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异世的坦白
筵席散后,又安排了各种活动。李亨临时将李豫叫去谈话了,沈珍珠便陪着陆韵一道离开了长生殿,沿着巍峨的宫墙,金碧辉煌的殿宇,一路闲适地走开了。陆韵向来心静,不爱这种热闹的场合,原本宫中的几位妃子邀请了大家一起去御花园赏花扑蝶,陆韵推说身子不舒服告辞了。
经历了残冬,陆韵的身子比往年显得更加的娇气羸弱,走上一会路,就显得有些气了。沈珍珠小心地搀扶着陆韵,关切地道:“母妃,歇歇吧,那里有长椅,我扶你过去坐!”一边说着,已经搀扶着陆韵向前边花圃旁的一排长椅上走了过去,扶着陆韵坐了下来。
陆韵捋了捋额前的散发,轻轻地吁了口气,一边握住了沈珍珠的手,淡淡一笑道:“珍珠啊,豫儿娶了你是他的福气,你的确是一个好子。有你在他身边照料他,我这心啊,也踏实了。上一次豫儿去了关中,你们都瞒着我,怕我担心,其实我都知道的。你们不想让我担心,我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算了。你千里迢迢地赶往关中,救了豫儿的性命,我知道你对豫儿是很在乎很关心的。我也明白,你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豫儿好。只是,有些时候你还是要顾忌一下周围的人的感受!你这个样子,会招人妒忌,为自己树敌的!”
沈珍珠宛然一笑,悠悠地凝视着陆韵。叹道:“母妃你说地我又何尝不懂了?只是您认为我如果不闻不问,随便她处置,我的日子会好过么?太子妃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想母妃比我再清楚不过。她太骄傲,太自负了,也是个很有野心的女人。她想让她下面的人都听从她的吩咐,任由她摆布,她希望所有的人都是她的旗子。任凭她调遣。我不喜欢被她控制,被她欺负。反正现下她对豫哥处心积虑,挖空心思地想要豫哥犯错倒台,好扶她地儿子坐上将来的太子之位。如果我一味地忍让,只会让她的小动作更加有恃无恐,那样对豫哥是大大不利的。母妃,您无争的性格我也很欣赏,我也想像你一样与世无争,可是我不能。我的夫君是李豫。是大唐未来的太子,也会是将来的一国之君,我必须帮助他。”沈珍珠说得振振有词,字字在理。温婉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决绝坦然。
“我自然是知道你为豫儿好地,只是你现在有了身子,实在是不宜和太子妃的关系闹僵啊,明年,她就是大唐的国母的!”陆韵神色有些怨念。语气是说不出地凄婉沉重。
国母?沈珍珠心里讽刺地笑了一下。明年就是安史之了。她这个大唐皇后怕是还要等上几年才行吧。“母妃放心好了,珍珠会知晓分寸的。太子妃若不恼我的话,我也不会和她过不去的!”沈珍珠施施然一笑。婉约地看着陆韵。
陆韵也不好多说什么了,太子妃是个很强势的女人,也只有一个更强势地女人才能和她对抗地吧。听着珍珠地那一番话,她有些豁然开朗。生在这皇宫里,不去争的话,就是被人踩着脚下,亦如自己,亦如梅表姐。豫儿的身上地确有着君王的风度和气魄,她这个做娘的,又岂能再让他走上自己的后路。以李豫现在的地位,多少人盼着他摔跟头了,他已经是骑虎难下了,他只有咬紧牙关往前走,才能继续生活下去,否则的话,等待他的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休息了一会,沈珍珠扶着陆韵绕过了承乾殿,太子府的御马太监先行送了太子妃回府上去了。珍珠便吩咐了程元振将陆韵送回太子府去,自己则留在殿外等李豫来了一齐回王府。
