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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你怕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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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想一行人是她被掳走的第三天上午到家的,她这个小英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

  那赞美的词语像不要钱似的往她身上砸来,把她砸的熏熏然。

  “我怎么听着这话,感觉自己这么伟大呢!”她侧头跟叶天宇小声嘀咕着。

  叶天宇笑着道:“嗯,我听着也假的。”

  林想白了她一眼,“你这是明晃晃的嫉妒。”

  “对,我嫉妒自己怎么没被人贩子差点卖了。”叶天宇煞有介事的点点头。

  林想一口水呛出来,瞪了他一眼。叶天宇无辜的看着她,耸耸肩。

  从会议室里出来,林国平领着林峰正等在大厅里,林峰看到她,一下扑到她怀里,委屈的叫了声“姐姐。”

  林想心疼了,觉得这孩子肯定回家以后才感觉到后怕,这两天不定怎么折腾呢。

  “小峰,看姐给你买了什么?”林想从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相框,“漂不漂亮?这个相框送给你,装咱们一家三口的照片,等回了家,就摆在你头上,好不好?”

  她哪有时间上街啊,睡觉睡到半夜,第二天一早就往回赶,正好那招待所旁边就是个照相馆,林想上车前钻了进去,买了这个相框做为礼物。

  也幸好她买了。这么一说,好像他们一家三口好几年没有照过相了。“爸,等哪天咱们去照张相片吧,咱们好像还没有三口人照的相呢。”

  这一歪楼把林峰歪的忘了之前的委屈了。很高兴的抱着相框不撒手。

  “走吧,回家去,你和天宇都去洗个澡,然后爸给你们一手,尝尝我做的饭。”

  林想怀疑的看着他,前世父亲到去世时,做的饭也就一般的水平,难不成来边境一两个月,就成了高手不成?

  “你这孩子,这是什么眼神。不相信你爸我?”林国平好笑的胡噜了她的头发一下。一手拉着一个,往外走去。

  叶天宇看着这一家三口,突然响起了自己的母亲。

  也许,他该回去看看她了。

  回到家。林想拿了洗澡用品和叶天宇去离住处不远的铁路浴池洗了澡回家。

  走在路上。林想把当初刚去开时。去洗澡时发生的那件有趣的事当成笑话讲给叶天宇听,把叶天宇乐的直拉着她问是不是真的,哪会有这种人。不是她编的吧?

  林想看到这样快乐的叶天宇,感觉很有意思,“你以后都这样笑吧,多好啊!”叶天宇定定的看了她一眼,“好,以后在你面前我都这样笑。”

  林想没听出来这话的潜台词,她根本没注意,因为她的注意力被一只浑身卷的狮子狗给吸引住了。

  养狗也跟服装一样,是有的。

  这年代当地兴起“京巴”热。一只白色的小京巴狗能卖到一千块,这对于工资只有二三百块钱的工薪家庭来说,无疑是比巨款。

  这只狮子狗显然是当地人喜欢的类型,围了好多人在观看。

  林想也看的津津有味。

  叶天宇不喜欢这些宠物,见她蹲着看小狗不动弹,问:“你喜欢这玩意?”

  “嗯,好漂亮的京巴呀!小峰看了也会喜欢的,他最喜欢养些猫啊狗啊的。”林想指着旁边的商店支使他,“你去帮我买火腿肠,它应该能喜欢。”

  因为围着看的人很多,狗的主人,一个二十七八岁的漂亮女人,很得意的就让小狗做些打滚,作揖等动作。来了围观的群众大声的喝采声。林想看的眉毛立了起来。

  这是耍杂耍吗?还叫好。

  这狗又不是杂技团的小狗,即便会这些也没必要在这显摆呀。

  林想接着看到好多人扔些七八糟的吃的,有扔香蕉的,有扔瓜子的,还有人把冰淇淋扔出去让小京巴吃。

  林想都替这小狗难受。

  叶天宇买来火腿扬,林想扒了皮,拿着一头喂它,小京巴果然吃的津津有味。

  林想走的时候,那小京巴咬着她的腿不松口,把林想惹得都不想走了。还是叶天宇硬把她拉走的。

  “我好喜欢啊!”叶天宇商量她,“要不,我给你买一只?”

  “不要,那么贵怎么能让你掏钱给我买呢。”林想想也不想的拒绝。

  “那有什么,你救了我我救了你,咱们的关系这么铁,还用讲究这么多吗?”叶天宇不以为意。

  “那也不要,我们家是做吃食的,不能养这些猫啊狗啊的,不卫生。”洗的再干净,买的人心理上也会有障碍。

  “再说了,我们才刚生活好一些,养这个宠物那是有钱人家才干的。让别人看着也不像话。”

  叶天宇一想也是,也就不再提。不过,他心里却记下了,林想喜欢小狗的事情。

  “那你喜欢猫吗?”一般的小女孩都会喜欢小猫吧!

