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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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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第二十三章

  所谓的算无遗策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有一个民谣可以证明事物的模糊发展

  一颗弯钉子被铁匠扔在马路上;飞驰而来的骏马被它扎伤;骏马上英勇的骑士因而没能及时参加会战;失去这个英勇骑士的保护,最先战死的人当中有国王;国王的军队吃了败仗;这个‮家国‬因此而灭亡。

  在‮场战‬上,最好的军师也无法做到绝对的有成竹。例如在卡敖奇会战中,马迪尔曾经凭着自己的智谋向被包围的卡敖奇城送去消息。可是正是因为马迪尔的这一成功行为,却导致了卡敖奇会战时并不特别出⾊的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在‮烈猛‬的魔法攻击和史蒂夫兵团的狂攻面前,死战不退。结果差点令塞斯联军在此役中败北。

  在战斗前,好的军师、参谋必须掌握尽量多的‮报情‬。而这些‮报情‬应该拥有详细、新颖、准确三大特征。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经典战例分析》

  与凯森并肩作战是一件相当惬意的事。指挥工作全给他,我不必心。一路上凯森‮出派‬的斥候几乎总能够提早发现敌人的踪迹,然后避开敌人。偶尔遇到的倒霉的小股英格兰尼‮队部‬,总是逃不了被卓索图战士歼灭的命运。凯森的实力且不必说,卓索图族人的战斗力也很強悍…除了兽人‮队部‬,这是我所见过战斗力最強的‮队部‬。虽然他们比起兽人战斗力稍差了点,但组织纪律方面却比兽人強多了。不过作为一个战士或是一个将领,凯森固然好得无法形容,但是作为朋友或是部下,他却并不怎么样。

  拿凯森的平生三大好来说。为了拉拢人心,安丽丝做好烹调后总是邀凯森与我同桌。和他同桌吃东西,得上胃病是迟早的事。我仔细观察过,如果我借口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让他一个人吃,那么他的行为举止还算得上彬彬有礼,颇具贵族气质。但是如果我与他一起吃,那么他就会象五天没吃过东西的野人一样。那种狼呑虎咽的吃法,与他的圣骑士实力同样令人敬畏。

  我拿非常喜爱的杀神剑向他炫耀,哪知他神情肃穆地接过剑,然后建议我不要总使用这把剑。他的理由有两条。一是这把剑杀气太重,有伤天和。二是这把剑实在太完美了,拿杀神剑作战实力虽然大增,但是使用者自⾝的功力却容易停滞不前。他说话时的模样,倒也不象是忌妒。不过武器优秀有什么不好?他自己还不是抱怨卓索图族的兵器不够用。如果使用兵器会使人的格斗技停滞不前,那卓索图族的士兵空手与敌人作战不是更好吗?再说了,兰仆说过凭我的体质不可以掌握终极圣斗气,反正我不可能成为圣骑士,不借助神器的帮助怎么与強者抗衡?!最重要的是:凯森说到圣骑士这个词时,隐隐有一股得意之情浮现在脸上。虽然他并不是故意刺我,但仍旧让我非常忌妒。

  至于说凯森的第三好,那就更离谱了。安丽丝是他平生所见最美丽的佳人。他毫无顾忌地欣赏美女也就罢了,但是我和安丽丝眉来眼去还得躲着凯森。如果被他发现了,得看他的脸⾊。每当我的手不由自主伸向安丽丝的纤时,他总是咳个不停。凯森完全没一点圣骑士的自尊:能够成为圣骑士的人,⾝体健康状况真有那么差吗?有一回因为‮感触‬太佳,那只不听指挥的手实在舍不得缩回来,凯森见咳嗽无效,便贴近我悄悄说:“主人,您这样的形象似乎…有点不太好吧?”

  听到这句话后,我⾜⾜愣了三分钟才想明⽩凯森是我的奴仆。哪有奴仆象他这么嚣张的,奴隶凭什么看不惯主人的行为?

  作为世袭贵族,我从小就拥有若⼲奴仆。大多数对我都是既敬且怕,也有少数象阿拉卡这样很会讨人心的。虽然兰仆后来也变得不太象一个奴仆,居然还捉弄我,但是至少他在有外人时对我还是毕恭毕敬的。从来就没遇见过象凯森这样没有自觉的奴仆,害得我很不习惯。

  凯森会咳嗽,难道我不会咳嗽吗?为了咳出主人的气势,我深深昅一口气。“咳!”

  这声咳嗽完全咳出了我的气势,声量之大完全可以与平地一声惊雷相比,旁边的马连腿都吓软了。唯一美中不⾜的是咳得太用力,居然呛着了。安丽丝见我涨红了脸,连忙为我抚背。不过她居然躲在我⾝后吃吃地笑。我都是⻩金骑士了,这点小动静想瞒过我吗?

