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裸兰,我回来了
“吭~~邦~~嗯噅~~!”
一辆马车倒在路旁,发出一系列的怪声:车辕折断声,车轮陷地声和马匹悲嘶声!
“这是谁干的?真是缺德啊!我~~#¥!¥#!”
一个老头愤怒的看着路中间那一个深深的大坑,叉大骂。
“爷爷,别生那么大的气,伤身的!”一个身形尚幼的小姑娘过去拉著老头的胳膊。其实她是看路上好多人都在对他们爷俩行注目礼,感到不好意思。
可是老头看着折断了腿的马,知道这辆车是没法移动了,而且:“黑子,你怎么样啊?噢黑子,你跟了我几十年,没享过什么福,却遭受这无妄之灾,我是没法活了,噢哦~~我可怜的黑子!”
老头抱著那头其实说黑不黑、灰不啦叽的笨马大哭起来。急得小姑念一个劲儿的蹦来蹦去,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老头也有六十多岁了,放声悲哭之下,立时招来了很多看热闹的人,毕竟这么大年龄的人哭起来也是蛮有特点的。
“哎,老爷子,我看你这匹马是废了,不如卖给我,杀了卖给路人,还不至于浪费!”一个屠夫挥舞著屠刀说,他在那面开了个摊子,为过往的行人提供蛋白质和脂肪的补充。
“是啊,是啊,爷爷,赶紧把马卖了给他吧!”小姑娘觉得赶紧离众人的目光才好,她都害羞得想跳进那个大坑里了。
“我不卖黑子,黑子在我在,黑子亡我也亡。没有黑子,这辆车可怎么拉啊!”老头哭声不断,却,像是在唱一种奇怪的戏。
“我在前面拉,您老给后面推,反正都是干货,也不重!”小姑娘认真的说,人群里一阵小,她那矮小的身材让人实在无法和那一大车的货物联系上。
“你又逗我开心,不干,反正我死也要和黑子在一起…!”老头不依不饶。
“你把你那匹马卖了,我这匹给你!”兰若云啼笑皆非的看着哭泣的老头说道,其实他是佩服小姑娘的胆气,可怜老头的爱护动物的环保意识,不由得使他想起自己的独角兽来。
那哭声在天上拐了个弯,猛的掉了下来,老头转过身,看见一匹马就在自己眼前:“你,你是说,把这匹高大英俊气非凡的马送给我?”老头止住哭声,抹著鼻涕望着兰若云问道。
“不错,不过你得现在,立刻,马上把你这匹黑子卖了,带著它怎么上路啊!”兰若云是想坐他的马车,但是拉著匹伤马那就没法走了。
“屠夫,过来把黑子拉走,卖给你了,五个金币,少一个都不卖!”老头立刻把黑子卖了,使兰若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村委戏班子的业余演员”了!
人群散去,修好了车辕的马车很快上路了,老头摸著这匹曾经跟著狼克走遍天涯海角的大马的股,口水不停的了下来,早忘了十分锺前还为黑子哭得要死要活呢!
兰若云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听见,最后还是那小姑娘告诉他:“他们是灵光城杜姓人氏,眼看战争爆发,准备迁到兰城去。带了一车的山药,准备在兰城里卖了之后,用所得的钱加上以前积攒的一些,也能安家落户了。小门小户,也没什么奢求。
兰若云再问她父母时,杜小妹鼻头一酸,掉了个眼泪疙瘩。原来两年前,贩卖山药的杜氏夫妇遇到强盗,货被抢了,连命也丢了──这一老一少真的是相依为命了。怪不得为了一匹马老头会哭得那么伤心,没有这匹马,他们什么也做不了!
杜老爹终于把目光转到兰若云身上了,开始用笨拙的赞扬话夸奖兰若云:您先生肯定生了十个大胖儿子了!
兰若云脸孔一阵泛红:我还没有孩子。
杜老爹:您一定有个漂亮的小媳妇。
兰若云脸上开始发热:我,我还没成家!
杜老爹讪讪的笑了一下:你老有这么神俊的马匹,肯定是个富贵的大老爷。
兰若云空著双手耸耸肩:我刚从大漠回来,实话跟您说,除了这匹马我身无分文。
杜老爹有些失望,惊讶道:哎哟,那您怎么吃饭啊!
