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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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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凌筑和萧若矢齐齐一惊,正待开口询问,狼侍一笑:“我活了这么久,若还不能勘透生死,那岂不是⽩活这么多年,闲话少提,老夫虽然二十年没有踏⾜武林,但想来与现在差得不是太远,天下如此之大,学武之人不少,大门大派也是数不胜数,按地域划分,大多门派都像占山为王般稍微有些名气的山或者⽔上都有武林中人居住,像少林,武当,峨嵋三派,其门中势力以及衍生的分支可以说是其他门派无法抗衡的,天下无人不晓,我自也不必细说,然后有天山,昆仑,以及五岳名山八大剑派。其他名气不大的也就不提了,至于帮会,洞庭湖有天下第一帮之称的丐帮,号称十万之众,苗疆有以毒为主的五毒教,以弯刀和蛊为主的凤凰门,这两个帮会位于西陲,与中原武林没多大瓜葛,长江⽔路有排帮和漕帮以及蕃湖的⽔云寨,门人大多⽔极好,武功稀松,不值一提。谈到⾼手,这些门派帮会中的⾼手数不胜数,像掌门,帮主,门主之类的若不是自⾝武功⾼強怕也不能服众,但他们在我眼中不过一流⾼手而已,说到这就不得提下我自己了,我本是北域草原一牧场主的长子,三岁时除我被家中一老仆人救起外,全家被仇家杀得⼲⼲净净,那老仆人是我⽗亲在一年严寒时从一冰块中救起的,见他孤苦无依,也就安放家中,像亲人般照料,没有人知道他是位深蔵不露的⾼手,那些仇家自也不知道,那老仆事发当晚正好外出,回得家中,仇家还没走,正打算将我杀了扔进汤锅烹汤,被他救起,那些仇家也被他杀得⼲⼲净净,此后带我远走西域沙漠,十岁以前只教我读书认字,武功之类的绝口不提,到得十岁,再走昆仑山內,将我关进一洞中,里面共有武学秘籍一百零三本,更有半截《布⾐经》。”说到这,萧若矢“啊”的一声惊呼起来,对狼侍道:“就是那二百年前闹得武林⾎雨腥风不止的《布⾐经》?能让他惊讶的事情自然非同小可。

  “不错”狼侍点头道:“《布⾐经》是一位无名老人所录,被人发现的时候,那老人已死在一座废庙里。⾝上久积灰尘,看来死去年月已久,但尸体不腐,神⾊如生,⾝上所穿布⾐上用⾎写有三种不同的武功,拳掌,剑法,刀法各一,其中两只袖子上分别写着的就是剑法和刀法,后来便是争夺,一时间死伤无数,最后写有刀法的袖子竟被一客栈的马夫无意中获得,那马夫本是落第书生,満腹文才,见上面有字后看了一遍,知道是武功,就将那袖子武功好生收蔵暗中练习上面的武功,后来移居⽩域草原,武功终生不露,他便是你的祖⽗了,这段故事想来你⽗亲也没跟你提过”

  萧若矢点头,道:“我少时极不喜练武,对牧马看羊却是喜爱之极,家⽗见我如此,自言江湖险恶,也随之任之,在我面前不谈武学,现在我所骑的马就是在山中驯服的野马,可花费了我不少力气,哈哈”提到这马,萧若矢眉飞⾊舞,豪气顿生,那马也是神骏异常,像听得懂人言似的对着三人望了一眼,低嘶一声。

  狼侍又道:“另一只袖子被当时公认为剑法第一⾼手,武当派的闲鹤道长取得,后来还俗离开武当,,取名常右,成立了显赫一时的剑阁,被其奉为镇山绝学的《剑经》便是从那袖子上得来的,只是剑阁今不如昔,六十年前与当时掌门常笑余也就是常右的儿子过手,三十招內败与我手,载有《剑经》的袖子也就到了我的手中,剑阁留下的不过是抄录的副本而已,,而那布⾐的记载拳掌的另一部分不知怎么的就到了那密室中,那老仆将我关进密室后不知所踪,也就成了一个谜,我在密室中一呆就是二十年,将里边所有武学研究得通通透透,那半截《布⾐经》记载的拳掌功夫被我命名为《青桑谱》,随着我在江湖中名头渐大,它的名头也是⽇益增加,后来⽇生倦怠之心,就回到老家北域城外买了一块牧场放牧为生,过了起了自在生活,偶尔也行走江湖找寻《布⾐经》的其他两个部分,当时与仍在人世的常右争斗两天三夜平手结局,也就约定他在世一⽇,我就不取走《剑经》,而另外一部分,是近在眼前却认为远在天边,在一次被青狼袭击牧场时,它们虽不被我放在眼里,但顾此失彼,羊群在一盏茶的功夫里就被叼走三百多头,还是多靠路遇的萧若⽗亲帮忙之下才赶走狼群,两人一见如故,原来两人分居北域城郊外一南一北,相隔不过百十来里,谈论武学,发现所学有诸多相通之处,细谈之下才知道他就是获得另外一只袖子的传人,两人印证之下,却发现两人的理解南辕北辙,却各有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才约定每二十年比武一次,中间自行琢磨,不见一面,大凡⾼手相争,生死系于一发,自当全力以赴,若矢见你⽗亲代,肯定是以为是败无胜,怕坠了你⽗亲的名头才这样罢?”

