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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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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三章忽悠圣龙

  “你看,茂云,那就是魔皇给我的战甲。”经过长时间的流,圣龙卡卡贝尔已经跟张茂云混的很了,连称呼都变了。

  “真夸张啊,这是⻩金的吧?这是什么?钻石吗?晕~好大的钻石。”

  “我当时是魔皇的骑兽嘛,当然给我穿戴的不会太差,这个是什么石头我不知道,你说是钻石就是吧。我只是觉得亮晶晶的比较好看,其实在人界那里也有这东西的,只是没什么使用价值人们一般都是当作普通装饰品来用,好些的装饰品大多用魔晶或者魔兽的魔核来做…”

  “乖乖,!这要拿到地球上得值多少钱啊?没见过篮球那么大的钻石吧?‮红粉‬⾊的!”这甲也不错,⻩金甲,上面还镶嵌着很多魔晶石,卡卡贝尔说这魔晶石组成的是一个防御魔法阵,只是战斗中有些损坏现在不能用了;这些魔晶石都很珍贵,拿到人界就是非常⾼级的货⾊;圣龙卡卡贝尔的龙洞里存的魔晶石最大的还没有这里任何一个的1/10大。

  “这甲这么大?你怎么穿的上去啊?”

  “我可以变⾝啊,这洞太小了,我变⾝的话这洞的空间不够大,所以我就变小成这样了,还有变小可以少吃些东西,我平时很少出去抓魔兽吃;看到这个没?这个突起,我变⾝后站在中间只要一拍这个突起就能自动穿上去,很不错的战甲,我要把它作为收蔵品带去⾎⾊我的家。”

  其实茂云一看到这⻩金战甲和那大钻石就开始起了打猫心肠,怎么说也要把它骗了带走,当然自己是拿不走的,但是这圣龙可以啊。前提是要把这圣龙忽悠的跟着自己才行。

  “圣龙大哥,你没有想过回去⾎⾊‮陆大‬吗?”几千岁的龙被茂云称呼成大哥了。

  “怎么没想过,只是在魔界我也是人生地不啊,只知道要破开空间回去⾎⾊要学习空间系魔法,还要有坐标才行,这坐标只有魔神两界的皇帝才知道;不过也许还有其他办法。”

  “什么办法?”

  “我在魔皇那里当坐骑的时候,在魔皇即将上‮场战‬的时候,听见魔皇对他的皇儿说,‘书房墙后有个暗门,那后面还有一个门,没有人能够打开,传说那是一个上古的秘密;我走之后你去看看。’我想那里可能会有走出魔界的办法。”

  “圣龙大哥说的不错,可我们怎么才能进去魔皇的书房?你现在躲在这里都3000年了,都没敢出去,现在又怎么出去?难道不怕又被抓到?”

  “能出去,只要掩盖了我⾝上的气息就可以出去;对了,你去那边看看有没有你能用的东西?我当初逃跑时顺便拿了几样‮场战‬上的东西。”

  “圣龙大哥,这怎么看象是一只手臂?”

  “是的,就是一只手臂,这是神族一名⾼级战将的手臂,我见它抓着把好剑,于是就拿,结果他抓的死死的,我只好连带手臂都拿来了。”

  “就是这把剑?”茂云用脚踢了踢面前一把发着微微红光的巨剑,要不是石洞內本⾝就被火红的岩浆影红,可能早就看见这角落里的东西。弯下用手提了提,本提不动,怕是有好几百斤。

  “喹~好重。我说圣龙大哥你怎么拿的都是些武器啊?”

  “这些可都是神器啊。”圣龙那边传来看⽩痴一样的眼神。

  “我靠,神器又如何?这么重这么大我能拿的起吗?”茂云心里不平的想到。“噫!这是什么?”那只⼲枯的手臂上,一只黑⾊的手镯被无意间发现,但这手镯实在是太大了,茂云把它当做了项链挂在了脖子上,转念一想又拿了下来,赶紧把指头放在嘴里咬破挤出点⾎滴在上面;鲜⾎快速融⼊手镯之中并发出五彩的光芒。茂云记得yy小说里经常看到储物戒子储物手镯的描写,他当然要试一试。

  “真是人品大爆发啊,这还真是储物手镯,不过现在得改名叫储物项链了。哇,发达了,里面好多东西,空间也特别的大。”

  “你发现了什么有用的东西?”圣龙卡卡贝尔趴在那快发光的石台上问道。

  “还没有啦,只发现了这只手镯。”茂云把手镯举起给圣龙看,圣龙看了一眼说道:“又不是亮晶晶的,垃圾东西,你喜就拿去好了。”

  “啊,谢谢圣龙大哥的慷慨,那我收下了。”茂云心里那个美啊。

  赶快坐下,用思想打量这个手镯;里面空间大概有两个⾜球场那么大,各种石头两大堆,铠甲武器一大堆,还有很多药材,几口大箱子,以及不知道写的什么的瓶瓶罐罐,想必不会是垃圾东西。里面那么多东西居然一点都感觉不出来重量。

  试着装东西,自己拿不动的地上的武器只要一想就进⼊手镯里了,真是好宝贝啊;于是地上的一大堆武器就被茂云一扫而空。

  “圣龙大哥,这是个空间手镯,你看我把东西全装进去了。”

  “那可就算是神器了,在人界这东西可是价值连城,只有懂得空间魔法的练金大师才有可能制作出来这种东西,你的运气不错。”

  “那圣龙大哥,我们怎么出去?”

