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小说网
首页 > 言情 > 童养郎 > 第三章

第三章

目录

  王仲镇定地听完这一切,他终于明白为何母亲会这么对待自己,原来他真的不是母亲的亲生儿子,唉!

  “仲,为父的对不起你,我早该发现你的…”

  “母亲。”

  “是的,我早该发现你的母亲早已得知事实真相,早该知道她对我的恨有多深,但我都以工作繁忙为借口逃离这个家,我对不起你亲生母亲,也对不起芙蕖,只怪我当时年少不更事,所以我只能把自己埋在工作里,一直到你七岁那年,我刚好回家,知道你与你的侍童被毒打,府里上上下下竟没人替你说话,所有人都视而不见,要不是你师父搭救,说不定为父的就永远失去你。”王义理老泪纵横地道。

  “仲,为了弥补你,在为父这风烛残年的身体还有力量时,我要将王家的一半家产给你,其中王府主院留给你母亲及其他兄弟,而这别业就留给你。”

  “谢谢爹的好意,但孩儿不要。”

  “你就算给爹一个赎罪的机会…咳!”

  “爹。”

  “别说了,咳咳…为父心意已决。”

  “爹。”

  算了,王仲看着愈咳愈严重的父亲,心想等他身体好些,再好好地拒绝。

  但万万想不到隔天醒来,这件事便已渲染开了。

  一早,唯母命是从的大哥王伯雷便不平的表示,王府内兄弟这么多,所有家产怎能由王仲一人独得一半,而且这王府别业是大伙儿从小到大游憩的地方,怎能从今以后由王仲一人独享。不久连不务正业的三弟也跑来冷嘲热讽一番,说想不到离开这么久的王仲,一回来就不知对父亲灌了什么汤,令他言听计从。

  看到这些平常极少来往的王家兄弟,今一早却全到藕花水榭来,古皓云开口问道:“仲大哥,这怎么回事?”

  王仲正准备好好地将来龙去脉全告诉古皓云,对他来说除了一件事,他与古皓云间是没有秘密的。这时却有侍者来报,说王夫人急召见他。唉!该来的还是会来。

  “等我回来再告诉你。”

  “仲,怎么回来都这么久了,为娘的不说想见你,你就不会自己来探望娘,嗯?”

  随即赶到桂子轩的王仲,仍是一脸冷然。

  “孩儿惶恐,怕惹娘不高兴。”

  “不高兴?十年没见,我高兴都来不及了,哪会不高兴?”王夫人说得酸不溜丢的。“你没来见我,倒是先去见你父亲。”

  王仲无言地等待母亲的下一句话,那必定是伤人的话。

  “吾儿啊,为娘的对自己的儿女可是一视同仁,绝不会有任何偏袒,这你应该了解。”

  “是的。”

  王夫人郑芙蕖原是个端庄贤淑的大家闺秀,但自从认识了王义理,知道了如何由爱生恨后,仇恨便蒙蔽了她的双眼。

  王义理因深觉对不起已逝的郑菱莲,而选择逃避,埋首工作,长年不回家,这使得郑芙蕖恨意更深,完全发于王仲的身上。

  后来,好不容易走王仲,想不到多年后他还是又回来了,王义理还非常偏袒地放任他争夺家产,这教她怎么咽得下这口下,她宁愿把王家毁了,也不愿分给王仲一丝一毫。

  “那你也该知道,为了王府内的和平,是不能擅自分割、争夺家产的。”王夫人严厉地看着王仲。

  “娘,您误会了,仲并不想争夺任何财产,爹想必是思儿心切,加上病魔身,一时间未经思索地口而出,做不得准的。”

  “但你爹他固执得很,是不是你从旁怂恿的?”

  “孩儿不敢。”

  “不敢?那事情怎会变成这样?”

  “娘,您多虑了,纵使爹坚持,孩儿也不会要王家一分一毫的财产。”

  “这么说,你是瞧不起王家微不足道的小家小业?”

