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章 大汉议会
至于另外两个副总理。郭琳,那是最早支持刘峰的老人,自然要提拔上来,否则谁还跟着你⼲?而项翎是刘峰的生学,是前科技部部长,科技是一生产力,把他提拔上来表现了刘峰对科技的重视。
至于成立一个政务院顾问,那是安抚原汉朝老臣的。这些大臣,刘峰没有给他们任何事情做,也没有任何权利,只是让他们在政务院里做顾问。让他们留一个名头,否则他们肯定要坏事。九卿的待遇与政务院副总理相同。每曰也可以上朝,仅仅站在文臣副总理的后面,地位并不低。
以前刘峰在央中最早的政治盟友郭怀,早在几年前就年老去世了。否则刘峰至少要给他一个副总理的职位的。
工业部部长张魁是刘峰的生学,是原工业部副部长,郭琳调任副总理,张魁自然就当上了部长了。铁道部部长张怀,也是刘峰的生学,是原铁道部副部长,袁绍表现不错,担任了副总理,张怀也就转正了。
教育部部长罗平也是刘峰的生学,以前担任常沣的副手。现在常沣已经七十多岁了,又要做刘峰孩子的老师,又要担任法律委员会主席,如果再做教育部部长,精力跟不上了。在常沣自己多次提出辞去教育部部长职务之后,这次刘峰终于答应了他。
科技部部长刘志还是刘峰的生学,项翎被调到副总理,刘志就从副部长成为了正部长了。
现在政务院总理是刘峰的夫人,五个副总理有一个是刘峰的生学,十六个部长中,有八个是刘峰的生学,还有一个是刘峰的二夫人。这个政务院能够最大限度地贯彻刘峰的思想。
讲完了政务院,刘峰开始讲议会了。
“从今天开始成立大汉议会,大汉议会负责制定大汉的法律,审议通过政务院预算决算和工作报告。大汉议员一共二百位,分别代表大汉新州、幽州、并州、青州、冀州、兖州、徐州、豫州、荆州、扬州、交州、司隶、益州、雍州、凉州十五个州的百姓。”
“这二百位议员,由各州按照人口比例分配名额。每个州也要设立州议会,审议制定各州当地的法规,而大汉议会的议员则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大汉议员待遇等同于政务院副部长。如果以后大汉增加新的州,将按人口比例增加议员名额。”
“大汉议会设议长一名,副议长二名。议长由皇帝任命,副议长由议长提名,在议会表决通过,再由皇帝任命。现任命常沣为大汉议会一任议长。”
“大汉议会从今天开始制定大汉宪法。宪法乃大汉根本**,负责规范大汉政体,一旦大汉宪法获得议会通过,并经过皇帝签署,就成为法律,任何人不得违反。宪法是大汉最⾼法律,是一切法律的基础,任何法律和法规都不得与之相左。否则无效。大汉的其他法律也是这样一个程序。”
“大汉政务院总理由皇帝任命,政务院副总理,各部部长由政务院总理提名,皇帝批准。”
刘峰还没有考虑好要不要把司法从府政的只能中分离出来。因为司法一直都是封建社会官府的主要职能,如果剥夺掉,会不会造成社会动荡。加上以后的税务,也要从府政里剥离出来。动作会不会太大?刘峰最后还是决定先把议会搞起来,把议会完善了,然后再去动司法。
趁着现在所有的人都不知道议会是做什么的,先把议会的职能给完善了。再把这些写进宪法里,然后以后把修改宪法变得非常困难,这样这个政治体制就算是固定下来了。即使以后有不肖子孙要修改宪法,扩大自己的权力,也要经过议会同意。
而议会会同意皇帝减弱他们的权力吗,显然不可能。
刘峰今天说的这些大部分人都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反正皇帝说的大家就照着做呗。皇帝是九五之尊,说出来的话就是金口玉言。反正他怎么说就怎么做呗。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刘峰这是在进行现代政治体制中三权分立试验,希望能在几千年前的大汉朝就形成君主立宪制。让主民的光芒提前几千年就照耀在华中大地上。
现在大部分的大臣们都不知道皇帝陛下要⼲什么,他们对封建王朝皇帝陛下的权威都很畏惧,反正皇帝怎么说就怎么做嘛。
“一切都要按照大汉法典来规范,皇帝也不能不按照法律来。不能随意地破坏法律,即使是皇帝说的话,也要符合大汉法典,否则就无效。”刘峰接着说。
“哗…”下面一片哗然,大家都以为刚才陛下制定法律,是对全体大汉臣民的。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法律居然也要规范皇帝。在他们心中皇帝是天子,是⾼⾼在上的,不可犯侵的。如果皇帝说的话不符合法典就无效,那皇帝还是九五之尊吗?
立刻无数大臣跪倒在地,大声疾呼,陛下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是天子,岂能与百姓百官相同?请陛下务必收回成命云云。甚至有大臣以头撞地,痛哭流涕。
连关东系统的大臣也跪倒一片,要求皇帝陛下收回成命。不能这样做。否则刘峰的权力一旦被限制,那么谁来导领他们这些人,谁能引导大汉中兴。他们也习惯于对刘峰的命令毫不打折地执行,反正历史证明了刘峰永远是正确的。只要按照刘峰的指导去做那就没错。
刘峰一看所有的人都跪下表示反对,连自己的夫人孙瑛也跪下反对,他真的无语了。难道自己当皇帝的要限制自己的权力,这些做大臣的不是应该很⾼兴才对吗?难道自己一句话就能让他们抄家灭族,他们还挺⾼兴?如果一切都已法律为准绳,这些大臣的生命不就有保障了吗,刘峰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反对呢?
没办法,看来今天这一条是实施不下去了,只能以后慢慢来了。当然这一条是必须要加到宪法里去的,否则以后出来一个不肖子孙当皇帝,一声令下就把议会政务院的人全杀了,那么有法律和没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