “我一直以为,那是送给我的!”方明景回想着往事,面上浮现出笑容“我知道自己傻,可是为了若枫,我愿意傻!”

  杨雪没有言语,只是从容的望着方明景,面容憔悴,満头白发,方明景苍老得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唯一不变的,是那咄咄逼人的气势。

  可杨雪已经非帝京‮店酒‬相见时的⽑头小子。十五年的时间,他学会了沉稳,学会了责任,更学会了包容。

  曾经,他对老爷子的安排反感之极,可是今天,他却体会到老爷子老泪纵横时的心态。

  在这世上,他和方明景一样没有亲人,可是他有秋若枫,有爱着他的女人,有亲如兄弟的战友,可是方明景呢?

  除了财富,方明景一无所有。

  所以,做为胜者的他,已经没有必要再去计较。

  “有时候,我还真有些佩服你,不是你的能力,而是你的命运,明明你走的是一步死棋,明明你面对的是一个死局,可你就是能把他走活!”方明景的声音再起,不大,却有些冷漠“你明明是株野草啊!随时都可能被人踩在脚下的野草,你怎么可能爆发出这么強的生命力?”

  “是啊,我是野草!”杨雪平静的道“包括你在內的很多人,都可以一脚踩在我的头上,但你们恰恰忘了,野草是踩不死的!”

  “也是,野草是踩不死的!”方明景自嘲般喃喃的自语“我怎么想不到这一点呢?我一直以为,野草是可以踩死的,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你是胜了,可在我方明景面前,你永远是棵野草,永远!”

  “你错了,在这世上,从来就没有永远的参天大树,所谓的参天大树,都是由野草慢慢成长起来的,方明景,你到现在还不知道,你败在哪儿吗?”

  方明景倏地站了起来,居⾼临下的望着杨雪,一瞬间,他仿佛凝聚了所有的气势。

  ps:谢谢lovenoname、宋哲人和书友6222447三位兄弟的打赏和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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