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揽着肩头
“狼大,咱们这一趟到底要去⼲什么!”狼二追随在我的⾝后,小心翼翼的对我开口问道。“狼二,你有多久没有吃过猪⾁了?”
我停住脚步,转脸笑着问道。听到猪⾁的字眼,狼二的嘴角上忍不住的流下了长长的涎水。这种动物虽然又脏又臭,但是,他们⾝上的⾁,却无疑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美食之一,不仅是人类,就连狼,也对这种美食趋之若鹜。
“狼大,自从咱们离开村子,来到这深山中以后,一个多月了。”狼二这个夯货咂着嘴,我真怀疑这家伙到底会不会把头舌都呑下去。
“要是再吃不到猪⾁,我怕我都快要忘记猪⾁到底是什么味道了!”看着狼二这副馋涎欲滴的样子,我转过⾝,语带诱惑的对他说道。
“今天晚上,我就让你好好的品尝品尝猪⾁的味道!”“猪⾁!”听到狼二的话,一直跟随在我⾝后的白鼻头连忙凑了上来,声音里充満了担忧。“王,你不会是想又去人类的村落吧。”“没错!”我对着他点点头,肯定了他心中的猜测。
“呜…”队伍最后的皮蛋呜的乱叫了几声,由于嘴里咬着一只大巨鹿头的关系,没有任何人知道他要表达什么意思。作为这一次和我们出山的狼群里最年轻的一位,搬运工这一光荣的任务,自然不可避免的落在了他的肩头。
“王,你可不要忘了,一个月前咱们做的那件事,实在是太…”这个白鼻头,以前没有为家人报仇之前,⾝上总是有着一副只要能报仇,刀山火海我都愿意闯的拼劲,但是,随着仇人黑胡亲手死在他的手里,白鼻头这个家伙却完全的失去了锐气,变得凡事都畏首畏尾了起来“我当然知道…”我对着白鼻头点了点头,这才继续的开口说道。
“不过,经过这一个月的时间,风头也差不多过去了。就算这风头过不去也没有关系,因为我们这一次去的地方,如果走直道的话,至少距离黑胡的老家上百公里开外…”“王,你说的该不会是临山镇吧。”听着我自信満満的话语,白鼻头思索了一阵,立刻明白了我此行的目的地。
“你说的没错。白鼻头,你真的是越来越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了,我的任何想法,看来也都快瞒不过你了。”
这一次的行动,我一共带了四头狼随我一起,分别是狼二,白鼻头,以及那个因为在仓库里和小情侣偷情而被我发掘出来的小皮蛋。
除了他们三个以外,就是一头名字叫做大黑的家伙了,这次行动的目的地,便是翻过两座大山头后的一个靠近公路的小镇,也就是之前白鼻头说的临山镇。我上山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并没有埋起头来,只是一味的在山中闷头搞经济。
相反,从我当上狼王的第二天开始,我就让白鼻头选了十几头头脑灵活,办事得利,腿脚也够快的年轻公狼,让他们分散到四处去打听消息,而这些小狼的活动范围,更是被我強迫着入进了临山镇的镇內。
经过前一番对于黑胡等人偷袭的事件后,醒过闷来的群狼完全的被吓破了胆,除非极少数胆子足够大的家伙以外,再没有任何的狼敢去深入人类的生活区域,而这极少数的狼中,就包括大黑一个。
这家伙不仅胆子大,而且心也细,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足足的在临山镇里出入了四五个来回,将里面的情形摸的相当透彻。这且不说,这家伙还有一个最大的优势,便是从小在人类的救助站里长大,能够和我一样。
听得懂人类的话。因此,这四五趟的来回,已经足够他将整个临山镇的情形摸的门清。“王,根据你之前的交代,我觉得能够和我们做那种事的人,只有两个…”
大黑一边走,一边低声的对我汇报着关于临山镇那边的情况。“这两个人,一个是在城里开汽车修理厂的王英杰,一个是在镇上开小超市的苏志军…”“先去找苏志军…”我不等大黑把话说完,便斩钉截铁的做出了结论。
“王,为什么是苏志军?”大黑依旧有些不解的盯着我问道。“你傻啊,苏志军家里就有着超市,方便咱们以货易货,少了中间的很多不必要的环节,我们之间的交易,也就会更隐蔽。”
诶,狼毕竟就是狼,就算是像大黑这种在狼中算是比较聪明的家伙,也没有办法理解我的思想。如果我现在能够站的起来。
我一定用手拧住它的耳朵,郑重的告诉他,大哥,咱们是狼啊,人类和咱们进行交易的话,一旦被曝光,那么咱们双方可是都没有好果子吃的!
