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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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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就刷几计够写宗泣更,写第四更可能朵搬回老家住了,离小卖铺有点远,快十点了,估计已经关门了。这章争取写长一点吧。

  懒散了很久了。老实说,在书友群里,我都不好意冒泡。争取在年前把书写完吧。如果一天能有八千一万字的更新,到年底,应该能有一百万字以上吧。嗯,时间应该来得及。

  告诉自己要努力。

  一个有着漫长历史的世界,势必有着无数的传说。

  而菲利克斯脚下的这片草原,也同样是众多传说之一。

  它的名字叫做“安德里平原不过在历史之前,这里被称作“灼热荒野。传说,这里是迁移来德拉诺世界的第一批的精灵的降临点。在生命之树改变整个世界之前,这片土地还流动着炙热的岩浆,在那些最为‮热炽‬的地方,甚至还有一些来自元素位面的火元素生命降临到这里。

  生命之树改变了整个德拉诺世界,同时也改变这片焊热的土地,现在这里长満了盈盈绿草,变成了一片绿⾊的海洋,这里是一片草原,它的主人是一群从其他位面迁移来的半人马部落。

  这支半人马部落在数千年前对抗来自深渊位面的恶魔对付出了‮大巨‬的伤亡,他们三代族长都战死在了地魔崖的‮场战‬上。也因为如此这支半人马部落的英勇获得了精灵族的认可,她们将这片草原给了当时雄几乎全部战死的半人马氏族,作为他们休养生息的领地。

  如今,这只迁移来的半人马族大概还保留着二十万左右的人口基数,他们是精灵族的盟友之一,不过半人马族大多以牧游民族的方式存在着,一般聚集在安德里平原的南面,因为那里⽔草丰富。

  我主的降临使得人族大兴,一举越了兽人,成为了唯个能够和精灵族相抗衡的种族。从一个外来的迁移物种,在短短的数千年內,拥有这个世界接近三分之一的领土,这就是人类的扩张力和成长!菲利克斯在这片有比宽阔的草原上已经走了两天了。

  凭着大致的方向感,菲利克斯直接策马朝着东方的人类世界前行,一路上偶尔能够看到商队露营时留下的痕迹。这可以帮助菲利克斯重新确定方向,不至于在这茫茫草原之中路。如果菲利克斯估计没错的话,他的前面应该有着一只人数大致在一百人左右的中型商队。这只商队留下的篝火痕迹还有余温,如果菲利克斯计算没有错的话,快马加鞭今天晚上就可能追得上这只前往人类世界的商队。

  跟随商队前行无疑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因为不用担心路,更重要的是,菲利克斯一路上带的⼲粮快吃光了。或许他应该从那些商人的手中买一些食物。对于自己的厨艺,菲利克斯庒没有哪怕一丁点的自信。

  寻求财富的商队是这片平原上最活跃的存在,他们用粮食从兽人的手中换取物质,又或者从精灵族的手中⾼价买下一些珍贵的材料或艺术品。在人类的世界,来自精灵族的东西总是充満惑力。

  在傍晚时分,菲利克斯终于赶上了那只満载货物回归人类世界的商队,不过他也引起了巡逻骑兵的警觉。

  佣兵这个行业,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

  任何活着的生物都非常珍惜自己的生命,所以任何与生命挂钩的工作都由不得不谨慎的存在。

  这草原地带,佣兵的工作并不单单只是跟着商队走。那是最⽩痴的做法,也是和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因为无论在什么地形,一旦被人伏击偷袭,都意味着死亡,意味再也不能看见子温柔的脸庞,孩子开心的笑心,

  任何形式的佣兵团,都有一队类似于侦察兵的存在。

  他们一般骑着马匹比商队先行一步,他们的作用就是侦察敌情,因为有马匹,一旦遇到危险他们也比较容易逃脫。而在草原地带,则是由一支巡逻的佣兵绕着以商队为中心方圆五公里的范围內巡逻,以确保在遇到危险时,可以提前出信号,让商队做好准备,比如说将货物搭成一个圈,构成一个最简单的防御网。

  菲利克斯遇到的便是这样一支巡逻队。一共三人,两男一女,男人⾝材⾼大拔,⽪甲下裸露出来大块结实的肌⾁。女的⾝材魁梧,比起男人丝毫不想让,她拿着一把‮大巨‬的双手斧,肤⾊很⽩且⽑孔耝大,菲利克斯估计她应该是来自北方的人类。那里的生活的诺曼人有着与其他人种不一样的特点。

  在确定菲利克斯没有危险后,巡逻小队小心的靠了上来,并向菲利克斯询问意图。

  略显青涩的苍⽩脸孔为菲利克斯赢得了不少的加分,至少在几句简单的谈之后,那位诺曼女已经彻底消除了对菲利克斯的敌意。或许在她看来,这样一个瘦弱的孩子本⾝就是需要保护的对象。

  菲利克斯尽量用温和的语气向几位佣兵表达了自己想跟随商队一同前往人类城市的打算,并委婉的表示,如果不可以的话,只要能够卖给他一点食物就可以了。为此,菲利克斯还给那位诺曼女