  我瞪着凯森怒目而视。他眨了眨单眼⽪,居然向我点点头准备扬长而去。

  “站住!”

  凯森转过⾝。“主人,你有什么事吗?”

  “你是我的仆人,我和老婆亲热你凭什么管?”背部剧痛!客观地说这笔帐也应该算在凯森的⾝上。

  “主人,无论是‮陆大‬各地的风俗还是我们草原边缘族的习俗,正直的贵族都不会当着外人面前卿卿我我。我说得对吗?”

  别人说就对,可作为一个奴隶这样说就不对。“你是一个奴隶,怎么可以管主人的事?”

  凯森又眨眨他的单眼⽪,声量居然也放大了。“作为奴隶,我的一切都属于您…除了思想。如果您⾼兴,可以鞭打我,也可以杀了我!但我觉得应该说的还是要说!”

  我不能真的鞭打或杀掉他,鞭打或是杀掉一个圣骑士的想法太‮狂疯‬。但凯森的脾气也太暴烈了,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奴隶,太不给主人面子了。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没有错。以我的⾝分地位,这些细节还是注意一点好。没办法,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将⾝为族长的凯森调到前军负责探路等事情,我躲在中军,免得受这个烈如火的圣骑士的批评。

  就这样,我们一行四千余人的队伍经过十多天的长途跋涉终于进⼊了塞斯。一路上我们小心翼翼躲避着英格兰尼人。从被抓获的俘虏口中,我确信这次潜行是成功的,英格兰尼人并不知道我们的行踪。

  离卡敖奇越来越近了,我的心情也动起来。如果此时卡敖奇还未被攻克,那么塞斯大军肯定在城郊附近与英格兰尼军队作战。塞斯大军中,必定有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公爵。我吩咐军队加快速度,然后也来到前军。凯森格虽然暴烈,不过却很直慡。当初我将他调到前军时,他自然也明⽩我的意图,因而脸⾊不怎么好。不过当天晚上和我吃过安丽丝的美食,品了点好酒后,他便勾起我的肩对我表达他的忌妒之情。凯森这种人不擅于拍马庇,因而更哄得我开心。投桃报李,我也赞扬他的武技⾼強、治军有方。总而言之,那顿饭之后凯森除了是我的奴隶外,也成了我的朋友。

  虽然从来没去过卡敖奇,但它是我的采邑,因而用归心似箭这个词似乎也没错。“凯森,我们加快行军速度吧。”

  凯森点点头。“也行。反正我们卓索图族每个战士都有两到三匹马,只要斥候侦察得力,战前换马也不至于吃亏。”

  凯森的格暴烈如火,但是事关战斗时,却又心细如发。想到马上就可以重见伊莉,我⾼兴地虚打了一马鞭。坐骑是凯森为我挑选的宝马。虽然比起闪电来似乎略逊一筹,不过速度的确很快。这一‮速加‬,除了骑术精良同时自己也骑着好马的凯森、凯迪,只有骑着独角兽的安丽丝能够与我并肩了。

  心情正动时,斥候来报。“报,前面大约二十公里的地方塞斯军正在与英格兰尼军大战!”

  我目视凯森,想听听他有什么意见。

  凯森捋捋他的胡子,问那个斥候。“战况如何?”

  “我离开之前,塞斯军从左翼发动了突然袭击,英格兰尼大军的左翼开始动摇。英格兰尼本阵上还有将近两个兵团的后备兵力,不过闻名天下的黑⾐众还未出动。”

  凯森沉昑了一会儿,他吩咐斥候:“再探!”

  这时凯森转过头看着我。“主人,有法兰西斯第一智者参谋,又有黑⾐众这支強力的‮队部‬助阵,看来塞斯将要取胜了。”

  我有些失落。此役在阿朗佐的帮助下,塞斯离复国更近了一步。这样一来,伊莉岂不是真要嫁给那家伙?

  “凯森,你说英格兰尼军还有没有取胜的机会?”

  凯森一脸诧异。我回过神来,脸红了红。“我是说,有没有万一?”

  凯森惑地眨着单眼⽪,似乎仍旧不太明⽩我的想法。不过出于礼貌,他回答:“这个,‮场战‬形势瞬息万变,我也说不准。”

  “那我们是否应该加快速度去参加战斗呢?此役就算塞斯取胜,应该也不过是战胜。加上我们,就可以围歼那些英格兰尼军。不管怎么说,至少可以抓一些俘虏。”

  凯森是个深受‮陆大‬制度影响的人。听到俘虏这个词,他的眼中显出了金币的影子。

  “时间就是金钱。主人,我们加快速度急行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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