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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国家垄断和暴利(4)几家欢乐几家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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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吃惊没有?

  电视台每年收取的广告费和产品代言人每年广告费的收入,对一般工作人员而言,简直是天文数字!

  1。2005年,全国综艺娱乐节目的广告费收入达230亿元,其中化妆品和浴室用品的广告费超过50亿。去年,在电视广告费明标竞买中,“家居行业”以4500万元夺得中央电视台新闻广播后标版的广告位;1996年11月8中国全年1/5的电视广告费明标竞买的大会上,秦池酒夺得“标王”居然花去2。3亿元!

  2。篮球“人气巨星”赵明以1。5亿元收入成为中国运动员的首富,他的广告费高达8000万美元;跳水金童田亮的广告费为1100万元;

  3。2005年,成龙的广告费收入为7100港元,刘德华为6400港元,周杰伦为4800港元,陈惠琳为3000港元。

  3。电视台主持人年收入最高的是黄健翔,大约4000万元,排名第二者是湖南电视台的李湘,3080万元。后者代言了十个广告,每个广告的代言费在100万元左右。

  4。世界第二大运动鞋制造商“锐步”打算用5000万美元做广告,赶超世界运动鞋王“耐克”

  (二)该吃一惊吧?

  商家为了创名牌,争夺市场,拼命做广告,请名人做产品的代言人。有的疯狂到不惜血本,搞烧钱游戏,以致倾家产。

  四川智强集团是一家地方国营食品企业,主导产品是“智强核桃粉”和“智强”在1998年中央电视台广告招标会上,他以6750万元夺得央视1999年四个季度的广告黄金段位,成为“标王”再加上在其它媒体做广告,总计一年的广告费超过一亿余元,而这个企业的年产值最多才1。6亿元。高昂的广告费最终拖垮了这个企业,只好向法院申请破产。

  由于该厂的产品是核桃粉和,无法像饮料等产品那样,依靠偷工减料来降低成本;又不能过高地提高售价,因为价格太高,顾客会买核桃仁,或者核桃,不买他家的核桃粉。这两项投机取巧的措施都不能太利用,尽管他们产品的销路很好,国内有400余个城市销售,甚至远销到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但仍旧维持不了巨大广告费的开销,最后沦为倒闭。

  全国因巨额广告费和代言人费而破产或者衰败的又何止四川智强集团一家。例如,曾经在全国红极一时、曾经连续三年夺得中央电视台广告“标王”的“孔府家酒”也被广告费拖垮,以300万元之差,被秦池酒夺去“标王”而在全国酒坛的竞争中销声匿迹。

  (三)您买的商品还有“含金量”吗?

  从上面的第一项资料可以看出,不少产品高薪聘请名人做产品代言人,花大量的钱到中央和各地方电视台打广告,甚至在5~15分钟的播广告中,要反复播出两三次,令观众生厌!当然,一些名人因此富了起来;他们挥金如土,到北京买花园别墅,几千万元的购置费,都是一次付清;真是称得上“几家欢乐”当然,凡是继续做广告,未被请代言人和广告费搞垮的商家,也是“几家欢乐”中的一家。

  第二项资料清楚地显示,那些大量打广告的产品中,代言人和广告费所占的比例是何等的巨大!几乎占去销售总额的一大半。产品代言人的名气越大、投入广告的费越多,这些对顾客没有实际用途的费用超出总销售收入一半的数额就越多。各位想想,您买来的名牌产品中,真正的含金量还有多少?所买来的饮料中,基本上就是自来水加少量素等化学药品;所买来的化妆品中,比普通雪花膏强不了多少;所买的洗发,其功效与普通产品差别不会大;所买的保健品既吃不死人,但对身体也不会有功效,只起精神安慰作用;所买的衣服和鞋子,与不打广告的“中档价格商品”没有太大的区别。这就是说:各位被商家们当成傻子,玩在他们的股掌之中!

  也许有人会问:当厂家因巨额广告投入打开了销路,赚了钱后,会不会提高产品的含金量呢?这是一个简单的几何数学求证题目。

  已知:(1)最终厂家要赚钱,而且越多越好;(2)任何厂家都不会干砸自己牌子的事情。

  求证:

  (1)长期聘请代言人和做广告的产品,厂家的利润绝对不会低于不做广告?

  (2)厂家获利后,多挣的钱,是否用于提高产品的含金量?

  解:搞生产和做买卖不是娱乐,要心、吃辛苦和担风险,因此厂家不会去干获利少的傻事。故第一个求证成立,如果不赚更多的钱,厂家绝对不会去请产品代言人和做广告,自讨苦吃。

  在请代言人和做广告之前,厂家已经作了充分的市场调查。当大量广告投入,把顾客拉来30%后,他在哪一年能够扭亏为盈,得到做广告之前的利润。这个年限,不会订的太长。当得偿所愿,获得更大的利润后,处理的办法有三:(1)收进自己的包,买豪宅、飞机、送子女留洋等;(2)将多挣的钱,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含金量;(3)投向新的项目。

  选择第一项开销是必然的,哪能白忙活呢?再余下的钱,绝对不会用于增加产品的含金量,而是搞新的投资领域。因为采取提高现有产品含金量的风险太大:(1)可能砸自己品牌的牌子,如果宣传自己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了,实际上就承认过去卖出产品的质量低,令顾客进而怀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品牌”存在质量问,从而导致销路下降;(2)如果不宣传,那么新的投入就更没有回报的可能;增加不了顾客,赚不了更多的钱,这种傻事,厂家能干吗?

  也许有读者认为,我把商家看扁了,不信他们在挣大钱后,不会良心发现,提高自己品牌的含金量。这些依靠不择手段、冒险赚钱的厂家、商家们早就没有了良心,又何来的良心发现呢?否则,他们就不会采取高度集中财富,送给产品代言人一个人去挥霍;硬抢别人的顾客,促使许多企业陷入困境,大量职工沦为贫困。可见,寄希望于他们在暴富后,私下提高自己品牌的含金量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失望!

  所以,该名牌产品赚的钱再多,也不会用于提高该品牌的含金量。注定它的质量只有同类“中档价格产品”的水平;如果其价格不显著高的话,该品牌质量甚至比同类“低档价格产品”的含金量还低。道理很简单,巨额的代言人费用和广告费都要顾客出,厂家绝对不会自个掏包的。

  (四)顾客的对策

  从上面可以得出一条定律,现在称之为“张氏定律”:产品代言人的名气越大,打广告的时间越长和电台越多,该产品的含金量则越低,必定与同类“中档价格产品”的质量相同,甚至更差。

  读者们,羊出在羊身上,昂贵的产品代言人费用和广告费都得顾客卖单。对有钱的高薪阶层,反正他们的钱没处花,用钱去买个商品名气,获得精神安慰,未尝不可;对普通民众,尤其是依靠省吃俭用攒下的钱,去帮厂家付代言人和广告费用,是不是太不值得,太傻啦?

  “几家欢乐、几家傻”在商品经济的年代,您还愿意当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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