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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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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好痛…

  奔至美困难的睁开眼睛,立即感到一阵晕眩,只好再度闭上双眼。

  “你醒啦?你还好吧?你没事吧?”

  一道恍如大地母亲的声音在他耳畔殷殷关切地询问著。

  好陌生的声音,这是谁在说话?

  “妈,要问也等他睁开眼睛再问,他搞不好又昏过去了。”火妮双臂环地站在边研判著陌生人。

  阿田伯他们也真好笑,看见他光著身子昏在树林里,居然连鼻息也不探一下就判定他是“尸体”

  说也奇怪,他怎么会浑身光溜溜的昏在属于苗家的树林里呢?

  阿田伯他们说,他身上的衣物和财物一定都被汉给剥光了,所以他才会连条内都没有穿。

  回想起看到他、确定他还活著的那一刹那,她整个给他脸红,那可是她第一次看到男人体耶,有够不好意思的。

  “我的头…好痛…”辜至美拧著眉心,痛得五官扭曲,但他终于睁开了双眸。

  “啊,醒了、醒了,这回是真的醒了。”梅淑珠天喜地的喊,然后像个母亲般慈祥地安慰著他。“当然会痛喽,会痛是应该的,你全身有不少擦伤,不过幸好伤势不重,应该谢天谢地了。”

  他看着眼前福泰的陌生妇女。“你是谁?”

  梅淑珠呵呵笑。“我是火妮的母亲,你叫我苗大婶就可以了。”

  火妮?苗大婶?好陌生。“我认识你吗?”

  火妮往前一步,直截了当地回道:“你不认识这里所有的人,我们也不认识你,你昏在我们家的树林里,是我们把你给救回来的。”

  他蹙起了眉宇。

  她…有点面

  “我认识你吗?”他好像看过她,但她叫什么名字,他一点也想不起来。

  “不,你不认识我,因为我也不认识你。”火妮明快地说:“把你家人的电话告诉我,我通知他们来接你回去。”

  “家人?”他蹙起眉心,脑中一片空白。

  “对啊,你总有家人吧?”她顿了顿。“呃…你是孤儿?”

  他紧拧著眉心,不发一语。

  火妮润了润,试探地问:“那么,你总有朋友吧?把你朋友的电话告诉我,我叫你朋友来接你。”

  他还是不说话。

  “呃…你连朋友都没有?”

  这个人还真悲哀,长这么大,居然连个朋友都没有?

  也难怪啦,瞧他,俊美无俦的脸庞,文明又带点冷漠的气质,浑身上下看不到一丝柔和,他可能是那种超级难相处的人。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火妮问道,并且认为这个问题总该回答得出来了吧?

  “我…”他终于开口了。“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想不起来。”

  “什么?”火妮母女愕然地瞠瞪著他。

  “你是说…你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火妮眨著眼。“你失忆了,是这个意思吗?”

  “我不知道…”他的头好痛,只要他试图去想什么,他的头就会撕裂般的痛。

  “怎么办啊?他可能伤到脑袋了。”梅淑珠忧心忡忡地看着他。“要是他一辈子都想不起来自己是谁怎么办?这样很可怜耶。”

  “我看还是报警吧,把他交给警方。”农庄的事已经够多了,她一点也不想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揽。

  忽地,一颗头鬼鬼祟祟地探进房里来,苗大顺对侄女招招手。

  “火妮,你过来一下。”

  “有事吗,小叔叔?”

  “当然是有事才会找你,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快点过来就是了。”

  火妮走到房门口,马上被苗大顺不由分说的拉出去,一古脑的拉到他的房间里,还马上把房间门锁上,看得她一头雾水。

  “到底什么事小叔叔?为什么要锁门?”

  苗大顺著手,不安地说:“那个…事实上,是我撞到他的。”

  “啊?撞到谁?”状况外。

  他了口口水,又顿了一下才慢地说:“就…就是客房里的那个人,是…是我把他撞昏的。”

  “什么?”火妮眼珠子差点滚下来去跟地板亲吻。

  看到火妮的反应,苗大顺更不安了。“那个…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睡到今天清晨迷糊糊开了车要回家,经过树林时,没想到他突然冲出来,我就…我就撞到他了。”

  “你确定吗?”火妮眉心一皱,这件事可是非同小可。“你当时喝醉了,怎么知道撞到的是他?”

