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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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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中午,范柏青回到他土城父母家中。

  他老妈念了他好几个月,要他有时间就回家吃个饭,偏偏他最缺的就是时间。今天是他老爸五十岁生日,范妈妈听见他终于肯回来了,高兴地一早上菜市场买买鱼,买他最爱吃的菜,老公的生日不重要,独自住外头的儿子好久没吃她做的菜,最重要的是好好填儿子的肚子。

  才五月天,就让人热得受不了,范柏青车子停在家门口,进门就先冲到冰箱找他最爱的可口可乐,咕噜咕噜灌下大半瓶。

  “喝慢点,没人跟你抢,小心呛到。”范妈妈手上拿着冰凉的巾,从门口一路追到厨房,见儿子像头水牛,又好笑又好气。

  说起这儿子她的脸上就浮现光采,他是她的骄傲。

  范柏青从小就是功课名列前茅的资优生,田径、球类运动是常胜军,更别提家中墙壁挂了他演讲、美术、书法、作文各种比赛的第一名奖状,电视柜上是金牌、冠军奖杯,多到每次范妈妈向人夸奖自己儿子,总得耗上几个小时才能将他的光荣史道完。就连现在在广告公司的工作也是得奖连连。

  讲完得奖纪录,接着就要搬出一本本厚重的相本,这孩子生得俊美,个性又开朗,身边总是围着好多朋友,每张相片里都是灿亮的笑容,更经常见到照片一角偷瞄他的女同学,在范妈妈眼里,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她儿子更完美的男人。

  “呼…过瘾!”范柏青灌完可口可乐,回头问:“爸呢?”

  “刚和朋友打高尔夫球回来,在楼上洗澡。”范妈妈递上巾。“擦擦汗,准备吃饭了。”

  “为了这顿饭,我从昨天晚餐就开始食了,现在好饿。”他人高马大,侧着偎在母亲颈间撒娇。

  “怎么不按时吃,什么食?”听到儿子挨饿,范妈妈心疼死了。

  “就是因为好久没吃妈咪煮的饭,饿点才吃得多。”

  “你啊…就这张嘴,平常打电话给你你也不回来吃。”范妈妈嘴上数落着,心里可乐着,这儿子从小就贴心,最会哄老妈开心。

  “柏青回来啦?”范爸爸走下楼梯,听见交谈声。

  “是,全靠你好大的面子他才肯回来的。”范妈妈吃味,拉着儿子的手,走向餐厅。

  一家三口好不容易又聚在一起,有范柏青在的地方就有停不下来的笑声,他一边逗老妈开心,一边和老爸谈高尔夫球,只见两老瞬间像年轻了十岁,气氛和乐融融。

  饭后,范柏青到厨房帮母亲洗碗。

  “啊,对啦!”范妈妈突然想起一件事.“你国小同学,就是家里开葬仪社的那个女孩子,她父亲过世了,就这几天的事,奇怪…她叫什么名字呢?”

  “国小同学?”范柏青要将时光倒回到十几年前,一时有点转不过来。

  “你小时候还经常跑到她家玩,怎么讲都讲不听,后来不是听说她父母离婚了,她跟着她妈妈搬到台中还是南投什么的。”

  “啊…”范柏青大叫一声。“柳云云!”

  “对、对,我就记得那女孩子的名字秀气…”范妈妈也记起来了。“可怜喔,她母亲改嫁,想说回来投靠父亲,结果父亲又那么早走…”

  范妈妈是包打听,邻里间的八卦没有一样能逃过她的‘法耳’。

  “她搬回来了?”范柏青低喃着,口浮现一股奇异的情感,像有轻轻地挠着他的末梢神经,麻麻热热的气瞬间自脚底窜了上来。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要接那间葬仪社,要真是这样,以后恐怕很难嫁出去了。”

