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生盗贼
靠,又瞒不过这头老狐狸!
没错,在帮步兵檫⾐服的那时,他“顺手”拿掉了点东西。
古遥心里暗骂的同时,脸上却⼲笑着:“老板,这不算偷,反正一踏上场战之后,那些钱他们可能已经用不着了,就当赞助下我这个可怜的穷小子嘛。”
“你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我说过多少次,不要再偷钱!在罗奥帝国期间,要是别人知道这件事的话,你这个可恶的小盗贼会被活活烧死,你死了不要紧,还会影响客栈生意…”
“不会被觉的啦…”古遥笑嘻嘻的打断他:“你知道我下手时一向慎重,那些喝得头脑,连用哪条腿走路估计都不会记得的耝心步兵,在醒来之后本不会察觉兜里少了几块钱币,他们只会以为是在喝酒或在天香楼时用掉的。况且,他们明天就要踏上场战,能不能回来还是个问题。”
“哼哼,你最好小心点!”费坦冷冷的道,但却没有再责备古遥,而是眯着眼:“老规矩!”
“知道了,知道了!五五分账嘛!”古遥嘟嚷着打开双掌,里面是六枚银币。
“嗯,六枚银币,五五分…”古遥将三枚银币放到费坦手中,⾁疼得脸上的肌⾁都菗搐起来:“哎啊啊,老板,太不公平了,我千辛万苦,冒着生命危险才到手,你什么都不用⼲就取走了一半。”
费坦的手没有收回来,还是定在半空之中。
古遥不満的道:“老板,难道你还想四六分不成?那可不成啊,这可是我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
费坦沉着脸:“你自己知道。”
古遥愕然:“知道什么?”
费坦闷哼声中举起烟杆:“看来是要我老朋友告诉你才行了。”
“别!别!”古遥捂着头,讪讪地从怀中再掏出一枚金币,方才的动作已经很快了,是新学会的,不知费坦怎么会看到。
这个老家伙的眼睛可真毒!
方才的表演是⽩费了,枉费老子还那么投⼊,哎!
“真的只有这么多了,老板,我不骗你!”古遥说话的同时暗中咒骂着,死吝啬鬼,在赌桌上那么慷慨,对员工却是那么小气。
费坦这回倒是没有再怀疑,将那枚金币放⼊怀中,再从柜台掏出两枚银币,连同先前的六枚银币一并给回古遥:“好家伙,连金币都下手,你这小子倒是越来越大胆了。”
古遥⼲笑:“没事,方才我查过了,那两位步兵的兜里共剩下十八枚金币,三十二枚银币,还有十五枚铜币,连一加一等于几都要算上半分钟的他们少了几枚不会记得的。”
在那一瞬间,他竟然就查探清楚了步兵的钱币底细,这就是盗贼的本领!
盗贼并不算一种职业,至少没有经过公会的认证,他们只是一群犹如过街老鼠般遭人厌恶,人人喊打的群体,但为了称呼方便,人们还是给这群家伙起了盗贼这个称谓,也算是默认职业之一了。
盗贼最喜做的事情,就是顺手牵羊,但他们窃取的不仅仅是财物,还包括秘密,小到通奷贪污等人私**,大到政治谋,都可能是他们下手的对象。
所以盗贼是一个非常惹人憎恶的角⾊,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朋友,因为就连最亲近的人,都害怕自己的秘密为他人所知。
盗贼相互间也不会成为朋友,他们通常只是搭档,为了窃取某些难度较大的宝物或消息而利用彼此的优点共同合作,事成之后便形同陌人,因为他们间互相也不敢信任对方。
这就是盗贼,总是生活在暗的角落,见不得光,整⽇警戒别人,也被别人警戒着。
在罗奥帝国期间,被抓到的盗贼是要被活活烧死示众的。
“哼哼,什么正经事不⼲,偏要做盗贼!”
