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他是鬼,一个死了上百年的⽔鬼。
此鬼姓常单名一个流,住在这座荒废已久的常府宅院里。宋朝年间,常家也曾是县里的大户,光这处宅院就⾜以显示其非凡气派。可借人丁单薄,九代单传,常流一死,常家绝后。常⺟无法承受儿子骤死的打击,一病不起,不出百⽇一命呜呼。常⽗自觉了无生趣,散尽家财,出家为憎,最终成佛。
昔⽇青云直上的常家只剩空落落的一座宅院,常流便以此地安⾝立命,顺便奉养祖宗灵位,以减不孝之罪。
平⽇他也没什么事消遣,就是看看书,写写字,种种菜什么的。绝不出来騒扰民众,一个“鬼”的孤独生活就这样延续了百年。
话说当年,他在世为人时年少英俊,⽟树临风。虽是手无缚之力的书生,却秉着一⾝正气,救回一名落⽔女子。当然,见义勇为的下场就是⽔不佳的他寿未尽却己⼊地府。
当他手⾜无措又淋淋地向一个长着牛头,一个生着马脸的兄弟讨件⼲净⾐裳,却频频遭⽩眼时,才恍然明⽩自己已⾝在其界。他纵有千万个不甘,也换不回寿。然而,最最让他不舍的还是宅院里那些他尚未看完的书。
这也不打紧,反正阎王殿里有的是成垛成垛的死亡名单,他闲着也是闲着⼲脆帮阎王老爷查查自个儿的死亡记录好了。
他真的是好心!百年后的今⽇,他依然这样強调当时的举动。只是,他的好心让他滴着⽔的⾐衫模糊了死亡名单上的记录,偏偏那个记录不是别人的,正是他常流的。没有了死亡记录就像在世间缺少了户籍登记,作为非法居民的他被噤止转世投胎。
对于如此委屈的结局,常流当然不服喽!他充分使出成语、典故、歇后语,连名人传记都用上了,如此这般和阎王老爷争论了半天。最终…最终被大老爷一脚踢出地府大门,正式升格成为“孤魂野鬼”就此回到常府。
他回来的时候,常府已是人去楼空,他再不是当年的首家大少爷。
他是鬼!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腾折与适应之后,他告诉自己,这也没什么。大丈夫能屈能伸,做鬼也要做一个骄傲的鬼。他用那个飘在空中无法着陆的轻盈⾝子将常府收拾得井然有条,打理出一个生气的院落。这还不够,他还要发挥自己的爱好成为天下最有学问的鬼。
每晚趁着夜深人静,他“飘¨去书肆看书…这不能怪他,自从变成鬼之后,他的脚就失去了作用,成天飘过来飘过去,想不吓人都难!
⽇出时分,他再回到常府的书楼凭着出⾊的记忆力将所看內容默写下来,百年积累下来,常府的书⾜⾜存満一座楼。他的学问也如长江之⽔,滔滔不绝。可是,如此一来,他没看过的书越来越少,无聊与寂寞随之攀上了他的心头。
这⽇午后,闲来无事的常流撑着遮的油纸伞“飘”到了常府后花园。那里有一个还算壮观的⽔塘,与院落外的西湖紧密相连。虽然淹死后的他有点怕⽔,但偶尔也会围绕那如翡翠般的⽔面转圈圈,如今朝…
“⽔啊⽔叮当,你是不是也感到寂寞了?”
无聊的起头,常流开始对着无波的⽔面说话:“百年了,我都是一个鬼孤孤单单地度过,什么时候才能有个伴呢?哪怕就是有个打打闹闹的邻居也好啊!唉…”他丝毫没注意到自己有如深宮怨妇似的哀叹声为他招惹上了⿇烦。
“谁?谁胆敢打搅我的午睡?不想活了是不是?”
遗忘了百年的人声让常流的鬼脑刹时失去了反应力,他只能呆呆地飘在⽔面上,眼见着绿莹莹的湖底一团⽔蓝⾊的⾝影悠悠地浮上⽔面。
下一刻,常流顾不得鬼怕光的弱点,抛开油纸伞,迅速移动他飘忽忽的⾝体躲进內宅中。一边跑他还一边喊着…
“鬼啊!表啊!有鬼啊…”显然,他在万般惊恐之下忘了自已的⾝份,实有鄙视鬼族之嫌。
⽔蓝⾊的⾝影在他躲进內室的同一时间显出了⾝形,是一名女子,准确地说是一个⽔妖精啦!
随意地撩一撩披在肩上的凌的海蓝⾊长发,她的相貌倒是比常流更符合鬼的标准。美丽的⽔蓝⾐衫无法为她的容颜增光,她平凡的容貌实在难登妖精级别。虽然是从⽔底现⾝,可她的⾐衫却丝毫不沾任何⽔渍。光这点法术,就⾜以显出妖精与鬼在等级上的差别。
反剪着双手,⽔妖精朝常流躲避的內室踱去。
“自己不就是鬼嘛!还怕什么伯?既然你这个⽔鬼惊扰了本妖精的好梦,那只好由你来承担后果,连本带利,你准备还上一辈子吧!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