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一个月
程风找到了法则的门扛后,便开始修炼起来,每早起晚睡,有时候为了能够连续修炼更长时间,干脆就不睡觉…
同时,哈维,萨克达每天还有繁重的课程,也都努力的修炼去了,
在蛮荒大学,虽然毕业的最低要求是天道下位,但是这里的师资力量和修炼条件远胜过其他的地方,很多人达到天道下位都愿意留在蛮荒继续学习,对这些学生,学校里还有一些特别的关照,比如无偿提供天道等级以上的修炼法门和设施场地,
惶惶忽忽,一个月悄然过去,
这一,哈维和萨克达都已经去了上课,程风一个人在无忧居的别院里闭目修行,
水湖上,程风平静而坐,两腿盘膝,闭目冥想,他身后的另一个程风手里拿着那把古董宝刀,身形飞闪,急速的演练着一招招不同的模式,到了后面,那锈迹斑斑的刀刃上竟然隐隐的泛起一阵火红光,时而闪过一丝银蓝色的冰气…
“踏,踏,踏…”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清脆的脚步声,
一直在湖岸边睡懒觉的小白忽然猛睁开双眼,盯着门口,
程风修炼的时候一般都投入百分之百的心神的,此刻如果哪个来行刺,那太容易了,
因此,小白不得不谨慎起来,
“嗖…”一道火芒闪起,程风整个快若光,瞬间从湖面上冲到大门口,
“碰…”
铁制的大门在火芒之下轰然化作了粉屑,四处散,
程风的斑斑锈刀精准无误的架在来人的脖子上,
“你是谁?”
程风此刻是背对着来人,他慢慢的转过头来,才发现来的正是一个月前在酒店门口那个被四个男子欺的那个女子,
貌似那天还是自己出手救了她,
女人惊讶的大张着嘴“少,少,少爷,我是雷森家族的侍女。”
程风收好刀,正好自己也有些事情要向她问个清楚,只不过自己这一修炼就过头了,
“恩,你叫什么名字?”
“回三少爷,我一直是程老爷身边的贴身侍女…阿芸,服侍老爷已经有十年了,老爷对我很好,一直拿我当自家人看待,没想到现在老爷却…”
说着说着,阿芸的声音竟然搐起来,
“你知道去年的七月十六,家族里都发生了什么?”程风的态度也谦和了下来,
阿芸想了想,身体忽然一阵颤抖“那一,那一一大早,老爷就吩咐大少爷带着我们这些内人赶往奥布莱萨帝国,可行路不到几个小时,就传来了老爷的死讯,大少爷就带着我们赶回黑山,可到达那里的时候,正巧看见几个人把老爷的尸体带走了…”
“那几个人叫什么名字?”
“大少爷说,说,他叫,叫剑圣来的,和他一起来的还有四个人,”阿芸回答说。
剑圣见?这个程风是知道地,和他一起来的还有四人?
程风料想这四人中有三会是青铜,白虎,冷燕,可阿芸说一起的有四个,那便还有一个人?
还一个?是谁呢?
“这四个人中有三人分别是,冷燕,青铜,白虎,可是?”程风问道。
“恩,还一个人的地位很高,好像连剑圣都尊敬于他。”阿芸这样说,这倒让程风越加的感到疑惑了,还一个人的身份竟然连见都要尊敬于他?
这,?芬洛大陆上最强的存在竟然还要尊敬于一个人?
想想都让人感觉到窒息,
“后来还发生了什么?”
“大少爷说对方的实力太强大了,根本不可能把老爷的尸体夺回来,去了也只是去送死,便带着我们立马赶回皇朝大酒店,可等我们赶到那里时,那里,已经被人抄家了…”阿芸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
程风深深呼了一口气,太嚣张了,竟然把我的家也给抄了,
“后来呢?”
阿芸接着说:“后来我们也遭到大批人的追杀,和大少爷他们走散了,后来,我被人抓了,然后被卖到奴隶市场,好像,好像雷森商会里的大部分人都被卖到了奴隶市场,男的成了无偿的穷苦劳动力,女的成了无偿的奴…”
程风的眼光变得无比的恶毒,狠,算你们狠!
竟然不把我家族里的人不当人看,
好狠!
