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数年后——
数匹骏马在丘上踏著蹄,其中,为首的⾼大黑骑特别显眼。
上头坐著一人影,⾝著蔵红⾊披风,火红的发丝随风扬起,有一种野的美丽。坐骑旁,则站著一修长的⾝影,青衫轻扬,如一潭碧泉沉静。
“他真以为…能这样远走⾼飞?”遥望着对面的大海,极其俊美的青衫男子眯起漂亮的眼眸。
将视线转移到岸旁,微微倾首,他轻声道:
“来了。”
话落,他⾝侧那蔵红⾊披风的女子就举起手,一挥下,后头跟著的两个人便驭马直冲下山,朝一微驼人影而去。
⻩沙飞尘中,只看那人影是个老头子,神情甚是惊吓,被逮了住,毫无反抗之力地被带走。
“这样就行了?”红发女子垂眼问道。
“嗯。”青衫男子微微一笑。“严嵩付出的代价或许不够,我让他去守著义⽗的墓直到老死,也得以慰义⽗在天之灵。”眼神转冷。
“你真是那个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最佳范典了。”即便是离开了场战,也能不用一兵一卒,等敌人凋零衰弱,给予头痛击,她真觉得不可思议。
难怪她老看到他总是会写一些看起来很秘密的东西,虽然她不晓得內容是些什么,但她明⽩那是送到皇宮里面去给某人的。
青衫男子只是淡道:“伴君如伴虎,严嵩坐权太久,皇帝对他失去耐,是迟早的事。更何况,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会有如此下场,怨不得人。”
当年他计画离开朝廷,严嵩一直想找机会杀他,但那时京城因战而,他也趁此远走,待平息后,他早已和其他人迁至南方,严嵩也就此失了他的踪迹。而鞑靼南侵一事,则是如他所想,会令得严嵩的官位产生裂痕。
严嵩生贪婪,加以掌握大权,他早料有朝一⽇必定会令皇帝厌烦,当此,便是拉他下位的最佳时机。
将先马。严嵩羽众多,直接挑战风险过大,多少臣子因为想要对付他而遭诬陷处死,就连他的义⽗也是因此而逝。所以,得慢慢地一个个来削减他的势力,而他那同样只会贪污的儿子,就是一个致命伤。
他提供了一些计策罪证还有可以运用的名单,给予小小的推力。
严嵩享尽尊华,如今却失去一切,不让他死,他却必须活得比死还更痛苦,或许十年,或许二十年,此生不得善终。
她沉默,知他其实不太爱提往事。
朝中第一大奷臣,先是儿子贪渎被联合上谏弹劾遭处死,接著他自己也被⾰了职,抄其家产,完全失势。在他想逃亡东洋之时,又被人给抓了去,从此以后只能天天对著一个坟墓,没有儿子给他送终,哀悼自己剩余的残破岁月。
他坏事做尽,被他诬害的忠良数也数不清,或许到断气前,也想不起他所面对的墓究竟是哪个仇家。
青衫男子凝视著远方,似是自语,轻道:
“富贵荣华,功名利禄,到头来,真正拥有的,又是什么?”官场,不过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而他,是从那地方出来的,或许早也算是披著人⽪的妖魔之一。
“…你不爱的话,就别想了,反正事情也已经结束了,不是么?”红发女子看着他,眼瞳清澄。
美丽的青衫男子昂起脸,和她对视许久,才缓缓露出一抹笑。
如果他心中真有妖魔…
“大概也会被你收服。”忽然道出。
“咦?”她皱眉,道:“你别说些我听不懂的东西。”
他垂眸,神秘地微微而笑,再抬首,面目已然温柔。向那红发女子递出⽩⽟般的手,他道:
“⿇烦你了。”语音十分温雅。
红发女子睇著他,伸手一拉,将他整个人带上马,让他坐在自个儿后面。
“真怕⿇烦我,就快点学会骑马!”真是。
“嗯…”他似有若无地应了声,往前微靠去。“我觉得没那个必要。”笑了声,他环臂环住她的。
她的⾝上,总是有光的味道。
“你!”她又羞又恼。“你再这样,我——我就踹你下去!”这人,一定是故意的,绝对是!
他的坏心眼她好早就领教过了,尤其是阿爹出事的那一次!
他淡淡地蹙眉,看来好令人心怜。“咱们不是成亲很久了,为什么你总是不习惯?”极柔的话语,贴在她的耳边。
薄薄的醉人气息就抚在敏感的肩颈,她差点跌下马。
“你闭嘴!”脸比头发还红。
他老喜这样有意无意地逗她,他没发现自己…自己很人么?她好怕有一天她会饿虎扑羊,做出什么可怕的行为。这…这种事…别说成亲很久,她一辈子都不会习惯的!
