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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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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攻城一方,最容易受攻击的时候是在攀登云梯时,而且这时基本是头部和部受创。大部分轻伤员,都是在冲锋到离城墙百米内,被守军弩箭所伤。

  到了第十三天,王朝守军伤亡达七万,而林跃军也付出了近二十万的代价。

  公爵大人,照这样打下去,就算把能调的兵力都加上。我们即使占领了刺尾,也剩不下几个人了。林跃的将军们坐不住了,他们的部队在这段时间伤亡惨重。

  两军相逢,勇者胜。林跃坚定地道,我就不信,郎翔在刺尾城守不住时还会战斗到最后一兵一卒,他毕竟还是可以退到凤竹的嘛。如果,他在剩三万人时撤退,我们到时可能会剩下七万人。那样的话,王朝军再想夺回刺尾,就要有二十多万兵力。兰顿将领们听明白了林跃的意思,心中仍是惴惴不安:公爵大人这是在赌啊!要一统天下,总要付出鲜血的代价!我英勇的将军们,冲上刺尾城!我们的目标是占领王朝全境。到时候,我会向王上请命,让各位在富饶的王朝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属国!林跃在鼓励下属士气的同时,也给自己定下了战略思路。

  现在的情况如同两个武林高手过招,在实力相当的情况下,所有花拳绣腿都失去作用,拼的就是内力。

  然而,局势的变化让郎翔和林跃都很难受。

  四月十一这天,林跃手中还剩下十二万生力军,而郎翔还有三万五千人。战事进入了最后阶段。

  那一天的第一波攻击刚刚结束,双方将士稍作休息。

  天空上布彤云,丝毫没有暖意的春风吹拂残破的军旗。三五具烧焦的云梯歪歪斜斜地*在城墙上,其中一副半截云梯的顶部,挂着一具焦黑的兰顿步兵尸体,整个被黑油烧糊在城墙上。

  林跃清楚地记得,就在这个倒霉的日子里,蒲力带着十多万人赶到了刺尾前线。

  下山摘桃的贼猴!他喃喃地骂了一句,便下令停止已准备好的第二波攻击。

  而郎翔在听到兰顿生力军隆隆蹄声的时候,差点从刺尾城上一头栽下来。

  蒲力大军一到,刺尾城军心大,一片恐慌。

  罗蒙和郑福躲在城楼背后窃窃私语。

  …我们是输定了,要不就偷了郎翔的令牌跑路吧?跑路?你从巴泥一路跑到这里,再一路跑回王城。脑袋是不是长坑了?跑回去让铁西宁砍脑袋是吧?那你说怎么办?依我说…捆了郎翔,投降兰顿!你才脑袋长坑呢!当初投奔你的时候,是你说能守得住的。现在杀了那么多兰顿人,才说投降的事。林跃能放得过我们吗?你知不知道,现在你我的人头可值钱了,一颗值十万金币呢!郎翔的呢?他值五十万。凭什么他的是我的五倍?嘘!白痴,要是让人听到,说不定我们两个睡着时就要人头落地,被拿去卖给林跃了。…

  帝国西征军军阵。

  天啦!这是蒲力在看到刺尾城时的第一句话。

  他从固邦城一路赶来,还没感觉到战争的残酷。刺尾之战,其惨烈程度超过了他生平所见,哪怕是红雪攻击布鲁克之战。

  事实上,这种在一城之争中阵亡数十万人的单次攻城战,在整个历史上也不多见。刺尾之战之所以有幸名列榜上,是天时地利加上人的因素综合而成的。

  在天时上,处于弱势的铁西宁王朝需要一个反应期。即固邦城破之后,铁西宁任命郎翔向东组织防守战,于是郎翔和林跃正好碰在刺尾。

  从地理上看,刺尾城是帝国西征军西进的必经之地,其南北向都是山脉,地势险要,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从人的因素上看,双方兵力在攻防比例上差不多,而林郎二位统帅又多多少少有点一筋。当然,这其中也掺杂了一点变数…如果古思不出兵牵制林跃几天,郎翔是否有时间布置防务?

  林跃的马比蒲力*前一个马头,他从心里讨厌这个小人,看着蒲力失态的样子,他冷冷道:蒲力公爵,你既然来了,就接手把刺尾攻下来。在这里我要重申的一句话就是,我不到王城,誓不回国。蒲力的头一下大了,他没想到前线会是这个样子。自己手中就只有十多万人,如果在刺尾城损失几万,后劲就不大了。到时候,就轮到自己停在王城前面,由林跃来摘胜利果实。

  而且,他现在并不知道刺尾城里还有多少守军。他深深地了口气,决定要接过刺尾这块烫手的山竽:林跃公爵,我正是知闻前线紧张,这才率军增援。我奉王命,要接掌西征军前线指挥权,请公爵配合交接军务。林跃心中冷笑,不理蒲力,直接对属下下令:传令下去,第二波冲锋,开始!蒲力在众多将领面前被晒在一边,落得个老大没趣,心里直想着怎么挽回面子。