  “我听说啊,他们那种工作经常去事故现场收那些支离破碎的尸体,在殡仪馆过夜,帮遗体化妆…想想还真可怕。”范妈妈继续说着和邻居讨论的内容。

  “我去看看她。”范柏青将手擦干,急忙往外走。

  “喂、喂!人家家里办丧事,你去做什么…”范妈妈在他后头喊着却追不上范柏青的大步伐。

  他已经很久没想起柳云云了,实际上,他是国小五年级的时候才分到跟她同一班,两人同学的时间也就只有国小的最后两年,之后,就如母亲所说的,她跟着母亲搬到台中,再也没有她的消息。

  小时候,他很喜欢她。

  范柏青笑了笑,想起那段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还记得开学的第一天,他站在黑板前自我介绍,讲得口沫横飞,一点也不怕生,主要是他在学校太出风头了,大半的同学跟老师都认识他,自我介绍完,所有人给他热烈的掌声,不过,他却独独注意到坐在窗边,望向窗外,对他一点都不感兴趣的柳云云。

  他指向绑着公主头,发乌黑油亮,皮肤白皙的柳云云,问老师能不能坐在她旁边的座位。

  此后,‘羞羞脸,范柏青爱柳云云’的嬉闹玩笑就没停过,而他也从来没有反驳过。

  柳云云根本不搭理他,基本上都是他死不要脸地着她,还不时在放学时跟她老爸装,在她家鬼混,没想到柳伯伯已经过世了…

  这些已经离他好遥远的记忆,此刻再次被唤起,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她现在长成什么样了,过得好不好。

  他最喜欢看她从面无表情到嘴角很难控制不微微上扬,然后又因为被他逗笑而出懊恼的神情,那是一种莫名的成就感。

  他们俩从来都没络过,她却神奇地在他脑中存留着鲜明的印象。

  范柏青穿着合身的黑色T恤,衣服上披缀着金属炼条,底下是件刷白服贴着修长腿部线条的牛仔,戴着鸭舌帽,晃到柳云云家门口。

  她家大门上方挂着已经略微褪的招牌,写着'安心礼仪公司’,左边是棺木行,右边隔两间是金香铺,全是她的亲戚开的,据说她有个叔公还精通紫微斗数,在命理界的辈分很高。这样不知算不算家族企业?

  午后,阳光晒得柏油路热滚滚,街上车辆稀少,他站在门口往里探,屋内昏暗暗的,有个身影坐在椅子上,长发,他看不清楚,往前走几步,踏进阳光照不到的匡内。

  坐在椅子上的人站了起来,突然间,身体摇晃了下,似乎就要倒下,范柏青一个箭步冲过去,在那人倒下的一瞬间接住了她。

  同时,他听见了自己的名字…

  “范柏青?”

  不会吧?!背着光她也能认出来?

  *********

  范柏青坐在医院急诊室里,注视着病上那张苍白幼细的脸,搜寻记忆中当时只有十一、二岁的柳云云。

  她的声音很轻很细,眼神总是透着早的沉稳,个性很文静,如果他没去闹她,她可以坐在位子上一整天不跟任何人交谈,不像其他女同学下管是倒垃圾、提便当、上福利社,就连上个厕所也要成群结伴。

  后来,他才明白班上的同学都被父母叮咛过不要接近她,因为她家是开葬仪社的,怕小孩子沾上不干净的东西。

  范柏青用手指绕着柳云云直顺乌黑的长发,这发型倒是一点都没变,只是褪去了童稚,出落得更秀气标致。脸还是瓜子脸,细细的眉,尖尖的下巴,皮肤白净清透,小巧的鼻梁、紧抿的办,就像小时候不肯理他时的模样。

  唯一多出来的是眼下淡淡泛青的睡眠不足痕迹。

  十五年有了吧!他们中间跳过去的岁月,一转眼,他从调皮的小男孩变成还是静不下来爱玩的男人,她呢?变了吗?

