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死而无憾
“青萱,你千万不要出事呀!”
叶秋暗暗在心中祈祷着,他这是第一次来贵州,亦是第一次来到苗族世界。不过,从凯里市的表面来瞧,倒是瞧不出这里有什么穷山恶水的痕迹。
全国最大的苗寨就在凯里市,叶秋买了地图,很快就松了一口气。可是,当他打听到忘情水的消息,迅速赶去之后,他渐渐生出无尽担忧…忘情泉不在城市中,而是在深山老林里。
青萱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在荒山野岭中会发生什么事,叶秋不敢再想下去了,生怕自己所想的成为现实。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尽快找到青萱,要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渐渐的,他远离了人群,在山间小道上走着。忘情水不在最大的苗寨,而是一个小苗寨里的传说,那个小苗寨偏偏又很偏远,除了坐车,他还必须要走上几十里路。
叶秋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走路,在城市中长大的孩子又有几个经得住长途跋涉。走了不久,他的腿又酸又麻,脚又疼,随时快要长出水泡。更令他觉得艰难的是,贵州这里的山不高,却是群山绵绵无穷,这些山道几乎都是爬山和下山的过程。
在路边一块石头上坐着猛气,叶秋了脚,环顾一周,望着这冷静的绵绵群山。他走了近二十公里,正在深入无人区,从十里外就没有人的踪迹了,可见这里面会是多么的凶险和荒凉。而青萱一个女孩子家竟然深入此地,将遇到什么样的危险,那就令人不敢想下去了。
唯一幸运的是,据之前遇到的热情的苗族人介绍,这些年来群山中凶猛的野兽越来越稀少了。几十年前还有老虎肆,现在不要说老虎,就是一些像样的大型野兽都几乎绝迹了。这使得叶秋提在喉咙的心放了下来,现在,他只盼望尽快找到青萱。
不过,一样是苗族人的介绍令他深感痛苦,由于一些战之类的原因,很多苗人都搬出去了,也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吧。传说中的忘情泉方圆五十公里都是没有尽头的绵绵群山,没有任何一个村寨的存在,这恰恰使叶秋愈发焦虑。
试想一下,青萱一个弱女子,不可能带着太多东西进山,甚至可能连武器都没有,且不论野兽,就只是食物恐怕就是一个大难题。他要是不尽快追上去,青萱很可能会饿肚子,甚至…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疲倦了,上午起初三小时,他走了近十公里。可接近中午的两个小时里,他却只走了不到五公里,要是以这样的速度,真不知要什么时候才找得到。
在一块光滑的石板上,他吃了点食物,半躺着休息了一下。脑子里却在不住思索着青萱,青萱只比他快了一天,又是娇柔女孩,一天肯定赶不了多少路。只要他可以继续努力下去,今天未必就没有希望赶上。
想到这,他疲倦得几乎不想起来的身体里涌现一股强大的力量,正是这股也许叫喜欢的力量支撑着继续赶路。有了上午的经验,他现在赶路的速度就稳定了很多,保持在每小时三公里的速度,稳定的向前追着。
太阳晒在头顶,就像随时把叶秋的水分给晒干一样。走在路边,终于见到一个山泉,那与其说是山泉,倒不如说是一股小小的水,但正是这股水被人为的方式简单的保护起来,渐渐就形成了糙的山泉模样。
在这里,叶秋兴奋的扑上前去,用瓶子盛了水仰头咕噜猛灌几口。甘甜清凉透彻的感觉迅速蔓延到全身,叶秋舒服得忍不住舒了口大气,这山泉的卖相很差,几乎使人不敢喝。可是,没想到竟是如此的甘甜口,或者这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泉水。
细致的他目光触及一处,就再也离不开了。地上,一堆蚂蚁正在辛勤劳作,而它们搬动的东西赫然便是一堆面包屑。
青萱一定从这了经过,狂喜的他捻了一下面包屑,很干燥了,只轻轻一捏,就成了粉末。青萱的速度肯定不会太快,所以,每小时绝不到三公里。而太阳要把面包屑晒得如此干燥,即使在如此的大太阳下,也会需要两小时以上。如此说来,他距离青萱最起码还有五公里,也许更远…
“青萱!我来了!”
