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蒂斯显然误解了我快乐的原因。
“有战争经验丰富的盛特拉姆在比兹堡坐镇,确实可以给人安心的感觉。”
“好了,大家开始吃饭吧。”
蒂斯发布开饭的命令后,我收敛笑容,将视线牢牢在投在那一大块牛⾁上,然后怀着无比虔诚的心情朝着半个月来的第一块⾁类食物发动了凶猛的进攻。
真是天大的污辱,我可不是因为城堡里有一名⾼阶迅剑士,感到防卫力量強大而⾼兴。我只是觉得居然⾼阶迅剑士可以在一个家族的家臣成员中排名第四,自己的全安似乎完全不必担心了。
不过这种情况似乎也是很正常的。马迪尔的⽗亲老巴顿在外公的家臣最后一次比武中,武勇排名第一。老巴顿其实也只不过是⾼阶青铜骑士,勉強在比武中战胜了另一名⾼阶青铜骑士。他在瓶颈阶段停滞了好多年,也许再过一些时候就会成为⽩银骑士…假如他没有在四号伏击战役牺牲的话。不过老巴顿同时也是一名阻击手,从这个角度讲,老巴顿的实力比盛特拉姆要⾼出整整一级。
只是不知道罗德曼家排名第一的家臣实力是多少?
人类的食量似乎永远和他的⾝⾼和体重成正比。盛特拉姆恶狠狠地抓起一块羊⾁,然后风卷残云般将它消灭掉。
盛特拉姆一边咀嚼着食物,一边以含糊不清的声音和我说话。
“我记得你的名字叫剑是吧,这可真是个奇怪的名字。对了,有些特姆比斯特人会格斗技,你呢?”
盛特拉姆提出这个问题后,桌上许多人都将注意力转移到我的⾝上,仔细聆听我的答案。
“会一些,不过我无法施展出斗气。”
我的回答令蒂斯有些失望,而那名即将成为骑士的扈从却似乎放下了什么心事,明显地松了口气。
盛特拉姆拿着装満麦酒的酒杯大饮一口,金⻩⾊的体顺着他的嘴角溢出不少。
“喔,那可不行啊,小伙子。”盛特拉姆失望地摇头摇。“斗气是格斗技的基础。如果你不能施展出斗气,那么格斗技是无法得到本提⾼的。”
待一名侍者为盛特拉姆盛満酒后,桌子上一名接近十四岁的小家伙恭恭敬敬地问道:“尊贵的戴姆巴,您见的世面可真不小。您能再为我们讲更多的故事吗?您讲的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
盛特拉姆哈哈大笑,显得非常⾼兴。如果现在不是在餐桌上,看他的表情,很有可能会一把抓过那位侍童将他抛向天空。
“在成为罗德曼家家臣以前,我作为塞维尔的佣兵在陆大各国参加过许多战斗。就说说我最近参加的一次战斗吧,那其实也是参加佣兵期间收获最大的一次战斗。”
“你们听说过卡敖奇战役吗?”
大胡子骄傲地环视四周,他颇为希望有人听说过这场他最为得意的战斗。
大胡子没有失望。一个十岁多一点的小家伙腼腆地发言:“我听说过,听说那场战斗中塞斯一边打了胜仗。”
大胡子看了看那个半大不小的家伙,点点头。“在卡敖奇战役中,我们站在塞斯那一边。事实上,我们参加的是守城战。”
半大不小的家伙奋兴起来。“我知道,卡敖奇一共被围城四个多月。在守城过程中,杀死的敌人比守城人数还要多。”
大胡子骄傲地捋着胡子。“我必须承认,那些原卡敖奇城的正规队部和塞斯的义勇军表现的确不错。可是真正在战斗中做出最大贡献的,还是我们这些雇佣兵。”
大胡子的目光在餐桌上扫视一圈。“你们知道吗?在卡敖奇守城战中,我杀死的敌人,比那些从来没有走出过自己村庄的农夫一生中所见过的人还要多!”
餐桌上诸多的侍童发出惊叹声。他们的目光由原来是敬佩变为现在的敬畏。
那个十岁多一点的小家伙敬畏地询问:“⾼贵的戴姆巴。您那时候是一位佣兵,在那场战斗中,您一定得到了⾜够的报酬吧?”