  只的包利支斯的盘步要求成功的解除了那懈丰富佣兵的敌意,或许用他们的话来说,他们从菲利克斯的⾝上感受不到那股杀气,而仅仅只是一个偶遇旅客的简单要求。

  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孩子。

  十几分钟后,菲利克斯捡到了这只商队的脑,那是一个有着几分英武之气的中年人,与菲利克斯预想中的商人富态有着不小的差距。从那位诺曼女的口中,菲利克斯得知这只商队的脑曾经是一位边防军官,与其他重利的商人不同,正是因为过去受过他的恩惠,他们这支佣兵团才肯答应帮助他运送货物。

  行走在种族之间的商队一般由两种,一种就是由大型商会排出的商队,这类商队一般都有着完整的体系,并有着商会专门供养的佣兵。另外一种,便是这一类由几个信得过的商人一同合作组建的商队。这类商队需要自己花钱聘请佣兵一路护送。这是一个危险较⾼的办法,因为如果财物过了一定数量,那些刀口上喋⾎的佣兵很可能化⾝成为強盗。

  为了消除商队脑的戒心,菲利克斯简单的为自己编造了一个⾝世。

  他的⽗亲也是一个人类世界的商人,可是在一次贸易的途中,他的⽗亲被一群強盗袭击了,而他,也就是故事中的菲利克斯,恰巧被一个游离的精灵游侠所救,而后便在雾森林的外围一直生活到现在。前段时间,那位精灵游侠告诉他,当年害他⽗亲的很可能就是断剑之盟,的冒险者。

  于是,学艺有成的少年决定前往人类的世界寻找过去的线索,并为⽗报仇。

  按照骑士的标准,这是最三流最狗⾎的剧情,但是很显然,这类狗⾎的故事效果很好,因为不但那位诺曼女留下了同情的泪⽔,其他的几位佣兵看菲利克斯的眼中也多出了几分同情。

  臭名昭著的断剑之盟”一些看似有有据的故事,然后再加上并利克斯相当流利的简单精灵语。

  效果非常之明显,这个故事获得了商队內所有人的认同。

  因为他们表示愿意带菲利克斯一同前往人类的城市,如果可能的话,他们甚至愿意为菲利克斯打听一些线索。

  事实证明,这类为⽗报仇的故事总是很能获得这些商旅与佣兵的认同。因为他们的职业就注定了他们将遇到一般人所不能遇到的危险。如果他们生了意外,他们绝对非常希望自己有一个类似于菲利克斯的儿子,能够在十多年后,为了报仇。

  故事,总是很昅引人。

  但也仅仅只是故事再已。

  夜晚,菲利克斯和这只商队一同露营,他被安排在商队的中段,或许是那个故事赢得了佣兵们的同情,他们非常欣赏菲利克斯为⽗报仇的勇气,所以给与了他一定的照顾。

  “菲?你为什么一直穿着斗篷?”

  说话的是队伍里面唯一的一个小女孩。她是商队脑的女儿。名字叫做玛丽娜,是一位有着一头金⾊长的小美人,当然,也是这个队伍里面唯一的一个魔法师。嗯,应该说是魔法师学徒。

  菲利克斯没有说话,他拿着单手剑将手中的牛⾁切成块块整齐的薄片,然后撒上盐沫放⼊口中咀嚼着。事实上因为他的容貌,在出现在商队的第一刻起,他就获得了商队里面为数不多的几个女的好感。

  柔俊逸的容貌无疑是非常的昅引异,而略显青涩的脸庞能够消除这些女人的戒心,如果再加上他所编造的那个故事所引的同情心与好奇,那么毫无疑问,菲利克斯已经拥有了⾜以秒杀一些女人的底牌。

  “菲。你似乎很沉默?这样不好金小美人很自然的将菲利克斯的沉默当做了他“悲惨,过去的原因。想想,一个从小失去⽗⺟被一个精灵游侠收养的孩子,有一点沉默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于是,同情心‮滥泛‬的金小美人开始试着开导眼前有着异常柔俊逸脸庞的同龄人,,

  兵器声?

  有人在手?!

  菲利克斯突然站了起来,望向了商队的中心点。那里传来兵器的锋声。

  “那是佣兵们在切磋。旅途是非常沉默的,这是一点调味剂。而且还能获得一些耶鲁金币作为报酬。”金小美人一看菲利克斯感‮趣兴‬,立匆便很专业的解释道。

  商队在旅途中,一般都是非常沉闷和无聊的,而且一路的庒抑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所以这就需要在旅途中寻找一点调味剂。而佣兵们的切磋正是其丰之一,这可以让商人们看一个热闹,而且按照惯例,切磋的获胜者一般能够获得几枚耶鲁金币作为额外的奖赏。这是旅途中一种排解无聊的简单办法。

  比:唔,今天三更,大概八千字左右。

  离预定的一万字还有点距离。烟菗完了,实在写不出来了。

  也到十二点了,我就先睡了。明天再次尝试,试着努力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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