  在经历成人世界的不够完美,童年的记忆在此刻像颗纯净无瑕的宝石,显得特别耀眼珍贵。

  “唔…”上清秀的人儿动了动,醒过来,抬起手遮住刺眼的光源。

  “感觉怎么样?头还晕不晕?”范柏青站起来。

  柳云云听见声音,放下挡住视线的手,先是看看眼前的人,然后又看看四周。

  “这里是医院,你昏倒了,医生说你血太低。”

  “嗯…”柳云云很清楚自己身体的状况,没有问其他问题,倒是怔怔地望着眼前的男人,弥漫着一种很熟悉、很安心的感觉,她不明白为什么。

  他也凝视着她,扯开好看的线,这样彼此相望,像是一种默契。

  有时,时间、空间的移转反而能将两个人的距离拉得更近。

  “请问…你是谁?”柳云云问。

  “啥?”范柏青差点跌倒。“你不知道我是谁?”

  她摇摇头。

  “你昏倒前明明已经叫出我的名字了。”为此,他还感动不已,没想到那么多年没见,她一直记得他。

  “是吗?”她迟疑地再看一眼,还是摇摇头。

  “我是范柏青,你的国小同学。”他从她的眼神中确定她完全认不出他来,所以说,她昏倒前叫出他的名字,很玄。

  “啊…”她轻呼一声。

  “想起来了?”他满意地笑了笑,亲匿地拨开她颊边的发,迳自在心里认定他们是‘青梅竹马’,很的。

  这是他天生白目的性格,从来不担心会被女人拒绝,仿彿能得到他的青睐是对方的福气。

  “厨房的瓦斯炉还开着火,在煎葯。”柳云云想起的是这件事。

  “欵?!”他瞪大眼。“那你睡了快三个小时,葯不就…”

  “干了。”她接下去说完,掀开被单,打算回家。

  “你可以吗?身体还会不会不舒服?”他扶她下

  “可以,我睡了。”

  柳云云找到医生,说明状况,就出院了。

  范柏青跟着她搭计程车回去,幸好,房子还没烧掉。

  柳云云将焦干的中葯材倒掉,刷净陶壶,重新再煎一帖葯。期间,范柏青一直站在她身旁,就怕她又突然昏倒。

  他猛盯着她看,因为她太神奇了,仿彿不知身旁有人,自顾自地做事,对他这个人,突兀地站在她家的厨房,甚至一点纳闷都没有。

  就如十几年前他们初相遇,教室里闹烘烘的气氛中,她一个人静静地望着窗外,空气在她身边如同凝滞不动,却吸引了他的目光。

  水滚了,她将火关小,这才抬起头看向范柏青。

  “有什么事吗?”她问。

  “终于发现我了?”他不想笑,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镇定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我一直知道你在。”她用一种‘不懂他在想什么’的眼神看他。又不是瞎了,这么大一个人,能看不见吗?

  “老同学久别重逢,就这么点反应?更何况还是你的初恋情人。”

  她显然无法领会他的‘幽默感’,淡淡地说:“你的死皮赖脸倒是一点也没变。”

  “这表示我的死皮赖脸让你印象深刻。”他很满意她这么清楚地记得他。

  “并没有,刚刚才想起来的。”她泡了壶菊花茶,端到客厅去。

  “我不信,你在昏倒之前真的认出我来了,还叫出我的名字。”他跟过去,拚命想证实自己在她的生命中绝对占有一席之地。“所以,我肯定你一定是对我念念不忘。”

  “我不记得了。”她重申。“应该是你听错了。”

  就算是真的也只是巧合。

  这种很玄、很奇妙的巧合在她活到目前二十七年的人生中并不特别,她拥有异于常人的特殊体质和第六感,什么奇怪的事到了她眼中也都不奇怪了。

  “你煮那什么葯?”他一个劲地热络,完全不受她的冷淡影响。

  而且,她的冷淡反而给他一种好熟悉、好怀念的感觉,以前,他们的相处模式就是如此。

  “中葯,调理身体,补气的。”

  “你身体不好?”

