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救人
白金汉宫建设与1703年,它的前身是白金汉屋。1837年的时候维多利亚女王迁居于此,就此白金汉宫成为英国皇室的居所。现居住在里面的王室成员为伊利莎白女王和她的老公爱丁宝公爵。
在白金汉宫前广场胜利女神金像站在高高的大理石台上,金光闪闪,就好像要从天而降似的。白金汉宫的皇家卫队在军乐和口令声中,作各种列队表演,并举行的举互致敬礼,一派王室气象,常常吸引路人和游客围观。抬头看皇宫正门上方,如果看到悬挂着皇室旗帜,则表示女王正在里面,如果没有的话,那就代表女王外出。
此刻,欧正隐着身站在白金汉宫的广场上看着皇宫的正门上方,只见皇室的旗帜高高的悬挂在那里。
每年的八、九月份,白金汉宫会对外开放。事实上,如果不是近年来英国王室的财务需要自给自足,凡夫俗子是绝对不可能有机会入内参观的。
但是,欧是凡夫俗子吗?现在虽然不是八九月份,但对于欧来讲,他想进去还是非常简单的。
施展着隐身术,欧大摇大摆走进了白金汉宫,就连伊利莎白女王的卧室,欧都进去参观了一翻。
“不愧为英国女王,品位就是和凡人不一样。”欧抚摩着女王的大,手感还真的不错,躺上去的感觉肯定很好,欧在想中想。
卧室参观完毕欧还去了趟女王的专用厕所上了一回,最后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白金汉宫。
在回国的时候,欧给父母和欧各带了件羊衫。这到不是欧小气,而是欧实在不知道该买些什么东西,只能买这个比较实用一点的。
站在万里高空之上,欧俯视着神州大地“做神仙就是,不用再忍受做飞机时的提心吊胆,万一掉下来可就挂了。想去什么地方一个瞬间移动就到了,或则驾云慢慢的飞也不错。”
欧不由的想起了做神仙的总总好处。
“老婆,我回来啦。”话音刚落,欧整个人忽然出现在了客厅里面,还好张菲雪已经知道了欧那神出鬼没的本领,要不还真的会被吓一跳。
由于和欧已经有了实质的关系,张菲雪干脆从学校里搬了出来和他过起了同居的生活。见欧回来,张菲雪一下次从客厅的沙发上跳起来,抱住欧“老公,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啊?”
“带啦带啦老婆。”欧连忙说道,从空间戒指里面拿出那件羊衫“老婆,我给你买了羊衫。这可是正宗的英国羊衫。”
张菲雪抢过欧手中装有羊衫的袋子,跑进了卧室,然后关上了门,把欧关在了门外。
在心中默数三十秒之后,欧施展穿墙术进入了卧室。果然,张菲雪正在换衣服,原本穿在身上的已经已经在了一边。
一见这样的欧这种才刚刚告别处男身份的人还怎么忍受的不,连衣服都懒的,直接一个金蝉壳,欧整个人忽然从衣服中离出来。
“老婆,我来啦。”在欧的大叫和张菲雪的惊叫声中,两人开始“运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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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了之后,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把珠宝公司办起来。但办公司说起来简单,但真正实施起来却不是欧想的这么容易。最起码,欧现在就需要一个管理者,也就是经理人。
欧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做一个公司管理者的料,所以他只能去找一个人才来帮助自己管理未来的公司,自己呢,就躲在幕后数钱。
但人才真的是这么好找的吗?欧在上海的人才市场守株待兔了几天,不要说人才,就是连个普通的管理者欧都找不到。那些欧看的顺眼的,能力就不够强了;能力强的,长的就寒碜了点。
郁闷的走在上海的大街上,忽然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大群人为在那里,一个个都抬着头往上看,边上好象还有个记者正抗着部摄象机在拍。
爱看热闹这是中国人的天,就算是欧这样的神也不能免俗。欧顺着这些人的目光往上看“自杀”这两个字第一时间出现在欧的脑海之中。以欧的视力,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正站在顶楼,好象随时都有跳下去的可能。由于警察和消防官兵现在还没有到,万一这个男子跳下来的话,那是绝对不可能活的了的。
俗话说的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在没有引起别人注意的情况下欧一下子瞬移到了顶楼。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该名男子跳下了楼去,楼下观望的人们发出了一片尖叫之声。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这名中年男子要被摔死的时候,忽然一道人影出现在了空中,接着又是一闪,跳楼的中年男子和后来出现的那道人影就这样眼睁睁从下面百十来人的眼中消失了,就好象根本发生这样的事情一样。
就在所有人都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那名记者手中的摄象机却已经忠实的将这一幕记录了下来,他还不知道,就是这一份影响记录,让他从此平步青云,成为了国际上鼎鼎有名的记者,真可谓是名利双收。
且说在那中年男子跳下楼的一瞬间,欧也动了,他在一次施展了瞬间移动,将身在半空中的那名男子给救了上来。当时只顾着救人,忘记了掩藏自己,所以也就没有料到这件事情所引发的事情。那真是让他所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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