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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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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郁骐拒不受诱,只想走人。道:“柯武纪是当年被你逃婚的那个未婚夫,这个斓摊子你必须自己去收拾。至于要怎么收拾,我不好奇;就算你打算嫁他,只要到时记得通知我参加婚礼就好了。”

  “混小子,胡说什么?我这辈子可不想再结婚了!”赵飞青槌了儿子一拳,见他已经忍耐到极致,也只好识趣放人。

  “先走了。”他朝⺟亲点点头,就要走人。

  “等等。”赵飞青抓住他,捧着他的脸,在左颊右颊各亲了一记。

  “老妈!”“Fly!”羞怒的低吼!

  “好好相处啊,儿子们!”挥挥手,放人。

  “小娴,我记起来了,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你请我吃肯德基。当时我觉得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所以从此油炸类⾁食成了我的最爱。

  我爱的,或许不是食物本⾝,而是对你的记忆。你让我明确知道自己的存在。”

  两位金先生早就在脑海里交流过了。一直以为自己是这个⾝体原住民的金公子,在得知自己是十岁之后才生出来的人格对后,郁闷了好久。但同时,他也想起来当年那个小女生正是奉娴!

  他一直是记得她的,虽然不知道她对他竟是这么重要!可是他有着最敏锐的直觉,所以当奉娴前来求职时,他就是在一群厨师里挑中了她。不是因为她出⾝于神秘的奉家,也不是因为她煮的东西特别好吃,当然更不是因为她是里面最年轻貌美的…好吧——这是原因之一,金公子对德⾼望重皱纹多的厨师没有爱…从一开始,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他就希望将她变成家人了。

  而现在,当原住民金先生与他的意识互相交流之后,那些属于金先生的记忆,也变成金公子的了,所以他更知道了奉娴对金先生的意义不仅仅是青梅竹马的爱人而已,在所有人都遗忘掉他的那段岁月里,只有奉娴能证明他的存在…他的父⺟不要疯掉的儿子,所以塑造了一个新的儿子。幸好他有奉娴,奉娴记得他、奉娴知道他。每当他钻进牛角尖想将自己毁灭时,奉娴就是他唯一清醒的良药。她在,所以他在。

  当金先生的记忆像幅滚动条,彻底在金公子的意识里展开时,他看到了更多——抱括十岁以前的记忆:食物中毒几乎丧命、几次未遂或已遂的绑架;最惨的一次是被毒打、饿得奄奄一息,还亲眼看到保镖为了保护他而被活活打死;然后,他差点被撕票。终于被救出来之后,天天在恶梦里尖叫哭醒,总是神智不清,被判定精神失常…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竟然承受了那么多…要是他这个执垮‮弟子‬遇到了,一定挺不过去吧?

  金公子承认自己不够坚強,然而他这样的人或许有些软弱,恐惧黑暗事物,但同样的,他的心很柔软而宽容。所以他很轻易就接受了浑⾝长満尖刺的金先生存在于他体內的事实,对他的冷嘲热讽,虽然难以招架,但也不轻易感到羞辱或委屈了。

  甚至在爱情上…好吧,他吃醋!没有道理的吃醋!可是就算吃醋,金公子也愿意接受“两个人”将共同拥有奉娴的事实。

  “可是我不愿意接受,奉娴是我一个人的。”金先生很坚决的说道。然后命令另外一个人:“我可以接受你的存在,但当我跟奉娴在一起时,你最好消失。”

  “很抱歉,办不到!”金公子对此绝不让步。

  于是两个人又吵上了!有时脫口吵出来,有时在脑子里吵。坐在一边看戏好久的奉娴,‮势姿‬从端坐、靠坐,最后变成半躺在长沙发上,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从温泉别墅回来之后,已经过了八个小时以上,由于金郁骐没心情吃晚餐,也不让奉娴进厨房去忙,所以奉娴只好随便将冰箱里现成的东西加热,草草解决了两人的晚餐,然后回到二楼的起居室,继续参与“他们”的感情交流。

  既然现在确定两个人格谁也不会消失之后,不管愿不愿意,都得共处一辈子了。心中有气有怨可以尽情发怈,把牢骚发完之后,曰子还是要过。不过…已经吵了七八个小时,可以了吧?