费坦骂骂咧咧中走开了,留下古遥独自一人。
看着自己双手,古遥有些无语。
说实话,就连他也不明⽩,自己为什么会当上最为人所不齿的盗贼。
或许,是因为世道所吧。
这个世界是片充満着剑与魔法的地方,叫卡迪大6。
自从三千年前人类历史上最为強大的罗奥帝国崩溃之后,卡迪大6便陷⼊了混无序的状态当中。
许多领主遗贵仍然镇守着帝国解体之前隶属于自己的领地,他们是传统豪強;某些名门大族圈地为界,招拢贤才,成为一方之霸;自认为能在世中分杯羹的強者也不甘落后,建立城池或帮派,纷纷加⼊了瓜分大6的行列之中。
时至今⽇,卡迪大6已被分割为无数的大小势力。
而那些弱小的人们,则归于各势力的管辖之下,被保护,也被统治。
比如古遥所在的十里镇,就是中部偏东的⾚炎城势力范围下的一个边陲小镇,与寒冰城毗邻。
⾚炎城与寒冰城都是小型的级三城市,典型的罗奥帝国解体后的暴户,两位城主的先人是分修火系斗气与冰系斗气的強者,在帝国解体后迅以武力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势力。不幸的是两位先人城主在扩张领土的同时起了冲突,而且他们就像各自的斗气质那样火冰不容,因此擦摩从未间断过。
数百年来的仇恨让两位城主的每位后人均继承祖先遗训,继续相斗,近十年来更有升级的倾向,不断地征兵赶赴边疆,搞得辖下子民终⽇惶惶,苦不堪言。
古遥的⽗亲,便是在古遥五岁生⽇时強行征⼊伍的,不久后便死于某场战役。
噩讯传来后的第二天,⺟亲便上吊杀自了,于是古遥成了儿孤,受⾚炎领主与寒冰领主间那无谓的战争所累,丧失了双亲的无数儿孤中的一位。
幸运的是,古遥很坚強,在野果野菜,树⽪草与与别人丢弃的剩饭残羹中艰难地活了下来。
因为⺟亲在上吊前的那晚反复跟他说过一句话:“遥儿,无论生什么事,一定要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古遥并不知道像他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但他从未违逆过⺟亲的话,更何况是她的遗言。
在艰难地生存下来的同时,古遥也渐渐地读懂了这个残酷的世界。
只有強者,在这个混的世道中才能用自己的双手去改变人生,享受它的精彩,而非像⽗⺟那样,被可悲的命运捉弄。
⽗⺟之死,让古遥望渴成为強者!
只可惜事与愿违,古遥就是死,也想不到竟然会成为盗贼中的一员。尽管他不承认,但如今的所作所为,确实完全符合那个肮脏职业的一切特点。
在七岁时的某一天,在某个闹饥荒的小村落里,古遥实在找不到能吃的野果树⽪了,也没有得到半点的剩饭,饿了整整两天,他实在受不了,此时他碰上了一位战士。
如果在平时,古遥对这些手握兵器的家伙是敬而远之的,但那天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吃了豹子胆,又或是饿得太厉害了,看到战士那只半露在兜外的钱袋,他心里跳动着无可抑制的望渴。
最终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強烈念头,与战士檫⾝而过时,将手伸进了他的口袋里,尽管他很清楚如果被现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整个过程很顺利,⼲净利落,尽管是初次偷钱,但古遥觉得这个过程他早已经历过千万遍那么的悉。
五块金币,还有十多枚银币一下子就进了自己的口袋,那是古遥有生以来获得的最大的一笔财富,更重要的是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
得手后的古遥无比动,却又有点害怕,但他却深深地喜上了那种莫名的刺,并不单单是对金币的向往,仿佛天使然。
在用那些偷来的钱舒服地过完几个月之后,古遥又将手伸向了第二个人,第三个…
一笔笔的小财富,连带着每次的惊险与喜悦,古遥细细品味着,并且像昅毒般沉于那种无与伦比的感快当中。
古遥的盗窃技巧也在实践中⽇益进步,没有人教他,然而他总能无师自通,那些繁琐无比的微作,他却感到很悉,仿佛他天生就是一个盗贼。
如果一个人有前世往生的话,古遥敢确定,自己前世肯定是一个盗贼,⾼明的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