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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金山金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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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国‬服装市场上,西双版纳孔雀翎可是贵比⻩金的宝物啊。”他漫无边际的说。这话貌似很內行,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当然也不会被拆穿。现在他掌握的全部信息如下:金山金海兄弟是职业偷猎者,专门走私孔雀翎,买家可能是一刀仙,桂嫂则是代理人。他们把⾼翔当成与桂嫂、一刀仙有关的人物,这个错觉的造成,要归功于小松的急智。

  通过谈,⾼翔得知以上判断完全正确,金山金海兄弟俩是四川哥老会的混混。哥老会历史悠久,明末清初便已有之,二、三十年代曾经风行一时,与军阀相勾结,权势滔天。不过建国后这帮人的⽇子就不太好过了。威望虽然不比从前,但在西南一带仍有很大的势力。特别是与国外黑道分子互通消息,在走私、贩毒、偷猎这三大违法行业上有着广泛的门路。

  金山金海兄弟就是哥老会偷猎队的“金牌杀手”前几年在可可西里偷猎臧羚羊,在圈子里名噪一时,后来‮安公‬部门严打,两兄弟都上了黑名单,只得跑回老家躲了起来。现在重旧业,潜⼊滇南山区的自然保护区,专门偷猎孔雀。买家正是红杉军。

  红杉军的主业是贩毒,不懂孔雀翎的真伪优劣,每次收购必须要偷猎者把活生生的孔雀带来,谈好价钱,当面杀雀拔⽑。运送孔雀翎的渠道就是贩毒的渠道。那些盛放‮洛海‬因的木桶,抵达‮国中‬境內后再被塞満孔雀翎,外层裹以食盐,投⼊另一条流向边境外的河中,神不知鬼不觉的走私出境。

  如果要遵循保密的原则,⾼翔和小松的存在对金山金海兄弟是有害无益的,很应该被灭口。但他们是第一次偷猎孔雀,之前没有和红杉军打过道,至于一贯行事神秘的一刀仙,更是连是圆是扁也不晓得。

  哥老会的前辈告诉他们想见一刀仙,先要和桂嫂接头。兄弟俩开着卡车来到红莲乡,満山遍野的寻找桂嫂⺟女,找了几天,别说正主,就连活人也没有见到一个。

  后来逛到红莲湖,发现了小松,顿时“惊为天人”错当成桂嫂的部下。小松也将计就计,自称是桂嫂旅店的伙计,又急中生智,把⾼翔指派成了一刀仙的表哥,红杉军的二当家大少爷!

  “你、你真的是一刀仙的表哥?”

  “没错,我们兄妹感情好着哪。”

  “桂、桂嫂你也很?”

  “呵呵,我就住在她家里。”

  金海意味深长的说:“那,你是个人物。”

  “不敢当,既然大家都是自己人,握个手吧。”

  金海⽪笑⾁不笑的说:“怎么样,这、这笔买卖?”

  ⾼翔微微一笑,不动声⾊的说:“这个,见到桂嫂再说吧…老兄,我是不是可以站起来了,总这么蹲着怪累的。”

  金海拿开,⾼翔站起⾝来,顺脚在小松庇股上踹了一下。“小‮八王‬蛋!还蹲着⼲什么?快回家告诉桂嫂、爱莲有客上门。”

  小松着庇股站起来,二话不说转⾝就跑。⾼翔冲金山金海兄弟一抱拳,笑问:“怎么样两位,方不方便去舍下一叙?”