漫步在广袤的玄武门,一种历史的深邃扑面而来。就是在这里,李世民发动了玄武门之变,缔造了一个千古盛世。这里依旧如昔,银白色的地砖,橙黄的文心雕龙,无不散发着皇家的权威与博大。哈哈,自己竟然也成了李家的媳妇,还真是有些逗趣啊!此处,除了门外有一大堆的守卫把守,广场上空空无人,显得格外的清寂。平素里,皇宫里的人也很少来这玄武门的,宫里有传言,玄武门这里有些古怪,雨连天的夜晚,这里雷声阵阵,仿佛能听见太宗皇帝当年在这里与李建成李元吉他们浴血奋战,拼血厮杀的声音,曾经有一个掖庭宫的宫女晚上就在这里看到过,当时把她吓傻了,回了掖庭宫四处宣扬,得人心惶惶,第二,那宫女就离奇地死掉了。随后,掖庭宫的那一批宫女也跟着一个个猝死,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宫里的老嬷嬷说,这是犯了太宗皇帝的大忌,太宗皇帝在下面很寂寞,招人下去伺候他了。这可是她听来的八卦消息,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但是故事听起来确实很玄的。这还是三年前发生的事情。这件事情成了皇宫里的秘闻,也不知道容那丫头是从哪个嬷嬷那里八出来的。
“你说,要是李世民没有在这里政变成功,大唐的历史会如何改写?”身后,一个幽冷的声音飘入了耳际。沈珍珠吓了一跳,转身过来,讷讷地看着身后之人,面色一白,竟然会是安庆绪。看着那张酷似负心汉尺子的脸,沈珍珠的心里就没有来由地一阵厌恶。即使他救过自己一命,却怎么也对这个男人提不起好感,没有办法,谁叫你和那负心汉那么像,恨屋及乌了。
“是安二公子啊,你,你怎么会来这里的?”沈珍珠轻柔地笑了笑,淡淡地瞥了安庆绪一眼。
“我只是想来这里走走,看看那个缔造大唐盛世的发祥地!”安庆绪双手负后,淡然自若地笑了笑,看着珍珠的眸子里多了一丝不可名状的暧昧“思思,你呢?是不是也来这里感受历史的气息!”
沈珍珠只觉得被人打了一,懵懂地看着安庆绪,眼神凝重起来。他居然这样叫自己,思思这个名字,也只有李豫知道而已,安庆绪怎么会知道的。难道…想到这里,沈思思的面色瞬间惨白,身子轻轻地战栗了一下。
“跟你说一个故事吧。曾经在大学的校园里,一个天真活泼的女孩在校庆晚会上唱了一首《周郎顾》,她的声音好甜美,笑容好纯粹干净。有个男孩子对她一见钟情,鼓起勇气与她合唱了一首《广岛之恋》,那个女孩子对他也非常地有好感,然后他们理所当然地恋爱了。女孩子是医学系的,却对文学情有独钟。她和那个男孩子恋爱了三年,两人的感情很甜蜜,生活很幸福。女孩子怕血,可是学医必须对血没有排斥,女孩子的导师要她去学杀,然后才能捉手术刀。男孩子就陪着那女孩子,一起帮她克服心理上的弱点,和她一起在学校外面的餐馆打工。其实那个男孩子也晕血,可是为了让女孩子高兴,他咬紧牙关地陪他杀了一个月的。他们两个都很勤奋,男孩子是农村来的,家里不是很富裕,很多东西都不能为女孩子做到。那女孩子却处处为他着想,从来没有在她面前穿过名牌,还说她也是普通人家出生。其实,男孩子知道,她是一所大医院院长的女儿,可是女孩子为了他的面子,为了他的自尊,从来就不介意和他去吃路边摊,也不介意他送给自己的廉价的伪名牌。男孩子发誓,告诉自己,一定要出人头地,要好好地爱护他的女朋友!”安庆绪吁了口气,侃侃地说了起来,仿佛在回忆一个古老悠远的故事,眸子里闪烁着隐隐的泪花,看着沈珍珠的表情愈加的神情和炽热起来。
尺子,他居然就是尺子!沈思思浑浑噩噩地看着眼前的少年,听着他那动情的诉说,亦是控制不住地下泪来。哀怨地扫了安庆绪一眼,凄楚一笑,哼了一声:“可是那个女孩子为他做了那么多,他还是背叛了她。他喜欢上了女孩子的好朋友,因为她的好朋友来头比她更大,更有身份背景,她是市长的女儿。如果能够和她在一起,男孩子以后的生活道路就是康庄大道。男孩子的野心很大,想着一脚踏两船。其实女孩子什么都知道,她想给他机会,让他改过自新。即使那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好朋友上了,她还是那么天真地想给他机会,想要留住他。因为,她是真正的爱着这个男孩子,不想失去他。她甚至傻到想要用自己的贞洁来挽回男孩子的心。可是男孩子当着她的面和她的好朋友在天台上亲热,他最后还狠心地看着好朋友把女孩子推下了楼!他…”后面的话沈思思已经说不下去了,这一刻,眼泪决堤般地了下来。明明已经决定不会再为过往的那一段感情痛心,为什么此时此刻还会这样控制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