  “八九不离十啦,我看到一团黑影冲过来,我撞上去,听到砰的一声,我酒当场吓醒了一半,也不敢下车看,连忙开了车就跑。”

  她没好气的瞪著苗大顺。“厚~小叔叔!你怎么可以肇事还逃逸啦?万一他被你撞死怎么办?”

  他知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没有驾照,还酒驾把人撞成失忆,现在怎么办啦?

  “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不对,你就不要再骂我了。”苗大顺一脸苦瓜的向火妮求饶。“刚刚听到他什么都想不起来,我都快紧张死了,如果他一直想不起来怎么办?这样不就永远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你知道事情的严重就好!”火妮蹙著眉。“现在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报警了,让警察去找他的家人。”

  “不行!”他急忙拉住侄女。

  “为什么不行?”

  “万一报警,追查起来,知道是我撞到他的,那个…我…我没驾照,还喝酒,还有,如果他的家人要我负责怎么办?”

  火妮蹙著眉,很不认同。“不报警,他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难道让他一直住下来?”

  “搞不好…过几天他就想起来了,那个…谁谁谁,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样吗?被机车撞到,一、两个月什么都想不起来,然后有一天就突然什么都想起来了,我想他…他应该也是这样吧。”

  她恶狠狠的瞪视著他“最好是有这么简单!”

  知道火妮不高兴,苗大顺松手了。“好吧,你去报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几岁了还去坐牢,你就去报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来最有正义感,我不该叫你做这种泯灭天良的事,是我太超过了…”

  看他那副可怜兮兮、委靡不振的模样,火妮心软了。

  回想起她十二岁那年,家里发生火灾,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进火场里把睡梦中的她背出来,现在根本不会有她这个人存在。

  那一场火,小叔叔毁了半边容貌,从此没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这个原因,他都五十多岁了,至今仍是个单身汉。

  她常感到很内疚,如果不是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会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会单身至今,但他却从没对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乐天的他,总是笑嘻嘻地面对每个人。

  她不能让他去坐牢,她情愿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让小叔叔一把年纪了还去受那种罪…

  “我不报警就是了。”她下了个困难的决定。

  唉,这样实在有违她做人的原则,现在也只能祈望那个人快点恢复记忆。

  “至美…呜呜…你到底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两天来,梁芷柔哭红了双眼,肝肠寸断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进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讯。

  “你多少吃一点,不要再哭了,这样很伤身体的。”安彤安慰著她,见她那么伤心,实在不像跟小美才见过三次面而已啊。

  至帅说,小美连终身伴侣都用计算的,两人之间毫无感情基础,只因为对象符合他对完美的要求就决定了婚事。

  在她看来,未必那样,或许他们一见钟情,真的都对彼此很有感觉,很来电啊,不然芷柔现在也不会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说完,梁芷柔又开始啜泣起来。“三嫂…”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么不测怎么办?人家会不会说,是我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姐和表姨她们这样说的。”再鼻子。“她们说,如果至美死了,别人一定会说我克夫,到时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没有男人会再对我有兴趣,他一定要平安无事才可以。”

  安彤有够给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哭的?”

  小头颅点了点。“我压力好大,这两天都睡不著,我妈为了我,今天一大早飞到泰国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归来,不然我年纪轻轻就会变成…变成寡妇…呜呜呜…”

  说完,又啜泣起来。

  安彤愣愣地看着她那悲切的样子,确定她老公说的没错,她跟小美之间,真的没有感情基础。

  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认知的那么完美,看她哭得连鼻涕都下来了,如果小美看到她这副鬼样子,还会认为她很完美,还会想娶她吗?

  嗯,很怀疑!