  “孩儿不敢。”

  “又说不敢。”

  “孩儿自小离家,早已过惯草莽生活,等爹病情好转,仲会再仔细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携同云儿回山中石屋,实在无意争取家产。”

  王夫人微微点点头,表示同意。

  郑芙蕖在嫁入豪门后,在缺乏丈夫的支持下,家中的事全靠她一人打点,随着年事增长,心机便愈加深沉。她完全不能相信王仲,那对背叛她的人们所生的孩子她绝对不信,唯一能牵制王仲的王牌,就是古皓云,那个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古皓云;只要能控制古皓云,还怕王仲不听她使唤?而控制古皓云的最佳办法,便是留他身边就近监视。

  “还有,我的婢女禧,她对你的侍童颇有好感,为娘的就作主让他们俩成亲。”

  “不,云儿尚小,不适合这么早就成亲。”王仲急急地道。

  “你自己要去过闲云野鹤的生活,我并不反对,但你又何苦拖着别人下水,难得禧看上他,是他的福气,将来他留在我身边伺候着,你不用担心,我不会亏待他的,总比他让跟着你过穷苦的日子好得多。”

  “可是…”

  “不用可是,难道王家佣人的婚事,连我都作不了主吗?”

  “娘,我会询问云儿的意愿。”

  “不必多言,事情就这么说定,下去吧,我要休息。”说完她便往内屋走去。

  王仲认为多说无益,总之,他会遵照古皓云的意愿,即使届时需带着云儿四处逃避也无所谓。

  不过,为了云儿好,是不该让他跟着自己吃苦,如果云儿愿意,在王府中的日子至少富裕多了,也不用在石屋中忍受着天寒地冻。只要云儿自己的愿望,他会努力的说服自己放手。

  但还是不舍啊!他就是舍不得云儿,千千万万个不舍!

  古皓云担忧地看着王仲。仲大哥虽然平就很冷漠,但今除了冷漠外,似乎心事重重,有时直直地盯着自己,有时又望着天空叹气,仿佛陷于沉思中,周遭任何喧闹都传不到他的耳里。究竟老爷、夫人对仲大哥说了些什么?

  王仲突然在热闹的洛市街中央停下脚步,搂住古皓云的肩膀,一副言又止的样子。“你觉得在王府内的日子过得如何?”

  “二…哦!不,仲大哥。”古皓云连忙改口,省得他又不高兴“为什么这么问?”

  “你先回答我,与山中石屋的日子比起来如何?”

  古皓云纳闷地望着他“虽然王府住起来比较舒适,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在石屋里无拘无束的日子。”想到可能是可以回山上的家,他开心地问:“仲大哥,我们要回去了吗?”

  王仲松了一口气又继续问道:“你想找个人陪自己过日子吗?”

  “仲大哥不是一直陪着我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想讨房媳妇吗?”

  “仲大哥,我才十六岁,从来没想过。”

  人群不断往两人处挤来,王仲小心地护着古皓云。

  “可以先找个姑娘家订下来,等你十八时再娶。”

  “仲大哥…”

  这时,人群中有人大喊着“闪开”

  来人非常鲁莽,撞倒人非但没停下来,还继续横冲直撞,连续撞倒许多闪避不及的老弱妇孺,眼看着便要撞上他们。

  王仲搂着古皓云轻轻一跃,将那人踩在脚下,完全忽视地上喊痛的人,看着古皓云,要他继续往下说。

  “我…”

  “小姐,捉到了,捉到了!”

  有位衣着高贵的少女侵入两人的视线,打断他们的对话。

  “小女子龚惜恩多谢公子相助。”

  少女身旁的丫环走向前,从被踩的人手中抢回钱袋,顺便再他两脚。

  “喜儿,不得无礼。”

  王仲非常不高兴话题一直被打断,拉着古皓云走开,而被他踩着的窃贼见机不可失,便一溜烟地消失不见。

  “喂!你怎么可以让他溜了?”名唤喜儿的丫环气愤地拦住两人“万一他又招来更多的同伴对付我们,那我们怎么办?”

  眼见王仲理都不想理他,她更加气愤,你不可以就这么走了,你必须送我们回家。”

  “喜儿,不得无礼。”

  “可是,小姐,这样很危险。”

  两位姑娘就在王仲他们面前挡住去路,争论不休,而那位名唤龚惜恩的小姐还不时在说话空档间含羞带怯地偷瞄王仲,分明就是想请他送她们回家,还在假装矜持。

  这一切都看在古皓云眼里,他知道仲大哥并不想甩她们,但好人做到底,送佛就送上西天吧!

