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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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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是世界重要的城市之一,来到华尔街,如果运气好,可以看见华伦?腓克烈从金融大楼出来;在苏活区,每个与你擦肩而过的人,有可能是未来的梵谷或马克吐温;在上东区徘徊,或许有机会看见洛克菲洛家族的人出现,当然,也要你认得出他是谁。

  其中,布鲁克林区从一街到十三街属于⾼级住宅区,在这里出入的人土不是华尔街的白领阶级,就是颇有声望的艺术家。十四街开始,仿若天堂与地狱之隔,路边有遮雨篷的店面在七点关门后,成为流浪汉暂宿一晚的⾼级旅馆。

  哈林区中部分老旧的街区已沦为罪恶的渊薮,在某一条路的转角处,入夜以后常会看见一名流浪汉席地入睡,这里的居民管他叫做啰嗦老爹,他嘴里不时喃喃自语,偶尔会讲述南北战争的故事昅引小孩子的驻足与围观。

  “…你可别看我现在这副落魄的样子,其实我曾经是柏克莱大学的‮生学‬,年轻的时候博学多闻、风流倜傥,多少名门千金为我失魂落魄。小子,你长得不错,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亨利。”坐在地上的小男孩闷闷的声音由膝盖处传出来,因为他住的地方是妈妈做生意的地方,所以他会被赶到外面等到天⾊微熹才能回去。

  流浪汉灌了一口啤酒,溢出来的酒液湿了杂乱的胡子,他随意瞟了一眼小男孩的穿著,过季的名牌服饰不甚合⾝,这些通常是爱心捐赠。

  “那你的姓呢?”

  “我妈不知道我爸爸是谁。”

  答案呼之而出,住在哈林区的女孩除了‮人黑‬,白人大多数是妓女或从事下等劳力行业的人。“那我帮你取蚌全名,就叫亨利?克莱?弗里克好不好?”

  小男孩没有回答,显然不太想理流浪汉。

  “你可别以为我随便给你取名字,亨利?克莱?弗里克这个名字在‮国美‬劳工运动史上可是有名的咧!”他灌了一大口酒,继续说:“亨利?克莱?弗里克在十八世纪的时候借由钢铁、煤加工及经营卡內基钢铁公司积聚大量财富,由于他在一八九二年的宅邸罢工中采取残酷的行动,所以在‮国美‬劳工运动史上恶名昭彰。”

  小男孩终于抬头“那他是坏人,我不要当坏人!”

  “你这笨孩子,先听我把故事讲完再下定论。他在那次的行动中,雇用三百名警卫及武装‮人私‬
‮探侦‬悄悄坐船沿着Monongahela河到卡內基城,那儿的罢工工人及家人拒绝搬迁,弗里克希望任何胆敢违抗他的人害怕,所以指示警卫采取任何手段来迫使罢工工人搬家,结果发生一场‮杀屠‬,警卫杀死了十二名工人,伤了二十五人,这一行径使‮国全‬
‮民人‬愤怒,争相指责。

  “当时,针对这一场悲剧,无‮府政‬主义者爱玛?戈尔德曼的情人亚历山大?萨舍?伯克曼决心刺杀弗里克,因为他象征资本主义的‮害迫‬,结果伯克曼虽然朝弗里克开了几枪,又用刀刺他,然而弗里克仍幸免于难。弗里克恢复健康后,住在纽约,并致力收集十四世纪至十九世纪的名画,包括林布兰、维梅尔、委拉斯盖兹…现在弗里克收蔵馆是‮国美‬伟大的‮人私‬艺术馆之一。

  “我不帮你取名洛克菲勒,却为你取名为弗里克的原因在于:洛克菲勒是名流之后,天生拥有‮导领‬者的气质,他有本钱成为一位绅士企业家;而你,一个贫民窟的小孩,想要出人头地只能靠自己不择手段。”

  “如果你真有你说得这么厉害,为什么你是流浪汉?”

  “因为不择手段需要六亲不认,我发现我做不到。”唉!他最无法割舍就是杯中物。他拿起啤酒又灌了一口。

  六亲不认?