  没等他想出方法来,两万林跃军已向刺尾城发起了冲锋。

  步兵们借着铁甲战马的掩护,列方阵冲到城墙之下,竖起云梯,骑士们也下马开始向上攀爬。守军的弩石象雨点一般,又如刺尾城头下的死亡瀑布。在到达城头之前,帝**队只有挨打的份。

  云梯上附着着粘稠而易燃的黑油,不时有火把从城上掷下。王朝守军很少用弓箭对付攀爬的敌人,因为那样的话,自己的上半身也要探出城外,兰顿弓箭手也不是吃素的。

  每一架云梯上,打头的一般是骑士。他的厚重的盔甲在这时产生了作用。沾在甲上的一点燃着的黑油,根本不能阻止他们登城的步伐。

  云梯下都有一些配合的军士,他们手举宽大的盾牌,无法登城。盾牌组成盾阵,下面是举带着担架的医护士兵和少数手持长钩的军士。长钩军士的唯一作用便是将全身着火落下的士兵从云梯旁边拖开,免得引燃梯子。

  第一批兰顿骑士攻上城头,郎翔指挥守军向后齐退五步,弓箭手齐齐发箭,将大部分骑士下城去。幸存的兰顿骑士没有退路,只有向前猛扑。要消灭厚甲重剑的骑士并非易事,等到守军将这些骑士干掉,跟在骑士后面的普通步兵已上了城。

  守军的伤亡从这时真正开始。他们一面拼命守住垛口,以便用弓弩火石杀伤登城敌人,另一面与已登上城头的敌人展开短兵相搏。刺尾攻城战,实际上就是城垛之争。城垛既是防守方的攻击口,也是攻击方的兵力注入口。

  一波生死搏杀过后,只有留在城下的盾阵得以退回本阵。

  刺尾是王朝最后一道屏障了,难道就这么完了?凤竹的军马能调来的全都来了,如果被兰顿人占了刺尾,整片腹地便会展无遗!郎翔意识到自己的下场,他的手因用力过度而微微颤抖,兰顿人,到底还有多少?译者按:后世很多资深古战史学者在研究王朝战史时,都会不小心把最大伤亡的单场攻城战锁定在古思任期内的固邦和布鲁克。然后他们就会发现,真正最惨的是林跃、郎翔主导的刺尾之战。只有云镜南先生能一针见血地解开这个疑问:古思出现在历史最需要他出现的地方,这些地方的战事通常最多,但不会最惨。因为,一个战神光环的真正作用是,不战而胜,在战事不堪目睹之前摧毁大部分顽固的敌人死战到底的信心…)

  云镜南出发之前,还是没有去见蝶儿。

  由于联盟军的哨探已无法打探到更进一步的军情,而联盟军现在的间谍组形同虚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间谍和商人、演员、江湖术士一样,也是一种骗子,只是骗的目的不是赚取钱财或眼泪,而是隐藏身份、得到情报。

  朴实的草原民风,使得现在的间谍组人材调零,只有十二个人,而且大部分都还在训练之中。

  要打击兰顿人,解决铁西宁和古思的麻烦,要完成蝶儿的心愿,只有云镜南这个老牌间谍亲自出马了。

  他这次准备带五个人前往固邦一带收集军情,除了近卫中最优秀的桑奴、辛巴,还有三个间谍组中的新人。

  行动绝密,来送别的只有水裳。

  阿南,你想好了。现在到处都是兰顿人,实在太危险!水裳道。

  云镜南笑笑,轻轻拍拍水裳的肩膀,以示安慰。

  水裳还是很担心,道:其实,我们一定还有很多别的办法的,不一定要你去亲身冒险。水裳,你不是不知道,兰顿人一旦占领王朝,天下就没有能和他们分庭抗礼的势力了。更何况,阿思阿宁都是我的好友。现在兰顿人占了强对优势,我们如果不能通晓他们的情况,出奇制胜,恐怕都要落到雪域荒原上住山了。云镜南这次行动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深思虑过的。

  住山也没什么不好!水裳低声道,阿南…蝶儿…对你就那么重要吗?她对我很重要,正和你对我也很重要一样。云镜南坏坏地扮了个鬼脸,不忍再看水裳愁容面的样子,转身对桑奴等人叫道:开拔上路罗!他走出老远,还听见水裳在后边骂道:骗鬼呢,阿南!她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我叫你不干什么你偏要干什么!云镜南装着没听见,只觉得水裳的友情让他心里酸酸的。大人,我觉得水裳姑娘比蝶儿姑娘好多了!桑奴道。

  云镜南笑道:为什么?桑奴想了想,也说不出所以然,只得道:我人笨,想不了那么多事。只是感觉吧!辛巴则在一旁羡慕地道:大人可是很有桃花运的。素筝姑娘、水裳姑娘,还有忆灵和蝶儿,哪一个不好啊?我辛巴将来的老婆,要有她们其中任何一个一半漂亮,一半对我好,也就知足了。云镜南唯有傻笑。