  “请问两位姑娘家住何处?”

  王仲望着古皓云,他早该硬拉云儿离开,依云儿善良的个性,不可能不管,而他也只能奉陪到底。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会在这里?王仲气得一句话都不想说。

  都怪云儿,送人送到门口就可以走人了,却又拗不过人家强力的邀约,不好意思拒绝,结果得连那位小姐的双亲都亲自出来道谢。

  尚书大人,尚书大人又怎样!早知道那个小姐是尚书大人之女,说什么他也不会踏入这府内一步,省得云儿为他忌于权势,频频使眼色要他忍耐。

  尚书大人夫俩,一看到平骄纵的小女儿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就知道她看上人家了,眼光是不错。

  瞧这公子一表人才,见义勇为,又是城内第一富商王义理之子,还算配得上自己的掌上明珠,不过就是少言了点,但女儿喜欢就好。

  尚书大人夫俩平就对这最小的女儿没辙,都怪他们太宠她了,才让她拒绝一次又一次的提亲,但最后竟带着心上人回来,真是的。

  他俩观察的视线从王仲身上移到他身边的古皓云身上。

  啊!真是漂亮!实在太漂亮了,难道是养来当娈童用的?算了,男人啊,年轻时玩玩也无所谓,有了子后便会收心,而且看喜儿垂涎人家的那副德行,刚好,好事成双,这个漂亮的侍童对女儿也就造不成任何威胁。

  这场聚会,一直聊到尚书大人满意为止,才肯放王仲二人回去,这对二人来说真是难以忍受的煎熬,尤其是担心王仲翻脸的古皓云。

  要不是他忌于尚书大人的身份,基于得罪高官贵人,只有惹祸上身、百害而无一利的想法,频频以眼神哀求王仲,恐怕王仲早拉着他,拂袖而去。

  而王仲被这无聊事,气得忘了澄清他心中一直想解开的疑惑。

  平与王家没什么情的尚书大人龚恺夫妇突然来访,自是使王义理心下一惊,不得不抱病接贵客。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只是专程登门道谢前些日子贵公子对小女的救命之恩,而我们女儿对贵公子,可真是想念得紧。他们年纪相仿,刚好借此机会让他们年轻人多聚聚。”

  “尚书大人,您指的是…”

  “怎么?贵公子没同您提起过吗?他还真是为善不人知,就是贵府二公子仲。”

  王义理心下有了底,他马上唤来王仲,要他陪尚书千金逛逛别业。

  王仲不好当众与父亲丢脸,只能答应。

  一下子,两家长辈便热络了起来,以亲家互称,甚至开始挑选下聘的黄道吉,消息一下子传遍了王府上下,在不同人的心里,掀起不同的涟漪。

  龚惜恩静静地跟在至今仍未发一语的王仲身后,频频示意丫环喜儿帮她传达情意。

  所以一路上只听见喜儿聒噪不休地,先是称赞王仲是个青年才俊,如何地出类拔萃、鹤立群、武功盖世、学富五车…

  再夸耀自家的小姐如何地优秀,是个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都行、读诗书、遵从三从四德…说得有多昧着良心,就有多昧着良心。

  再牵扯到两人是如何地登对,简直天造地设的一双。

  瞧喜儿那口沫横飞的样子,一旁的龚小姐也很配合地表演大家闺秀那娇滴滴、拒还的模样,要是被知她们本的人看到,还真不得不佩服她们主仆俩唱作俱佳。

  只不过她们俩努力了老半天,被大献殷勤的对象竟一点都不领情。

  现在王仲脑子只想到方才母亲召唤云儿不知有何事,要不是被这聒噪的女人着,要不是为了父亲,他早就同云儿一起去桂子轩。

  王仲无视她俩的存在,竟连她俩到底是谁自方才聒噪至今都分不清楚,心里只觉得两人一样吵,枉费龚惜恩特地表现得娴静含蓄。

  不知不觉间,王仲带领着尚书千金主仆俩来到桂子轩外。

  突然,桂子轩内传出巨响,好似重物落地声。

  王仲毫不迟疑地闯入屋内,却看到令他血为之冻结的景象。

  只见古皓云被倒在地,两人衣着凌乱,他捂着头、蹙着眉,方才那一跌,加上在身上的重物,显然撞得不轻。

  王仲气得差点丧失理智,那头母猪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他的云儿。

  在他忍不住就要动手打女人前,有人比他更激动地采取行动——

  喜儿鲁地拉起在云儿身上的禧开骂:

  “你这女人,怎么这么不知羞,竟然在我的云儿身上。”

  “你的?你算哪葱、哪颗蒜?”