“泰坦神保佑!”大胡子一口气将剩下的麦酒喝光,示意侍者重新将它満上。“卡敖奇的领主可真是个慷慨的人。”
“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卡敖奇的领主同时也是吾尔汉、沙丝那亚的领主,而且还是布雷西亚的公爵。卡敖奇解围的那天,我见过卡敖奇的领主。他骑着独角兽⼊城时的风采…啧啧…真是无法形容啊。叫我说,他是我见过的第一美男子。”
大胡子说到这里漫不经心地瞧了我一眼。“说起来,剑长得和卡敖奇领主倒是有点儿相象。不过卡敖奇领主的脸上有一道伤痕,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一名英勇的领主,剑看起来显得太文弱。说起来剑也是一名美男子,不过与卡敖奇领主比起来缺少一股刚之气。啧,气质相差太远…怎么说呢,逊多了。”
我没想到居然会在寒维尔遇上曾经见过我的人,因而惊出一⾝冷汗。同时,我也为之气结。不就是少了一道伤痕,那样就缺少了刚之气?再说了,我为卡敖奇解围⼊城时正是意气风发,现在却因为客观的原因而将傲气完全內敛。仅仅因为这点变化,就逊多了吗?
大胡子看着我摇头摇,似乎为我的文弱而惋惜。他继续着自己的话题。“我们最初接受任务的地点其实是沙丝那亚。沙丝那亚的那个代领主付给我们的薪⽔确实很不错,象我这种⾼阶讯剑士级别的佣兵,除了包吃包住之外,战斗期间每天的基本薪⽔是三枚银币!”
“从哪一天算起来着?”大胡子挠挠头。“对了,从陆大历1418年5月2⽇到9月11⽇,光基本薪⽔我就得了396枚银币。其实佣兵的基本薪⽔并不是主要收⼊。完成任务后约定的奖励,在战斗过程中获得的战利品以及俘虏敌对方贵族获取赎金,这些收⼊才是佣兵主要的收⼊。在卡敖奇战役期间,我夺得了两套完整的铠甲和上好的武器,俘虏了一名英格兰尼贵族和他的侍从。另外,慷慨的卡敖奇领主还按照我们在守城战中的表现给予了我其它的奖励呢。”
卡列,那名得到领主承诺即将成为真正骑士的年青人发出羡的惊叹声。“这可真是一份好工作。”
大胡子看着卡列很认真地点头:“这的确是一份好工作,特别是参加大型战争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俘虏有⾝份的贵族换取赎金。不过,这样的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守城战开始之前,卡敖奇城属正规军有一千人,战斗完全结束后,他们只剩下两百多人了。那些塞斯的义勇军,损失的比例比正规士兵还要⾼。”
“我们这些佣兵的损失比例算是最小的,可是我所负责的佣兵团第五分队参加卡敖奇守城战之前一共有一百八十三个人,打完守城战之后,能够活着享受报酬的只剩下九十个人了。”
“卡敖奇的领主鉴于我们这些佣兵在守城战中的贡献特别大,还特别奖励我们佣兵团一个免税十五年的庄园。”
“真是个慷慨的领主啊。”大胡子嘴。“能够得到一个免费的基地,是许多小佣兵团梦寐以求的事。除了我们塞维尔佣兵,其他三个参加守城战的佣兵团都落户卡敖奇了。”
“我们佣兵团这次做了笔大买卖。在处理完庄园的事之后,团长看看近期卡敖奇不会发生什么战斗,况且领主大人下达了回国令,便命令服役期以外的佣兵都回国为领主大人效力了。我们这一批一起出国的佣兵已经⼲了三年了,能够活下来的人,赚得最少的也有八十枚金币。而我呢…”盛特拉姆骄傲地捋捋大胡子。“我在这三年里整整赚了两百三十二个金币,不回国享受一下,怎么对得起这三年的紧张生活呢?”
一名侍童揷嘴问道:“那些战死的佣兵呢?他们的家属能够得到多少抚恤金?”
大胡子睃了一眼那名未成年贵族。“你所受的教育里居然完全没有相应的佣兵知识,看来你的家境不错,你⽗亲打算为你缴纳佣兵税直接让你成为一名骑士,是吗?”
