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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四 拔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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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民能够随意外出,能够迁移(当然要交纳原本保护领主一笔赋税)、参军、经商、甚至还能够当雇佣兵。

  看着涂着泥的墙上,挂着剑和陈旧的皮甲,再结合记忆,马格明白自己这个⾝体,到底是怎么样获得自由民⾝份了——别以为自由民很常见,一般来说,一个男爵拥有上千佃户,数千人,有自由民者寥寥无几。

  这个⾝体的家族,通过五代充当领主的职业士兵,并且二代牺牲,直到汉尼特父亲牺牲,领主才赐给这个家族自由民⾝份。

  只是汉拔米亚似乎并不怎么样有本事,或者是太过年轻了,虽然获得自由民,也没有野心外出,就充当庄园的传信员,或者负责外出运输货物——这对汉尼特来说,已经是不错的美差了。

  这些都无所谓,现在重要的是,马格要以怎样的方式来获得強大的力量,而不被位面的规则力量所排斥,以及传播自己的信仰。

  如果可以,获得信仰德的方式,是不是会有所不同。

  思考了半刻,马格的目光慢慢露出了坚定的神⾊。

  他拿起了剑,这剑是普通铁剑,是祖先传下来的,已经长満了铁锈,当下就取出磨剑石,开始磨了起来。

  小时候,在汉拔米亚的记忆中,有这个过程,那是他父亲严厉监督的课程,在他父亲牺牲后,汉拔米亚就没有再磨过。

  现在重新磨起了铁剑,马格似乎又找回了汉拔米亚当年的记忆,用水和磨石开始磨了起来。

  半小时后,他已经把剑磨光,透出了锋利的光来。

  这时,天已经蒙蒙亮了,马格手握长剑,汉拔米亚小时候受到的基本剑术课程的记忆就浮现出来,而马格自己的拔刀术,同样浮现出来。

  一对比,除了有限把汉拔米亚的基本剑术课程的一些技巧昅取外,就集中到了他的拔刀术的演练上。

  这倒不是所谓的东方必胜过西方,剑术本是为了杀人而用,理论上说,考究的是各个文明的杀戮历史有多少,除了有意识噤武外,一般来说,杀戮历史越长,剑术等杀人技巧进化的越是完备而是马格的拔刀术,是他经过千锤百炼,在意识中已是无比熟悉的技能,能够在当初‮家百‬齐放,各种奇功绝艺层出不穷的情况下都占据一席之地的拔刀术,自然远不是乡下士兵所学的皮⽑可比喻。

  而拔刀术,自然也可以应用到长剑上,拔刀术和拔剑术,不过是称谓的不同罢了,在使用方式上,倒是区别不大。

  马格开始跑步,锻炼⾝体,熟悉自己的⾝体和剑术,半小时,他満意的停止了。

  又将皮甲拿出来清洗,换上了新的系带,也就可以了。

  这和锻炼⾝体没有关系,或者说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却是保护自己的不二法门,隐约的,他产生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现在,就是等待机会,或者自己制造机会了。

  战争来的比想象要早,太阳还没有出来,城堡的钟声就响了起来。

  这钟声连绵不断,几乎周围十里之內都能够听见。

  马格这时,正在吃粥,这时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他已经熟悉了领地內的情况,并且作为自由民,由于职业是传信,他开始熟悉了骑术,并且结合这个异界的基础剑法,他的剑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而神术,却是完全不能应用,不知是否是这里没有他的信仰,而无法得到神力的缘故。

  当然,若是指望能够跨越空间使用神力,也不是不可能的,但,这立即就会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所排斥,而下场就是,要么马格立即离开这个世界,要么他和这个世界的守护力量进行战斗,赢了这个世界彻底毁灭,输了他毁灭,总之,对于他没有半点的好处。

  他虽然是有一笔固定的收入,但是每曰里吃的食品,还是黑面包和麦片粥。

  对于从小就受苦的汉拔米亚来说,这已经算是好食物了,但是对于马格来说,这简直就是猪才吃的东西,马格不由想起在那原本的世界上,享受的香噴噴烤鸭和醇净的葡萄酒,就不由使他感觉到天上人间的区别。

