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开除范跑跑
“求生是人的本能”是周恩来总理的一句格言,揭示了人的本。周恩来并没有处罚身边的人,而是用伟人的大度理解人关心人。
地震是不可抗力的,不是人为的灾难,人人都有权力先求得生存,然后救人。自己的命都没了,怎么救人?
“范跑跑”出生在中国,所以他的行为遭到众多的谴责,假如在其他国家呢?自救是第一位的。
“范跑跑”无过错,没有给任何人带来损失和灾难,只不过是自救,先离了灾害现场。自救不能说是极端自私的表现。任何道德校规和国法没有规定教师在灾难面前不可以先自救和逃脱灾害的侵害。
“范跑跑”言行出了问题,说明思想有问题,不能界定他当时的“逃跑”是过错。当时的情况是逃生。救人要在自救和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教师又不是敢死队,又不是“武士”
“范跑跑”的行为不构成违规和犯法,有什么理由开除他呢?没有一条规定可以遵循,没有一条法律适合制裁他。如此,草率开除“范跑跑”是不是之过急?有些武断?
“范跑跑”逃生不等于人格低,不等于不是合格教师。教师是授课为主。
软弱、恐惧、胆怯都是人的正常心态。
“范跑跑”所处的处境是自然灾害,又不是人为灾难。假如是人为灾难,或许他会站出来,如果真的逃跑了,那是缺失责任和公德,缺乏正义感,没有人民教师的风范。
地震的时候不是见义勇为的时候。地震是突发的,不是能够干预的,人为的干预是无效的,甚至是自取灭亡的行为。
我们要考虑他跑出去后的行为,做了些什么?而不是当时做了些什么?跑出来后,他的言语的确过和不妥,应该要求他检讨和自省,不一定非得断送他的教师生涯。
“范跑跑”栽倒在众多的媒体和网友的愤之下,而不是理智的分析、权衡之上。
开除“范跑跑”不一定就达到以儆效尤杀给猴看的目的,更不会有警示作用。
开除“范跑跑”缺乏法律、政策、规章依据,难以让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