“我来了,我来了,我来了…”群山的回音很厉害,绵绵不断,正是因此,叶秋沮丧着极。因为回音的关系,他的吼声传开几公里也许不是问题。但没有回音,看来青萱跟他的距离还很远。
只是,叶秋似乎从未想过,就是找到了青萱又如何?他做好心理准备了吗?他可以忘却绣文了吗?他可以接受青萱了吗?他没有想过,唯一的念头就是找回她。接下来的事,他不敢去想,也不愿去想…
正当叶秋与颜青萱正在偏远山区中赶路时,罗致轩与冷常如正在电影院面对着电影公司的质询。罗致轩极力解释:“不是颜青萱刻意违背合约,她只是有些意外的事要去处理。”
颜青萱的离开为《破晓》的上映造成了一定的困扰,预定的时间里还是上映了。可她没有来参加首映,正常情况下,男女主角和导演都要来参加的,这是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
亏得罗致轩圆滑,勉强将这问题搪过去。与冷常如苦笑不已,好不容易又一部新戏上映了,女一号却不在,这倒也问题不大。可《破晓》中最大牌的就是颜青萱,她不在场,新闻效应就没有了。想到这,他只能再一次苦笑,真不知颜青萱与叶秋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这时,一个人出现了,赫然便是宋冠友亲自前来捧场。很快,又来了一个,这次来的却是明星,赫然便是周讯。周讯的出现迅速使得在场所有媒体震动了,纷纷上去。亏得周讯也是行家老手,深通做人之道:“今天我是来参加首映的!”
“你安排的?”冷常如瞥了一眼就猜到,见罗致轩点头承认,他不笑骂:“真倩女幽魂呀,这都被你料到了!”
***
“要是这都料不到,我就只能去喝西北风!”罗致轩不屑一顾,叶秋和颜青萱在几天内肯定没办法回来,他必须得准备一下颜青萱不能参加首映的后果,帮两人擦股。宋冠友倒是容易请,一通电话就来了,周讯就有难度了,亏得他昨天就此给叶秋去了电话,这才勉强把周讯给拖来。
只是,他们都不知道,周讯肯来,未必就是全然给铧仔看中的叶秋面子,一样是因为风紫而来。
风紫现在在业界声名不显,到底颜青萱与白晓乐都太过低调了,几乎绝大多数同业都不清楚还有风紫这间公司。相反的,在电影圈声名大涨,不仅因为铧仔的关系,还因为风紫强撑《青涩年华》,使之最终获得票房奇迹的事。更因为风紫公司敢于提拔新人,不论导演还是演员都是新人,还大力投资电影(电影圈不知道风紫还投资电视剧)。
周讯算是成名已久的女星,又岂能不知道在娱乐圈,多个朋友就多条路的真正意思。而且,风紫崛起的速度也颇为可观,颜青萱虽然低调,却凭着低调获得了更广泛的底蕴,赢得了不少人的喜欢,她甚至知道颜青萱成功挤进了《冲冠》这部戏的主演里。就凭风紫可以打通环球关系这一点,周讯都不能不来。
毫无疑问,周讯可以在娱乐圈里长久的红下来,绝非侥幸。虽然三疯都还不太清楚风紫公司现在究竟拥有了什么,但林子旭清楚,周讯也清楚。
在一些有眼光的外人来看,只凭着风紫能与作风强势的华易合作投资一部戏这点来看,风紫就具备了一定的实力。况且,风紫还可以迅速栽培出颜青萱,白晓乐及张响,又创造过《青涩年华》这样的票房奇迹,实在不容小视。无形之中,风紫在电影圈获得了最弥足珍贵的知名度,这就是当事人们所远远不知道的。
周讯娇小玲珑,却是心思老道之人,*过来与罗致轩和冷常如两位风紫老板热情聊了半天。见彼此都有了一定好感,周讯也不待首映结束就离去了,这便是她通过行动来向风紫表示自己的大牌,以及给足了风紫面子的意思。
“你觉得这部戏能不能成?叶子那家伙总是干一些让我心惊胆战的事。”叶秋通过一直以来的努力与学习,现在论及硬知识实在不逊冷常如,只在一些知识积累和眼光上不如。罗致轩不至于什么都不懂,但他在这方面的确没有理解力,只能征求冷常如的意见。
“不好说!”冷常如皱了皱眉头,他看过《破晓》的片,虽然还要经过剪接,但雏形已具备。现在想来,的确不好判断是不是可以成功…当然,罗致轩指的成功永远是票房:“不过,《破晓》有自己的特别之处,我们不会亏本,只卖给那些港片就够赚了。”
他指的自然是韩仕的纯正港味,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直到很久以后都没人想得通。一个不是在香港出身长大,没有在香港各种电影学院学习,没有拍过港片,甚至不是科班出身的家伙,竟然拍出了最纯正的港味,而且是**十年代最巅峰的港味,这是若干港片导演都办不到的。且不论韩仕将来有什么成就,但这一点始终令影评人引为最大的困惑,最终只能以天赋来形容。
不过,在得到其他影评人的评价之前,冷常如的评价就出来了。他觉得这部戏的剧本剧力很强,只是有些逻辑问题。最重要的是,他隐隐觉得韩仕的天赋恐怕是模仿,或者不如说是克隆。他想将来,一定要韩仕试试模仿好莱坞片。
“想要再来一次票房奇迹?那就太假了,读者要骂的!”宋冠友忙里偷闲,探头过来笑着调侃韩仕。
韩仕轻轻扁了宋冠友一拳,兴高采烈笑道:“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有人会欣赏就够了!”他真的没有想过,自己竟然可以拍戏,而且还可以做导演,还可以在电影院公映,这一切都要感谢风紫呀!