  金山一拱手,豪气的说:“请!”这次他没结巴。

  ⾼翔带着两兄弟不紧不慢的回到旅店。旅店里当然没有桂嫂与爱莲,冒名顶替的是雪晶和灵儿。小松实在是聪明的没话说,之前没有机会给他丝毫的暗示,可戏台却布置的与设想中一摸一样。

  雪晶穿着桂嫂的黑地金花旗袍,手摇描金折扇。“这位就是桂嫂,”⾼翔介绍道。

  在雪晶⾝后,灵儿穿着爱莲的⾐服,梳着双丫髻,摇着青罗小扇微微含笑。

  “这位是爱莲‮姐小‬。”雪晶演技纯,灵儿冰雪聪明,应对自如,毫无破绽。

  “这位是…”⾼翔瞅着辣椒,一时没想出他算是个什么东西。

  “管家?”金山问。

  “不,是厨子。”这种块头,再加那个秃脑袋,其实更像屠夫。

  金山満意的点点头,说:“原、原来是他妈的厨子,我、我喜厨子。”

  雪晶以女主人的⾝份将金氏兄弟安排在一栋竹楼里住下,但是两兄弟疑心很大,他们拒绝了雪晶的好意,只想尽快见到一刀仙。

  雪晶假扮桂嫂没问题,可是联络一刀仙,却不是她所能做到的,只好先行缓兵之计,让金氏兄弟明天这个时间再来,带他们去红杉军的营地走一趟。这出“打虎上山”的好戏,由⾼翔亲自领衔主演。

  “我还是不明⽩,为什么非得带金山金海去见一刀仙,”雪晶忧心忡忡的说“⼲脆我明天找个借口,把他们打发走算了…就说一刀仙不愿意见他们。”

  灵儿一针见⾎的说:“你不愿金山金海见一刀仙是假,不愿我哥见一刀仙才是真。”

  雪晶羞恼的反问:“难道你眼睁睁看着阿翔孤⾝冒险,一点也不担心?”

  灵儿理直气壮的说:“我当然担心老哥,可这么好玩的事,就算是冒点险也是值得的啊。再说,我老哥是条好汉,换言之,就是那种不吃眼前亏的男人,打不赢他还不会磕头求饶吗?人家一刀仙是黑道⾼人,杀他没得脏了宝刀…哎哟哟~~不要拧我耳朵…待儿童啦!家庭暴力啦!”

  ⾼翔叼着香烟,坐在沙发上写东西。“老妹儿,过来给我捶捶背。”灵儿着耳朵凑到哥哥⾝后,偷眼瞧笔记本上文字。

  …阿乖是这片林子里最厉害的猎人,野兽远远闻见它的气味就吓得望风而逃。阿乖卖力工作,帮助主人活捉孔雀,发了大财,可是它很不快乐。主人对它不好,经常吃不,更痛苦的是,它没有朋友。

  …阿乖喜在草地上晒太,喜清晨露⽔的芳香,喜吃饭团子,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它最喜的是鹦鹉。

  …阿乖喜听鹦鹉唱歌,喜追逐它们华丽的羽⽑。阿乖希望有一天能跟鹦鹉做朋友,这个愿望至今还没有事先,因为鹦鹉一见到它就吓得飞走了…笔尖在纸上畅快的流动,⾼翔不时的观察定魂表,灵能随着墨汁流⼊每一行文字。“灵儿,明天早上做三个饭团子。”

  “⼲嘛?”

  “给阿乖吃。”

  “阿乖是谁呀,瞧你叫得这么亲热…”灵儿不由得吃起飞醋来。

  ⾼翔拧了下妹妹的鼻尖,笑道:“阿乖是条狗。”

  吃晚饭的时候,雪晶试图劝说⾼翔不要介⼊金氏兄弟和红杉军的易,没必要冒这个险。

  ⾼翔正⾊的说:“雪晶,我明天带金山金海去见一刀仙,是有两个目的。第一,寻找机会破坏金山金海与一刀仙的易,进而促使两兄弟背后的‮国中‬西南黑道与红杉军反目,断绝了这条走私、偷猎的渠道。第二,调虎离山。在我与金山金海前往红杉军营地的同一时间,你们去偷袭金山金海兄弟的老巢,夺回孔雀。”

  “原来是为了救孔雀,难怪之前你嘱咐我在他们⾝上噴洒追迹噴剂!”雪晶释然的笑了。心地善良的她很容易被打动。灵儿却不屑的撇嘴,认定⾼翔说的这些全是借口,趁机勾搭一刀仙才是真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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