阿芸脸色惊了一下“而且,在奴隶市场里,我看到,看到了雨涵小姐。”
“轰…”
一拳重重的打在旁边的铁柱上,印出一个深深的拳印!
混蛋,一群混蛋!
无的混蛋!
阿芸以为程风是怪罪她没有保护好雨涵,身子惊惧的缩了缩“三,三少爷,我,我当时实在无能为力,那里面的高手太多了,要不是一个月前少爷救了我,那我现在还是人家的奴,只是雨涵小姐现在还…”她很自责的摇晃着头。
程风沉默了许久,最后抬头看向阿芸,悲绝道:“你先下去吧。”
阿芸走后,程风抬头望着天宇,轻狂的笑了“哈,哈哈,哈哈哈…”“砀…”
他手里的锈刀忽然火光闪现,狠狠的砍向地面的一块万斤金刚石,
刀落,石屑四散,
他明明只挥了一刀,可是却出现了三个刀的影子,
三道刀影“嗖,嗖,嗖”几声紧随其后砍了下去,
“砀…”
“砀…”
“砀…”
牙齿碰撞的三声之后,万斤巨石忽然“轰隆”一声碎裂开了!
一刀,却有了三刀的效果,而且,后面的两刀的威力明显的胜过第一刀!
这正是一个月来,程风根据火相法则领悟出来的新术…火之链式!
众所周知,一粒火星,可以瞬间引燃而致千上万的火星,一点星星之火,只要有容易燃烧的东西作为媒介,在一瞬间,便可以引燃起熊熊大火,
这就好比是链式反应,一个接两个,两个接四个,四个接八个…
所有的反应在一瞬间发生,从而达到不可思议的效果,
这便是火独有的特:只要有一个颗火星,就可以燃尽一个世界!
经过一个月的领悟,程风成功的将这一点运用到招式中!
虽然打出去的是三刀,而实际上程风只发了一刀!
蛮荒大学的总会议室里,貌似这里刚刚开玩一场大会,而且会上貌似还有过烈的争吵,会议成员个个你我大眼瞪小眼的离场,
“林克,您留下。”易西里忽然喊到。
人群散后,林克来到易西里的身旁,问:“易西里,找我什么事?”
“林克,程风是你的学生吧?”易西里淡淡的说道,
林克思索了片刻,道:“应该算是吧,不过他很少在学校里,我也没教授他什么东西,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
“后天便是五十年一度的芬洛会武,我们学校自然是要举荐二十名以上的人去参加的,刚刚在会议上,经过大家的烈讨论,初步定了十八人,还差两个,正好你的那个学生程风也算进去一个吧,”易西里微微叹息说,
“这…,这恐怕不大好吧,毕竟平时没有人把他放在眼里,”林克有些为难的说,其实说到底,主要还是林克自己看不起程风才这样说的,
像芬洛会武这么隆重的大会,哪个老师不想自己的学生能被入参加芬洛会武?
“林克,可不要忘记了,每一次的芬洛会武,上面都是很看重的,如果你的学生在会武中大展宏图,那对你也是有大大的好处的。”易西里笑着说。
林克撮了撮手,说:“可是他也不过是天道上位,而且现在还是帝国里追杀的S级死犯,我们犯不着护着他的,”
林克的想法很简单,程风现在是帝国到处追杀的重犯,他的脑袋可是值得三百万个金币呢,要取他人头的人,太多了,其中更不乏许多修真高手,他们无时不刻不想割了程风的脑袋,然后拿去领赏,
如果这一次选他代表蛮荒大学参加芬洛会武的话,那么无非就等于向整个大陆上的修真者宣布蛮荒大学是偏向于程风的,
就因为一个程风而得罪整个大陆上的修真者,值得吗?
用林克的话说:再有,现在程风不过是个天道上位,派去参加芬洛会武也不可能拿得身名次,怎么说他也没有利用的价值!
林克这话里的意思,易西里看在心里,不迟疑了,
林克接着说:“一年前程风是一招杀死了天道上位的扎牙,可那并不代表程风他的修为就到了天道颠峰呀。大会上讨论的这十八个人最低的都在天道颠峰,如果派程风去,恐怕多半也只会给学校丢脸。”
最终易西里点点头“恩,你说的也不无道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