想到这,他发自内心的向罗致轩和冷常如行了个礼:“轩哥,如哥,谢谢你们给了我这次的机会,现在我死而无憾。”
“千万不要死!”罗致轩急了,好像韩仕真的要马上在他面前自杀似的:“你死了,公司在什么人身上佣金呀,阿友这个废柴的拍戏速度可没你快呀…”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就连韩仕都忍不住大笑,引得其他媒体纷纷关注。估计第二天娱乐版面除了周讯的新闻之外,就会是一群人莫名其妙发傻大笑,疑被灵魂附体的新闻。
“韩韩,如果给你拍一部武侠片,大概要多久时间?”冷常如想到了叶秋平里的搞钱嘱咐,迅速提问。
虽然韩仕对韩韩这个昵称不感冒,可他还是皱着眉头算了半天:“不算前期筹备,只计拍摄时间和后期制作,大概需要五十天!”
五十天…过几天就四月了,叶子要求在七月之前一定要猛烈筹钱,现在不知还来不来得及。他踌躇了片刻,终于还是拍板:“你回去之后立刻筹备新戏,只要《破晓》能赚五百万,我们就给你投资五百万,但你的片酬肯定不高。”
“太不公平了,我也要拍新戏!”宋冠友显得很无聊,跑过来做出委屈模样。这家伙现在正在忙碌着《青涩年华》的最后筹备,哪有时间拍新片,分明就是捣乱的
韩仕大喜过望,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过这般遭遇,竟然还有片可以拍。什么片酬不高,他想都不再去想,只是不断向老天爷祈祷,《破晓》的票房一定要好!
好与不好,从来都不是说说就罢了。宋冠友正在戏院中欣赏这部电影,当是支持一样是新人的韩仕也好,或者还是其他的原因都好,他都来了。
《破晓》的故事很老套,是讲述一个好警察被同僚陷害,然后天下跑。不过,好警察跑来跑去也就只能在香港跑罢了,毕竟拍摄预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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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心码字中…
这个老套的故事是贝晓石所写,却不是故事所要讲述的那么简单。虽然他的剧情的确很简单,就是在追与逃的过程中不住产生情节,但正如前文所提,韩仕的港味实在太正宗了,不论是战场面还是细节都完全香港化。
最重要的依然不在这里,而是影片的片头。片头飞快的出了字幕,出品人…叶秋。就从这一刻开始,屏幕黑黑,音响里传来汽车轰鸣声与撞车声,各种声音混合在一起…不能不承认,两百万预算太少了,做音效的钱剩下不多,做出来的效果其实不是很好。
画面出现了,一个仿佛被撞飞的人滚呀滚呀,滚了几米停下来不动了。这时,画面停止,颜青萱的旁白出现:“命运很奇妙,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经历这样的事。这一天,我遇到了这个不认命的男人!”
这个不认命的男人当然就是白晓乐演的,从一开始就在逃,三番四次遇到颜青萱。这些情节的确很出人意料,也很新奇。
但是,真正可以传达影片主题,使人为之感到回味无穷的还是其中三场戏。除了开头一场之外,另一场就是白晓乐被坏警察开车撞翻,就出现了片头滚动那一幕,仿佛衔接在一起了。
可是,当白晓乐将坏警察都绳之以法之后,一辆几乎一样的车再一次撞来。砰的一声响,白晓乐像之前一样扑噜扑噜滚动,与片头衔接起来,与中间那一段戏几乎完全一样。
这时,颜青萱像之前的一次撞车一样出现了,怀中还抱着一堆食物。见到白晓乐的死亡,她怀中的东西全掉在地上,一个路人是医生,探了探白晓乐的鼻息与脉搏:“他死了!”