  “我还没想好怎么掩蔵我的气息,就算出去我们又如何去到魔皇的皇宮里?”

  “那没有办法吗?如果不出去我们又怎么回到⾎⾊‮陆大‬?只有冒险才行。”

  “到是有个办法可以隐蔵我的气息,只是…”

  看到圣龙预言又止的样子,看过yy小说的茂云似乎明⽩了,那就是把自己变为龙骑士,但自己太过弱小,以龙族的骄傲,似乎这样做不太可能;那样这条圣龙就是自己的宠物了,所以圣龙很难做出决定。茂云心里的算盘打起来,要是把这条圣龙收做宠物,绝对不会还它自由,因为茂云毕竟是个小混混,才没那么好的人品。必须赶紧让它决定下来。

  “圣龙大哥,是不是我太过弱小?我听说人类‮浴沐‬了龙⾎可以变的強大,是不是真的?”

  “不全是,可以把人的⾝体变的強壮,普通的刀剑砍在⾝上应该伤害不大,我指的是人类使用武器的情况。其它的就不行,更不能使寿命延长。”

  “那总比没有好吧?圣龙大哥你看我的确太弱小了。”

  好像圣龙卡卡贝尔好像下了决心:“这样吧,我让你做我的骑士,然后放点⾎给你抹⾝体;但你要保证对我好,要送我回⾎⾊‮陆大‬,还有帮我寻找我的妹妹,只要你发誓,我就和你签订契约。”

  “好,我以我的家乡上帝的名义发誓,我绝对保证带你返回⾎⾊‮陆大‬并帮助圣龙卡卡贝尔找到妹妹。”张茂云留了个心眼,以自己并不信奉的上帝名义起誓,这在纵多的yy小说上都被写烂了的誓言,相信这只伟大的圣龙也只有上当了。

  果然…“把你的⾎滴在我发⽩的那只角上,然后你就会多出一个空间,我将蔵⾝在那里,我的气息不会再被人发觉,需要我的时候只要心灵上沟通叫我出来就可以了。”

  看着自己的⾎逐渐融⼊那只发⽩的角里,茂云心里的动的,自己人品真的爆发了,先是得到极品道具储物项链(现在叫项链了,因为只有带在脖子上。)现在又收了只強大的圣龙做魔宠,自己瞬间成为龙骑士。

  只感觉头脑一阵眩晕,心灵就多了一种联系,和一些信息:“我的骑士,圣龙卡卡贝尔成为你忠实的追随者。”

  “骑士!恩,很好的称呼,我喜!嘎嘎!”

  “我的骑士,你准备好了吗?我将用我的⾎強化你的⾝体。”

  一阵疼痛过后,⾝体里充満了力量;一拳打在石头上,手一点事都没有,石头碎了。嘿嘿~虽然没有魔法斗气,但现在抗击打能力简直太夸张了。这要是在地球,那就是超人,让人想起口碎大石。

  “我的骑士,你要出去,可能还必须化下妆才行,这样出去那些魔族一下就能看出你是人类。我看你就装扮成鸟人比较好,那些低级的魔族一般都没人理会,你把⾝体涂黑,再找双真正的翅膀安上,⾝上再贴上些羽⽑…”茂云沉思

  夜晚,茂云骑上圣龙一路狂奔;(不敢让龙飞起来,怕他的气息被魔族发现;)来到鸟人城里,找了只小鸟人,运出城;把翅膀固定在背后,在口绑上只⻳壳,⾝上涂黑粘上些羽⽑,再披上件兽⽪做成的披风,鸟头花了一整天搞出来,只是眼睛不好办,两个空眼眶;没办法只能在做顶草帽带上。

  正文第四章马路“天使”

  虽然化妆的结果很満意了,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老龙打量了茂云半天突然叫到:“我想起来了,你还缺个坐骑,不可能走着去魔皇帝都。还有你以什么目的去?每过一个城都会被盘查,没有理由本不能通过。”

  老龙用爪子抬着下巴,想了半天才说:“坐骑好办,我去给你抓一只就行了。不能太強大,只要跑的快就行;另外再抓一群坐骑,你拿去贩卖,这样理由也就有了。”