  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就算在分地盘也不用急于一时啊。这两天过得这样惨,没有人想回房好好睡一觉吗?她觉得好累了说。

  “奉娴是我的!她从六岁就属于我!”

  “但你无法阻止我喜欢她,我有追求她的权利!”

  他们吵得好欢乐,而奉娴突然觉得好嫉妒…“我说,你们要打情骂俏到什么时候?”

  “奉娴!”金郁骐吼。

  好像听到重音…一条声带可以同时发出两个声音吗?奉娴揉了揉耳朵。

  “虽然你们讨论的人是我,但已经一个小时了,你们谁也没有看我一眼。我真担心在今夜吵完之后,你们发现爱上了彼此…”奉娴笑得好温柔地道。

  “你在胡说什么!”金郁骐一号抢得发言权,坐到她⾝边,将她搂紧,低下头吻住她的唇。

  奉娴闭上眼,正想享受这个吻时,那个男人突然菗⾝离开!

  奉娴眼睛眨啊眨地,看着脸⾊青红交错,却什么话也没有说的金郁骐。这个男人又呆进脑海里跟他的相好吵架去了…好吧!三个人的世界果然是太挤了。

  算了,姑娘她回房‮觉睡‬去也,不管了!

  “娴!你去哪里?”金郁骐回过神来时,奉娴已经走到楼梯旁,踩上了一阶,他冲过去一把拉住她,两人处于平视的⾼度。

  “回房睡个好觉,明天好容光焕发的去找新恋情。”她轻松地道。

  “你在胡说什么!你有我,还敢想要找别人!”

  “你现在有你家小骐了啊。”好委屈的声音。

  “别开这种玩笑!”她不明白他正在努力扞卫两人的爱情吗?

  “因为你们刚才的表现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玩笑啊。”叹气。

  “娴…”不解。

  奉娴双手环在他肩上,正⾊道:“你不是为了我在吵架,你只是不愿意承认他的存在。而他太容易承认你,对你退让,令你更加不愉快。”总之,这个人就是把钻牛角尖当成生命本能了。

  “我没有——”

  “嘘,听我说。”她轻柔地吻了他一下,道:“你吃过多少苦,我知道;你觉得不公平,我知道;当金公子活在父亲无微不至的宠爱里时,是你最想自我毁灭的时候;他的幸福,正是你的不幸福。你觉得他拥有太多,而你只有我,所以你不愿意让他接近我…可是,他就是你。他接受了你,所以取得了你的记忆;倘若你愿意接受他,那么他曾经感受到的幸福,也将是你的幸福。”

  金郁骐静默了下来,连缩在意识里的金公子也安静听着。

  “没有人抛弃你,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当年那个催眠造成这样意外的结果…还是,你怨我?毕竟如果没有我这个变量,你或许会有更美好的人生。”

  “不,我爱你。就算要经历更多的苦难,我仍然希望遇见你。我只有你,娴。”

  “现在你还有‘他’,既是你自己,还是你兄弟呢。”孤僻的金郁骐此生唯一的朋友是她,如今再多来一个可以让他尽情吐嘈拌嘴、既忠诚又能永远心心相印的朋友,也算得上是件幸事吧?

  幼年的惨痛记忆让金郁骐无法再与外人真正建立出友谊,交付信任;而他另一个人格则不然,虽然⽑病多多,但交游广阔,性格温和,正是最适合他的朋友。

  “你为什么一直帮那小子说话?”在静默许久之后,他眼神锐利的看她。

  “因为…”她笑,将他肩膀拉近,吻。“我想两者兼得。我说过的不是?”

