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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老了,我的心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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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饭没?在做什么?”躺在上,百无聊赖之至,林今朝忍不住还是给他发了一条短信。

  劳累了一天,又没个消闲累的地方,七个人挤住在十来平方米的学生宿舍里。起初,林今朝对这样的处境简直不难以接受,倍感沮丧。十多年过去,学生时代的生活已经淡出己身,现在,因为差事而重来体验,实属无奈。

  女人就是女人。晚饭后,其他的六个都躺在自己的上,眼睛死盯住挂在墙壁上的电视机,津津有味地观品着一部叫做《半路夫》的连续剧。林今朝对看电视没多大兴趣,尤其是这类儿女情长、婆婆妈妈的肥皂剧,她只喜欢知识、趣味的节目。

  生存空间如此狭小,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和狭小的居住空间又让人身心倍遭“摧残”真想找个出口,使心脑都能补充一点氧气。

  出差时因为走得仓促没带多少钱;十几年了,对这个大都市的情况又陌生起来,一切都不是当初的模样了。自己曾经就读过的这所大学地处都市边沿,怎么去繁华的商业街,现在她不知道了。每天的八小时都倾洒在高考阅卷场,下班晚饭后就是七点过钟了,再进城去显然不行。所以这些原本喜爱逛街的女人们,都只得千姿百态地倒在上看电视,一为休息,一为打发晚上的时光。

  无聊。找谁聊?她原本不想惊动他,悄悄的来到这个城市然后又悄悄的回去;或者在最后的日子跟他见一面罢了。那些曾经的恩爱,曾经的情,在无奈的现实漂洗下,演绎着自然老化的法则。如今,她已感受不到他当初给予她的强力震撼和冲击了。她是个心感的女子,上次见面,他的一句不经意的话,让她感到了一丝心寒。那是她们情之后,她顽皮又绵地拿脚板在他光棱棱的腿上来回地蹭,她觉得这种肌肤之爱很别致,很亲和,很有情调,但没想到他居然将腿闪开,等她再伸过去磨蹭,他就嚷开了:“哎呀,不要,你的脚好哦。不舒服。”

  她还故意再蹭,说,我就要蹭!他干脆就翻身躲到一边去了。

  她停止了自己的顽皮,心,开始黯然伤痛。

  他不再是从前的他了!她感的心,升起别样的情愫。

  想到以前一不见如隔三秋的相思,想到他从几百里以外风尘仆仆的赶来,一把将她紧拥:“想死你了”然后是雨暮黄昏两情送别的不舍…林今朝顿生恍如隔世的痛感。在那一年的时光里,因为她,这个有着浪漫情怀的男人,在忙碌、单调的生活里突然发出无限的生机;因为他,这个困在灰冷、绝望婚姻里的女人,仿佛回到初恋季节,女人花,怒放在三十岁的生命之夏,开得前所未有的热烈、奔放。

  他在电视台做事,由于生存竞争,忙碌和压力特重,这一年以来,由于人事和栏目都在剧变,他再也不出时间象以前一样逍遥了。约会、见面,对分别生存在几百里以外的她们,显得越来越稀薄了。相思之苦、分离之痛,就象毒蛇一般啮噬着两颗心。但谁又能把这种见不得阳光的情感大张旗鼓地扶持呢?思念,夹杂着巨痛与无奈,如同钝刀割,在痛楚中销蚀着热辣与情。半月一见到三月一见到半年也不得一见,再到后来,近一年了才在处心积虑的策划下实现久别重逢。心,仍是激动,但那最初的感觉,却似乎在无声无影里失了。

  所以这次被派出来参加全省高考阅卷,地点就在他所在的城市,要是以前,肯定早就提前几天兴奋相告了,但这次,她一点也没激动,很平静。那句“你的脚好哦”让她品出了两人之间无形的距离。

  我老了,快奔四的年龄了,徐娘半老啦,除了固守妇道还能怎样?

