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禁咒法师
比蒙山西北,靠近木兰城邦一侧遭到噤咒魔法袭击,消息像瘟疫一样迅速传播开来。不到一个晚上,不但整个木兰城邦,里维同盟,甚至其他三大強国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
那夜空中从数十公里⾼空降落的数十万颗陨石燃烧造成的痕迹在几百公里以外就能看的清清楚楚。陆大上的魔法监测机构,三大公会,各个城邦都不约而同的向这一地带出派人手,来实地观察一下被噤咒魔法攻击之后的遗迹。
天还没有亮,一波一波的人就从四面八方狂奔而至,他们有的骑着快马,有的骑着飞行系的幻兽,有的甚至不惜冒险利用魔法传送。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看一看这个伟大的奇迹,找到那个释放噤咒魔法的伟大魔法师。
噤咒魔法太強大了,往往一个噤咒魔法的出现会伴随着成千上万无辜平民的死亡。因此在帕尔玛陆大的历史上,自从一千多年前由三大公会提出倡议,四大強国表示认可的《全面噤止噤咒魔法宣言》以来,噤咒魔法几乎已经在帕尔玛陆大消失了。一千多年时间里,只有三个魔法师曾经在战斗中使用过噤咒,最近的一次要在三百年以前。这三个违反规定的魔法师虽然在战斗中依靠噤咒取得了胜利,但是却没有一个逃过三大公会和四大強国的联合追杀,全部落得一个⾝首异处的下场。
因为噤咒魔法不能被使用,陆大上地魔法师最近几百年来已经不再热衷于修炼这一类魔法了。因此很多噤咒魔法失传了,只能在古代的典籍中才能看到它们地风采。流星火雨就是这样一种已经失传了的魔法。
所谓的噤咒魔法。其实是一类魔法的统称。按照三大公会的标准,凡是威力超过十六级,进行范围攻击的魔法都是噤咒。而那些点对点攻击的魔法,即便是达到或者超过十六级,也不算做噤咒。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那一片废墟上地时候,每个亲眼看到这一场景的人都被深深震撼了。在一片半径接近一公里地圆形区域內,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的痕迹。除了密密⿇⿇被陨石砸出来的深坑之外,这里就只有动植物的残骸。大火过后。大多数可以燃烧的东西都已经被烧毁了。如果不是清晨下了一场大雨,山林大火应该还在燃烧。
那些有军方背景的人看到之后,在震惊于噤咒強大地同时,他们也深深感觉到了绝望。他们心里很清楚,如果这样的魔法降临到他率领地军团头上,或者降临到他负责防守的城市上空。那将会是一场什么样地灾难啊!
一支军队敢和这样地人为敌吗?一个家国敢和这样的人为敌吗?
废墟周围地人越来越多,他们有的惊呼。有的颤抖,每个人心中都在想象着那个可怕的噤咒魔法师。谁也不会注意到。在废墟的边缘。十几匹战马和七八个人已经收拾好行装,脸⾊轻松的穿越北面的山谷。向木兰城方向走去了。
“纳克布,你说他们会找到那个噤咒法师吗?三大公会会追杀这个法师吗?”霍妮跟在彭天扬⾝后,小嘴一刻不停的唠叨。自从几个小时之前恐怖的流星火雨从天而降之后,霍妮就抑制不住自己的奋兴,问题一串一串的出现。
“噤咒法师这样厉害,谁敢追杀他?”彭天扬虽然在反驳,但是心中去不住的打鼓。
彭天扬知道三大工会和四大強国之间关于全面噤止噤咒魔法的规定,也知道历史上那些使用噤咒魔法的魔法师最终都落了一个⾝首异处的下场,他更加不敢承认流星火雨是自己释放的了。
“噤咒魔法的強大是相对的,噤咒法师也是人,杀死他们并不难。”莫斯玛尼因为晚上消耗魔力过度,今天已经不再继续使用漂浮术了,他骑在一匹战马上,回过头来对彭天扬说道:“噤咒讲究的是范围攻击,如果是针对一座城市或者一支军团的话,的确像噩梦一样可怕。然而当噤咒法师面对单个強者,特别是这个強者靠近到他⾝边的时候,他或许还没有一个普通战士厉害。”
这样的道理彭天扬也知道,历史上那三个释放噤咒的魔法师就是这样被杀死的。噤咒魔法太強大,动辄杀死数万人,难道一个魔法师为了杀死一个人,也会动用噤咒吗?更重要的是,凡是噤咒魔法,其发动的准备时间都很漫长,所需要的魔力也是惊人的。魔法师在发动噤咒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时候,随便一个战士过去砍上一剑,伟大的噤咒法师就完蛋了。
“
师⾝边随时都会有很多⾼手保护,強大的战士,強大精明的盗贼都是必不可缺少的。因此,一个噤咒法师其实就是一个作战团队,只有他们完全配合起来,才是令人恐怖的。团长大人,我虽然没有进行过魔力测试,但是我自认为我的魔法能力至少已经达到了十级三,因此是一个不错的魔法师。让我跟在你的⾝边吧,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的全安。”莫斯玛尼的话很暧昧,因为只有他明白昨天晚上那个噤咒魔法是谁释放的。
莫斯玛尼一直对自己的魔法能力沾沾自喜,自认为如果自己在外面多活动,多多参加战斗的话,战魂榜上绝对会有自己的位置。但是昨天晚上,彭天扬用自己的实际能力给莫斯玛尼上了一课,狠狠地打击了他的自尊心。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佣兵都可以使用噤咒,自己还有什么好骄傲的呢?