  萧若矢一笑:“还有些怕死!”

  狼侍又对萧若矢和方凌筑道:“我先前在武林中还闯出了些名头,像若矢你⽗亲却是终生都跟普通的牧民一样,毫无名气,但武功之⾼,不但武林中那些所谓的⾼手难望其项背,连我都自愧不如,上次比武不死,并不是我的武功胜于他,而是他有意相让,而且我的《青桑谱》讲究纳天地万物生气为己用,才能在树中苟延残活了这么多年,我今天之所以跟你们讲了这许多,一是想将这完整的《布⾐经》留下来,莫让创它的无名老人的心⾎随我归于⻩土,二来是为小银找个可以托付的人,小银就是我⾝旁的狼了,还是昔年我远⾜西域时,发现一头银⾊幼狼与两只巨雕在搏斗,想来是在争夺地盘。我好奇心下就在旁边观看。

  那幼狼虽然勇猛异常,但终究气力不继,伤痕累累眼看就要死于巨雕的四只铁爪下,我一时不忍,也就救了下它,用一朵本来打算制药的千年雪莲给它治好重伤后,它再也不走,竟帮我牧起羊来,草原上本是狼的天下,而它就是狼王,从此我的羊是再不需人照管了,我闲来无事,便教了它些搏击之法,乘坐起来比马跑得也是快许多,这二十年更是不离这树十里之外守护于我,由于与人相处⽇久,喝酒吃食这些事情与人无异,它应该是我走后唯一的牵挂了。”

  狼侍一口气说完,然后看着两人。

  方凌筑怎么觉得老是有馅饼砸自己的头,一时间倒真的想不明⽩

  那边萧若矢已经开口了:“前辈,《布⾐经》我是绝不贪图的,我现在的武功应该也不弱,打败寻常几个⾼手不在话下,但我对这武功就是没有‮趣兴‬,现在唯一想的就是回家见见我分别二十年的儿,能一同牧羊放马,就心満意⾜了,至于小银,我已经有了我的马,它格极为暴烈,与它呆在一起的话肯定不妥,再带上它的话,还是看这位兄弟是否需要?”

  狼侍的目光转向方凌筑,方凌筑笑笑道:“我⾝体属想来两位知道,《布⾐经》再好,对我来说还是只能看不能得,而骑乘对我来说更是想都不敢想,我的兵器就有八百斤重,它就算驮得起可能也走不动”无疑也是推辞了。

  狼侍⾼深莫测的笑笑,摸了摸趴在他⾝边眯着眼‮觉睡‬的银狼头道:“小银啊,为了以后吃酒喝⾁,你得露一下你的本事了”

  银狼腾的站了起来,比方凌筑的中等⾝材矮不了几厘米,眼睛望向他,⾝躯微侧,示意方凌筑骑上去,方凌筑望向狼侍,狼侍点了点头,方凌筑也就骑上去,银狼的背部宽厚,⽑发柔软,竟然非常适合于骑坐,可惜没有缰绳。“坐稳些“狼侍在旁边道。

  话声未落,方凌筑只觉耳旁风声若利箭划过,不一刻冲下山顶,奔想远处,坐在上面如踏⽩云一般舒服,一丝不晃,再看飞驰倒退的地面,刚下过雨的草地上只留下浅浅的⾜迹。一来一去十几里路,又停在山坡上两人前。

  “多谢老前辈了!”方凌筑不客气道。未开口相求就收下了。

  狼侍笑道:“小兄弟够慡快,那么这《布⾐经》也得收下,虽然上面的武学依你悟不能学习,但等你功力⾼了自然可以拿来纳为己用。”说着抛给方凌筑一本书。

  方凌筑接过,放进戒指里,背包里有被爆的风险,这是说什么都不能放的。

  “你们可以走了”狼侍留下这句后,人已在向前迈动,看似缓慢,转眼变成了一个小点。

  留下两人没有一点悲伤的情绪,笑着送才是最好的,直等狼侍的⾝影消失在远方,萧若矢对着方凌筑一抱拳道:“我离家二十年,归心似箭,就此作别,小兄弟⽇后如去北域城,一定得往北再走百来里路到我那让我略尽地主之谊”

  “我会的,后会有期”方凌筑道。

  等萧若矢的背影也消失,方凌筑才发现,自始至终,他没告诉他们名字,他们也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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