  她也不明白,这种“大彻大悟”来自何时何地,但应该不是空来风。

  到这个城市已经四天了,她没有惊动他。

  按她的计划,这次到这里来,要买一些时装,要去书城好好淘几本书。林今朝因为无聊,其实很想去城里溜达一下的,但就因为没钱,也不熟悉路线,所以只能困守宿舍暗自苦闷。最后,她只得想到他,他有车,可以很方便地进城,尽管他时间很紧,还是可以空把她载到市中区的。

  她只跟他做礼节的交往,她定下这样的原则。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所发短信。

  “还没有吃,你呢?”几分钟以后,她收到他的回信。

  她按捺着情感,没有马上回答他。

  “你在哪里呢?”隔了几分钟,他又发来一条。

  “你说在哪里呢?”她没有正面回答。

  “不可能在成都吧?”他打趣道。

  “就在成都”她亮出了底牌。

  “不可能”他说。

  不一会他又问:“真的在这里吗?今今?回答我。”

  “是真的,不信我马上给你电话”

  “好的”

  手机没多少电了,今朝白天关机,打电话就去楼下的公话超市。

  号码拨过去。

  那头的他,证实她真的在这里时,异常兴奋。

  他问她来这里干吗?她让他猜,他没费多大功夫就猜到了,天喜地:“等我九点钟下班,我们一起吃饭”

  “我已经吃了”她得知他要九点才下班就知道没指望了,那个时候谁还去逛街呀?而且夜晚临近,对她来说那是个倍加防范的时域。

  “算了,我很累了,我想早点休息。明天还得起早去阅卷,你不知道劳动强度太可怕了。”

  “有什么可怕的?我不是没阅过高考卷。我一会就过来。”

  “别来了,来了你也找不到我,我住哪里你不知道的。”

  “我要来。我来了就肯定找得到你。”

  “不,别来了,你该早点回家,好好把你老婆照顾好,她现在可是大熊猫哦。”他子怀着孕。

  “她已经有人管了。没事,我跟她说过了,今晚要跟同事一起看世界杯开场。可以晚点回去。”

  “不,我要去睡觉了”

  “你啥意思嘛?怕我唆?我又不吃你。嘿嘿…”他崩出那句最爱说的俏皮话来。

  “不,阅完卷再见你。”林今朝很果断地了结了与他的纠

  她听见他在那边嚷嚷,表示着他的不与怨气。

  通话结束,她感到心里有一丝快意:谁叫你把我撇了这么久!

  六月中旬的天气,在大都市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光与热开始显毒辣。来这里的第二天,她就发现镜子里的那张脸突然发出大片的斑,那些原本潜在的“恐怖分子”在这个异乡的环境里如雨后笋般凸现,在都市明晃晃的光天化之下尽情地撒起野来,林今朝每看一次就会黯然神伤一次。庆幸的是,这里都是陌生人,萍水相逢之后各奔东西,谁都不记得谁了,更别说那几块瑕疵。

  看来,不服老都不行了,她想,这张不再光洁、净白的脸孔,还有多少男人愿意多看?

  她是个完美主义者,最怕敞着瑕疵去见人。因为脸上这些东西,那最后见他一面的想法一下就折戟沉沙了。

  阅卷仍然紧张进行,几乎所有的人都感到前所未有的高强度劳累,“下次再也不来了,这钱不好挣”林今朝虽然也有同感,但她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能示弱,她还是不肯相信自己老了,她要挑战,证明什么。“同居”一室约莫两天,她就摸清了寝室里几个女人的大致年龄,除了有个大约同龄,其他的,都比自己小,她原本还没想到自己的年龄走得这么快,这次因为那些参照者的年轻,让她对自己产生了恐惧。岁月可真无情。

  所以她在阅卷场上,拼命的努力,马不停蹄地飞笔跃卷,一刻都不懈怠。坐在周围的几个研究生,看起来年轻如她的学生,她羡慕她们,这也愈加增强了她的不服老的决心。的确也是,她的阅卷量在自己那个小组常常是名列前茅,小组负责人对她的成绩给予了首肯和奖励。

  阅卷间隙,旁边有个女研究生跟她小聊。

  “你来自哪里呢?”她问。

  “雅安”那里有享誉全省的雅安三绝:雅鱼、雅雨、雅女。

  “哇!雅安啊?”那女孩眼睛一亮:“那你是雅女咯。哇,果然名不虚传!”另两个女孩也嚷嚷:“真是雅女!雅女!”

