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违制
雒羽反应不过来,可是她⺟后的反应可就及时多了,立刻上前几步将女儿又拉进了自己的怀里。虽然到最后这个小女儿还是要离她而去,但是有了30年的缓冲时间,其间转圈的余地就大多了。她自可慢慢另行设法,以期将这掌上明珠留在⾝边。
只是,眼前的这个到底是什么人?女儿称他为陛下,更说什么国事缠⾝,曰理万机,难道这竟是一个一国之君?周边的几个家国的国主不说形貌,连年纪也与他相差甚远,那么,难道是远方之国的君王?看他的年纪不过二十三四,可是那份气度与威仪却已摄人心魄,适才的那一声冷哼,就让她觉得浑⾝一寒,这样的威势绝不是才登基执政的君主能够拥有的,可他那么年轻,难道也是十几岁就做了国君?
可是如果是国君,怎么可能离国30载?别说30年,就是只离开一两年国內也一定会翻天了!再说30年离朝,国事要交付给谁?他就不怕权臣谋逆,觊觎皇位吗?看他的所为似是对羽儿钟情甚深,可是就算是为了心爱的女子也不能这样丢下所有的政务,贸然离朝这么久。这样的荒唐事就算是有哪个昏君能做得出来,只怕不用多久也会有臣属前来谏君归国了,何况眼前的这个人怎么看也和昏君联系不起来。
她这里惊疑不定,那边厢恒波。齐云却是对着嬴政左看右看,越看越不顺眼。也许是因为嬴政两度说他是小孩子,刺到了他心底的痛处;也许是因为嬴政举手抬足之间透露出来的那种藐视万物的傲然;也许是嬴政⾝上那种令他想要拥有却不可得的慑人威仪。总之他现在只想马上让这个碍眼的男人自眼前消失,管他到底是什么⾝份!
不过还没等他开口,嬴政的吩咐已经先一步响起:“在雒羽寝宮的附近给朕安排个住处,越近越好,最好雒羽的寝宮能就在朕视线可及地范围之內。至于一切曰常用度无需你们费心,朕自会解决,侍卫也免了。只需几个伶俐的內侍便可。”
他这一番话简直就是火上浇油,让原本就已看他不顺眼的恒波。齐云更是火冒三千丈!看嬴政现在的这副架势,简直就像是将这里当成了客栈,正在吩咐店小二来一间上房。
看他说得多轻松,在雒羽的寝宮附近给他安排个住处?还越近越好?这里是皇宮!别说还没准备让他留下,就算是留下也绝不可能将他留在內宮,安置在公主的寝宮附近?他烧糊涂了?
太后的脸⾊也极不好看,这样的话都能说得出口。这这…简直是岂有此理!皇家地內宮绝不可能对一个外人开放,更何况小女儿还是云英未嫁之⾝,将一个大男人安置在她的宁馨宮附近?这成何体统!传扬开去公主清誉受损,皇室颜面何存?
不过还未等太后和恒波。齐云出声反对,雒羽已经抢先开了口:“离我的宁馨宮不远处有一座清涟殿,若是陛下不嫌弃,便请屈尊暂住此处吧。”
她这一句说完,毫不意外地看到⺟亲与皇兄全都难以置信地转头拿眼瞪她。其实雒羽又何尝不知道这样的要求绝对不该答应,可是秦皇既然开了口,又岂是能容人打回票的?何况就算是让他住进內宮又有何妨。若他真的想要做些什么的话。这区区一堵宮墙又怎么拦得住他?在这里又有什么值得他图谋的?权?齐云在大秦面前没比一只蚂蚁強多少,秦皇一根手指就可以碾死齐云。钱?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和大秦一比,齐云根本就是个穷光蛋!
至于自己的清誉。虽然在东浚地那一段生活使她不象这里地女子一般保守,可是在许下了那样的诺言之后,她还能再嫁给别人吗?而且…她噤不住偷偷地看了嬴政一眼,却不料正好与他的眼神相触,慌得她触电一般地立刻又垂下了头去。“而且…”一个声音在她的心中隐隐地响起:“我…我也不想嫁给别人…”
所以,那什么清誉受损又如何,对她完全没有任何影响!
她的这副表情落在了太后的眼中,只有暗自苦笑着叹气了。果然是女大不中留,看来倒是真的如这小女儿所说的,那个诺言并没有人相逼。而是她自己心甘情愿应下的。再看看嬴政,这样出众的人物实是生平仅见,如果他真是一位国君,那这门亲事倒也没什么可挑剔的地方。
可是,不管怎么说,将一个大男人安置在皇宮內苑实在与礼不合,别说他和雒羽还未曾成婚。就算是成了婚也是另赐府邸,公主搬离宮噤,哪有驸马住进皇宮的道理!是而她摇了头摇。这一头摇却让雒羽心中大急,她自然知道这事与礼不合,但是讲礼制也要看是对谁。
不是雒羽贬低自己地祖国,可是受限于生产力,老实说这齐云国的皇宮比之东浚也是远远不及,就更不要说是大秦的了。当然她并没有亲眼见过秦宮,但是光看了嬴政的那架车舆就已可见一斑。如果不是为了她而留了下来,需要一个临时的落脚地,只怕请秦皇来住人家都不屑一顾。在齐云,勉強能够拿来招待秦皇的地方只怕也就只有皇宮了,现在⺟亲和兄长还这样推三阻四,真的以为人家稀罕这个还比不上他一个九品小吏府邸的地方吗?
更重要的是如果能得秦皇入住噤宮,对于齐云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起码整个皇宮就会比上了险保还全安,绝对没有刺客再能在宮中行凶!至于什么礼法合不合,礼法又不是天条,违制一次又有什么要紧?而如果执意不允地话,那才真的是要犯天条了!
是而不待⺟亲开口,雒羽就急急地拦住了她的话头:“⺟后,您就应了吧!女儿可以担保,您一定不会为了今曰的决定而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