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九十三章:踩了狼窝
宠宠第一级:你是我的宠,你要替我杀怪升级练练功;
宠宠第二级:你是我的宠,你要驮我上天⼊地冬天剪⽑给我做大⾐;
宠宠第级三:扫地作饭煮咖啡,还要钱赚供我消费;
宠宠第四级:…
女人!被了哦,再废话我秒了你!
啊啊宠宠,不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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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一⾝铜⽪铁骨,虽然刚开始被毒气薰得有些晕头转向,秦庄至少还能分得清东南西北,他完全不知危险为何物,而且这厮错有错着,因为牢牢记住了楚连城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最危险之地也是最全安之地,有毒之物衍生之地必然也有与其相生相克的解毒葯材,于是他只要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劲,就马上从附近采些植物吃了,被他这样误打误撞,竟然还学会了认不少种解毒草,一路上秦庄都很幸运地胡闯闯,采集了満満一⿇袋人形首乌、老山参,灵芝,还有一颗他认为只是亮晶晶较为好看的,罕见的紫⾊雪莲花,其叶瓣通透如⽔晶,共分八瓣,花叶碧绿着光仿佛能见里面有流光隐动。他不知这种雪莲被称为紫晶莲王,经数百年光方能孕育出一株,生长在极极嘲之地,属世间罕见,能解百毒,既然这株莲王在蜀南山中被孕育出来,它的功效便比普通莲王还要神奇。可以庒制蜀南山里各种毒物的毒,不明所以的秦庄只是因为怕庒坏了这么漂亮一朵花,所以一直蔵在怀中随⾝带着,使得他幸运地获得了紫晶莲王的灵气滋润,一路上他如蝗虫⼊境,见到果子就摘。见到野兽就逮,吃的吃的,杀的杀了,他认为有用的东西就留起来,简直如同⼊无人之境,随⾝两个大⿇袋很快就装満了。于是他想到一个办法,用兽⽪又了几条口袋,能背就背,实在背不动就找了一个山洞先蔵起来。话说这里好东西真多,就连狼⾁也特别鲜美,这家伙又哪里知道寻常人吃了这些在蜀南长大的野狼⾁。早就翘辫子去见列祖列宗了,亏得他运气好,才能活到现在。
不过他就算再迟钝也发现了这里地狼与寻常狼有所不同。它们有着漆黑的⽪⽑,油光发亮,四肢有力爪牙尖利,虽然狼模狼样,却有一个奇怪的特,它们会噴火!
就在秦庄准备再一次猎几只野狼来研究研究。终于因为不小心踩了狼窝。引来群狼攻击。人类⾝上鲜美地⾁味似乎更加刺了它们地野。连续三天三夜。秦庄与狼群博斗。之前凭着他飞纵腾挪地轻⾝功夫。一把削铁如泥地好剑。着实杀死了不少野狼。但是狼群越聚越多。它们噴出地火焰烧焦了秦庄地头发。爪子挠破了秦庄地⾐服。饶是他自命武功⾼強。奈何双拳难敌四爪。更何况是不计其数地爪。最后得秦庄只得经常停下来休息。才有精力对付它们。金眼狼王非常难以对付。秦庄已经与它锋数次。没一次讨到便宜。双方势均力敌。而怀里地⼲粮也剩下不多。
秦庄掏了掏怀里。摸出最后一块烤得焦⻩地狼腿⾁啃起来。⾁味虽然香气扑鼻。但对树下地群狼来说。却更加刺了他们地战斗**。一只只全都扑上来。争先恐后地用爪子挠着峭壁。似乎就要爬上把这个残害它们同类地人类撕碎了扯烂了蜂拥啖之!
秦庄吃了两口⾁嘴里哼哼着一首小调。转头去看峭壁间掠走如飞。仿佛一只大鸟从天上飞下来地⽩⾐人。虽然看不清他地脸。但是如此近距离地瞻仰绝世⾼手地风采。于云雾之中。若隐若现有如仙人。秦庄羡慕地咋咋嘴。发现自己和人家地差距竟是如此大。果然一山更比一山⾼。強中自有強中手。哪一天要是自己也拥有这样地⾝手。该多好呐!⽩⾐人并没有来救他。只快速地朝他瞥了一眼。便继续寻找着什么。本没有理会在下面喊救命地秦庄。似乎看出秦庄并没有什么危险。朝他戏谑地扯了一下嘴角。
秦庄翘着腿坐在树上。有恃无恐地啃着狼腿。没有发现狼王正绕着大树底下兜***。呜呜地低咆两声。一双狼目忽地放出狡诈地光。
“啊!啊呀!”
秦庄正吃着⾁。没防备野狼一只接一只。叠罗汉似地叠起来。迅速排成了一道狼梯。当秦庄猛然回过头。一道带着碧绿⾊泽地火焰忽地朝他噴来。同时一道闪电般矫健地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地速度。朝他扑来。锋利地爪牙闪过两道比镰刀还要锐利地亮光。
说时迟那时快,秦庄情急向后仰去,⾝体失去重心就向地上栽去,他正准备借力来个鲤鱼打,却发现群狼虎视眈眈,正在地上张大了嘴磨着爪子等候他光临,紧急中秦庄一掌拍向地面,劲风扫过之处带起几片狼⽑,同时也打死了一只正在他下方的野狼,他惊讶地发现,这群狼不仅会噴火,而且有智慧!秦庄掌下的一头黑狼口鼻噴⾎倒在了地上,群狼正待再次扑来,秦庄借力再从地方掠起,如鹞子般腾空而来,踩着几个狼头而过,再一次躲开野狼王的攻击,但是他的⾐服头发却不能幸免,被噴出的火焰烧了个⼲净,几乎连眉⽑都不放过,秦庄好险才找到另一个全安据点,对着天空一声大吼:“⾼人!为何见死不救?好歹看在同类的份上啊!”随着这一声大喊,秦庄的脑门被人敲了一颗爆炒栗子,抬手一摸,多了一个大包。⽩⾐人正在观察什么,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别吵。”
“可是我快要被吃了啊!”摸着被石头砸痛的脑袋,秦庄不由纳闷地想,为何自己会第一眼就觉得这人是一个好人呢?
“我看你是一名剑客,你地剑呢?”⽩⾐人的声音又从上面传来,秦庄发现他用的是传音⼊密之术,没有看到他的嘴巴在动,耳朵便听到了声音。而⽩⾐人此时正在等待着什么,神情显得有些严肃,因为距离略近了一些,秦庄看清楚他的模样,只见他发黑如墨,红齿⽩,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看什么呢?狼又要扑上来了!”⽩⾐男子不悦,他似乎对人家盯着他的外貌流哈拉子很反感。
“…啊…我的剑,”秦庄猛然醒过来似地答道“本来是有剑的,不过在对付狼王的时候被那兽一爪子挠掉了剑柄,可惜了一把好剑啊!”“接着这个。”⽩⾐人什么也没有说,忽地挥手从上面扔下一样东西,秦庄快速地探手过,发现是一枚兽骨似地东西,磨成匕首形状。秦庄接过划了一下树枝,喀嚓,碗口耝地枝丫应声而断。
啊,好犀利!
秦庄一喜,刀在手,灵活地转了一个圈,再次面对朝他扑来的金眼狼王,一刀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