瞅著她漫起一片红嘲的颈子,俊美的青衫男子微笑。逗挑自己的子,真的是…会让人上瘾哪。
察觉他安分了点,红发女子不再缩著肩膀,拉紧缰绳,开始加快速度。
“别再玩了,不然真的会摔马!”严正警告。
他不在意,掬起她灼人的发丝轻吻。在子莫可奈何的瞪视下,微笑道:
“咱们回家去吧。”
孩子们等著吃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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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回“奷臣”
之中记载——
嵩握权久,遍引人私居要地。帝亦浸厌之…(中略)…皆伏诛,黜嵩及诸孙皆为民。嵩窃政二十年,溺信恶子,流毒天下,人咸指目为奷臣…(下略)
…又两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
《明文别传》第一百一十二回
之中写道——
嘉靖末年,嵩失势,籍其家,其子伏法…(下略)
然嵩外投扶桑,于途中遭擒,时人以为嵩老病,死矣。却囚居偏僻深山,恶极,苟活如死…(下略)
…于此地孤独守坟,直至断气。
“衡臣,你在看什么?”
男子抬起头,回应友人:“不…只是一些流传在民间的故事而已。”
“是么?”
“看这个,里面说严嵩其实不是病死的,而是被人抓去囚噤,直到最后断气的前一刻,都对著他曾害死的人的坟墓。”
“哦?”这磨折比一刀毙命还惨。
“最有趣的,还是关于嘉靖十九年的邢姓进士那部分。”因同为大学士,他印象极深。男子有趣道:“里面说,那人遇山贼遭劫却没死,还在那寨里住了月余,其间曾经回京,不过,最后跟山寨大王一起失踪了。”
“你相信么?”
男子放下书本,抚著书面上《明文别传》四宇,默默地思考了下,笑道:
“毕竟是稗官野史,闲暇时看看可以。”
其它的…也就罢了。
合卷之前
传闻,福州一带的山上有间不具名的草堂。
若是给官欺了、给兵侮了,又或者,状告衙门还反被诬告,那么,只要能找到那间草堂,给少少一枚铜钱,便能讨个公道。
想要回被污的银子,就有银子;想揍那贪官,隔⽇便会看见贪官鼻青脸肿:想整得对方飞狗跳,那不是什么问题,整到丢了职都不会稀奇。
究竟那草堂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本事?没人知道。
曾受惠的人,都封口不谈,只是感谢。
不过,耳边以讹传讹的“证言”倒是愈来愈多…
“就是,爹爹打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个什么尚书抓走了外公,威胁山寨听话替他办事。然后爹爹觉得很有趣,就用钱买通了什么尚书的手下,跑到牢里去看外公,还发现外公被坏人磨折得全⾝是伤。又因为爹爹真的觉得太有趣了,所以就故意被娘娘他们抓走,想看看好不好玩儿。”
这么无聊?“喔…然后呢?”
“然后?”稚嫰的声音听来好困扰。“然后爹爹就和娘娘亲亲,跟娘娘生下我们了。”嘻嘻。
“不…”问话有点打结了。“这是谁教你说的?”严肃质问。
“戚爷爷。”可爱的头歪著。
“那老不修!”好的不教,净教一些坏的。昅了一口气:“爹有没有说,他是怎么救走外公的?”
“爹爹说,他早就告诉喜宝叔叔,只要那个什么尚书被人关起来了,就可以用钱去把外公救出来,然后把外公放在一个秘密地方好养伤。”唔,好渴喔。“喜宝叔叔说,爹爹不是好心,只是预防万一,如果山寨想对他不好,那他就有个保命符。”不过幸好,外公一直到现在都以为爹爹是个大好人呢。
“真奷诈!”骂了一句。“然后呢?”
“然后?”小小的眉头皱了起来。“然后爹爹就和娘娘亲亲,跟娘娘生下我们啊。”刚刚讲过了。
“不…”忍不住闭了闭眼。“我是说,之后是怎么来到南方的?”
“喔…”眨著淡⾊的大眼睛。“娘娘让爹爹离开山寨以后,爹爹去找还在养伤的外公,说要帮娘娘。嗯…就是,只要外公不回去,坏人统统会自动现形,不然就是自己离开,反正山寨已经不好玩,不要就算了。外公答应了啊,因为他好早以前就想帮娘娘了。”
“原来如此。”难怪,他就是想不通,既然爹跟外公串通好了,为什么还不放走外公。“真是错综复杂。”那个爹到底是什么脑袋啊?
“嗯。”小女孩点头,道:“英叔叔说,爹爹是在下棋,一开始就是,他每一步都算好了,走得很轻松,只是中间突然多了娘娘,所以棋局的结果变了一些些。”还说什么,看起来好像输了,其实是赢的。
“英叔叔?”又什么时候来的?真是神出鬼没。“算了算了。”他挥著手。
这故事这么长,亏得他今天总算有耐心听完,直到现在才搞了个明⽩。唉唉,他还是比较喜去跟娘练武。
“姊姊,我的口好渴喔。”想喝茶。她指著他⾝后的茶壶。
“姊姊?”容貌秀丽绝伦的少年一呆,马上跳了起来:“我是哥哥啦!”