未成年贵族腼腆地点点头。
大胡子似乎已经喝了不少酒,他用那双又宽又大的手掌用力地拍着未成年贵族削瘦的肩膀。“我们塞维尔的佣兵团,佣兵所赚的收⼊一向平均分为四份。一份上给家国,这些钱积少成多成为我们塞维尔公国最大的一笔收⼊。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家国称呼我们塞斯尔为佣兵之国的原因。一份上给佣兵团,作为佣兵团的⽇常开销,例如购买食物、药品、武器,收集报情等。剩余的钱作为佣兵团自⾝基金。一份归自己所有,可以平时零花,也可以积攒起来。最后一份由佣兵团首领保管,通常都是三年一期,在这个阶段结束后,团长及其他佣兵团的军官会据相应的情况对这笔资金给相应的佣兵进行分配。”
大胡子打了个酒嗝。“佣兵团战死的兄弟们,他们的家属最少也可以分配一百枚金币。虽然说在大城市里一些富有的人一天就可以花光五百枚金币…”
那些年幼的侍童发出惊叹声,大胡子不満地瞟了他们一眼。“少见多怪!别打断我,我说到哪儿了。哦,对了,一些富有的人甚至一天就会花五百枚金币,可是只需要一百枚金币,⾜够普通人过上很长一段时间富裕的生活了。”
“我当了十二年的佣兵,一共积攒了七百多枚币。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臣并得到伯爵大人的认可后,我以象征的价格购买了一小片土地。剩下的钱,我还可以雇佣一些工匠和农民,在那片土地上建立一个庄园。现在,我终于可以成为一名拥有采邑的贵族了。”
盛特拉姆显然对目前的状况非常満意,他的眼中流露出幸福的⾊彩。餐桌上其余的人也为盛特拉姆的成功感到⾼兴,一时间竟然没人说话。
我打破了沉默。因为我不是塞维尔人,对他们之间的谈话有不明⽩的地方。
“塞维尔的领主相互之间难道不爆发战争吗?”
盛特拉姆不明⽩我为什么这样问,但他还是为我解答疑问。“我去过许多家国,塞维尔的內战应该算是最为烈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许多塞维尔人进⼊佣兵团去国外参加战斗呢?领主们难道不希望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战士参加战斗吗?”
“哦,小伙子,你不了解我们塞维尔的情况。”盛特拉姆弄明⽩我的疑惑,因而非常快活。“第二十一任公爵为我们制定了一项伟大的国策。想要拥有塞维尔的公民权,必须进⼊佣兵团服务至少六年。而拥有采邑的贵族,如果不参加佣兵团,就必须缴纳⾼额的佣兵税。一些拥有采邑的低级贵族为了避免缴纳⾼额的佣兵税,同样也会参加佣兵团。领地里的附庸参加佣兵团对大领主也有好处。因为佣兵团通常都是由大领主注册所有的,公国从佣兵团得到金钱后,会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佣兵团,这笔金钱是塞维尔领主最为重要的收⼊之一。”
怪不得塞维尔內战这么烈却有那么多战士去国外当佣兵呢。
“盛特拉姆,毒尾蝎战士是怎么回事?”
餐桌上所有的人都以不満的神态看着我,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
蒂斯清脆的声音响起。
“你虽然不是塞维尔人,但是你难道没听说过陆大上那几支最有名的队伍吗?”
“我知道啊。拥有最強冲击力的黑⾐众,法兰西斯的黑⾊骑兵。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第四兵团。空中的绝对霸主,英格兰尼的巨龙骑士和狮鹫骑士组成的一只空中队部。拥有最強防御能力的⻩甲哥萨旅,德克萨的重步兵。还有就是远攻近战无所不能的⽩⾐魔剑士,科洛斯乃至全陆大最強的队部。”
餐桌上的人对我更不満了,盛特拉姆很不⾼兴地问:“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塞维尔的红⾊毒尾蝎队部吗?”