  “我不是葱、也不是蒜,我是云儿的未婚。”

  “不要脸!我才是云儿的未婚。”

  “这是尚书大人作主的!”

  “我才是夫人作主的,既然云儿是王家的仆人,婚姻大事当然是由夫人作主才算得了准。”

  “错!尚书大人官位大,由他作主。”

  “人!由夫人作主。”

  两个婢女争论不休,没人在乎当事人的意见,等她们终于想到时,主人翁早已不见踪影,只剩龚惜恩兴味盎然地看她们表演。

  王仲将古皓云带回藕花水榭,心疼地用手巾冷敷他后脑勺的肿块。

  “你还真受,两个女人为你争风吃醋。”王仲忍不住酸溜溜地说。

  古皓云知道仲大哥在生气,却不知他在气什么。

  王仲从事情发生到现在,都还没正眼瞧过古皓云,他怕自己会一时气愤,口无遮拦地责备古皓云为什么那么没戒心,竟然让那头母猪倒在地。他知道错不在古皓云,却又止不住怒气,一时间忘了控制自己的力道。

  “痛!”

  呼痛的声音唤回王仲的注意力,他终于注意到散布在古皓云脸上的红色痕迹。

  王仲恨恨地抬起他的脸,用力地帮他擦拭。

  古皓云看着他的神情,也不敢再喊痛。

  当王仲发现他粉上的一抹红后,冷冽的神情骤变,再也压抑不住。

  “可恶,这是我的!”

  狂吼一声,王仲用力覆住古皓云的,古皓云则吃惊地瞠大美目,任火热的舌窜入口中,长驱直入。

  王仲用力地、愤恨地蹂躏他的红,狂喊着:

  “我的!”

  一直到古皓云被这长吻吻得几乎不能呼吸,瘫软在王仲怀里,他才不舍地松开。

  “我…”

  “别说话。”

  王仲紧紧地将他锁在怀里。

  “云儿,你喜欢禧吗?”

  不许他说话,古皓云只好摇摇头表示否定,可是,为何这么问?

  “那你喜欢喜儿吗?”

  “喜儿是谁?”啊!一不小心就说出话来,可,不许他说话,又要问他问题,这很难的。

  “就是那回碰到的尚书千金的丫环。”

  哦!是她。怎么又问这种奇怪的问题?

  “那你有没有任何喜欢的人?”

  “有啊!”王仲脸色发青,没有发现的古皓云继续说道:

  “仲大哥、爹、还有山下的陈伯伯、他隔壁的吴三婶、吴三婶的小孙子,他好可爱喔!还有城里卖鱼的李伯伯…”

  “好了。”王仲松了口气,他知道云儿长得可爱,笑容又甜,深得所有人的喜爱,但他要问的不是这个。“我是问你,在你心目中有没有谁是你想跟他过一辈子的?”

  “有啊,仲大哥。”

  古皓云说得理所当然,听得王仲十分窝心。

  “你没想过为自己讨房媳妇,自由自在的过日子,不再当我的侍童?”

  “可是仲大哥又没将我当下人看待,难道仲大哥嫌我没用,不要我了?”所以才会有这种奇怪的举动,古皓云一脸悲凄。

  “傻瓜,我怎么会不要你呢?可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应该要为自己好好的想一想。”已经下定决心终生不娶的王仲,为了古皓云的将来,努力地说服他以及自己。

  “难道仲大哥要成亲了,嫌我碍事,所以想把我赶走?”

  古皓云虽觉得不可能,可是自从回到王府以后,仲大哥便变得怪怪的,他一想到或许有一天得要离开仲大哥,不悲从中来。

  “傻云儿,我只要有云儿就好,这一辈子我谁都不娶。”

  云儿现在还不懂情事,他也就不再追问,等以后云儿想离开时,他会努力自己放手。

  这句话终于使古皓云展开笑颜,但年少的他却无法体会这有如烙印般的誓言。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