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小说网
首页 > 仙侠 > 控电少年 > 第二百零四章 狼人古堡

第二百零四章 狼人古堡

目录

  这时候雪丽丝也提着东西过来了,看着神情木然的阿穆特,低声说道:“阿穆特,我们这些天不是相处得很好吗?陈夕会真的帮你找到冥王的,他刚才那样说,你不要生气呀!”

  阿穆特看了看他们两个,忽然叹了一口气“谢谢你们,我…”

  陈夕伸手搂住了他,有点动地说道:“你肯原谅我就好了,不要说别的,我一定会想尽办法帮你找到冥王的。”

  阿穆特低声说道:“你不赶我走了?”

  雪丽丝笑着说道:“怎么会呢?你是我们的好朋友呀!怎么会赶你走呢?”

  “没错,刚才是我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脾气而已,你不要介意。”陈夕再次道歉,他现这样说出来,自己反而轻松了很多,如果阿穆特不肯原谅自己,或者不再相信自己,他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至少可以安心一点。

  “那我还是跟你们在一起。”阿穆特低声说到,从雪丽丝手里接过了行礼。

  “好呀!这样就好了。”雪丽丝⾼兴地说道:“陈夕,我们不管你,你安排就好了,我们不跟你争吵了,是懒得跟你争了。”

  阿穆特也说道:“你说去住哪里就住哪里。”

  “那就不去桑普拉斯家了。”陈夕正想要说,这时候一辆车到了他们的面前停下,桑普拉斯从中走了出来。

  陈夕耸了耸肩膀,没有再说什么了。

  “陈先生,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还以为你们走了呢!”桑普拉斯的光笑容让人很舒服,他亲切地说道。

  “当然没有,我们怎么会不告而别呢?”陈夕笑着说道。

  “请上车!”桑普拉斯过来帮阿穆特提行礼,阿穆特也没有拒绝,他默默的跟着上车了。

  桑普拉斯自己开车载着他们离开机场,他表示是有人开车来接他,但是他自己留下了一辆车,让其他人带着他的行礼先回去了。

  英国都伦敦位于英格兰东南部的平原上,跨泰晤士河,距离泰晤士河⼊海口88公里。早在3ooo多年前,伦敦地区就是当时英国人居住的地方。公元前54年,罗马帝国⼊侵大不列颠岛,公元前43年,这里曾是罗马人的主要兵站并修建了第一座横跨泰晤士河的木桥。当时伦敦被称为“伦底纽姆”

  “你们知道吗?伦敦的行政区划分为伦敦城和32个市区,伦敦城外的12个市区称为內伦敦,其它2o个市区称为外伦敦。伦敦城、內伦敦、外伦敦构成大伦敦市。大伦敦市又可分为伦敦城、西伦敦、东伦敦、南区和港口。

  “伦敦城是金融资本和贸易中心,西伦敦是英国王宮、相官邸、议会和‮府政‬各部所在地,东伦敦是工业区和工人住宅区,南区是工商业和住宅混合区,港口指伦敦塔桥至泰晤士河河口之间的地区。”

  开车的时候,怕他们闷,桑普拉斯很尽责地充当起了导游的角⾊,跟他们讲解起伦敦情况来。

  陈夕等人都没有来过伦敦,对于他讲的也不是很感‮趣兴‬。

  “我听说过伦敦是个雾都,怎么现在没有见到雾呀?现在是晚上,应该正是有雾的时候呀!”这确实让陈夕有点惊讶,除了金融中心之外,他对伦敦的唯一印象就是雾都。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老师推荐的外国文学名著,就有一本好像叫做《雾都‮儿孤‬》,不过陈夕从来没有看过。

  “哦,是的。”桑普拉斯笑着说道:“伦敦曾是有名的雾都。19世纪末期,伦敦每年的雾⽇长达9o天左右。这里属于温带海洋气候,空气度大,容易产生雾气。那时候正好是英国工业大展的年代,工业污染加上居民烧煤,在无风的季节,烟尘与雾混合变成⻩黑⾊,使得伦敦常常烟雾弥漫,⽩天行车也要开灯。非常的糟糕!”

  听到桑普拉斯的话,陈夕心里一动,怎么他讲起历史来,好像就是讲自己经历过的事情一样?难道他真的是狼人,曾经活过十九世纪?

  “2o世纪以后,伦敦人誓摘掉‘雾都’的帽子,为此展开了一系列治理空气污染的行动,现在伦敦已经很少有那样的大雾天气,‘雾都’称号已经名不符实。1975年,伦敦的雾⽇由每年几十天减少到了15天,198o年降到5天。”

  桑普拉斯比了比手指:“5天,这应该不算是雾都了吧?”

  “哦,我亲爱的朋友,您对伦敦充満了感情。”陈夕称赞说道,他心里开始盘算,狼人到底可以活多久呢?是不是只是比人类长而已?

