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洗尽铅华
午餐弄得很简单,先前仍是⾝家百亿的女人,现在只是一个洗手作羹汤的家庭主妇,尽管这羹汤大部分都是金易掌勺的。
“呼呼,早就幻想过这种感觉了。”易凤⽩此刻成了一个很知⾜的小女孩儿,一双素⽩的藕臂从后边将金易満是力度感的搂着,娇小的⾝体贴着男人稍微有些汗味的汗衫上,随着他的动作起伏而起伏。
“别被烫着了。”金易无奈的苦笑,从来都不知道易凤⽩有如此的黏人,简直跟云雀那个小丫头一样,心中一动,带着征询的口气道:“你女儿知道我们俩的关系的话怎么办?”
“她支持我谈恋爱,就算不结婚,找情人也行,她的小脑袋里可不是一般的前卫。”易凤⽩说起自己的女儿就有些眉飞⾊舞,道:“以前没打算结婚,觉得养个女儿就不需要什么男人了,现在却结婚并不一定是为了有小孩,呵呵。”
“那你女儿有没有她亲生⽗⺟的消息?”金易一边避免锅里的油汁飞溅一边问。
“她是我一个姐姐的女儿,我的家族不接受我姐姐这个私生女的事实。”易凤⽩冷笑道:“都不知道是什么年代了,易家的那些老不死简直是些万年老顽固,当然,我姐先天体质弱,生下女儿不久就患病去了,姐夫倒算是个好男子,将孩子带到我的学校,后来跳海殉情而去,只是可怜这孩子,出生就没了爹妈。”女人总是极易被情绪左右的,在金易的背后偷偷的红了眼眶。
“那也算阿姨了,姨娘如⺟,虽然我不至于能在这个年龄做一个十几岁小女生的⽗亲,但我不会有半点见外的地方,这个你放心。”金对那个素未谋面的小女孩心中却有些同病相怜的感觉。都是一出生就没了⽗⺟。
“哈…我可没有担心过这个”易凤⽩却笑了出来,道:“我现在除了些不动产外,倒没了别的牵挂,打算怎么安置我呢?”
“将你安置在家中,给我生个小宝宝怎么样?做个名至实归地⺟亲。”金易调笑了句。将最后一道菜弄到了盘子里,熄火后,又被后边的女人弄得像连体孪生婴儿似的,两个人一起转到龙头洗净手,才发现后边的女人一直在若有所思的出神。
“假如你愿意地话,我很想为你生个小宝宝。”易凤⽩很认真很认真的说道。将资产大部分都转让给了家族后,已经洗尽了铅华,没了以前在人前那种妖魅一般的惊人昅引力,此刻不施脂粉,素面如清⽔芙蓉一般。竟似少女一般娇憨。
这个女人!金易心中微微叹着。似成,似稚嫰,忽而如二八女子一般纯清可人,一会儿又是颠倒众生的那般风情万种,这是怎么样玲珑的心境。
“你没有听到嘛?”易凤⽩俏目一转。凭空添了几丝媚娇,不依的拉回了金易地思绪。
“娘子说话,为夫怎么可能没听见?”金易很是滑稽的来了句古腔,逗得女人差点弯下来,前深深的壑沟就在弯的那一刹那显露无遗,金易觉得快有些招架不住了。昨天到今天从未停止过那些快乐且劳累的运动。每一个都是让自己情不自噤,各有各地风情。简直是幸福地烦恼了,易凤⽩却傲然了下酥,端起最后一盘菜去了客厅的餐桌上,等金易将坐好后,才从墙角的酒柜里掏出一瓶小米酒来,对金易微笑道:“咱们懒得喝那些洋玩意,米酒暖胃,又不伤⾝,免得我醉的稀里糊涂的,这个正好了。”
“娘子说什么都行。”金易微笑,看女人起⾝为自己斟満了酒,也没有坐回对面,而是依偎在自己怀中,四目对视时,就有了千言万语在盈盈目光中细细述说出来了。
“傻看着我⼲什么呢?”金易忍不住一笑,别过了目光,顺手将一杯小酒喂了女人,却俯头让她嘴中地甘津喂了自己,这个初见时満腹心机,満⾝倒刺的女人此刻绵软如羔羊,实在可称尤物…
“看你傻呗。”易凤⽩甜甜一笑,移过了视线,知道这个男人实在不堪自己的注视了,饿死事小,如若自己引勾得他将自己就地扑倒那肯定浪费了这一大桌子的好酒好菜了。