  “一直都是这样,没什么好不好的。”

  “你太瘦了,从以前就瘦,像受儿。”

  “我也想吃胖,可是肠胃收不好,胖不了。”

  “那以后你跟着我吃,我来把你养胖。”

  “呵…”她低头笑了笑,这么多年了,还是一样没变的说话调调,一副正义使者模样,好似她理所当然该躲在他的羽翼下被保护;涸岂妄、很自大,但…很窝心。

  “终于肯笑了。”见到她的笑,他得到一种苦尽笆来的安慰。

  不过,她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吝啬,那笑容,仅仅是昙花一现。

  “你什么时候搬回来的?”如果早知道她回台北,他就会更常回家一点。这句有异没人的话,绝对不能让他老妈听见。

  “大学毕业后就回来帮忙了。”母亲已经有了另一个新的家庭,她知道父亲身体不好,想多陪陪他,不过,他们父女的缘分也就只有短短的几年。

  “做葬仪社的工作?”

  “嗯。”“比如…到事故现场收支离破碎的尸体,在殡仪馆过夜,帮遗体化妆?”这是他从他母亲那里听来的。

  她做了一个很微妙的表情,留下无限想像空间。

  “哇…”他这声‘哇’有好多的佩服。

  范柏青终于明白柳云云为什么看起来总是如此平静镇定,这个世界上能教她惊讶的事应该是没有了。

  能令范柏青佩服的人不多,但是,他突然崇拜起她了,再也没有比能豁达地面对生死,对世事淡然处之的女人更令他折服。

  她好强,比他更强。

  “那以后呢?我记得你有个叔叔也在这里上班嘛,你应该不用继承这间公司吧?”

  “还没认真考虑过这件事。”

  “那你先别考虑,这件事我来想。”范柏青对她目前的工作并无偏见,只是不免要考虑她的将来,认为女孩子还是过‘明亮’一点的生活比较好。

  在这之前他不清楚她的状况,可是现在既然知道了,就无法放任不管,而她看来又是那样教人割舍不下的柔弱,他有能力就该拉她一把。

  柳云云不明白他的意思,但也没问。

  “那你现在还好吧?你父亲的事…”

  “嗯,我没事。”她淡淡地笑,如一朵洁白盛开的莲。

  范柏青原本还想继续聊,但是,他老妈催他回家吃晚饭的电话已经来了,他只好先告辞。

  “过几天我再来看你。”

  “不用了,我真的没事。”

  “你没事,我有事。”他用力地搂搂她的肩,像要将力量注入她的身体里。“先这样啦,下次再聊。”

  “喔…”

  柳云云一直等到范柏青离开一段时间才走出门口,望着他离去的方向。

  他变得更拔帅气了,带着成男人的味道,聪的黑瞳中透着顽童般促狭的风趣,看起来漫不经心却仍旧是个体贴的男人。

  她没想过还会再见到他,那些早已远离的,埋在心底角落的女孩家心事,瞬间被翻找了开来,乍见不懂情爱的童年时期暗暗仰慕的对象,在柳云云波澜不兴的心湖里缓缓地漾起了涟漪。

  *********

  柳云云的父亲临终前将公司留给她的三叔和三婶,希望柳云云找间正常的公司上班,像一般的女孩子谈谈恋爱,跟同事相约出去玩,过平凡的幸福生活。

  不过,她从来就不像‘一般的女孩子’。她不爱说话,不常笑,不懂得撒娇,表情永远是冷冰冰的,没有什么情绪。高中、大学时经常被认为是‘怪胎’,她自己也觉得‘人际关系’是件麻烦事。

  这样的个性,哪来的‘平凡幸福的生活’?