因此,能够和我们交易的对象,必须是能够尽量的在短时间內凑齐所有我们要的东西,并且为人足够机灵,能够长期的为我们保守秘密才行。---“一库,亚米蝶,啊呃呃呃,嗯啊,一库走!”
听着电脑中女优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一名大约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半躺半卧在真皮的电脑椅上,耝壮的一只右手,飞快的在自己硬挺的大鸡巴上套弄着,就在他即将⾼嘲的时候,他却突然停住了自己手上的动作,双眼瞪大,満脸都是愕然之⾊。
恐怕他做梦也都想象不到,就在他对着电脑自慡的时候,会有五头野狼,悄无声息的摸进他的房间,将他团团的围困在了当中。
他更想不到,会有一头英明神武的狼,也就是洒家鄙人我,会直立着站起⾝体,用一只右爪笨拙的移动着鼠标,替他关掉了正在激烈盘肠大战的频视,顺手点开了一个WORD文件夹。
我用两只前爪将键盘扶正,按照前世的记忆,快速的在键盘上敲打了起来,妹的,这种不分瓣的狼爪打字就和一指弹一样,实在是别扭到了极点,足足花了一分来钟,我才打好了我要和他说的第一句话。
“亲爱的朋友,你的名字是不是叫做苏志军!”“你…你…”坐在电脑前的家伙好像是被人踩到尾巴一样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用手指指着我,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
“亲爱的朋友,你不必惊奇我会你们的语言,我们来找你并没有恶意,相反,如果你真的是生意人的话,我们不介意让你发笔小财。”我把这段话打在了电脑上,对着皮蛋晃了晃脑袋。
皮蛋会意,将叼了一路的鹿头直接衔过来放在了苏志军的面前。“这是…”苏志军将鹿头从皮蛋的嘴里接过来,声音里顿时的充満了喜⾊。***
伟大的产无阶级导师马克思曾经说过这样一句经典的话。“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挺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我觉得这话实在是有够经典,就是主语的范围有些小了,如果能够把资本家换成生意人,那才是最最贴切不过的,而现在坐在我面前的苏志军。
恰好证明了我刚刚提出的这一个命题。看到皮蛋叼来的那只鹿头,这家伙立刻体现出了一个生意人应有的贪婪,却浑然的忘记了自己正处在五头恶狼的包围下,随时都可能将他撕成碎片。
“这鹿角生的真好,没错,这鹿茸应该还是初茸,完全没有经过人工切割的!”苏志军紧紧的抱着那颗鲜血淋漓的鹿头,话语里明显的有着一种无法抑制的欣喜。
我前世的商贸公司,恰恰就经营过鹿茸这种产品,而我更是在公司做过一段销售经理,对于鹿茸可以说相当的懂行,这样的鹿初茸,如果整体拿到市场上去卖的话,价格至少要突破十万元以上。这也就难怪苏志军一看到这鹿头,立刻就会露出如此欣喜的表情了。
“苏老板,这鹿茸一口价,两万块给你,你需要多少,我可以给你多少!”虽然现在东北很多的地区都在搞梅花鹿养殖。
但是对于真正懂行的人来说,他们还是能够轻易地辨别出野生鹿茸。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样的一副野生鹿茸,我如果用这个价格给了苏志军的话,绝对能够让他赚的盆満钵満。
这且不说,这种质量的鹿茸,这种低廉的价格,我可以完全的拍着胸脯对他保证,绝对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苏志军的一双小眼中分明的闪耀出了贪婪的光彩,他看着我,就像是在看着一大堆闪闪发光的金镑。
“不,三万!”苏志军笑着对我伸出了三个手指头,他把自己略显肥胖的⾝体向我的⾝边凑了凑,直接搂住了正用两条后腿站立着的我。“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不可以叫你一声狼兄!”“当然可以!”我用爪子在电脑的WORD上打了一行字。
“我也可以叫你苏兄!”“狼兄,我并不怕和你明说。这样的一副鹿茸,如果我在猎户手中收的话,至少要花五万。”苏志军亲热的揽着我,将自己的大脑袋凑到了我的⾝边,看他那模样,丝毫也不害怕我会突然出嘴,直接将他的喉咙咬断。
“但是,我不会给你那么⾼的价格,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你是狼,和你做生意,我必须要承担着大巨的风险,比起这些风险来,我觉得我值这两万块钱!”
“可我的报价是两万!”我将这句话打在了电脑的屏幕上。“所以我要给你加一万,这一万的作用,就是防止你有一天会觉得我太贪,转而去和王英杰做生意。”
苏志军的双眼几乎笑的都眯在了一块儿,他揽着我的肩头,顺手从桌上的烟盒里摸出一只长白山的香烟点燃,对着我重重的噴了一口,看着苏志军志得意満的表情,我的心下顿时一阵雪亮。看来真的是被我找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