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小说网
首页 > 仙侠 > 再生为人 > 第二十七章 欺凌

第二十七章 欺凌

目录

  “爸爸,蛋里面有很诡异的力量。”趴在我肩头的红印心灵感应道“有生命,应该是魔兽,种族不明。”

  真是魔兽蛋?为什么不可以结契?难道是因为拥有了红印,而不可以拥有别的魔兽契约。

  “真幸运,是媒契兽一类。”

  我心一惊,纵⾝跳开。原来,不知何时,那个长得妖异美丽的不像男子的店子突然出现在我的⾝后,手持着一把羽⽑扇子。

  “媒契兽一类?”我淡一皱眉头“我从来没有听过有这类魔兽。”

  “当然,本店所拥有的东西,自然都是非凡品。”店长的声音里多着几分自得,凤眼细眯,烟波流转“所谓媒契兽,并不是持兽者主人本⾝的拥有兽。而且,主人最重要的人的使用兽。”

  “你的意思是说,这只魔兽蛋,并不属于我。”

  “属于你很重要的人。”店长笑得风情万种“当重要的人出现在你十尺之类时,这个蛋会发热,自己选择自己的主人哦。而且,媒契兽的魔兽,都是非常強大的。”

  搞了半天,居然是不属于我的魔兽。

  “好了,既然你已经选了本店的商品,那这份契约请你签下。”

  “契约?”我眼睛一眯,随即笑道“店长的意思是说,想要拿走这个蛋,还需要我付出一些代价吗?”为了不属于我的东西,而付出一些代价,哪怕只是一点,我也不可能接受。

  “不不不,当然不是。”店长美人伸出食指左右摇摆“只是我家的小乖乖要离开这里了,做为临时的主人,你有负责照顾好它的责任。”

  “责任?”

  我接过店长给我的一张纸,上面写的意思倒也简单,要求在魔宠未找到主人前,随⾝需要带着这只蛋,不允许恶意的伤害魔兽蛋。若在一年內未找到魔兽真正的主人,便可強行与魔兽结契,而且魔兽的实力也不会损失。

  总的意思来说,就是只要随⾝带着这只蛋,不恶意的毁坏蛋。一年之后,如果蛋的主人未能找到,便可以強行缔结契约。

  换而言之,不必刻意的伤害到这颗蛋,就有可能成为这只蛋的主人。只是拳头大小的小东西,自然是占了大大的便宜,我表面不动声⾊,心思已经开始转起来。

  “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或是虽然是魔兽,但却要昅收【才】?”

  “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蛋永远保持着这种形态,在未找到主人之前。现在的媒兽蛋处于休眠期,自然不会给你造成任何的不便及从你⾝上得到什么,绝对公平。”店主美人笑眯眯的说道“但是有一个前提,当魔兽感觉到主人存在时,绝对不可故意不过去。当回到主人⾝边时,在魔兽未成年之前,绝对不可伤害主人的生命。这一点,希望你清楚。”

  “成年需要多长时间?”

  “两年。”

  两年,我在心里计算了一下,然后拿起放置在一边的羽⽑笔,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感谢云先生光顾本店,这枚媒兽蛋你可以带走了。”店长美人似乎很⾼兴“作为店主,我送尊贵的客人一块石头,以此感谢云先生。”

  店长美人拿出一块纯白⾊的石头,我接过石头,通体冰凉,令人不由的精神一振。

  “这是?”

  “可以抵挡一部分精神力魔法的攻击。”

  “十分感谢店长。”

  在感觉到石头没有任何问题之后,我欣然接下。能抵挡精神攻击的魔法石可是相当稀少的,没想到今天能意外的得到。

  带着那枚黑蛋,我离开了这家有些古怪的店。

  还没有走出几步,原本放置在自己怀里的蛋居然开始散出热量,安静的蛋居然开始摇动起来。不会吧,这么快?

  我也猜测得到,这枚蛋会自己寻找自己的主人。但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才刚刚出店,这枚蛋就开始迫不及待。这让我有种被骗的错觉,但想起那张契约书,我便收起了自己的怀疑。

  罢了,我倒是要看看,这位对我很重要的人,到底是谁?

  随着这枚蛋的提示,我开始向隐蔽的街巷里走去。青⾊的砖瓦,白⾊的碎石小道,有些狭小的巷子,传来阵阵的怒骂声。

  是小孩子?我不由的挑挑眉,向声源走过去。而怀里的蛋散发的热量,也说明了自己的方向没有错。

  “是妖怪,打死妖怪,打死妖怪。”

  “而且还是个杂种妖怪呢,咱们杀死妖怪,谁就是英雄,可以跟娜娜在一起。”

  “对,打死妖怪,为民除害。”

  我靠在墙角,饶有‮趣兴‬的看着一群穿着平民‮服衣‬的孩子,围着一个‮服衣‬破烂,一脸黑脏的男孩。

  在这块‮陆大‬,并不是谁都能接受魔法师的存在,最起码,许多平民是不会接受的。绝对的力量可以成为英雄,但绝对的力量也可能会致使一些无知的人们的恐慌。

  不是谁都天生拥有【才】的,在这块‮陆大‬上,大部分的人都是平民。而少部分人,才是拥有【才】的人。拥有強大的力量和破坏力,举手投足之间就能将平民杀死。这种恐怖的力量,使得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恐惧着魔法师的存在。

  恐惧又不能反抗,得不到疏解的很多人,就把仇恨对准了小时就觉醒【才】的小孩子。虽然有保护法保护着这群孩子,但一些平民家庭里的孩子,仍然会被人欺凌。

  而眼前的这一幕,在‮陆大‬的各个角落,都有发生。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