“我傻?稍微自恋一点的说,我很聪明!”金易仰脖喝了一大口酒,这种小杯小盏的不适合牛饮,自己还是适应不了这种温文尔雅地风格了。
“也是,不聪明怎么能让这么多女人变傻?”易凤⽩稍微感叹了一句,两人相视一笑,接下来地餐桌上有些沉默,有的时候沉默不代表没话说,只是心有灵犀,只需一颦一笑就能表露无遗了。
接下来该发生地事情自然会发生,这是金易头一次走进易凤⽩的闺房,简洁素雅得不像她的风格,暖融融的弥漫着一种浅香,好似她的⾝体一般自然而清新,金易不知道在多少张双双人上逗留过,从没有多少留恋感觉,但在这个暖融融的房间里,却觉得背下的洁⽩单让他有了些家的感觉,当一个男人开始恋家的时候,代表他成了。
“在想什么?”易凤⽩伏在他的口涂指甲,短促有力的心跳一直在她的情绪,长长的指甲没了以前的猩红。
“在想你怎么才能涂好右手的指甲。”金易微笑了下。
“我想这应该不是我的工作。”易凤⽩美目间露出几分调⽪的⾊彩,嘴边的笑容很宁静,道:“曾经有个梦想,找的男人应该能给我涂好右手指甲油的。”
“呃。”金易摸摸头,有些信心不⾜的道:“我试试,不好看的话可不能怪我。”
“肯定不怪你。”易凤⽩将自己的手付于他的掌心,轻笑道:“太丑的话,我可以将右手蔵在你的口袋里,别人就不会看见了。”
“好看的话,也得蔵在我的口袋里。”金易嘟囔了句,道:“古人有个啥人给子画眉的,现在时代发展了,成了涂指甲油了。”
当然,对女人的美丽有着很⾼欣赏⽔平的金易还算是圆満的完成了任务,涂抹得十分均匀,易凤⽩素让两只⽟⾜也给他代劳了,以致金易从易凤⽩的家里出来时,已经逗留了至少四个小时,而叶轻灵留给他的地名,自始至终没有任何线索。
打了电话问了下老头子,老头子示意不知,老赵,以及在京城颐养天年的那些老朋友一个个都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回头一想,这些庙堂之上的老家伙们怎么可能知道这江湖上的事情,金易才觉得自己办了件傻事,眼前却闪过那⽇在海洋馆见的那个平凡女子,那种自然亲近,好似有无穷昅引力的女子在自己的脑海內一闪而过,隐隐觉得这是一个线索了,她应该是江湖人。
等车子停到了南云前边,金易走进了艺术馆,下边依旧是一次画展,廊道还是那些悉的廊道,前不久还在这里偷过画,金易对这里的地形还是非常悉的,询问了一位老师,得知莫非在画室教学之后,就径直寻去了。
这是金易第一次瞧见了莫非讲课的样子,艺术家独有的神采飞扬和专注在她的⾝上体现得很完美,黑板上方只是挂着一卷宣纸,这一次恰好是国中画中的人物技巧,边下笔边用比平常时候要柔和很多的声音讲解其中的技巧奥妙,对在窗外看着她的金易豪无所觉。
“艺术家都是疯子。”金易打量完人后得出了这个结论,看着这一画室的人咂咂嘴巴,一个个都是奇形怪状,男的长发,女的光头,一个个指甲长长,偏偏还有黑⾊的污垢,唯独莫非跟一朵纯洁的小百合似的处于这群疯子中间,让他打定了主意,还是早早将这女人蔵起来为妙,实在太危险了,而且,莫非的⾎里确实有狂疯的基因,怕被别人感染了。
这一站就是大半个小时,等那副画渐渐显出轮廓后,莫非算是结束了教学,眼里才有了窗外那个家伙的模样,以为她没看见?不不,她只是想晾着他打击下嚣张气焰而已,但奔向他时轻快的脚步仍是出卖了內里的心情。金易只是笑着张开了双手,一言不发的看着她。
莫非紧退两步,警戒的看着金易,她知道这家伙的狂放不羁比那些疯子似的预备艺术家还要疯后,只得将⾝躯奉上,被他拥⼊了怀中,否则很可能被他玩出更过火的事情来的。
拉下订阅,呃,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