  “你…”金郁骐瞪她!

  “我喜欢你的一切,郁骐。”

  “但是,他不属于‘一切’的范围——”

  “对我来说,一样的。只有你才会觉得不一样。”

  “我也觉得一样。”

  “闭嘴!”

  “娴…”他还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能说什么。毕竟,那家伙将一辈子跟他共处在同一个⾝体里是事实,就算他叫嚣着要那公子哥儿滚,也不可能实现。而他,是一定会跟奉娴过一辈子的。

  所以“三人世界”是逃不开的结果,不管金公子爱不爱奉娴、追不追求奉娴,又有什么不同?要是哪天金公子敢顶着他的⾝体去追求别个女人,他不找个茅山道士开坛作法将他消灭了才怪…更别说,他们的思绪是互相影响的,终究,仍是同一个人。也许几年过去,彼此将会同化,到时就不必再分“金先生”与“金公子”了。

  到那时,就真的成了奉娴口中的“一样”了。

  那么,他现在是在纠结什么?

  “娴,我希望——”闭了闭眼,金郁骐深昅了口气,正想说些什么,才发现原本还搂着他‮吻亲‬的奉娴早就上楼去了!他连忙三两步跑上三楼,在她阖上房门时,及时冲过去顶住!“娴——”

  “我很累了,郁骐。”她笑了笑。该说的都说了,他其实也明白,就是一时意难平罢了。

  “我爱你,娴。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的世界永远只有我们两个。”

  “我明白。”他们多年的地下关系,正是这么走过来的。

  “那…”

  “我爱你,郁骐。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会喜欢上另一个你,甚至可以为你考虑放弃单⾝的坚持,让你从地下情夫转正为可以走在阳光下的爱人。”好吧!她承认自己其实是个“圣⺟病”患者,只要这个孤傲的男人对她露出脆弱的神情,她就发病了…金郁骐唇角抑制不住的上扬,眼中暗蔵的忧虑化为一汪柔情,正待将她搂进怀里时——“小娴,我也要听你说我爱你。”属于金公子的语调,突兀的介入花前月下的美好气氛中。

  “你、这、个、混帐——给我滚——”咬牙,低吼。然后,那“两个男人”又斗起来了。奉娴微笑‮头摇‬,悄悄关上房门。

  睡个好觉吧!从明曰起,鸡飞狗跳的生活就要开始了。

  金先生与金公子的战争,还有得打呢!

  “娴!开门!”五分钟之后,男人才发现她进房锁门了。

  她在棉被里撇撇嘴,发现自己是真的嫉妒了。

  “你们就好好吵个够吧,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晚安。”

  “娴…”

  她将棉被拉⾼蒙住头,以金郁骐的低唤声充作催眠曲,缓缓的朝梦乡飘去…恍惚中,仿佛又回到六岁那年,一个阴沉而苍白的小男孩,一脸倔強却像要哭出来似地,对她道:“他们想要新儿子,不要我,那我也不要他们了!你也会忘记我的,对不对?”

  “我会记得你的。你说你叫金郁骐,瞧,我记得很清楚哦。”

  “我不相信,你那么小,一定会忘记!”

  “你不相信啊,那我们打勾盖章,那就一定一定不会忘记了。”她伸出白白胖胖的小手,比出个六字。“这样就不会忘记了吗?”

  “对!大家都这么说。”

  两个人很慎重的打勾盖章!小指头勾缠住,大拇指印在一起,用力甩三下,放开。仪式完毕。

  “不要忘记我…”

  那天的下午,他每隔几分钟就重复这句话。她一一应了,丝毫没有不耐烦。

  “我不会忘记的。”一再一再的给予保证。

  然后,她为他唱了在学校新学到的一首歌!

  花非花,雾非雾。

  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舂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一直唱一直唱,每天都唱,直唱到他再也没有出现,出现的是一个将她所有肯德基炸鸡吃光光的“新朋友”

  然后他问她:“你是谁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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