  “来、来,坐坐,不要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当天晚餐时,梅淑珠热情的招呼著“客人”

  “对啊!你坐啊,别净站著。”因为心虚,苗大顺对辜至美特别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火妮受不了的摇摇头,小叔叔这样,迟早会出马脚啦!

  瞧,他不低调一点,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真是有够瞎的,不过,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

  “我来向你介绍。”苗大顺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火妮的爷爷、,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奔至美紧抿著,看着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头银发的苗家问。

  阿泰婶掩著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

  “来!小子!苞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炖中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了一下。“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听著他们替他取名字。

  扁宗?

  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笑一下啊。”苗慈祥地对孙女说。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的笑意,她笑着摇手。“哦,,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

  席间,她不时偷瞄著“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苗大顺忽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我嫂子说的,你太虚了,要补一补才行。”

  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

  “是啊,多吃点,来,吃点鱼,这道红烧鱼可是火妮她妈的拿手好菜哟!”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筷的鱼往他碗里搁。

  那一瞬间,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脸上仿佛写著三个大字…不、卫、生!

  啧啧啧,看起来,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

  “我没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搁下碗筷,走了。

  “咦?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众人一头雾水。

  恶心!

  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

  再说,他最讨厌吃鱼了,他不喜欢腥味,他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出现鱼类…

  他最讨厌吃鱼?

  讨厌吃鱼?

  这么说,他恢复记忆了?

  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叩叩叩…

  “进来。”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乡下人再来烦他,他需要独处,他不想跟他们讲话,一点都不想。

  “嗨…”火妮推门而入,她轻快地齿而笑,扬扬手上的一袋面包。“你肚子饿了吧?这是面包,保证没有别人碰过,你快吃吧。”

  面包?难道…

  他不确定地看着她。“你特别出去买的?”

  “当然喽。”她扬扬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远吗?整整十公里的车程耶,我来回开了快四十分钟的车出去买的,你快吃吧,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只是可怜他人生地不,而又好像有某种奇怪的洁癖,所以她才会不辞辛劳的开车去买面包给他吃。

  肚子确实也饿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过面包,取出一个卖相颇佳的圆面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火妮好气又好笑的盯著他。“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买的。”

  她双手叉著柳,蹙起眉心。

  厚~有够顾人怨的答法,他人缘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婆好了,但你说一句谢谢会怎么样吗?你会少块,还是缺条腿?”她咄咄人地问。

  “难吃。”俊美男人忽然嫌弃地把面包搁下,不再吃了。

  “你说什么?”火妮简直想掐死他了,这难伺候的家伙以前是吃鱼翅鲍鱼长大的不成?

  “我说,这东西很难吃。”他面无表情的说。

  她深呼吸几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说,你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

  她咬牙切齿地瞪著他。

  欠扁的家伙,饿死你好了!她真后悔没事干么出去买面包给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报警了吗?”他忽地问道,冷傲的黑眸望着她。

  心脏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个哈哈。“报…报了啊,当然报了,这还用问?”

  哎,从来不说谎话的她,说这个谎使她耳子整片红。

  小叔叔说他顶多一、两个月就会恢复记忆,真的吗?如果到时他仍没有恢复记忆怎么办,他的家人岂不是急死了?

  没有将他提报失踪人口,隐身在这不起眼的小农庄中,谁会知道他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自私,对他的不似乎减少了一咪咪,毕竟,如她小叔叔所说的,是他们对不起他啊!

  “帮我换间房间,我不习惯没有窗户的房间。”他要求道。

  火妮攒了攒眉。

  这傲慢的家伙…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饭店吗?

  刚刚对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飞走了,谁叫他说的话和他的态度都那么机车!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时住在这里的食宿费我会付给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办的语气说。

  “不必!”火妮怒气冲冲地说:“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辈子没办法恢复记忆,我们也会一直让你住下去!懂、了、没?傲慢鬼!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说完,姑娘她给他当面用力甩上门走了!

  她确定了一件事…失忆的人,只是丧失了过去的记忆,但本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基于这点,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现在,都绝对、一定、肯定是个宇宙霹雳无敌超级难以相处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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