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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火系魔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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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大路上,人渐渐多了起来,五人的实力也恢复大半,只因为消耗太大,要想完全恢复,还需一段时间。

  五人早成了好朋友,海德问“凌云,你算去哪啊?”

  凌云一愣,是啊,自己也不知道去哪里啊。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去哪里,反正要找个地方好好修炼。”

  海德说“要不你和我们一起回去,我和格林是杜邦家族的,而丽娜和露丝是夏洛特家族的,我们两个家族关系很好,离得也不远,你和我们回去,我们可以一起练功。”

  凌云摇了‮头摇‬,说“谢谢你们的好意,你们那里我不悉,恐怕我会不适应,我还是自己先转转。在魔兽山脉这一阵历练,我知道很多自己的不⾜,要抓紧时间练功。还有就是我的魔法运用还不练,也需要练习。我们就在这告别,我要找个地方修炼了。”

  海德和格林四人自然不舍,百般邀请,可凌云决心已下。

  最后,没办法,海德把几人的地址给了凌云,送给凌云一张西‮陆大‬的地图,凌云收下了,这个很有用,海德还要送凌云几个金币,凌云说什么也不要。

  海德说“你先在外面转,什么时候有时间了,或有事情需要帮忙,一定要去找我们,不然可不够朋友。”

  凌云笑着说“那是自然,腿在我⾝上,说不定哪天我就会去看你们。”五人依依惜别。

  凌云看着四人远去的背影,看看四周,自嘲道“看来我又成了孤家寡人,对了,先找个僻静之处把功力恢复再说。”

  凌云看了看地图,靠近魔兽山脉这一带是库巴城的范围,西方‮陆大‬由奥斯特帝国统治,库巴城位于奥斯特帝国的东部偏北的地方,此城地域面积不小,资源相对贫瘠,商业也不算发达,离奥斯特帝国的中心也较远,再加上离魔兽山脉很近,所以这一带人口不多,治安也不算太好,时常有山贼出没,有“盗贼之家”的称谓。

  这里很多地方地形复杂,山林众多,易守难攻,奥斯特帝国曾扫过几次,都以失败告终,最后不了了之,此处去东方‮陆大‬却是捷径,很多⾼手或做任务的佣兵都从此处经过。

  凌云看过地图,觉得这地方不错,如果练功,被人打扰的可能较小,想了想,往回走去。

  不多时,遇到一大片密林,树木很茂盛,凌云走了进去,里面果然是个躲避练功的好地方,凌云在一棵大树下,找了个平整的地方,放下青霜剑,开始恢复功力。

  前番接连恶战,凌云的功力差不多透支个⼲净,加上⾝体虽没受伤,但极度疲劳,体力也消耗的差不多,若是旁人,至少需要十天半月才能恢复完全。凌云用心修炼,未央玄真功果然奇妙无比,三天三夜之后,竟然全部恢复。

  凌云心中大喜,把《僵尸的自我修养》又练了一遍,这才站起⾝。

  忽然凌云想起,自己对付山贼的时候,怎么脑子用力的想,手中就出现小火球了呢,这可不是什么茅山道术,更不可能是什么剑法,自己以前从没有学过,为什么他们都说我是低级的火系魔法师?难道我真是个魔法天才么?

  凌云百思不得其解。那个用冰箭雨的小女孩真是厉害,没怎么费力,瞬发那个威力很大的群攻魔法。实力应该在自己之上。

  看来自己还要更加努力啊,忽然想到小女孩给了自己一本火系魔法⼊门书,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有的是时间,看看书再说。

  凌云重新坐下来,拿出魔法书。

  魔法师是西方‮陆大‬上一个⾼贵的职业,地位仅次于教廷的神职人员,神职人多数量并不多,只在都城布鲁沙的教廷內,平时很少揷手帝国的事务,但其地位确是⾼⾼在上,神圣的,没有人敢违抗教廷的命令。

  成为一名魔法师需要很⾼的魔法天赋,冥想更是异常枯燥,修炼过程中往往还需要贵重的魔法物品,尤其是没有到⾼级别的魔法师,单体攻击力及自⾝防御力较弱,一对一的情况下,很难是武士的对手,当然,拥有魔兽伙伴的魔法师例外。

  相对来说,修习武士的人远远多于魔法师,但魔法师到了一定级别,威力异常強大,群体攻击的效果明显,数十个同系的魔法师在一起,魔法力量还能叠加,在战争中起到‮大巨‬的作用,所以魔法师在奥斯特帝国有着超然的地位。

  凌云看着魔法书是⼊门书,写的不是很复杂,但凌云同样看了个稀里糊涂,什么需要魔法天赋的,怎样冥想修炼呢。

  凌云心道,冥想就是瞎想呗,瞎想就能发出魔法,怎么可能?那人人都开始瞎想成为魔法师。忽然心中一动,想试一试再能不能发出小火球。

  凌云用力的想着手中出火球,想了半天,也没有出。怎么回事?凌云问自己,难道那天是幻觉,不能,把那个山贼的头发都烧没了,不是幻觉,今天怎么发不出火球了。

  凌云又仔细看了看魔法书,集中精神,全⾝放松,按照上面的方法冥想起来,不一会儿,觉得周围流离的火元素在聚集,凌云看了看右手,果然出现了一个小火球,渐渐变的越来越大,到了拳头大小,就不再增大了。

  凌云按照书上的咒语昑唱了一句,然后按照书中的控制方法将火球向前面地上去“啪”的一声,火球散开,周围的小草迅速燃烧起来,很快化为灰烬,火焰也随之消失。

  凌云一撇嘴,自言自语“这就是火系魔法么,也太弱了点,比我的火云咒差远了,也有意思的,没有事的时候,练着玩呗。”

  凌云转念一想,对了,我的茅山道术还没有大成,实力不够的时候不能轻易使用,当初在魔兽山脉的时候被迫用出,丽娜还以为自己是火系魔法师,那个发冰箭雨的小姑娘也这么认为,现在看来,茅山术中用火的火云咒等确实和火系魔法有些相似,如果自己再加以掩饰,还真能骗过一些人。

  当然,真正的⾼手自然会看出两者的不同。以后就装成魔武双修的魔武士,要装自然要装的像一点,自己还是学一些火系魔法,说不定会更厉害,多学点东西总不会有什么坏处,老道师⽗早说过,我的体质不容易走火⼊魔的,好,就这么定了。

  打定了主意,凌云有点‮奋兴‬,开始练习火系魔法了,这一练就是一天,凌云越练越来劲,到了晚上,居然能瞬发火球术。

  如果此时有个魔法师在旁边看,一定会大吃一惊,只练了一天就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只能是先天的火元素体质。如果是⾼阶魔法师,一定会千方百计的收凌云为徒,毕竟,以先天的火元素体质修炼魔法,速度比平常人要快上几倍,而且,越到后期越明显。

  这些,凌云自然不知,只知道魔法也很有意思。看到天渐渐黑了下来,凌云吃了个五⾊丹,便开始‮觉睡‬,他到不担心有什么野兽半夜里来吃他,能咬动凌云⾝体的野兽可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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