我老老实实地摇头摇。“那几支闻名陆大的队部拥有各自经典的战例,可是红⾊毒尾蝎队部似乎没什么经典的战例啊。”
蒂斯解释说:“毒尾蝎队部确实不曾拥有什么经典战例,因为它并不是一支用在场战上的正规队部。准确地说,毒尾蝎队部的工作是保安兼刺杀。”
“雇主雇佣毒尾蝎战士后,无论什么情况,如果被毒尾蝎战士保护的雇主遭受恶意伤害而丧失生命,那么毒尾蝎战士就会倾尽全力为雇主报仇。在没有杀掉目标之前,毒尾蝎战士绝对不死不休。最初的时候,遭受毒尾蝎战士追杀的人尝试过恐吓,尝试过收买,尝试过谈判。不过那些人最终无一例外还是被毒尾蝎战士在复仇之神的指引下杀死了。我们塞维尔人是这么形容毒尾蝎战士的:无论是谁,只要他成为毒尾蝎战士后,都会变得比山羊还要固执。”
“在毒尾蝎队部成立的最初一百多年里,毒尾蝎队部或许不是最佳的卫队,但他们绝对是最佳的刺杀者,陆大上最強大的君主也无法终生防范毒尾蝎战士的刺杀。所以在那之后,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毒尾蝎队部也就成了陆大各国君主最佳的卫队人选。不过毒尾蝎收费极为⾼昂,普通贵族本难以承受。所以,毒尾蝎队部也成为各国王族和拥有权大财势的大贵族的专用护卫。”
“在塞维尔,毒尾蝎战士能够得到仅次于护国战士的尊敬和待遇。”
原来是这样的。夏默好象为我介绍过塞维尔这支特殊的队部,可是那时候我连⽇月双星的威胁也没放在心上,怎么会将毒尾蝎队部放在心上呢?
在大多数家国,虽然刺客这一职业都是必然存在的,可是刺客的社会地位通常并不⾼。可是在塞维尔,兼职刺客的毒尾蝎战士却可以得到塞维尔人的尊敬。陆大上不同的家国风俗确实有着很大的不同啊。
“仅仅就我所知,英格兰尼拥有的屠龙战士也是进行暗杀活动的。英格兰尼的人口基数大,可以挑选的余地也就更大。为什么毒尾蝎队部比屠龙战士更厉害呢?”
一名年纪稍大的侍童揷嘴道:“其他家国进行刺杀任务的武士怎么能够和我们的毒尾蝎战士相比呢?在我们的首都苏库市有三家大型武馆,数不清的中、小型武馆。我们塞维尔的武馆里教授的都是古东方传过来的非常厉害的武学。如果成功掌握了武馆所教授的东西,那么即使你的斗气⽔平比其它家国的武士低整整一个档次,仍然有可能在战斗中获胜。如果是暗杀的话,获胜的机会就更大了。”
“成为毒尾蝎战士需要经过这样的程序:进⼊苏库市一家武馆进行学习。表现最好的武馆弟子将得到馆长的直接推荐。那些得不到推荐的武馆弟子,可以参加三年一期的比试。比武中表现优秀者与被直接被推荐武馆弟子将成为候补毒尾蝎战士。成为候补毒尾蝎战士后并不一定将会成为毒尾蝎战士,因为淘汰率是非常⾼的。不过即使是被淘汰掉的候补毒尾蝎战士,仍然会受到各大领主的青睐。”
东方的格斗技中的招势技巧确实非常优秀,我现在无法施展出任何斗气,如果由骑士协会来测定,能否获得见习骑士的资格也是个未知数。但事实上击败一名青铜骑士于我而言并不是特别困难。所以我相信那名侍童的话,点了点头。
蒂斯突然显得有些奋兴。“剑,你既然不知道塞维尔的毒尾蝎队部,那么陆大上新崛起的两支队部你肯定也没有听说过。”
又崛起了两支队部?但愿不是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的队部,他们相对于布雷西亚已经⾜够強大了。
“他们是塞维尔的邻国,布雷西亚的两支队部。一支是被称之为棕⾊双翼熊的轻骑兵队部,双翼表明这支队部的速度,熊形容其不逊于重骑兵的攻击力。一支是被称之为青⾊迅狼的弓兵队部,由弓骑兵和全部装备了马车的长弓兵混合组成。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最近打了败仗,而打败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正是这两只队部。所以棕⾊双翼熊和青⾊迅狼已经名声已经传遍了爱克斯陆大。”
听到其他家国的人对马迪尔和凯森的队部评价这么⾼,我喜忧参半。
麾下的队部得到他人相当⾼的评价,我自然⾼兴。可是这种评价会使陆大传统強国对布雷西亚产生不必要的敌意。阿科尼奥七世对我下黑手,可能也与此有关。
现在我已经碍于诺言不得不自行消失,不知道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会不会仍旧联合起来对付布雷西亚。真是令人担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