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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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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败、凌乱的空间里,眼前略显臃肿却掩饰不住华贵气息的男人显得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但是,他的脸上并没有因为涉足这块肮脏的地方而带来的丝毫不耐与不,相反的,他的笑很谦卑,甚至有点谄媚。

  这样的人不好应付,拥有足够高的地位却能放下身段的人都不好应付,我讨厌这样的人,却也因为这样一个男人在我面前出谄媚的表情而暗暗地沾沾自喜。

  因为我是瘸子王,我的身份迫使他必须这样做。瘸子王并不是什么体面的身份,却是掌管着这座城市地下世界一部分的王者。

  我掌管的人,不是红灯区聚集的莺,不是人群中窜动的贼,而是那些每个人出门都会遇到的,或是嫌弃,或是同情,或是视而不见的乞讨者。

  有人戏称我们为丐帮,把我叫做帮主,但我知道我、我们和那些书中总是与侠义伴随的叫花子们并不一样,我们不是体面的人,也不做体面的事。面前的男人姓周,与我总是隐身在黑暗中不同,他是永远暴在阳光下,闪着刺眼光芒的那位。

  在外面,所有人尊称他一声周局长,因为他是这座城市白道的王者,但是,在这里,我们叫他周老板,就像他叫我王老板一样,这是生意人之间的称呼。是的,生意。黑与白,光与影,自古以来不曾分开,相互对立也相互依存。

  在数百年的绘本闲话里,充斥着双方明争暗斗到鱼死网破的故事,但也不乏两面勾结,共同做些见不得光的事情的例子。很显然,面前这一位,选择了后者。

  周老板今天带来的东西是一个护身符,不是什么隐喻,就只是一个制作糙,个头也不大的装在布香囊中的护身符。

  这种东西,可以在很多廉价地摊上买到,但是,常人能买到的只有它的表皮,绝对买不到里面那些看似普通却价愈黄金的白色粉末。

  而我们今天要谈的生意,就是从此以后我手下的叫花子们开始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暗地里为他兜售这些粉末,回报,是足以令大多人为之侧目的金钱。瘸子王不缺钱,手下的兄弟也不缺。不体面的人,多得是来钱的方法。

  但是,让白道的王者亲自送来的钱,我们平赚不到。断手的眼睛里已经出贪婪的目光,但我知道那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一种可以在暗地里,和昔日对立的那些家伙们一起操纵着这座城市一部分的兴奋感。

  断手是我最好的兄弟,也是我最好的保镖。一个不体面的人却带着保镖是很可笑的事,但是从我自己的经验我知道你永远不会想到这世上谁会忽然跳出来给你一刀。我也知道,无论是谁要对我不利,断手的刀子,一定会比那个人的快。

  断手原本是个赌徒,仗着早年学成的一手刀法在赌场上横行无忌,只是他刀法虽好,赌技却着实差了些,积债过多,子又莽撞,终于惹了不该惹的人,砍掉了他那只玩刀的右手,好在没有人知道他的左手其实和右手一样快,除了我。

  断手的债是我还的,被我救下时,他已一无所有,于是接受了我的邀请,成了我的左膀右臂,保护着我,让我能在此刻威风凛凛地坐在特制的轮椅上,居高临下地面对着那个白道的王者。

  也正因为如此,看到他眼中的兴奋与贪婪,我不得不多做考虑。一个人能走到什么位子,说起来也许是这个人能力的体现,但更多的时候,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事件,一个又一个的巧合把我们推到如今的地步罢了。

  十几年前,我没有想过我可以坐在这里,但既然现在在这个位子,就不得不用这个身份来处理事情。有些东西我不想碰,这和我是否体面无关,但是,瘸子可以是一个自由自在随心所的人,瘸子王不行。***“痛快!”