  “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你这辈子脫离不了贫穷,就像我一样永远都脫离不了贫穷的诅咒。”流浪汉将手中的啤酒罐捏扁,‮头摇‬晃脑的扶着墙站起来,不稳的脚步与⾝上的酸臭酒味让擦肩而过的行人纷纷走避。

  亨利?克莱?弗里克?小男孩嘴中喃喃念着这个名字,像要把它刻在心版上,永远不忘记。

  “对于这件案子,不晓得副总裁的裁示是?”会议室內一片寂静,十六个人围着梨木长桌,三十二只眼睛盯着坐在首位的男子。

  “副总裁?”特助杰麦低着声音,⾝子微倾向他。

  男子蓦然回神。该死!怎么会突然想起小时候的事,他应该为目前的财富与权势骄傲,不是想那些有的没的!

  “副总裁,你⾝体不适吗?”金发褐眼的海伦森是场中唯一的女性主管,年届四十的她保养得宜,看上去不过三十初头。

  “我没事,这件合并案暂且搁置。”他瞄了一眼特助递过来的会议纪录,迅速的浏览后,下达命令。

  “可是言达集团目前人心惶惶,市场上传言我们即将接手,如果未如预期。”

  “放出消息,就说他们的产业结构我们继续评估中,另外对有意接手的集团散播言达基本结构不稳。财务部协理留下,其余的人先行散会!”铿然的声音回响在偌大的会议室,众人鱼贯起⾝走了出去。

  他站起来伸伸懒腰,走向一旁的酒吧坐下,为自己倒了一杯龙舌兰,轻轻啜了一口,随着苦涩滑下喉咙,体內的血在酒精的作用下发热,仿佛蒸发了方才的回忆。

  “亨利,你刚刚在想什么?”霍理斯帮自己倒了一杯奶酒,示意泡咖啡的杰麦帮他倒一点咖啡进去。

  “我说过别叫我亨利,叫我弗里克!”他的脸⾊阴鸷,转⾝瞪着霍理斯。这个名字会让他想起幼时那段不堪的回忆。

  “真摘不懂,就一个名字而已,你为什么这么坚持?”

  “一样在渥斯集团,你认为当财务协理与清洁人员没有差别吗?”弗里克挑挑眉。

  “这又不同等级——”

  “对我来说,意义相同!”

  “OK,OK!哎里克就弗里克,你叫我留下来做什么?”

  “派人注意言达集团,等到里头的老员工走掉剩十分之一,就对外宣布收购它!”

  “你这招很狠,有些老员工做了大半辈子,就等着领这笔退休金。”

  “一间公司里头有将近十分之九的老员工,难怪伦诺克斯最后卷款而逃,光是它的退休金支出就足够赔上整个渥斯。”

  “你这么形容太夸张,渥斯的财富你比我还清楚。”

  “我没道理替外人擦**,我从来就不是什么该死的慈善企业家。”弗里克昂头再喝一口龙舌兰便将杯子放着,人往外走。

  “听说惠特尼先生只剩一口气,他唯一的女儿将成为他的继承人。”

  “你的消息挺灵通的!”弗里克停下脚步,慢慢回⾝“难怪惠特尼会将你安排进渥斯,想就近监视我的行动吗?”

  “惠特尼先生很疼爱他的女儿,这是人之常情。”

  “他担心他一手栽培出来的人会生呑活剥他的女儿?”弗里克讽刺的笑道。

  “惠特尼先生将你从哈林区带出来,他等于是你的再造恩人,你对他的尊重也无庸置疑。”

  “你的⾼帽子戴得很漂亮,可惜我这个人自制力向来很差,未来的事谁说得准?”弗里克走出会议室。

  唉!霍理斯深深的叹了口气。惠特尼先生啊,我是何德何能让你看上眼,认为我能跟一头猛兽对抗,依目前的情况,不被“拆吃人腹”就要谢谢上帝怜悯了!

  去看看惠特尼先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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