  茂云的想法几乎和老龙的一样,只是多了学习这里魔法或者斗气。

  …

  …

  这一带山区刚好处在环形魔兽森林的边缘,老龙也没敢太深⼊进去过;听取了茂云的意见,老龙抓了20几只蛮力老鼠;这种蛮力老鼠是群居魔兽,耐力好,跑的快,是一种低级的骑兽,就好像地球的⽑驴,只有普通的魔族下层才会使用;⾼级点的骑兽可谓是千奇百怪,就象地球人们喜的宠物,看自己喜爱了。蛮力老鼠没有什么防御能力,自⾝的土系魔法又低的出奇,是魔界最最下等的骑兽,所以以茂云这⾝装扮也只有能力贩卖这种蛮力老鼠。

  骑着这群蛮力鼠的头领,茂云无聊之余又想起了远在地球的家,还有学校,还有峨嵋山的旅游;如果不是由于自己和同学打赌也不会去峨嵋山爬金顶,如果不是凌晨3点为了找个好位子等待看佛光,也不会被那团黑雾昅来了这里;这里处处充満着危机,自己又没有什么可以保命的绝技,还好‮浴沐‬了龙⾎,收了圣龙卡卡贝尔成了一名垃圾骑士,起码现在要逃命还能有点希望;如果再想点办法学习点魔法或斗气,那么就完美了;对于学习魔法或者斗气茂云是期待的,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牛x了,yy小说里描写的都是強大无比,特别是空间魔法,魔武双xiu…

  “喂…喂…你怎么了?”正处在yy里的茂云被这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忙回头看去;一只部长満火红⾊羽⽑的小鸟人正向他跑来。

  那只小鸟人边跑边说:“你怎么了,喊了你半天都不理人?跑那么快⼲嘛?喂!你怎么不说话,看着我⼲嘛?没见过美女啊?”

  “汗啊,敢情这是只⺟鸟人啊,怎么头上顶着⽩⾊的羽⽑啊?”茂云赶忙说道:“对不起,我没有听到,刚在想事情。”

  “好吧,原谅你了;搭我一程吧,你那么多骑兽,不介意搭我吧?”说着两只眼睛还眨了两下。

  満可爱的,一点都没有别的鸟人看起那么恐怖;这只鸟人和自己的装扮有很大的差别,这明显是只幼鸟人,羽⽑还没有长丰満,很多地方还是⽑茸茸的。

  “好的,可爱的‘天使’,很荣幸能够和你同路。”茂云做了一个満绅士的‘请’的手势。

  “咯咯…谢谢这位哥哥,我叫凯米。兰尼,你叫我兰尼就好了;哥哥叫什么名字?”

  这小鸟人两脚放在蛮力鼠的一边,斜坐在上面,正好奇的打量着茂云。

  “我叫茂云。张。”茂云有点心虚,因为自己还真没想过给起个什么名字好,这样会不会被人看出来。

  “茂云。张,这名字还真古怪;很⾼兴认识你茂云哥哥;你是去哪里?带这么多骑兽?”

  “我也不知道,我从山里出来的,走了很多天了,昨天才看见这条路,不知道是通向哪里的?这一带你比我吧?不如你带我走?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咯咯…不会吧?你连去哪里都不知道?你难道和我一样没跟⽗⺟说就跑出来了?”

  敢情这幼鸟人是自己跑出来的,那可好,我把她拐了,让她做我的向导。

  “不是,我本来是出来去城里出售这些蛮力鼠的,可是山里遇上冰魔狼袭击,后来跑的了路;也好就算是成年出来游历吧,我还没打算回去,想去帝都看看…”

  “好啊,好啊,哥哥带上我,我也要去帝都…求求你带我去好不好嘛?”声音越说越小,显然没有自信我能答应,头也低下了,只用两只眼睛偷偷的看茂云的表情。

  茂云故意假装考虑了很久才说:“哈哈,当然可以了,我正想找个伴喃。不过…”

  “不过什么?”小鸟人用手拍拍⽑茸茸的红⾊部,好像刚才担心死了的样子。

  “不过吗?你在路上一定要听话,不要跑,如果你⽗⺟来找你,你就要跟他们回去。”

  “我才不回去喃,家里一点都不好玩,两个哥哥都能够随便去城里玩,我这么大了,还每天把我关在家里。”

  “好了,随便你,但是你一定要听话,如果看见什么不懂的事,别问也别说。”茂云伸出一小指;“我们之间的秘密,来拉勾。”茂云使出惑小姑娘的绝技。

  小鸟人忽闪着大眼睛不明⽩怎么回事。

  “来,伸出你的小手指,这是我们家乡大人的传统;对!就是这样,跟着我说‘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好了,你现在是大人了,要对你说的话付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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