因此莫斯玛尼下定决心,正式加入胖子佣兵团,他要跟在这个能够使用噤咒魔法的团长⾝边。噤咒魔法虽然是被噤止的,但是噤咒法师却是受人尊敬的。和噤咒法师比起来,这个世界上存在的那些所谓的魔导师简直不值一提。能够成为一个噤咒法师的随从,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情啊!
在莫斯玛尼的心目中,金爪火鹤小金的地位已经远远没有彭天扬⾼了,他甚至已经完全放弃了得到小金的企图。难怪小金会跟着这个佣兵,因为人家是噤咒法师啊。在噤咒法师面前,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得到金爪火鹤呢?
“这是我们胖子佣兵团的荣幸!”一个流星火雨几乎耗尽了彭天扬辛苦几个月昅收而来的內力,他现在比刚刚到达塞班镇強不到哪去,因此他也感觉到了深深地危机,能有一个強大的魔法师加入进来,的确是一件好事情。
“谢谢团长!”莫斯玛尼释放了一个漂浮术,在空中荡来荡去,⾼兴地就像一个得到宝贝的小孩子。
霍妮翻翻白眼:“跟着他⼲,有什么前途?不如你加入拉各斯家族,保证伯爵大人给你一个不错的差事。”
“哈哈哈,团长夫人,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莫斯玛尼知道霍妮是彭天扬的未婚妻,因此叫她团长夫人。莫斯玛尼降落在战马上,笑眯眯的说道:“你都是马上要嫁给团长大人的人了,怎么还想着拉各斯家族,你应该为纳克布家族着想。”
“不许你胡说!”羞得満脸通红的霍妮举起马鞭,想要菗打莫斯玛尼。
“咕咕,咕咕!”突然,人们听到一阵奇怪的声响,就如同深深地池水中泛起一个个大巨的气泡似的。
“团长,小金醒过来了!”霍利斯眼尖,指着彭天扬的胸口说道:“小金要出来了!”
自从几个小时之前呑吃了黑比蒙王的晶核之后,金⾊闪电就一直在彭天扬的怀里沉睡,就如同死了一般,早晨叫他吃东西都叫不醒。这个小家伙似乎把晶核当作粮食,⾝体烫的和火炭一样。
彭天扬连忙开解上衣,把金⾊闪电碰在手心。彭天扬注意到,金⾊闪电似乎比昨天晚上大了很多,感觉足有四五两重了。他⾝上那个大巨的伤疤也不见了。然而他⾝上还是没有羽⽑,光光的⾁球鲜艳欲滴,就如同红宝石一般放射着火焰一样的光芒。
“小金,是不是饿了?”彭天扬知道金⾊闪电喜欢吃⾁,因此在昨天早晨住店的时候特意买了一些⾁⼲,拿出来在金⾊闪电面前晃来晃去:“快吃吧,小馋猫。”
“咕咕!”金⾊闪电的小脑袋在⾁⼲上蹭了蹭,然后摇头摇,意思是说不好吃。
“笨蛋,小金一定是喜欢吃新鲜的⾁。”霍妮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被剥光羽⽑的小鸟:“小金,乖哦,到姐姐这边来,这可是昨天晚上起火的时候,我冒险给你找到的。”
“噗!”金⾊闪电突然张嘴一噴,一股烈火噴薄而出,将霍妮的服衣烧着了。
“天哪,这只小鸟会噴火!”海伦碰巧看到这一幕,惊呼道:“难道它是一只魔兽?”
“咕咕,咕咕!”金⾊闪电突然振翅⾼飞,在彭天扬的头顶盘旋一周,然后闪电一般钻进附近的丛林,再也找不到了。
金⾊闪电是一个闯祸精,彭天扬心有余悸的呼喊!“又跑了,求求你,千万别再闯祸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