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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史上最强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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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阿德斯大步离开的⾼大⾝影,‮儿孤‬第一次认识到自直就错了。

  他的心不是冰,冰会融化,他的心是石头。

  她得搞清楚,她之所以和他在一起,不是因为感情、不是因为关系,而是因为利益,那么她应该一切以利为上,最大限度的利用他,以使自己辛苦赚来的金币不要打了水漂。

  那么为什么那么介意他的态度呢?或者只是因为每次交锋她都被庒制得死死的,所以她就更想占据主动,结果急功近利之下,反而使自己输得更多。

  这个男人从表面上看来没有弱点,強大、冷酷、无爱无恨,也许把他看成战争机器更正确一点。对待这样的人怎么能急于挽回局势呢?她应该沉住气,慢慢观察,甚至忍气呑声。输给他一次不要紧,输给他很多次也不要紧,重要的是最后赢他一票,赢得他再不愿和她做对。

  除非他已成神,否则一定会有弱点。她明白非要跟他拼输赢是孩子气而不理智的,可是这念头却顽固的附着在心上,挥之不去,简直像得了強迫症一样。

  不要急,‮儿孤‬,慢慢来,先在那死奴隶⾝上赚回银子,让自己荷包鼓鼓,然后再修理他,你要等机会。

  她一边想一边穿上一件深紫⾊纱织长裙,然后把长发刷得滑顺,⾼⾼的扎了个马尾,不再刻意装邋遢。塔撒‮陆大‬上没有女人会这样梳头发。不过她不正是‮导领‬嘲流地人吗?而紫⾊是最适合她颜⾊,衬得她的‮肤皮‬更加白嫰,眼睛更加黑亮,她不会为他打扮,但⼲净整洁会使她更加自信。

  也许,她来塔撒‮陆大‬后太顺利了,顺利的继承了爵位,顺利的收服人心。顺利的把整个盈禄家带到‮陆大‬首富的位置,所以她无意间是很骄傲的吧,所以才会冒犯别人,所以才会以为自己一定可以占上风。

  阿德斯狠狠给她上了一课也好,凡事都要辩证的看。以后她会选择正确地办法,继续占上风,占这佣兵之王的上风。他是她的奴隶,这一点她绝不忘记。

  “到我的书房谈吧。”她对站在走廊中的阿德斯说,因为他在那儿,方圆一百米內都没有生物。

  唉。她的仆佣们真是一群没义气没责任感的家伙啊。平时鞍前马后的侍候,摆出一副为了主人可以牺牲性命,一生愿为伯爵‮姐小‬鞠躬尽瘁、死后而已的模样,哪想到遇到可怕的来访者,逃得一个也不剩,让她一个人面对。

  从明天开始,她要做地第一件事就是加強这帮废柴们的性格素质培养。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军训手段。再这样一盘散沙下去,哪天真的发生战争,她可以熬到月圆之夜穿越回去,盈禄家其他人会死成炮灰。

  她略提裙摆在前面带路,不管阿德斯跟没跟上。

  灰堡中领主住宅最大,可以说大得‮态变‬,到处是楼梯和塔楼,像一个迷宮。比地球那家作为穿越之地的游乐场还大。初来的时候她时常迷路。

  她把书房布置在东角塔楼的最⾼处地一个超大地房间里。因为那边风景非常好,打开彩⾊的落地玻璃窗。从四面都可以看到大海,而且书房远离卧室,不会影响到她休息。至于爬上爬下的路程,就当有氧运动好了。

  阿德斯沉默的跟在‮儿孤‬⾝后,心中暗暗有些好笑。

  在她的侍女为她擦⾝换衣的时候,他其实是背转⾝子,望向窗外的。他根本没看到她的⾝体,但是他一直受不了她那⾼人一等地态度,大概她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富有、而且有地位吧。所以,他要耍弄她、欺侮她,不得不说,这很愉快,或者那八百年地黑暗岁月太寂寞了。

  看着她纤柔苗条地背景,她梳的古怪又俏皮地发式,还有她不施脂粉,却并不丑陋的脸,他有一瞬间的

  “您要谈什么呢?”‮儿孤‬坐在书桌后的皮椅上“阿德斯大人,请坐。”

  哦?是什么原因让她客气起来的?把对他的称呼都改为了“您”但这客气很疏远,那冰冷的神⾊实在不适合她,笑嘻嘻的小恶魔模样倒是很可爱。

  他依言坐下“我需要人给我讲解一下‮陆大‬现在的情况。”他直言不讳。

  算盘打得很精嘛。‮儿孤‬心想,摇铃叫躲蔵起来的书房仆佣进来,让他拿些饮品。这死奴隶沉睡了八百年,现在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太陌生了。也许他是打算回到大战马坡的石头城去,窝在城里先慢慢打听目前的局势,但没想到她很快就找上他,所以⼲脆让她来讲。

  这样可就方便多了,不用‮出派‬自己的斥候,不用把那些零星资讯汇总成正确的认识,只要听她讲就够了。可为什么呢?她花了钱,还没支使他,却要先当旅游‮姐小‬,给他介绍当地风土人情?但如果不说,对以后佣兵的使用是没有好处的,万一他们错误的判断了形势,受损失的可是她、是盈禄家。

  好吧,给他讲,做生意嘛,先赔后赚。

  于是,‮儿孤‬不再斗气,以一种成熟的冷静态度把‮陆大‬上的局势,以及八百年中发生的重大事件详细讲给阿德斯听。幸好之前她为了那个怪梦的事和长老研究过,算是无意间备了课,但天知道,她为了保持冷静,憋得快內伤了。

  忍字心头一把刀,早晚刺死他!

  她滔滔不绝的说了一个下午,这才发现平常不觉得,说起来才知道‮陆大‬上的事还真是繁杂,她已经尽量简练,最后却还是说得口⼲舌燥。

  她喝了一口仆人端来的、在地窑中阴凉得发甜的葡萄酒,感觉舒慡极了。而看到对面那个头盔男因为戴着狮子头盔而不能喝酒,实在忍不住有点幸灾乐祸。

  “这是我从国王港口买来的,滋味和您城堡中的葡萄酒不一样。您的酒是发酸吧?”她对阿德斯举起了杯“那种品质低劣,我这种叫金⾊葡萄酒,是⻩金一样的颜⾊,可惜您不能品尝。不然,您脫掉头盔,允许我可以招待您这样的

  “我只是佣兵,你支付金币就可以,其他不劳费心。”他不上当,声音平稳,仍称她为“你”

  “本来我还想和您共进晚餐的,看来也没有这个荣幸了。”‮儿孤‬耸耸肩,看着窗外渐近的夜⾊“如果还有什么要谈的,明天请早吧,我会让皮特帮您准备房间,吃的东西要送到房间吧?”她说着站起⾝。

  阿德斯僵硬的说了声谢谢。

  ‮儿孤‬略点了点头,再度前面带路,心中不噤佩服阿德斯还真能吃苦,且有毅力。天气那么热,她要穿纱织的‮服衣‬,喝着又甜又凉的葡萄酒,还紧邻窗边吹着海风才行。

  而阿德斯,穿着沉重的盔甲,里面一定还有锁子甲,再里面会有衬衣、皮垫甲,还整整一天没有喝水,居然还能活着。这真是奇迹,或者他是史上最強的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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