而撞死白晓乐的人赫然便是之前帮过他的一个好人,可就是这时,一个好人撞死了一个好警察。好警察在一样的车祸上,没死给坏警察,却死在了另一个人手上。
可笑到极点,可是留给宋冠友的却是沉甸甸的心,这时,片头那句台词响起。这时,所有观众都发现自己被愚了,大家都以为中间那场车祸就是片头那场,现在才知道,原来片头就是片尾。
言之有物!这是宋冠友以专业眼光来评价的。尤其令他吃惊的是,整部电影里表达的东西不多,都是在追与逃,但只有片头片尾的三次车祸,却彻底的把这命运无常的主旨呈现出来,实在是巧妙。
宋冠友很震惊这部戏的纯正港味,但想了想,还是开心的笑了,看来韩仕很强,自己要努力加油呀!不然,以韩仕的拍片速度,自己可不是对手。总之,得赶在韩仕前头拿下A签!
想起风紫的A签,宋冠友就感到无穷的兴奋。A签表面貌似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甚至连薪水都这是象征的,可是,这里面却隐藏着几条令人兴奋的条款,其中有一条就是,但凡幕后A签都有一项权利,可以选择一部自己想拍的作品,不需考虑票房的作品。
这条款却是冷常如要求加进去的,他始终坚持认为,有些导演可以成为作者型导演。如果一切都要考虑票房,那就太过商业了。现在,宋冠友正在向着自己想要的方向前进,那就是成为风紫的A签导演。
而此时此刻,冷常如与韩仕等几位剧组主创人员正在酒吧里喝酒,一边聊聊电影。可他们彼此眼里又透出激动与期待,还有几分惶恐。
他们在这里等待,等待着全国上下的票房统计,这关系到他们下一部戏的投资,甚至决定他们下一部戏能不能开拍。没有任何公司愿意收容失败者,一次失败可以接受,但一直失败就是每个公司都不会接受的。如果《破晓》票房惨淡,那基本什么都不需要指望了。
终于,冷常如的电话响了,他听了一下,面无表情的按下免提键。里面传来发行公司开心的叫声:“票房数字出来了,出来了。四十万,四十万!”
四十万?冷常如与韩仕等人同时长身而起,兴奋大叫。四十万,不包括接下来的一场,也没有包括香港。就不算香港,也大约相当于五十万,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了。毕竟,《青涩年华》的票房奇迹不是天天都有的。
“干杯!为了五十,为了目标一千!”冷常如举起酒杯,为了韩仕而开心。他真的不希望韩仕这样的人才就这样失了,现在已经获得了一个良好的开始,这是好事。
只可惜,叶子不在,不然就可以一起分享这次的喜讯了!冷常如如此想。
“《破晓》今天公映了,不知道成绩怎么样!”
颜青萱低头自言自语,或许是害怕,所以她不住去想一些事。此刻,她想起了《破晓》公映的事,顿时大为沮丧,自己竟然忘了今天要参加首映,不知会不会令叶子为难。
想到自己从学生变成演员,再从演员摇身一变成为明星,她就有点甜甜的感觉。现在想起来,她真的不敢肯定,若是当初没有叶子劝服,她还会不会去做演员做明星。
起初自己还以为叶子做经纪人只是说着玩,没想到第二天竟然真的拿了合约来。不但如此,还奇怪的把导演和摄影师都签下了。到了现在,颜青萱再也不是以前那位什么都不懂的女孩,她知道其他公司也许有签导演的,但绝不会签摄影师等等。
更奇怪的是,其他的经纪人要的是艺人高调,曝光率越多越好。叶子好像从来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按而要自己低调一些,当然,曝光率幸亏有旭哥安排。但即使这样的奇怪方法,居然令她越来越红。
不过,叶子一贯都是那么奇怪,心里喜欢着别人,从表面却丝毫看不出来。这就是他一直逃避自己的理由,要不是冷常如说穿,她到现在都还不会知道。
她知道了,就理解了叶秋。其实,哪个女孩都喜欢对自己痴情的男人,她觉得自己更喜欢叶子了。她忍不住想到了叶秋提过的喜欢和爱的说法,她还是没办法分出来,自己到底是喜欢还是爱叶子。不过,那有什么关系。
以前她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她就明白叶子以前为什么躲着自己了。她知道叶秋喜欢自己,就算没有人说,就算叶子没有说,她也知道。她哑然一笑,这就是女人的直觉吗?也许是吧,如果叶子不是喜欢了自己,为什么要躲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