  “哪里哟,老雅女啦!”今朝也很俏皮。

  众笑。

  炎热的天气让人烦躁,但今天她的心情显然很愉悦。那句夸奖的话,让她象品了一杯汁,了一阵春风。前两天走在晒得发烫的路面上回去之后见自己面色斑就沮丧的心情,今天全然不见了。“自己还不算老呢!”这分感觉让她找回了一点自信一点底气。曾经有一次,酣畅夜战之后的第二天早上,他盯着她的脸,说,昨晚没有休息好,“看你,斑斑都翻出来了”让她无地自容。

  那家伙,一点都不顾忌这种语言的杀伤力。

  他的确不成,有时让人失望。

  第六天阅卷回来,晚上无聊,她想到工作即将结束,也该给他个代,于是仍去那个地方打电话。

  他说:正在忙,我一会给你打来吧。

  “好嘛”她撂了电话,却在心里赌气地回了一声“哼”回寝室躺在上,混杂着电视的声响和其他女人的讨论,她只是想着万千杂乱的心事,对他回电话没抱多大希望。

  …

  快接近零点了,她知道已是无望。得节约手机用电,遂照例关机,睡了。

  又劳累了一天,晚上躺在上,照例此时打开手机,一下就见到他早上发的信息:“昨天老家来亲戚了,晚上陪客去了”;接着还有第二条(当天下午发的):“今今,现在在做什么?”

  她撇了一下嘴:“陪亲戚?所以就轻慢我了!”同时自骂:“我是不是太了?”“你以为你是谁?”

  关机,睡觉,明天还要继续高度劳累呢!

  工作接近尾声,第二天下午,卷子早早阅完。等明天开总结大会发了阅卷费就可以回家了。她决定先借点钱,趁这半天去城里溜溜。刚准备出行,却突然接到通知,让她去参加系领导举行的系友聚餐。

  看来,真的没时间见他了。

  但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出于礼节,还得告诉他一声。于是,去老地方打电话。

  她告诉他:我明天要回了。

  要走啦?你就不想见见我啊?呆会我下班就来接你,我们一起吃顿饭。

  我今天有饭局了,我们系领导请客。

  请客嘛,你先去,晚上还要回来啊。回来后就一起吃火锅去。

  不,我可能要很晚才回。

  你那么晚干吗?别骗我了。一会我就过来。

  不,不行的,我回来就休息的,这些日子很累。

  别跟我罗嗦了。一起吃顿饭还那么难?

  真的不行。下次再说吧!

  你!你什么意思嘛?

  没什么意思。这次肯定不行了。

  …

  那边没有回音。

  她顿了一会,以为他在忙工作,就连呼“喂——,喂——,”还是没人答应。

  喂,不说话我挂机了哦,我要走了。

  你到底什么意思嘛你?见我都不愿意唆?莫名其妙!他发言了,但语气显然一改常态。

  我跟你说了嘛,下次还有机会,明天我要跟同事们一起走。

  他没有说话。

  她知道,他在赌气,作痛苦的抉择!

  最后,他说,好嘛,不见我就算了。你去会餐吧!

  她与他告别,撂了电话出去。心里五味杂陈。伤心,占据了情感的大半边天空。其实,她并不是讨厌他。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情绪这么多愁善感,别人不经意的话语、举动甚至是眼色,都可能对她造成致命的伤害。这么多天来,尽管她知道他的确很忙,但他竟然也不主动的打个电话来,对自己漠不关心的样子。她感到一种被忽视和轻慢的味道,感觉某种东西,在两人之间真地失落了。

  “我也老了,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没意思!”伤感的她在心里说。

  想起那些曾经的含情脉脉,曾经的两情缱绻,曾经的巫山云雨,曾经的离经叛道…林今朝尤感辱,在心里大骂自己无、卑

  难道我居然也成为用身体去博取心的骨头?