兰若云:…
杜小妹不满意的看了爷爷一眼:瞧您说的,我们吃什么只要大恩人不嫌弃就一起吃呗!
杜老爹失笑道:那有什么问题,这匹马够吃十年了!
兰若云窘笑道:我家就在兰城里,回去我就拿钱还你们,还有,别叫我大恩人,我叫兰若云。
杜老爹豪气的说道:您看,还什么呀,几顿饭能花几个钱儿?不过,府上缺管家吗?
杜小妹窘得脸通红,她感激兰若云以马相赠,很尊敬他,偏偏自己的爷爷老是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她不好意思的看了兰若云一眼,兰若云笑了笑,示意无防。
狼克这匹马真是神俊异常,在大漠里奔跑如飞,拉起马车来虽不习惯,却也将其他马车远远的甩在后面。
杜老爹这一路简直合不上嘴了,高兴得就差亲兰若云一口了。
他还喜欢飙车,而狼克的马也为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每超过一辆马车他就像年轻人一样站起来,冲著对方吹口哨、做鬼脸。
杜小妹这一路也不好过,因为爷爷的兴奋她往往羞个大红脸,刚刚红褪尽,杜老爹又超过一辆马车,于是杜小妹的脸又红了。因此,这一路上她的脸几乎就那么红著过来了,连兰若云都有点于心不忍。
忽然想起,三年前自己离开的时候,清影秀也就是这个年纪,不过那个野蛮的丫头可不太会脸红,她就会举著一条火焰来把自己的股烧红,想到这里,他轻轻的笑了。
杜小妹看着兰若云的笑容,心里不住想到:“兰大哥笑起来更好看了!”没来由的脸上又是一红,不过这次杜老爹可没超车。
由于他们的马车较其他马车为快,而杜老爹又喜欢飙车,所以本应该走四五天的路程他们三天就到了,从黄湖壁垒涌进来的难民很多,大多是拖家带口赶著马车的。愈接近兰城路上愈拥挤,杜老爹因此而无法再发飙,怨声载道的抱怨兰市不注重市政建设,道路修的也忒窄了。
慢慢的兰若云发现了很多携刀带的江湖人士,当然都是人类,黄湖壁垒那里盘查的很严,生怕混进细来。这些人一个个热血上涌,大步的在道路上走着,别人让坐车也不坐。其实是在卖著自己的爱国之心──看看,我可是为了人类解放运动而特意赶回来的,看我这一身肌,结实吧!清纯美女,觉悟吧,快来献花──清纯美女马上跑了!
兰若云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兰城的城门近在眼前!
兰啊,我的故乡,梦里多少次为你而哭醒啊!在那一望无际只有黄沙的大漠里,我无数次的怀念著家乡的兰花。不止一次的想扑入原野的怀抱呼吸兰的香气,也想在秋日里站在梧桐杉下托起一枚落叶…
兰啊,我真的又回来了吗?含辛茹苦的老爸,他的身体可好?是否以为我已经死了,在为我伤心!还有那些儿时的夥伴儿,可曾把我忘记,那擎火无数次追杀我的少女,是否依然记得当初的柔弱少年?
而兰的大街小巷,青石板上是否还刻著我旧的痕迹?童年的稚声是否依然回在街头巷尾?
一直寄我以重任的远瞻大人,一定为了神族的进攻而心力竭瘁吧?
帝国的将领们,是否团结在以清影远瞻大人为中心的议事厅周围,高举兰花的伟大旗帜,坚持人神互不侵犯的基本原则,建设有兰特色的人类伟大事业呢?
而巴图林是否还坚持著神秘学研究小组的日常课程?我走以后,那批无人带领的研究经费是否有人替我存入了户头?
“兰,若云终于回来了…!”
马车终于进了兰城。
兰若云放眼望去,不为眼前所见到的一切惊呆了半晌:整个兰大街,摆摊的、卖货的、打尖儿的、看热闹的、投机倒把的…放眼望去竟然看不到尽头,更有甚者就当街扎起了帐篷,准备常住了!