  “当然,这是我生长的地方,谁对自己生长的地方都会充満了感情,无论那个地方变成了什么样子。”桑普拉斯笑着说道。

  但是听到他的话,车里的三个乘客却没有人笑。他们分别来自不同的地方,也不知道以后会是怎么样,各怀心事,全部想到了自己生长的地方。

  过了一会儿,桑普拉斯似乎看出了大家的心思,没有再说话了,打开了车內的音响,播放起了音乐。放的是卡朋特的老歌,不过对于桑普拉斯,算不算是老歌呢?

  车子行走的度很快,陈夕菗离自己的思绪,看向外面,现已经绕开了伦敦市,是在郊外行走。他不好意思问桑普拉斯的家在哪里,只能任由他开车。

  车子开进了田野之中,然后又转了一会儿,终于有一栋建筑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桑普拉斯的车子开到了那栋建筑的面前,然后停下,招呼他们下车。

  陈夕下来一看,心里暗暗‮头摇‬,又是城堡!怎么欧洲人那么喜这样的建筑?就算是以前的风俗、以前对抗野兽的需要,现在也不要还保留着吧?

  “又一个大坟墓!”阿穆特低声嘀咕了一句,刚好让雪丽丝听见了,她差点笑出声来。

  虽然这也是一座古老的城堡,但是相对于荷兰巴菲特家族的亲王城堡,这座古堡显得更有生气,至少非常的明亮。

  看到桑普拉斯回来,马上有很多仆人过来接行礼、开车,他们什么都不用⼲。

  桑普拉斯邀请陈夕他们进⼊了古堡里面,在一张长长的桌子上面,已经坐着不少的人了,他们似乎在等候桑普拉斯。

  “哦,桑普拉斯,你终于回来了!”一声⾼兴的喊声,让陈夕他们觉得心里一阵颤抖。

  他们颤抖的原因,是因为这声音实在太难听了!

  随着声音的出现,他们看到了一个肥硕的⾝躯,暂时还能看出那是一个女人的⾝躯,只是分不清是桑普拉斯的什么人。

  桑普拉斯吻了吻那个女人的手背,⾼兴地说道:“我亲爱的姑⺟,我真的回来了,多谢大家在这里等我们。”

  里面长桌子上面的人全部⾼兴起来,跟桑普拉斯说着话。

  “各位,请等一会儿,我要介绍一下我刚刚认识的好朋友!”桑普拉斯没有忘记陈夕他们,让他们尴尬了一会儿,已经觉得有点抱歉,他⾼声对着里面说道。

  听完桑普拉斯的话,所有人的眼光集中到了陈夕三人⾝上。突然被那么多人看,阿穆特觉得有点不习惯,⾝体稍微靠到了陈夕的⾝后。

  陈夕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他的眼光直接的了过去,一一扫过那些人的脸庞。那些人本来用异样的眼光看着陈夕,但是当他锐利的眼光扫视过来的时候,全部不由避开了他的目光。

  陈夕心里暗暗得意,感觉自己在这眼神的锋中,自己占了上峰,虽然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觉得自己太嚣张,但是起码可以肯定,他们的第一个下马威没有成功!

  “这位是陈先生!”桑普拉斯其实就知道陈夕姓陈而已,还不知道雪丽丝和阿穆特叫什么名字。

  陈夕⾼声说道:“各位非常尊贵的朋友们,很荣幸今天可以见到你们。我来自‮国中‬,你们叫我陈就可以了,这是我的朋友雪丽丝和阿穆特。很⾼兴认识这么多⾼雅的朋友们!”

  那些人本来对陈夕有点抵触心里,但是听到他左一句⾼雅,右一句尊贵,话听起来还是非常的舒服,也都随口客气了一下。

  桑普拉斯也简单介绍了一下那些人物,但是除了他的肥胖姑⺟,没有一个给他们三个留下了什么印象,他的姑⺟伊丽莎⽩就太过于显眼了!

  “哦,你是‮国中‬人?好少见到这样的⻩种人呀!”肥胖的伊丽莎⽩一直盯住陈夕看,不时对他挤眉弄眼。

  陈夕差点有呕吐的感觉,幸好心里素质好,住了。

  桑普拉斯的晚宴就这样开始了,陈夕他们三个什么都不懂,坐在贵宾席上,也只是吃东西、看热闹而已。对于他们这些不知道延续了多少年的陈旧贵族风格晚宴,都有点不适应,但是也没有办法。

  饭后,桑普拉斯表示给他们准备好了休息的房间,要他们先休息,明天再带他们仔细参观一下古堡。

  “这真的又是一座大坟墓呀!”阿穆特跟着进⼊了陈夕他们的房间里面,有点抱怨地说道。

  陈夕只好说道:“已经来了,你就好好的住着吧,有什么不方便的话,尽管说。”

  “没有,没有什么了。我可以住着不说话。”

  “那你回去你的房间呀!跟在这里⼲什么?”雪丽丝也话了,阿穆特赶紧回去了。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