  “不喜欢。”林想很干脆的回答。

  “为什么?”叶天宇好奇了。

  林想小时候去邻居家玩,那时候农村很多人家都养那种黄的大猫,绿莹莹的眼睛盯着你,真的很可怕的。当时林想年纪还小,被吓哭了,这件事就记住了。从那以后就不喜欢猫。

  叶天宇听了后很诧异,“你还怕猫?我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的。”

  林想气道:“我才不怕猫,那时候我不是小吗,也就二三岁大。那猫瞪着绿油油的大眼珠子盯着你,你能不怕?”

  叶天宇这回表示赞同,“嗯,那是可怕的。”

  二人到家后,林国平已经做了四个菜一个汤,“怎么样。咱这可是国宴标准。”

  林想看了看,还真不错。沫小白菜,红烧大鲤鱼,京酱丝,家常凉菜,汤是炖的白的鲫鱼汤。

  林想迫不及待的拿着勺子尝了一口汤,真鲜呀。

  “爸,你这水艺可渐长啊,这汤可真鲜凉。”林想竖着大拇指夸他。

  “鲜吧,我跟你说。你爸这几个月可不是白在这呆的。我认识了个朋友。做饭的手艺那是这个,我经常向他请教,做饭也不是什么难事。”林国平现在也会吹着唠了,以前那个老实的有些懦弱的林国平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多吃点。这两样。可都是从国外捎回来的。纯野生的,一点土腥味都没有。”

  吃过饭,林国平才宣布。准备第二天送林想和林峰回开

  林想愣了,她才来,就卖了一天的水果,就回去了?

  “爸,我和小峰不想回去那么早,我们这个假期就在这呆着了。”林想琢磨着,是不是这件事给林国平留下阴影了,害怕他们再出事。

  “再说了,这事不是意外吗?就是在开,那也保不齐不碰到坏人啊。”这个事要趁早说,别把她的自由给没了。

  林国平还是不放心,“开不管咋说,你们住的那地方没有外人。不像这,一个院子住好几家。等冬天爸挣了钱,租个楼房住,那时候你们姐弟俩再过来。”

  开是自家住一个院子,可送餐时还碰到意外了呢,买彩票还遇到抢劫犯了呢,个电还被电打了呢。

  林想心里腹诽着,面上却不以为意的劝道:“爸,你听说过没,有那住楼的擦玻璃,从楼上掉下来的。还有那走到自家楼下,被楼上扔下来的砖门砸死的。”

  林国平听的目瞪口呆,还有这事?林想是咋知道的。

  这可不是林想瞎说的,她可真听说过,不过哪年的她就记不清了。

  “爸,你说能因为这个就不住楼了吗?能因为这个就不从楼底下走了吗?小心是对的,可也不能因噎废食啊。”林想振振有词的道。

  林国平被她说的哑口无言,想想她前世是做导游的,嘴皮子当然利索了。

  “再说了,我们不没事吗?这也是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记住了,这样不熟悉的人家送的吃的千万不能吃,这是血淋的教育啊!”最后一句话是夸张的口气说的,把林峰逗乐了。

  “姐姐说的对。爸,别让我们走,我还没跟你呆够呢。”林峰抱着林国平撒娇道。

  林国平拍了他的小股一下,“行,那就不走。一会吃完饭,就去西屋道个谢,那天多亏他家孩子看见你们,要不然,没地儿找去。”

  就是能找到,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林想当然很感谢那个阿姨和她的孩子,不管帮不帮得上,这个情都必须领。

  林想和林峰也没空着手去,二人买了些吃的送了过去,诚心诚意的表示了感谢。等到去道谢回来后,叶天宇这才跟他们提起,他明天要回家了。

  林想不理解,等林国平出去了才皱着眉问道:“为什么?那边来人解决了吗?”她是知道当初叶天宇为什么跟她一起出来的,这不解决,回去还不得被拘起来呀。

  “没事,你忘了岳子奇是我堂哥了。之前他不在,现在他也回来了,我明天跟他一起回去。”

  林想这才想起来,岳子奇因为自己的事在这耽误了好几天。

  要没有他的帮忙,公安局当时根本不会立案,也举派出那么多的队伍找她。

  这份情,她记得。

  既然有他跟着,那一切事就都不是事。

  “刚才都忘了,请他来家里吃顿饭好了,虽然自家的饭菜不一定比饭店的好,可这是我们的一片心意。”林想有些懊恼的拍了一下脑袋,“这下让人家咋寻思我们,还以为我们卸磨杀驴呢。”

  叶天宇很无语,“不会用词你就别用,这话听着怎么这么难受呢。”

  林想嘿嘿笑了两声,“这不没文化嘛!”

  恰好林国平听到他们的话,“放心吧,爸昨天做了几个菜给他送过去了,感谢的话也说过了。等你见到他,再好好谢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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