不仅是灵光城的人类,就算是黄湖壁垒内外的居民也怕战火蔓延到家乡而暂避到兰城来。
难民的拥挤而入,带动了兰本地经济的发展。旅馆、茶馆、驻马店、饭庄等等能容纳人的地方差不多都人为患了。
而外地人带来的诸如山药、矿石、珍禽异兽、皮茶叶等等也足了兰人回归大自然的部分心里。
更有一些不含化肥的绿色食品深受市民喜爱,有一种山民自己培养的高山参已经打出了广告: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高山参!
还有一个猎户自己杂成功一种新型的猎鹰,也在贵族当中传开了:送礼认准这只鹰!
但是随著难民的涌入,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治安问题,这个时候最忙的是小偷和治安巡逻队。经常听到对面猛的喊了一嗓子:“抓住他!”于是热心的外地人“呼啦啦”的围了上去,将治安巡逻队队员全部“抓获”
当然了,另一种职业在这个时候也分外惹眼──媒人。外地人为了早在兰立稳脚跟,纷纷托媒人为自己的女儿和儿子物对象。很多兰城里著名的光也组成了一个光军团,专门负责对外地女子的侦察和联系工作,多年的铁树盼开了花,一刹时多年的愁眉被欢喜所代替。
总的来说,热闹的兰城更加热闹了,不安分的人群也更加不安分了。
为了维续难民的秩序,保证兰城的社会治安,帝国特意成立了以后勤处长浅靖文宇为代表各部派成员参加的“兰难民慰问团!”赴兰城各大主要街道进行慰问演出活动,演出成员主要是兰军事学院的同学们。
演出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唱支山歌给你听第二部分:劲歌热舞,难民第三部分:难民大派送,快乐一百分兰若云在演出队伍中竟然发现了明西院长,他唱了一首歌:《明明知道我难过》。
可惜并没有看到那些熟悉的身影,因为是战时非常状态,堂天他们早已经提前毕了业加入到了军队里,大多数已经成了很重要的领军将领。
兰若云和杜小妹已经把山药全都拿出来摆好了摊子,杜老爹却跑去看热闹了,这让兰若云只好推迟回家的时间。其实这不是主要原因,他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做“近乡情更怯”了!
“摆好,摆好,你这个摊子太往外了,会影响行人走路!”一小队巡逻兵走了过来,挨个儿的把一些不规则的摊子侍好!
他们显然是从大街的尽头一直这么规整过来的,士兵们已经汗浃背,还要跟这些外地人纠不休。有的人干脆就放,完全不知道“配合”是怎么一回事!
这时,一个士兵正在和一个卖皮张的猎户大吵。
士兵:你这些皮张占地面积太大,赶紧撤回来,你没看大家走路都要绕道吗?
猎户:可是,这张皮就这么大,你应该怨这只动物,跟我可没关系。
士兵:你不会把它卷起来?
猎户:卷起来谁知道它有这么大呢?谁还会买呢?
士兵:不行,让你收就收。
猎户:我找你们老总去,看你这么不讲理!
他巅巅地跑到那个骑马的领队那里,偷偷把几个金币往他手里去,意贿赂。
“把他给我抓起来,竟敢当街贿赂本统领!”那人气势朗朗地说道,不吃他那一套。
兰若云浑身一震,向著声音来源之处看去,一个高大魁梧的状硕少年正指挥著手下把那个愁眉苦脸地猎户抓起来。
竟然是堂天,虽然过了三年,他也变得更为高大魁梧了,但那副浓眉大眼的国字脸,那副不屑一顾的傲然气势却是兰若云再熟悉不过的了!应该是市长堂峦派他出来配合后勤处安置难民吧!
兰若云微笑着看着他,却不敢过去相认──自己的样子变得…他还会认识自己吗?
“哥,不好了──!”一个少女的声音混杂着急急的马蹄声从长街尽头传来。
兰若云望过去,看见一个绿衣少女,骑著匹高头大马飞快的驶了过来。
“那,那是堂潇吗?”兰若云惊奇的看着不断接近的少女,她的样子依稀还残留著当初的娃娃脸,只是秀丽之却远非当所比,某圣人诚不我欺呀: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慌慌张张的干什么?”堂天看着妹子着急的脸色,让士兵先把犯法猎户候监受审。
“迪斯番那家夥来找你算帐来了!”堂潇急著道。
“在哪里?”