这小妹子是怎么回事?三岁能识字、五岁能咏读、七岁写得一手绝赞文章,可是到了现在却还把他错认成女人!
“嗯…”怀里抱了一本厚厚蓝⽪书的红发小女孩歪著脖子。“可是书里面都说,女生长得很漂亮。”所以,他长得那么漂亮,是女生。
“啊?我管书里面怎么说!反正我是哥哥啦!”可恶可恶!一般儿子像爹多普通,怎么他们家却像到他好想吐⾎!
他天天在外头练武却仍旧一⾝⽩嫰肌肤,镇⽇拿布昅眼睛结果还是那么⽔润;更惨的是,他跟爹站在一起居然被路过大婶说像姊妹!姊妹!姊妹!
姊妹耶!啊啊啊啊——他绝对无法接受!
他不知道爹是怎么想的,但他不要貌美不要貌美,要刚味要刚味!他为了增加自己的男人味,曾经一个月不澡洗,最后当然是被娘逮到揍了一顿。
“你就不会把爹叫成娘!”一定是故意的。
小女孩嘟起嘴,道:“爹爹是爹爹,怎么会是娘娘?”
“那就对了啊!”少年认真地看着她。“哥哥是哥哥,也不会是姊姊。”重新教育。
“唔…”小女孩瞅著他,一会儿,道:“姊姊,我想喝茶。”
少年彻底爆发,用力翻桌。
“我是哥哥!”吼吼吼!小女孩像是被他吓到了,小脸皱成一团。
“你欺负我,我要哭了喔。”扁著嘴巴,可怜兮兮。
“啥?不不——不!”见她泪⽔就要滚落眼眶,酿成可怕祸灾,平常武功⾼強的少年顿时陷⼊手忙脚外加心惊胆跳的挣扎之中。抓头、抹脸,赶紧把桌子扶好,体贴地替她倒了杯热茶,恭敬地双手奉上:“喝茶,喝茶。”冷汗涔涔。
“谢谢姊姊。”接过,満⾜地道。
“我是——”少年一口气梗在腔,被她瞬间泪的大眼睛给了回去。捏紧拳头,他告诉自己势必要忍辱负重,男子汉大丈夫,不必跟个女娃儿计较。深深吐纳著,他自暴自弃道:“我是姊姊,是姊姊。”⾼兴没?
小女孩捧著茶杯,骨碌碌的大眼睛偷偷地转著。
爹爹说,她的外表像娘娘,可是內在却跟爹爹一模一样;爹爹还偷偷告诉她,说哥哥永远永远永远永——远也赢不了她,嗯…好像是真的喔。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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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福州一带的山上有间不具名的草堂。其主人为一红发男子,那红发男子其不仅才智过人,面貌更是美丽,⾜以倾国倾城。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女貌似娘亲,沉鱼落雁;其子貌如亲⽗,则聪敏绝伦。说到这红发男子,曾经是个响当当的山寨大王,不仅武功⾼強,豪气万丈,那一手好鞭法更是让人叹为观止;他的爱呢,则中过进士,做官做到大学士——”
⾼朋満座的茶馆里,终于响起嘘声。
“说书的,你有没有搞错!”一客人嗑著瓜子。“别以为咱们没见识行不行?那什么山大王的爱——爱,就表示她是个女人,女人能做官?”
附和声四起。
说书的“嘿”了一声,道:
“怎么不能?古有武则天称帝,花木兰从军,当然也可以有女人考中进士⼊阁当官。”
嘘声小了些,大夥儿热络地讨论起来,有人打趣道:
“说书的,要是哪一天发现你错了,就请大家喝个过瘾!”
“好!”众人鼓掌呼!说书的抬起手挥挥,缓和缓和气氛,一挑眉,侃侃笑语:
“这可不行,不论史书还是野史,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只凭那些文字或耳语怎能说得准?就如小的今⽇说的章节,也没把握里头完全正确。是虚是实、能不能信,不是当事者的咱们,就只能当是戏了。”
“哈哈!你说书的真是瞎扯了,史书怎么会有错?”史书不信,难道信传奇,信轶传、信以讹传讹的胡诲?“推卸了一堆,还不就是小器!”
爆出笑声。
“没法子!小的只不过是一介寒酸的说书人,诸公手下留情,可别为难哪!”说书人扇子一拍,引回正题,朗声道:“对了,话说这福州一带的山上,有间不具名的草堂…”
人声鼎沸著,听戏说戏,茶馆里,热闹依旧。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