  爱情?呵呵,真是可笑,你们那也是爱情?可笑之极!

  别了,我的所谓爱情,再没年少十八!别了,我的情人,鄙人不再期望!别了,我的勇敢和出格!别了,我的浪漫我的梦想!从明天起,踏踏实实,过本份的生活…

  别了,我的历史。

  人老了,心,该回归家门了。

  第二天中午,结束了所有的公事,她一个人去逛服装商场,匆匆买了些衣物便坐上了返家的车。

  她试着打开手机,然后就看到他的话:

  “你既然不想见我那就算了。几天以来,打你的手机总是不通。去会餐吧!祝你玩得高兴。我也有自尊的。祝旅途愉快!”

  时间是昨天晚上十点钟。

  那句“我也有自尊的”特扎人!可见那痛定思痛后的伤心、绝望、愤懑。

  她知道,他的心,也在忍痛泣别。

  心,剧烈颤动。

  该结束了,她想。她们的认识本来就没道理。她大他四岁,当初第一次见他,她说,你很年轻,跟我教的学生差不多。她意是说他不成,不伟岸,当然也就没想要跟他继续发展。但是他对她却一见倾心。是他对她的一片赤诚,最终感动了她。后来的事实证明,他是爱她的,他也给予她做了半生女人以来未曾有过的情与高峰体验。她是感激他的。

  但是,象所有的网络情缘一样,她们的感情没来由起,也就没来由碎,这种缺乏基础的情感总是莫名其妙,无果而终;缺少责任,说变就变。

  原来,婚姻不遂,心灵空缺,都不是一时的癫狂所能弥补。

  曾经沧海,一切均淡。

  感情是什么东西?经历了才知道,成人世界之所谓红颜、蓝颜,不过是虚幻的镜花水月;人海相遇,乃幽梦一场,轻烟一屡,来去无由,两不相欠。

  丰收后,大地本就一派苍凉。丰收吗?摇头。

  该走的,就让它去。

  车子在高速路上急驰,她的心,却沉没在一片混沌之中,所有的知觉,都象泡了的飘浮物,腐烂之际在慢慢下沉,下沉。

  大约是睡着了。

  醒来,天已快黑,车子还在隆隆的急跑。夜暮霭之中,心底油然飘起伍佰的《人情歌》:

  不要再想你,不要再爱你

  让时间悄悄的飞逝,抹去我俩的回忆

  对于你的名字,从今不会再提起

  不再让悲伤,将我心占据

  让它随风去,让它无痕迹

  所有快乐悲伤所有过去通通都抛去

  心中想的念的盼的望的不会再是你

  不愿再承受,要把你忘记

  我会擦去我不小心滴下的泪水

  还会装做一切都无所谓

  将你和我的爱情全部敲碎

  再将它通通赶出我受伤的心扉

  不愿再承受,我把你忘记

  …

  “不要再想你,不要再爱你”她在心底喃喃自语:

  “生命中,不曾有你!”

  天不早了,归家的路,近了。

  当她入得家门,那个在她眼里形同肋、令人绝望的男人,给了她盛情的接待。

  因为心境的巨变,因为难得的小别重逢,更因为她的默契与配合,她们有了结婚多年以来少有的情之夜。往日半年也不碰一下的男人,不再那么令人生厌。之后,她与“肋”演绎了罕见的持续三晚上的“”趣,柔情千般;她的“”致甚至让他不敢再继续接招。男人瘫软了。

  结婚十年,她赐予他第二个月。

  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不如怜取眼前人。

  回归的心,有一点伤感,有一点沉实。

  然后,心泪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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