  她父亲也很清楚吧,所以生病时挂挂念念的都是她的将来,也许,葬仪社的工作其实是最适合她的。

  “哈啰!我来了。”

  星期六下午,范柏青再次出现在‘安心礼仪公司’,还是那样耀眼,充阳光的气息。

  鲍司里的员工都外出工作,只剩柳云云一个人在公司接听电话。

  见到范柏青,她有点意外,以为上次他说的只是客套话,没想到他真的又来了。

  他是个奇怪的男人,从小就奇怪,没有人会一天到晚往‘葬仪社’跑,中国人多怕触霉头,他倒是一点都不忌讳,小时候对大伯家的棺木特别感兴趣,还求大伯收他做徒弟,说是想设计特殊造型的棺木。

  “你在做什么?”他一到,稔地往她身旁的位子坐下。

  “折往生莲花。”

  “做什么用的?”他边问,边学着她折。“哇,你速度好快!”

  “为亡者加持,这纸上印有往生咒跟‘极乐世界’四个字,希望将亡者送往西方极乐世界。”

  “那旁边那堆罐头又是做什么用的?”

  “罐头塔。”

  “为什么要堆罐头?也是丧礼上要用的吗?”

  “在以前物资贫乏的年代,丧家处理后事时,亲朋好友会帮忙准备三牲贡品祭祀,等出殡结束后就将这些祭品烹煮办桌慰劳辛苦帮忙的亲友,现代人生活步调比较快,慢慢的就以罐头食品代替,现在还提供宅配服务。”

  “唔…听起来以前的人比较有人情味。”他起身观察那叠成三角形的罐头。“这也是你的?”

  “嗯。”柳云云好笑地看着范柏青,这个好奇宝宝,还真是什么都好奇。

  “你上次说你在考虑以后要做什么。”他回到刚才的位子。

  “嗯。”“你不在这里工作有没有关系?”

  “没关系。”

  “那好,正好我想创业,你愿不愿意投资我?”他开门见山地对柳云云说。

  “喔…好啊…”她在腹疑惑,不懂他的意思的同时,居然应好。

  “哈哈…你回答得也太爽快了吧!”她的表情跟答案落差好大,令人饭,不过,也让范柏青感动莫名。

  “…”柳云云尴尬,她也不晓得为什么会直接说好,好像一瞬间被他自信耀眼的目光吸引,直觉地就相信他了,然后糊里糊涂地答应了。

  别说别人不懂她,就连她自己有时候也搞不懂自己。

  “你不觉得我像是来诈财的?”他看着她,心中澎湃汹涌。

  如果有人说他找一个十几年没见过面的小学同学合伙开公司根本是疯了,那么柳云云在完全不知道他想做什么的情况下就答应投资他创业,更像神经病。

  他爱死了这种默契,爱死了这么特别的女人,跟他简直就是绝配。

  她直直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说:“我知道你不是。”

  范柏青瞪大眼。“你这么好骗啊?!千万不要从男人的外表判断他是不是骗子。”

  “不然呢?”他到底是来说服她答应,还是来说服她拒绝?

  “没事,那就这么说定了,名字我已经想好了,就叫‘宙斯公关公司’。”

  “公关公司?做什么的?”

  “其实工作内容跟你们礼仪公司差不多,只差服务对象不同。”他‘非常简略’地说明。

  “喔…”尽管还是不懂,可是她却没有丝毫不安或忧虑的情绪,与其说她对范柏青有信心,倒不如说她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放心,我不是诈骗集团,以后我管事,你管钱,另外,我现在在广告公司的两个伙伴也会跟着我创业,有他们两个人在,加上我们,一切就搞定了。”

  “我管钱?”

  “没错,如果是你,我就放心把财务交给你管理,我这个人对数字完全没概念,让我管财务保证三个月关门大吉。”

  “喔…”他是疯子,柳云云这么想。

  她是很确定他不是坏人,可是,他并不了解她啊,居然还让她管帐?都没在看社会新闻的吗?

  “接下来,我们有得忙了。”他看来很开心,仿佛只要她点头,一切难题都解决了。

  看着他兴高彩烈的模样,柳云云不莞尔,被这么无条件地信任着,一时间,连情绪很少波动的她竟也感觉到口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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