  听见了钟声,马格突然之间一呆,一股记忆就被阅读出来。

  当下,他就立刻把吃了一半的粥,就这样一丢,直接将皮甲穿上,并且拿上了长剑,目光警惕的望向外面——那里传来了马蹄的声音。

  “布里曼伯爵的军队快来了,今年晚上之前,所有领民全部撤入城堡!”一声马匹的嘶喊,从雾气中出了洪亮的声音。

  再踏前几步,才觉随着声音,附近佃户都纷纷尖叫着,他们似乎早有准备,‮狂疯‬从草窝中出来。

  “汉拔米亚,你作的很好,快去城堡,男爵找你有事。”这个骑士看见了全副武装的马格,这在慌乱的人群中非常显目。

  “是,贾斯敏骑士,我立刻就去。”马格这才回忆出来。

  来人是贾斯敏骑士,男爵的六个骑士之一,他⾝穿沉重的盔甲,跟随着四个骑士侍从,看年纪已经不轻了,大概四十岁了。

  天阴沉得很,雾气非常重,按照记忆,马格快的向着远一点的城堡赶去,这时,城堡中,已经集中了二十余个士兵,看见方信,都认识,直接让他进去。

  城堡都是青石,早晨的薄雾透过又⾼又窄的窗户一点点渗进屋里来。

  建造一座石头城堡要花很多钱,并且要数年才能完工,这城堡也不例外,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百人左右的守军就足可抵抗十倍的敌人,男爵的城堡,已经传承了五百年。

  雾气把充満着石墙,脚步声响着。

  “又是和布里曼伯爵的战争吗?不死不灭?它到底是什么人呢?”

  在这个小小的领地內,传播着布里曼伯爵的琊恶传说,传说他获得了魔鬼的力量,而获得了不朽,每过十年左右,就是他起兵‮略侵‬和讨伐四方,而四周开始抵抗。

  汉拔米亚的家族中,就为此已经牺牲了二代人,上次是在十年前,汉拔米亚的父亲就战死在这个战役中。

  但是很奇怪的是,有这样的传说,为什么其它地区没有反应,并且消灭它呢?

  当马格走进內堡时,还这么想。

  他穿过大厅,但不能直线的走过去,因为大厅里有许多人,他从桌间和人缝中绕着穿过去。

  “男爵大人?您找我?”

  “是的,战争又开始了,你去向切克利?雷子爵报信,同时通知给哈布?达布斯男爵、哥伦伯恩?塔弗纳男爵,还有埃莉?利科克世袭爵士,埃弗里?比德尔世袭爵士,明白吗?”阿尔及利亚男爵疲惫地抬起头来,说着,他递来了一叠签字并且盖印的羊皮纸。

  没有解释为什么,似乎就是天经地义,马格接过羊皮纸,用着汉拔米亚恭顺而严肃的声调说着:“我这就去…”

  “去挑选一匹马!”阿尔及利亚男爵心不在焉的随手拿出一小袋:“给你,这是给你路上用的,快去!”

  马格接过了钱袋,打量着四周。

  此时強大的神识给他的感觉非常強烈,这些人都带着沉重而強大的气息,正是这些气息,使他一点都不敢有什么异常。

  但是,他还是用神识记下了他们的气息,其中一个特别引人注意,那就是一个穿着牧师袍的老人,这老人同样笼罩着黑气,但是在他的⾝上,却有一种光明力量在流转着。

  到了后面,有着男爵的命令,他获得了一匹马匹,这不是战马,战马是骑士才拥有的稀罕东西,但是用来当坐骑,也已经足够了。

  “雾真大啊!”这时,太阳出来了,但是雾气还没有散去。

  “是啊,每天都有大雾,中午才散,只有等琊恶的布里曼伯爵失败后,这雾气才会彻底的散掉!”养马的人是一个老头,他咯哒的说着。

  马格没有再说话,他获得了一些基本骑术,飞快的牵着马从城堡中出去,出了城堡,他就翻⾝上马,然后向着记忆中的目的地奔驰而去。

  雾果然非常大,在雾气中,从已经枯死的玉米地边驰过,在这样的气息中,方信感觉到自己似乎在一个恐怖的欧洲片中——远处地平线上,只有孤零零的几枝树,那些丫权古怪地指向天空,再配合寒冷,营造的那种气氛,简直真是太像了。

  就在这时,神识猛的一动,马格下意识的向马⾝上一伏,就听见“噗”的一声,过了几秒,马格才明白生了什么事情。

  就算平时杀戮决断,但是却没有真正面对这样的经验——一支箭正落在了他背后的一颗树上,穿入三寸,奇怪的是,这颗树以⾁眼可以看见的度在僵死。

  从他的角度,可以看见这箭上带着浓厚的黑暗气息,马格的脸顿时白了。

  “恩,竟然给他躲过了,去,杀了他!”雾气中传来了可怕的声音,那声音嘶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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