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贫血症
虽然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跳出来要帮我们,但是既然他这么做了,在这个时候我们就不能不管他。至于他的⾝份,我想我会慢慢查清楚的!
“马丹!查到了!你看这里。”李颖指着手里的地图,上面和石台上空着的地方正对的,是一个沙坡“这个沙坡很大,而且在魔鬼城的后端,你们确定真的要去吗?徐叔叔真的会在哪儿吗?”李颖眉头紧锁着,很明显,这是一个在魔鬼城后端的地方,再往后就是发现楼兰遗址的地方,也就是说,是无人区的最末端。这个地方徐东会不会在这里是真的很难说。
我看向了李程“叔叔,你说去不去?”毕竟来救人的是李程,不管怎么样,还是要听一听他的意见。
只见李程犹豫了许久,终于点点头“去!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去。要是在去的路上碰见了他的尸体,我也就认了,可是一刻没有见到他的尸体,我就一刻不能放弃。任何有可能的事情,我都要去试试看。”
我知道像李程这一辈的人,最重视终究还是感情,所以我知道,李程这一辈子也几乎就只有徐东这个朋友,他会这么执着,也并非没有原因。所以,在一方面,我都听李程自己的意愿。
“好,那我们先休息一下,等阿瓦汉缓过来了,我们就走。”其实大可以现在就走,可是阿瓦汉似乎因为出血量有点多,现在已经有点蒙神了。我只好走了过去,看他低着头坐在地上,猪胖在一边无奈的耸肩,一幅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样子。我只好蹲下⾝去,抬起他的脸看,只见他的脸煞白,手上的伤口虽然已经被猪胖包扎止血了,可似乎还没有缓过来。这下我就奇怪了,就算是没了七八百毫升的血,以一个成年人的⾝体,不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啊?只有女人,因为女人素来就有贫血症,几乎都有,所以女人一般输血,都是规定不能超过五百毫升的,但男人却不会这样。除非…阿瓦汉有贫血症?
“阿瓦汉,你是不是有贫血症?”我低下头问他,虽然一个大男人出现贫血症是一件有点奇怪的事情,但是也不代表没有。
阿瓦汉抬起头看了看我,艰难的点了点头“我是先天性贫血,每次出血都会这样,这次出血量又有点大了,所以…”
“啊?你有贫血症还跟人争什么争!我还以为你多勇猛呢!”猪胖在一边奚落道“我说能别逞能吗?看看你现在自己都成什么样了小伙子!”
“我是向导,而且还收了你们那么多钱,这一路上却每次都要靠你们保护我,我怎么好意思呢!我还是有点职业道德的…这点小事,我是最适合的人了!”阿瓦汉強行想要扯出笑容,到嘴边却变成了一抹苦笑“没想到都这么多年了,⾝体依然还是这样!”
“行了行了,你也别说话了。我们现在都先休息,等你缓过来我们再走。”夜莺坐在一边擦拭着他手里的冲锋枪,又冲我说道“三弟,我记得上次我给老爷子处理伤口的时候看见医药箱里面有营养剂吧?你拿出来给他打一针,应该能好点。”
“是吗?我找找。”这个医药箱是直接在药店里买的,由于我和猪胖什么也不懂,只好叫人帮我们挑些去沙漠探险要用的药和必备品,来到这里之后,我们还真没看过这个医药箱。现在我一翻,果然!里面有一盒营养剂,而且还有葡萄糖,我一边感叹这个药店还真周到一边拿出营养剂给阿瓦汉打了一针。
等到阿瓦汉好了一些之后,我们一行人立马就朝着魔鬼城內部进发,这次有了目标,我们所有人都很是自信,觉得很快就可以到达一般。说实话,对于人来说,有目标真的是一件很不错的事,至少比我们之前没有目标,毫无目的的到处乱走要好得多,至少可以很清楚自己要找的是什么地方,在哪里。仅此两点,再这样的沙漠里,就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我们原本以为只要不耽搁,不做过多的休息,就可以在明天中午之前到达我们要找的地方。甚至因为我们前半段路几乎都是在休息和耽搁所以现在我们除了吃饭就在在走路,可是没想到,下午太阳最烈的时候,我们却碰到了一群劲敌!
“快看!那上面是什么!”就在我们所有人有说有笑的走到了魔鬼城后半段的时候,眼尖的夜莺忽然指着前面巨石上面几个黑⾊的声音问道。这是一段沙子不是很多的路,而且在沙地上,还伫立着几根长状的巨石,由于下午太阳正烈,我们又是逆着光看去,所以那几个黑点站在上面,看的不是很清楚。但就在我们所有人还在张望的时候,夜莺忽然又说道“不好!是秃鹫…”
“什么是秃鹫,听着耳熟啊。”猪胖一口喝掉手壶里的水,又把水壶放回了自己包里“哦!我想起来了,就是那种长的很丑的大鸟,见过见过!电视上常看见!”
“如果是秃鹫,那就⿇烦了。”我擦了擦头上的汗水说道“秃鹫一直都是以凶狠出名,最喜欢的就是杀死沙漠上的过路人然后一起分食。每当他们成群的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要捕食的时候了。”
“怕什么啊!我们连那种青嘴红眼的大鸟都打败过!这算什么!”猪胖毫不在乎的样子让阿瓦汉有种莫名其妙。
我瞥了他一眼“那个时候有犀角人童,你现在有吗?”由于犀角人童每天都要用清水供养,而这次来的又是沙漠,没有办法带那么多水,所以猪胖只好忍痛把它放在了家里,临走前还千叮咛万嘱咐,求着情儿和梦儿要记得帮犀角人童换水!
果然,被我这么一说,猪胖楞了一下,然后连忙的躲在了黑鹰⾝后“对啊!我怎么忘了犀角人童我没带出来啊!不行不行,下次说什么也得走哪都带着!”
其实猪胖说的也不错,我们连那些大鸟都对付过,秃鹫按理来说不在话下,只是这样就免不了一场恶战,我和夜莺都知道,在沙漠里,最忌讳的就是大量的出汗和体力的大量消耗,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会硬拼。
“三弟,现在这种情况,就是有十成十的把握也不能随便的出手,能躲则躲,不然我们体力一消耗,又要停下来休息,这样只会更浪费时间。”夜莺盯着那些秃鹫看。
“是啊是啊,就算打得过一般也不要打,要不然什么时候取得了真经,见得到真佛?”猪胖拼命的点头道。
“那我们就先别管这些秃鹫了,试着走过去再说,这些鸟不笨,他们也会量力而行,所以我们只能希望,他们能不要动,放我们过去,实在不行,那你们再动手也不迟。”李程说道“不过这些秃鹫可都是凶狠出名的,你们最好就别硬拼!”
最后我们决定,先不管这些秃鹫,试着走过去,走的过去就好,走不过去,那就只能硬拼了。所以我也和猪胖他们几个商量好了,一旦有什么变故,直接开枪,但凡是鸟,都会对枪声有所畏惧。
天气炎热,阳光也強烈得我们挣不开眼,汗流浃背。在这个死一般沉寂的沙漠里,远远的那几只秃鹫,看起来一动不动,但似乎却时时刻刻在关注着我们,让我们胆战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