  是啊,她们哪一个不好啊!水裳是最好的红颜知己,阿筝当年对我…恩重如山,忆灵更是…曾是我心目中的子,而蝶儿…蝶儿是什么呢?他自己想了想,才发现蝶儿在自己的感情中出现得最突然,但恰好便是自己感情最受伤害的时候:我甚至连她的身世都不去多问。我只想她能快乐,只想我云镜南身边的女子能有一个不受我的伤害。只要她能开心,便是让我向整个兰顿帝国挑战,我亦不惧!而在心底深处,他隐隐觉得,蝶儿与其她女子不同,对自己更为冷漠。直到现在,他还不能肯定地说蝶儿是爱我的。这让他觉得两人的关系实际上只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任他聪明过人,也永远想不透自己混乱的爱情问题。

  北上固邦的路很平坦,布鲁克附近的兰顿军都缩在要城寨之中,只有一些哨探斥侯偶尔碰上。凭着辛巴高明的侦察技巧,他们很容易便躲过这些游骑。

  大人,我们到了固邦要怎么进去?趁着在小树林中休息,辛巴问道。

  云镜南一贯的间谍计划就是没有计划,于是道:辛巴,我是有意要你担任间谍组组将的。你的跟踪逃跑技术向来不错,现在缺的就是这一课…怎样才能在敌群中生存。大人,你就说说吧!我不象辛巴,一点搞间谍的天分都没有。桑奴诚恳地道。

  是啊,桑奴笨头笨脑的,可别误了我们的大事。辛巴没有恶意,只是爱打击桑奴。

  如果你能象桑奴那样,八杆子打不出一个来,我就放心了。云镜南笑道,其实当一个优秀的间谍很简单,除了间谍组上的那些基础课,关键便是心态…辛巴等人立即拿出笔记本。

  云镜南瞅瞅众人手中的笔记本,失望地摇摇头,道: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谍者,正是为-战-备-知-的人。他深知要让众人信服,第一句非玩点高深的不可,可惜自己的书袋子只能调一两句,最初级的阶段,便是达到踏雪无痕。踏雪无痕才算最初的阶段!桑奴震惊了,这可是他苦苦追求的武学造诣。

  只有踏雪无痕,才能在不着痕迹。对于间谍,只有不着痕迹,对手才注意不到,从而保全自己。最重要的是,身上不要留有任何作为间谍的特征,特别是白纸黑字。云镜南鄙夷地看看辛巴等人的笔记本,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训练你们这些门外汉!辛巴等人立即撕了刚才记的那一页。

  云镜南瞪起眼睛道:间谍课上是怎么说的?就是《关于如何处理间谍的纸质文件》那一课!辛巴愣了一下,将刚才的纸头了进去,其他人亦有样学样。

  因为逐渐*近固邦,游骑变得多了起来,经常还会遇上骑兵团。

  这样危险的环境,实在大违辛巴的原则,他每天最常问的问题就是大人,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回答总是明天,云镜南好言好语地哄着辛巴,他少不了这个得力助手。

  连续十多天,他们从一个侦察点换到另一个侦察点,任务是密切关注兰顿士兵和补给队伍的量,从而计算出围困布鲁克的敌军数目和分布情况。

  要打败兰顿人,必须先突破兰顿人的防线。

  通过侦察,云镜南发现兰顿军主要是盯着布鲁克,过了这一层包围圈,兵力便少了。而且,这个包围圈只是一个弧形,主要是防御古思向北向西北出兵。

  潜过兰顿人的严防地带,一行六人紧张的情绪总算放松下来。

  顺着固邦城摸一圈,我们就可以回要了!云镜南总算发了话。

  辛巴等人在欣鼓舞之余,也认识到任务的艰巨。

  固邦城地处山缺之处,四面草木不生,极难隐蔽。而现在城中原来的王朝居民都已逃跑,全城皆是兰顿士兵,已被建设成为兰顿国内向前线运送军粮的中转站。

  六人之中,唯有云镜南兴奋地道:这里的岗哨不严嘛!只要摸清了固邦的情况,就够林跃吃一壶的。可是在城外呆了三天,除了看见络绎不绝的粮车在固邦城出入,云镜南什么情况也摸不到。

  只有进城才能搞清楚兰顿人的防守情况。

  办法当然只有一个。

  …

  兄弟,车上装得是什么好东西,给咱兄弟留点。好酒、干,还有粮食!唉,又是这些,就没有一点新鲜蔬菜吗?这么远,新鲜蔬菜哪运得过来?酸菜和糟菜倒是有的。呕!…别提这些菜,老子都快吃吐了,快进城吧!粮车轱辘辘地进了城,在统一的粮车停卸处集中,第二天准备开赴刺尾前线。

  夜黑风高,押粮的士兵们都睡去了,留值的哨兵从粮车上取了些酒,把自己灌醉,也呼呼地大睡起来。这年头,兰顿军大占上风,固邦城怎么可能会有细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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