  易达成,周老板起身拍掌,面上喜笑颜开。我虽然不如他般喜悦,但一众兄弟都在起哄,也只好陪着笑。

  在这块地方,历代掌权者无论行事风格如何,所涉及的东西从不离乞讨二字,今瘸子王却将兄弟们带上别的路,正确与否,我不得而知。

  “今天来谈生意,其实还给王老板带了份礼物。怕王老板说我不地道,所以直到此刻一切谈妥才敢提出来,不过好礼不怕晚,想必这份大礼王老板一定会满意。各位请稍候一下。”

  我以为已是结束,却没想到这人还准备了余兴,看他说得自信,心里也有点期待。他转身而出,片刻后带了个女人进来。我不知道看到这女人的一瞬间我是否掩饰住了脸上爆发的震惊,但也许在一众兄弟们的气和口水声中,也没有人会去在意我是什么表情。

  那是个很美丽的女人,美得惊心动魄,美得令任何见过她的男人都无法忘怀,远胜过平里在外面见到那些已足够让人垂涎三尺的庸脂俗粉,也远胜过十三年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她的样子。秀儿…我惊叫,却无声。

  “怎么样?小凤仙可是我手下的头牌,王老板还满意吧?”周老板看到了在场所有人的反应,也看到我呆愣的样子,面色自得,而我听到的,只有小凤仙、头牌,这两个词。谁都知道,它们代表什么。

  “小凤仙这名字,虽然是出自一个女,但这女是赫赫有名的只配英雄的女,所以这名字也不是随便哪个女配得上的。”

  周老板在白裙及地,长发飘飘的秀儿脸上轻佻地抚摸了一下“这个女人,绝对配得上这个名字,也绝对配得上王老板这样的英雄人物!去,跟王老板打个招呼!”我知道他最后一句话并不是说给秀儿听的。

  十三年未见的女子,如仙女般款款行走至我面前,右手在侧轻拍一下,葱葱食指指向我后,大拇指向上抬起。“王老板,小凤仙跟您打招呼呢!”周老板大笑了一下,走到秀儿身边,摸了摸她的头发“这丫头,人虽然漂亮,又聪明。

  但是不会说话,也听不见,也没让她学语,所以不管什么时候都能叫来伺候,根本不用担心提防,你不知道她有多受!”我知道的,即使当年她不是现在这倾国倾城的样子,也仍是很让人喜欢的女孩。

  而且,我也看得懂她的话。瘸子王并非天生就是瘸子王,但我确实天生就是个瘸子。二十七年前被扔在孤儿院门口的一个双腿萎缩的畸形婴儿。

  六岁的时候,一个男人来院里带走了一大群孩子,都是有残疾的,当然也包括我。他姓常,是我的养父,也是上一任的“老板”孤儿院条件简陋,所以走的时候除了一张破旧的必须要有人推才能动的轮椅,我什么也没带走。

  而那台轮椅,也是这辈子陪在我身边最久的东西。那时我们都要把常老板叫老爹,我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大清早被人推到闹市区,扔在地上,到了晚上再被接回来。我那时的名字就是瘸子,这个称呼算抬举我。因为瘸子还勉强能走路。

  但我残废残得彻底,趴在街上很是引人注目,所以收入一直不错,也一直讨老爹喜欢,直到认识秀儿。秀儿是我十岁那年被老爹带回来的,和我一般年龄,虽然不会说话也不会听,但一双眼睛水灵灵地放着光,模样很是讨人喜欢。

  至少,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我喜欢上了这女孩。如今,这双大眼依旧水灵,并且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但我猜测她已认不出我,毕竟当年的瘸子还是个孩子,但现在的瘸子王已是个一脸凶相,疤痕遍布的男人。***

  “愣着干什么?打招呼是这样打的吗?”周老板的话秀儿听不到,但是他们有更直接的沟通方式。那只茸茸的大手离开秀儿的长发,在她的股上重重拍了一下,秀儿便立刻意会,向前一步在我面前跪了下来。

  我不知道要调教多久才能让一个聋哑人对肢体命令如此心有灵犀,但我知道秀儿对周老板顺从的样子让我无比心酸,还有,愤怒。我挥开了秀儿伸向我裆部的小手,然后周老板的脸立刻沉了下来。

  “这礼物王老板不满意?”“满意,当然满意。”即使看似平起平坐的场面,我也不认为自己真的有能力去招惹他“只是,这里人多了些。”

  “哈哈哈!”周老板像是听到了个好笑的笑话“我听说瘸子王仗义,尤其是玩女人,有自己的就有兄弟们的汤,所以从不避讳。今天怎么说起人多的话了?”他顿了一下,目光瞥向秀儿:“我明白了。

  是我们小凤仙看着可怜,王老板起了怜香惜玉的心了吧?嘿嘿…告诉你,这丫头虽然长得跟个仙女似的,但是骨子里,比女还…”下等人最爱欺负下等人,藉此来让自己觉得能高人一等,但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这道理我懂,却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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