“他到家里没找到你,可能,可能──!”堂潇话还没说完,马蹄之声又再响起!
“堂天小贼,夺人之爱,我要和你决斗!”一身黑衣的瘦高青年来到堂天面前,翻身下马,出长剑,不用看正是迪斯番。
“你把话说清楚点,什么夺人之爱?”堂天不舒服的看着迪斯番,冷冷的说道,为了三年前迪斯番不肯回军去救兰若云,两个人一直嫌隙很深。
“小贼,你还装,我们迪斯家已经去提过亲了,干嘛你们堂家还要横一腿?”迪斯番怒气冲冲的说道。
“呵呵,你说这件事情啊,这叫什么夺人所爱呀,人家接受过你吗?”堂天嘲笑的看着迪斯番。
“废话,我和阿秀两情相悦!”迪斯番得意的说道。
“阿秀!?”兰若云的的心里忽然隐隐有些伤痛的感觉“难道会是那个野蛮女人?”
“别自作多情了,不就是去年新年的时候给你切了块蛋糕吗?”堂天忽然温柔的笑了“第四次劳森会战我受了伤,她可是亲自为我上药啊!幸福死了~~!”一脸的陶醉。
迪斯番咬牙切齿的痛恨道:“反正既然我们家去提了亲,你就不该再来破坏人家的好事,我一定要教训你!”他看着渐渐围上来的人群,觉得不方便动手,又大声道:“你和我出城来,是男人就不要躲!”
堂天毫不动气,心平气和的说道:“方家和望川家也都去提亲了,难道每个人你都要决斗吗?你有把握把我们都赢了吗?你真是个蠢材,何不来个兵不血刃的方式定胜负呢!”
迪斯番冷冷道:“你想怎么样,告诉你,我是绝不会放手的!”
堂天笑了一下:“情场上一争高下吧,不过注定失败的你一定要退出的!”
“你──!”迪斯番刚要发作,人群忽然分了开来,又有两个年轻人挤了进来,如果他们是在其他场合出现,兰若云还真不一定能认出来,两人变化很大。但是这个时候,无声息的来凑热闹,那肯定是望川北和方更了。
“我觉得堂天的见议很好,既然阿秀现在还没有对任何人表示过爱意,我看我们就在情场上分个胜负好了!”望川北昂声说道。
“望川兄此言差矣!”堂天不满意的说道“在战场上她可不是给谁都亲自上药的,我可没记得她给给你治过伤!”
“我也没受伤啊!”望川北气苦道,早知受伤好了,这时候就有话说了,不过他还真不敢肯定她会不会也亲自给自己敷药。
“那我那块蛋糕怎么解释!”迪斯番既怒又喜的嚷嚷道。
“咦,迪斯兄,要知道,那次她切给我的蛋糕可比你那块大啊!”方更忽然面有得,为自己在“蛋糕事件”中拔得头筹而兴奋不已。
场中四个人怒目相向,旁观众人嘻嘻哈哈的看着热闹,形势尴尬有趣。
“让开让开,都在这里闹什么?”一队士兵过来疏散围观群众,浅靖文宇大步走了进来,身旁傍著两个少女,让兰若云眼中一亮!
当然不是为苍老的浅靖文宇,虽然他为帝国的后勤工作鞠躬尽瘁以至未老先衰的精神值得敬佩。但能让青年男子眼亮的却是他身边那两个充了青春气息的女子,依稀有浅靖羽和斯菲年少时的影子。此刻她们两个正冲场中四个争风吃醋的家夥指指点点,同时嘻嘻哈哈的笑着!
似乎已经没有必要看下去了,知道有浅靖文宇这个前辈在他们是不会械斗的。而这种尴尬的场合,也许自己不出现才是明智之举。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这么多的人,也勾起了他对父亲的想念,已经到了非立刻回去不可的地步──他决定马上回家去看看,尽管父亲很可能还在开会,但是,不管了,这时候家是最能吸引他的地方。能在家里等著父亲,然后看着他惊喜的样子,那也是一种幸福吧!
他和杜小妹说了一声,又把脸不愿意的杜老爹找回来,才挤在人群里,归心似箭的向著家的方向走去…